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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汇局行政许可事项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登记网上办理操作指南

来源:意榕旅游网
外汇管理局行政许可事项货物贸易外汇收支

企业名录登记网上办理操作指南

2020年3月

查阅手册 “国家外汇管理局政务服务网上办理系统”集成在“数字外管”平台中,访问地址为: http://zwfw.safe.gov.cn/asone/)(; ◆访问外汇应用系统前,请先请阅读《外汇应用系统访问设置手册》,并对浏览器进行设 置,否则某些页面和模块无法正常显示,或模块无法点击操作; ◆行政许可项目申请办理,请先请阅读《政务服务网上办理系统用户手册(互联网端)》; ◆行政许可项目在外汇局予以许可后,可在“个人中心”查询企业管理员账号,阅读《数 字外管平台用户手册》登录系统,增加业务操作员,设置相应业务权限。 注册登录 ◆在“数字外管”平台首页,选择 【机构/法人用户登录】→ 【法人注册(行政许可业 务),注册行政许可账号; 】◆账号注册成功,返回“数字外管”平台首页,在“数字外管”平台选择【机构/法人用 户登录】,输入机构代码、行政许可账号和密码登录系统。机构代码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9- 17 位,截取位置:91000000XXXXXXXXX0,也可直接输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选择业务 ◆同时有进口和出口需求的企业,在【进口单位进口付汇核查】和【出口单位出口收汇核查】事项中任选其中一项,申请名录登记新办。 网上办理 ◆选择经办外汇局,选择【预审】或【网上办理】,建议先【预审】,预审通过后,在【我 的许可业务】菜单中的预审事项列表中,点击预审事项结果中对应【网上办理】链接,可将 此预审通过的申请转为【网上办理】,无需重复填写申请信息,并且不会被要求【通知补正】。 填写信息 ◆“企业名录登记新办事项详情页”填写的信息应与《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登记 申请书》所填信息一致; ◆除必填项外,其他项请尽量完整填写,特别是实线红框内填写项,也是货物贸易系统必要信息,完善企业信息能够确保审核通过; ◆“企业联系人”应相对固定,尽量安排了解外汇收支情况的本企业财务人员。 上传附件 ◆上传的附件必须是原件的扫描或图片资料,应逐页扫描或拍照,并且保证图片文件的真实性、完整性、清晰度; ◆《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业务办理确认书》两页应同时上传,内容要完整,不可删减和修改,《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必须上传正反面,反面对外贸易经营者应签字、盖章; ◆单项申请材料只能上传一个附件,附件存在多页时,请将其扫描至一个PDF文件中; ◆《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登记申请书》所填信息应与企业名录登记“新办事项详情页”信息一致,企业代码填9位,可截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中的9-17位; ◆《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登记申请书》、《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业务办理确认书》,上 传前应加盖公章、法人章或法人签字,内容填写要完整,尽量不要改变字体、字号和板式, 避免出现错行和版面混乱; ◆附件若不符合要求,会被【通知补正】,补正只有一次。 业务查询 ◆在【我的许可业务】菜单中,查询许可事项办理状态; ◆当办理状态为【不予许可】、【通知补正】时,点击通知书查看相关信息; ◆当办理状态为【初步许可,需现场核验】时,企业应及时携带申请材料(已上传的附件)、证照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在无文字的空白处加盖公章,前往当地外汇局现场核验,核验材料应与网上申请信息一致; ◆20个工作日内未前往当地外汇局现场核验为逾期,外汇局可作出【不予许可】。 账号查询 ◆当办理状态为【予以许可】时,在【个人中心】查询企业“管理员”账号和密码,登录“数字外管”平台,选择 【机构/法人用户登录】,为本企业增加“业务操作员”,并设置相应业务权限,详细操作请阅读《数字外管平台用户手册》。 后续业务 ◆在【我的许可业务】菜单中,下载打印【予以许可】“通知书”;由“业务操作员”,登录“数字外管”平台,按要求及时报送“贸易信贷与融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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