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建筑设计通则
6.8 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
6.8.1 电梯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电梯不得计作安全出口;
2 以电梯为主要垂直交通的高层公共建筑和12层及12层以上的高层住宅,每栋楼设置电梯的台数不应少于2台;
6.8.1 第2款规定是考虑平时使用一台电梯,另一台备用便于检修保养,人流高峰时两台同时使用,以节省能源。
住宅设计规范
4.1 楼梯和电梯
4.1.7 十二层及以上的高层住宅,每栋楼设置电梯不应少于两台,其中宜配置一台可容纳担架的电梯。
4.1.8 高层住宅电梯宜每层设站。当住宅电梯非每层设站时,不设站的层数不应超过两层。塔式和通廊式高层住宅电梯宜成组集中布置。单元式高层住宅每单元只设一台电梯时应采用联系廊连通。
4.1.9 候梯厅深度不应小于多台电梯中最大轿厢的深度,且不得小于1.50m。
4.1.7 电梯设置台数的多少关系到住宅建筑的电梯服务水平和经济效益。如何确定,目前基本有两种方法:一种按公式计算,另一种按经验确定。目前北京、上海大都采用后一种方法。关于电梯计算公式,国外的一般很复杂,有很多未知数需确定,国内从收集的资料来看,各种不同计算公式不下五、六种。由于研究角度不同,计算所规定的未知数亦不一样,而且不少系数是按经验或实测而定,因此即使按公式计算,也只是一个近似值。为简化设计,方便选用,北京、上海等地设计院大都根据各自的经验确定基本数据。如北京建筑设计研究院的资料表明:每台电梯的服务户数为,板式住宅在66~120之间;塔式住宅在56~84户之间,认为每台电梯服务100户是合理的。上海市的资料表明,在20层以下的高层住宅中,每台750 kg速度为1m/s的客梯可服务60~100户。最近,北京首规委住宅专家组讨论,认为一台电梯服务60~90户是适宜的。
十二层及十二层以上的高层住宅,每栋设置电梯不应少于两台的规定,其根据:①《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6.3.1条规定,塔式住宅、十二层及十二层以上的单元式住宅和通廊式住宅中应设消防电梯。第6.3.2条规定,消防电梯可与客梯兼用;②调查表明,由于国产电梯质量还不够稳定,管理、操纵水平也不高,在已建成的高层住宅中电梯往往容易出现故障而需检修停开,电梯本身使用一定周期后也需要大修。如果只设一台电梯极易出现故障或检修而影响居民使用。如果在十二层以下,住户尚能承受短时间的不便,对十二层以上住户只能望楼兴叹。北京前三门大街只设一部电梯的十五层塔式高层住宅居民反映就很强烈;③如果设置两台以上大小容量搭配电梯,并成组集中布置,就能同时或交替使用,便于管理,兼顾搬运家具及担架,并能节省能源和日常维修管理费用。据上海市实测表明,在一台1000kg14人电梯的278次运行中,乘0 ~7人次数占95%,乘11~15人次数只占1%,是很大的浪费。如果备用一台630kg7人电梯,非高峰使用时间完全能满足需要,高峰时再开大容量电梯,就能大大降低耗电量,节省日常开支。1000kg速
度为1m/s的电梯,其功率为11.2kW,而一台500kg速度为1m/s的电梯,其功率仅7.5kW,几乎比前者减少1/3;④参照各国的规范,瑞士、前苏联九层,波兰十层,罗马尼亚十一层的住宅只装一部电梯,超过以上规定层数的,就要设两部电梯。根据我国当前经济条件,适当放低要求是比较适宜的。
4.1.9 电梯应设候梯厅,以满足日常候梯人停留和搬运家具等需要。从我国已建成高层住宅来看,有的认为中间楼层候梯人数不多,可利用走廊、楼梯平台兼作候车室梯面积,其深度在1.20m左右,在北京高层住宅中有此实例,但大多数住宅设电梯候梯厅,其深度在1.60m以上。上海塔式高层住宅一般都设电梯厅,其深度在2m左右;深圳三十层左右高层住宅,一般设三台电梯,其候梯厅在1.40m左右。根据国家标准《电梯主要参数及轿厢、井道、机房的型式与尺寸》(GB/T7025.1~7025.3 1997)的规定:“单台电梯或多台并列成排布置的电梯,候梯厅深度不应小于最大的轿厢深度。……服务于残疾人的电梯候梯厅深度不应小于1.50m”。该标准规定住宅电梯的主要参数和尺寸见表4.1.9。
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
5.2 居住建筑
5.2.1 中、高层住宅、公寓的住户较多,建筑入口比较集中,而许多设计将入口做成了多级台阶,常常又不设扶手,不仅阻碍了残疾人的通行,对老年人、妇女、幼儿及携带重物者的通行也带来了困难和危险,这样的例子不胜枚举。因此,这种做法需要改进。例如,将入口设计成没有台阶的入口,或是设计成有台阶,也有坡道和扶手的入口,这种障碍入口将给全体居民的进出带来方便和安全。
在出入口设有平台的中、高层住宅、公寓建筑,应考虑到门扇的开启、人流较集中和
残疾人的通行要求等因素,将平台的最小深度做到2.00m,可缓解人们在通行中相互干扰和影响的现象。平台边缘设有栏杆和栏板是安全上的需要,在平台上方设雨罩在雨雪天气将给人们的进出带来许多便利,例如,不少高层住宅、公寓将入口平台做成带屋顶和局部透空墙体的小间,这种做法受到了居民的普遍欢迎。
中、高层住宅、公寓电梯厅的深度要求不小于1.80m,这是轮椅和担架床停留和通行的最小空间。
7.7 电梯与升降平台
7.7.2 电梯是人们使用最为频率和理想的垂直通行设施,尤其是残疾人、老年人在公共建筑和居住建筑上下活动时,通过电梯可以方便地到达想去的每一楼层,在高层建筑内只需要进行水平方向上的走动。乘轮椅者在到达电梯厅后,要转换位置和等候,因此电梯厅的深度不应小于1.80m。电梯厅的呼叫按钮的高度为0.90~1.10m。电梯厅显示电梯运行层数标示的规格不应小于50mm×50mm,以方便弱视者了解电梯运行情况。在电梯入口的地面设置提示盲道标志,告知视觉残疾者电梯的准确位置和等候地点。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