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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租赁管理流程

来源:意榕旅游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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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运汽车租赁业务流程操作规范

一、业务咨询办理

1.客户接待 (1)电话接待

接听客户电话时应说“您好,捷运汽车租赁公司。” 认真、准确、详实的解答客户询问。 为保证业务电话畅通,公司内部事物应使用传真电话沟通。 (2)来访接待 接待客户应先于客户用“您好”打招呼。 待客温和、亲切。 2.调配车辆 依客户需求,提供待租车辆。 公司副总负责审批车辆调配事宜,并指定专人在计算机系统内记录车辆调配信息。 二、提供资料备案 1.租车资料 (1)自然人客户 提交信息资料包括:真实姓名、电话、经常居住地等信息。 提交证件包括:

——《居民户口薄》(下称《户口薄》)(或《运城市暂住证》或《外国人居留证》)原件; ——《身份证》(或《护照》)原件; ——《驾驶证》原件;

——外国人工作证明,含《外国人就业证》、《在运租房协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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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无承租资格,应提供担保人。

(2)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下列资料和证件:

——担保人名称、电话、办公地址、联系人、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等; ——《法人营业执照》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原件; ——《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和《授权经办书》或《介绍信》。 2.资料审核 (1)法人客户 ——《法人营业执照》是否真实存在、是否年检; ——《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与其《身份证》是否相符;——企业法人代码证书与《营业执照》名称是否相符;——《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证》是否合法; ——注册地址是否与现办公地址相符,不符的需实地核实; ——公章或合同章与《营业执照》名称是否相符。 承办人应当登陆市交通管理局网站审核驾驶员资质 ——驾驶证件是否有效,身份信息是否相符; ——年内无重大违章情况; ——违章积分低于12分; ——联系方式是否可靠、有效。 (2)自然人客户

《身份证》与《户口薄》是否相符。

《身份证》与《驾驶证》是否相符,应登陆交通管理局网站核实与其证件是否相符、年内重大违章情况、违章积分情况。

联系方式(包括单位、家庭两个固定电话)是否可靠、有效。

欢迎共阅 (3)担保人 担保人为自然人

——《身份证》与《户口薄》是否相符;

——联系方式是否可靠、有效。联系方式包括单位、家庭两个固定电话; 担保人为法人

——应登陆运城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网站核实以下信息: ——《法人营业执照》是否真实存在、是否年检; ——《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与其《身份证》是否相符; ——企业法人代码证书与《营业执照》名称是否相符; ——《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证》是否合法; ——注册地址是否与现办公地址相符,不符的需实地核实; ——公章或合同章与《法人营业执照》是否相符; ——联系方式是否可靠、有效。 三、签订合同和发车 (1)汽车租赁合同文本资料包括: ——《汽车租赁合同》; ——《租赁车辆租用告知书》; ——《特别约定》; ——《车辆交接单》; (2)汽车租赁合同签订流程:

审核客户租车手续,录入系统

制作《汽车租赁合同登记表》 签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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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作《汽车租赁付款单》 收取保证金、租金

开据、收据 (3)合同签订要求

必须使用计算机系统录入合同信息并制作合同,如遇特殊情况应报办公室备案,经批准后可手工填写合同,待设备完好后再补录合同信息。 签订合同必须使用签字笔。 出租方、承租方、担保人和经办人签章须完整、清晰。 (4)修改与增补合同条款 新订合同:根据客户要求,须另行签订、修改、增补或自拟合同,须填报《业务备案申请》经审批后方可签订。 变更合同:对于已履行的合同,需要修改、增补条款或签订《补充协议》的,须填写《业务备案申请》经审批后方可签订。 (5)收取租金 租金标准严格执行公司统一的价格标准,避免出现价格差异。公司经理统一折扣底线:为长租标准价格×95%,短租价格无折扣。 收取费用低于合同标准的,须填报《业务备案申请》审批。如:保证金低于合同标准的50%以下的,违约金低于合同标准的等情况。 以支票支付,到账后方可发车,租期从发车时间开始计算;以现金付款,可当时发车。 录入系统,生成《汽车租赁付款单》,收取租金,交客户签字确认。 开据正式和保证金收据。 (6)发车

业务人员按照《车辆交接单》载明的事项和以下要求进行交接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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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承租方交接并点验车辆钥匙、机动车行驶证、车辆服务卡、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单、随车工具、备胎、灭火器和故障警示牌。

——应主动将车辆外观的所有瑕疵,如:划痕、凹痕和掉漆等指示给承租方,经双方确认后,按照图例在《车辆交接单》上进行相应标注。

外观缺陷标注图例表示为:划痕“—”、凹痕“○”、掉漆“///”、破损“U”。准确标注在《车辆交接单》上。 ——应主动向承租方讲解车辆性能,演示车辆安全操作事项。 ——提供不少于10公升的燃料。 业务人员应当逐项填写《车辆交接单》,填写内容要准确、齐全,《车辆交接单》须经租、赁双方核对确认并签字。 (7)结算 合同结算内部流程图 业务人员编制退款计划 业务主管复核退款计划 业务人员预约退款 财务部审核、配款 财务部退款 业务人员结算合同 结算合同粘贴印花税 结算合同加盖合同终止章 已结算合同档案交至办公室

还车后确认无违章、无事故,申请结算,还车后90日办理完毕。

四、租后服务

欢迎共阅 1.维修

(1)市内车辆维修

——包干车辆,由业务人员提出维修请求,经租后服务部备案,至公司承修。

——车辆在质保期内,由业务人员提出维修请求,经租后服务部指定协议修理厂、开据《特约维修单》,审批后至协议修理厂进行修理。

——在质保期外或特殊车型,由业务人员提出维修请求,上报租后服务部审核,双方联合填写《特约维修单》,经审批后由业务人员办理所需费用的申请手续,到非协议修理厂进行维修。 (2)外阜车辆维修 车辆在外阜突发故障或不能回运维修,需要就地进行维修的,业务人员应与客户充分沟通后,提出维修请求,上报租后服务部审核,双方联合填写《业务备案申请》,经审批后方可就地维修,费用由客户先行垫付。客户在结算该笔费用时应交回旧件和***,由业务人员审核后,财务部给予报销。 (3)维修费用 保养、维护费用由公司承担。 因客户操作不当造成对车辆的损伤由客户承担。 特殊维修费用客户支付,公司视情况酌情承担,杜绝业务人员私自垫付。 2.出险

(1)出险车辆维修和理赔由业务人员及租后服务部负责办理。 (2)出险流程: 收集材料、指导报险 提供同档次替换车辆 出险车辆送修 接收材料、上交保险公司 协调定损、修理、客户垫付维修费 欢迎共阅 收取车辆事故赔偿金 协调、接洽保险理赔款的赔付事宜 通知业务人员领取保险理赔款 办理保险理赔款领取手续 返还客户垫付维修费 (3)客户出险赔付标准按照特别约定租赁的车辆的保险执行。车辆出险后,根据交通责任认定,客户需按相应的赔率承担车辆事故损失金额,赔率为:全责20%,主责15%,同责10%,次责5%,无责0%。若有《补充协议》的或另有保险赔付约定的从其办理。 3.救援

(1)车辆救援由公司负责,提供运城市行政区域内的24小时免费救援。 (2)超出救援范围的按2元/公里/辆计收(往返)救援费。 (3)遇特殊情况需免收救援费,工作人员填写《业务备案申请》经审批后执行。 (4)工作人员接到客户救援请求,应详细记录故障地点,通知公司实施救援,同时报租后服务部备案。 4.车辆年检 (1)车辆年检由租后服务部及业务人员负责。 (2)每月30日业务人员接租后服务部下月《车辆年检明细》系统通知,至租后服务部领取《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单(副本)》。 (3)业务人员依《车辆年检明细》自行安排车辆年检和环保检测工作,不得逾期。 5.随车物证补办

(1)随车物证的补办由车辆技术部及业务人员负责。

(2)承租方丢失随车物证,须赔偿该物品的重置费用。丢失车辆钥匙、车辆证件、车辆号牌,业务人员应按规定收取承租方相应赔偿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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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随车物证丢失,业务人员填报《设备购置申请》,经审批后由业务人员按组后服务部指定的程序办理。

6.车辆设备物品的申领

(1)车辆设备物品购置由租后服务部及业务人员负责。

(2)根据客户要求(贴膜、加装倒车雷达等)或车辆内部设施(座套、脚垫等)老旧需更换,业务人员填报《设备购置申请》,经审批后由业务人员按租后服务部指定的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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