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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奖罚规章制度精选

来源:意榕旅游网


(一)奖励

酒店对于表现杰出、成绩显著的员工将分别酌情给予公告表扬、奖金、书面嘉奖、记功、晋升荣誉,并以“奖罚令〞形式在公告栏公告。

1、奖励等级

奖金:每次奖20元至50元。

书面嘉奖:奖励奖金100元并公告,副本归入该员工的个人档案,三次书面嘉奖视同一次记功。

记功:奖励奖金200元并公告,副本归该员工的人人档案,一年内有五次记功者自动晋升一级。

员工凡签?处分通知单?者,取消评选A级工资标准,季度优秀员工,凡犯有严重过失者取消一切评选资格。

员工在工作中因效劳质量好,而得到客人的书面表扬两次者,可冲减一次轻微过失?处分通知单?。

2、奖励性质:

◇奖金

1.拾金不昧者;

2.热心效劳并有具体事实者;

4.有显著的善行佳话,为酒店争创荣誉者;

◇书面嘉奖

1.季度优秀员工(包括:销售冠军、礼仪形象大使、效劳标兵);

2.品德端正、工作努力,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交办任务者;

3.对酒店服经营或管理制度建议改良,经采纳施行且卓有成效者;

4.节约酒店各项资源,卓有成效者;

5.遇有灾难,勇于负责,处置得当者;

6.检举违规或损害酒店利益者;

7.保护宾客生命平安和酒店财产者,见义勇为勇敢献身者;

8.以现职守故障,予以速报或妥为防止损害者;

9.对于酒店临时组织的、非本职工作范围内的工作,能按时并出色完成任务者;

10.检举飞单现象,经确认情况属实后,给予该员工书面嘉奖;

11.及时发现隐患,并予以妥善处理,防止酒店遭受损失者;

◇记功

1.拾金不昧且金额较高并受客人表扬者;

2.技术、业务考核成绩特别优秀者,获市、区级先进称号,为酒店赢得声誉者;

3.维护酒店重大利益,防止重大损失者;

4.在增收节支方面做出成绩者;

5.遇有意外事件或灾害,能妥善处理,有效防止人身伤害或减少损害者;

6.其它方面有显著成绩者;

3、奖励评选

1.酒店每月给员工做一次等级工资考核,注:连续三个月拿A级工资才可参加“季度优秀员工〞评比;连续拿二个“季度优秀员工〞者可参加“者可参加〞“年度优秀员工〞评比。

2.酒店按季度、年度评选优秀员工,标准按部门人员编制情况而定;

3.评选程序:优秀员工由部门推荐、报行政办公室审核备案,总经理批准;其它形式的奖励由员工所在部门经理提名,并写出主要事迹和具体意见,报行政办公室核实后,由行政办公室推荐并报总经理行政办公室会议批准;

4.晋升按酒店规定的岗位级别设定办理。

二、员工惩罚制度:

(一)处分等级

(1)轻微过失

处分10-50元,并签第一次?处分通知单?,签满3张?处分通知单?,酒店将给予辞退。

(2)过失

处分50-100元,并签第一次签?处分通知单?,签满3张?处分通知单?,酒店将给予辞退。

(3)严重过失(并签第二次?处分通知单?)

扣除当月工资的50%(当月工资不够扣除者,从下月工资中继续扣除,依次顺延,或从服装制作费中代扣),并处停工留职观察7天。

(4)开除

扣除工资,服装制作费。

(二)处分权限及程序

(1)解除劳动合同以下处分,由本部门及有关职能部门直接处理;书面警告的,经违纪员工本人签名,由本部门及有关职能部门报行政办公室存档:凡拒绝在违纪单上签名的,处分上升一级。

(2)解除劳动合同处分,由本部门及有关职能部门报行政办公室,行政办公室按规定办画理解除合同手续。

(3)开除的员工,由部门、保安部、行政办公室立即联合办理并去除酒店。(特殊情况可直接办理)。

(4)凡涉及部门经理以上(含部门经理)员工违纪,由有关职能部门书面报总经理或总经理行政办公室,由总经理报董事会批准后,由行政办公室办理处分手续。(本条款也适用于经理以上人员的解聘)。

(三)处分有效期限

凡犯轻微过失签书面警告第一次者二个月内撤消;第二次警告者三个月内撤消,第二次者半年内撤消(含严重过失且签第二次?处分通知单?者)。员工犯有上述过失后,确有悔改且各方面表现良好,经部门经理提出,行政办公室核准,报清总经理批准后,由行政办公室备案,可提前撤消。

(四)过失性质

轻微过失(第违反以下次,给予书面警告一次);

1.一个月内迟到三次或早退一次;

2.上、下班不到部门签到,或上班时间不经允许外出;

3.上、下班不按指定通道进出;

4.不按规定的时间站立或站位时倚靠其它倚靠物;

5.对客人效劳有按标准标准效劳或见客、见上司、同事不问候者;

6.因工作失误,忘录消费单者(总单金额不超过100元以内),并由个人赔偿;

7.未经部门经理批准,下班后在酒店无故逗留15分钟以上;

8.不按规定着装,衣着不整洁,不佩戴工号牌;

9.擅自离开本岗位,但尚未离开本酒店(串岗)未酿成事故;

10.违反平安操作规章制度,但尚未造成后果;

11.未经部门经理批准或非工作需要走客用通道;

12.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就餐;

13.在工作时间到卫生间吸烟或吸流动烟;

14.未经部门负责干部和行政办公室同意带亲朋参观酒店;

15.未经部门经理同意进入或参观酒店其它部门;

16.未经部门经理同意打私人 或用内线 聊天;

17.在酒店内行为不检点,如大声喧哗,追逐打闹;

18.工作时间洗澡、吃零食、听收音机、看书报杂志;

19.工作时间扎堆闲聊,影响效劳质量;

20.拨弄是非,影响员工团结;

21.擅自变更办公室、更衣柜,床位擅自更换钥匙或加锁;

22.违反银川市关于建设文明城市的有关规定;

23.区域卫生检查不合格者;

24.私自将食品带入酒店;

25.在酒店洗涤私人衣物或到洗衣房熨烫衣服;

26.由于工作过失,造成酒店财物损失200元以内;

27.厨房员工穿工作擅自进入非工作区;

28.工作时间手插口袋或在客人面前手抱胸前;

29.不按规定时间关闭各种设备设施;

30.不按规定折兑浴区内的洗浴用品;

31.了解其他员工犯有严重过失行为知情不报者;

32.给效劳技师乱点钟者;

33.穿便服在营业区走动者(特殊情况除外);

34.非工作需要,用内线 闲聊;

35.交事项不清楚或用品交接不完善;

36.工作区域内存放私人物品;

37.不按规定时间开关设备或使用设备。

38.在夜间执班时穿个人衣物执班;

39.到员工洗澡间洗衣服;

一、处分和奖励原那么

(一)处分种类分为:

1、行政处分:告诫、警告、辞退。

2、经济处分:各类行政处分附带相应的经济处分。

①告诫:罚款 5~50元;

②警告:罚款 100~200元;

③辞退:只发放按出勤日计算的根本工资;

(二)奖励种类分为:

1、行政奖励:通报表扬、嘉奖、晋级。

2、经济奖励:各类行政奖励附带相应的经济奖励。

①通报表扬:奖金 50~100元;

②嘉奖:奖金 150~300元;

③晋级:原有岗位工资晋升一级(并不代表职位变动);

二、实施细那么

(一)处分细那么:

告诫过失

1) 由于工作失误或不慎,引起客人不快的;

2) 工作推诿、懈怠,工作被动导致效劳工作受影响;

3) 在效劳中漫不经心;

4) 没有正当理由,未能很好的完本钱职工作的;

5) 工作时饮酒或睡觉;

6) 为个人目的下班后在酒店逗留,影响他人正常工作的;

7) 未经许可,擅自在宿舍留宿外来人员的;

8) 个人的仪容仪表没有到达酒店要求;

9) 不遵守员工宿舍规定;

10) 不遵守酒店着装规定;

11) 上下班不按时打卡或签到;

12) 无故迟到或早退20分钟以内的;

13) 工作时在工作地点以外地区游逛;

14) 违反酒店礼貌规定;

15) 擅自在公共场所制造噪音或有其它干扰他人的行为;

16) 违反员工餐厅规定;

17) 在上班时间或在员工餐厅以外的地方吃喝或嚼口香糖;

18) 随地吐痰,乱扔废弃物及其它不卫生习惯;

19) 不维护工作区域,员工宿舍,更衣室等地点的卫生;

20) 未经许可进入非公共区域(如:厨房等);

21) 报告工作时不老实;

22) 随意使用酒店客人设施;

23) 工作时干私活;

24) 管理干部所管辖的直接下属一个月内合计3次以上告诫过失的;

25) 管理干部发现员工过失不予纠正或隐瞒不报的;

26) 管理干部的直接下属有重大违纪现象的;

警告过失

1) 由于违规操作或不慎造成财产轻度损失或客人投诉;

2) 未经许可随意使用酒店电脑,国际/国内直拨 或其它设备造成公司损失的;

3) 未经公司或客人许可进入宾客房间;

4) 未经许可,擅自在客房内过夜的(需同时缴纳等额的房款);

5) 未经许可在酒店兜售物品;

6) 因粗心大意丧失酒店钥匙;

7) 未遵守酒店经营程序,导致酒店,客人或员工损失;

8) 浪费酒店财物,如餐具,食品,纸张等;

9) 制造或传播有损酒店、客人或员工的闲言碎语;

10) 未经许可更改工作班次;

11) 未通知有关人员而无故缺勤一天,未对工作造成较大影响的;

12) 违反/拒绝接受酒店/主管的决定,指示,或工作程序;

13) 不参加酒店或有关部门规定的定期体检;

14) 违反酒店/国家防火规定、平安等,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15) 进出酒店时拒绝警卫检查;

16) 为其他员工打卡;

17) 拿取/食用酒店或客人的食品或饮料,尚不构成盗窃的;

辞退过失

1) 同客人吵架或当客人的面争吵;

2) 对客人粗鲁或顶撞客人;

3) 向客人索要或暗示希望得到小费;

4) 为个人目的向客人多收或少收或更改帐单/收据;

5) 欺骗或骚扰客人;

6) 未经许可复制酒店钥匙;

7) 未经酒店许可受雇其它公司或从事其它工作;

8) 在未通知的情况下,无故缺勤连续两天或本月累计两日;

9) 成心不向酒店报告自己的传染性疾病;

10) 拾遗不交,据为已有,如现金等;

11) 同酒店客人进行个人交易,从而与饭店利益发生冲突;

12) 组织或参与不道德活动;

13) 在酒店质量监测活动中有弄虚作假等欺诈行为或知情不报、管理不善;

14) 偷窃行为;

15) 骚扰、欺辱,危害饭店客人或员工;

16) 斗殴或怂恿打架斗殴;

17) 从事任何违法活动,如等;

18) 违反国家其它法令;

19) 由于失职,造成酒店较大损失或宾客投诉的。

备 注:

1、在告诫处分有效期内,重犯类似错误将给予警告处分;

2、在警告处分有效期内,再犯任何错误将同时给予留店观察处分,岗位工资下调一级;

3、留店观察期间,有违纪现象的公司将对其进行辞退处理;

4、处分的有效期:告诫1个月,警告3 个月,留店观察6个月。

(二)奖励细那么:

通报表扬

1) 由于优质效劳而得到宾客表扬的;

2) 一惯工作表现好,得到领导认可的;

3) 拾金不昧;

4) 连续三个月没有违纪现象的;

5) 积极参加文化和业务培训,业务和文化考核达标并名列前三名的;

6) 效劳技能优越,能够其他带着员工共同进步的;

7) 为维护社会公德和山庄秩序见义勇为的;

嘉 奖

1) 对酒店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证明行之有效的;

2) 因能及时发现苗头或采取相关措施,防止或防止了可能发生的事故或损害山庄的事件的;

3) 见义勇为且为山庄挽回较大经济损失的;

4) 在外派工作、有关竞赛或评比中为酒店争得显著荣誉的;

5) 3个月内连续两次以上受到通报表扬的;

6) 其他表现优异或奉献突出的;

晋 级

1) 发现事故苗头或采取相应措施防止重大平安事故,为山庄挽回重大损失的;

2) 1年内连续3次以上受到嘉奖的;

3) 效劳技能优越、管理水平突出得到到宾客屡次表扬或事迹突出的;

4) 本年度得到总公司嘉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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