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
为适应本企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对人才的需要,建立优秀的人才梯队,规范公司实习生、见习员工的招聘、录用、接收、管理程序,结合本企业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企业内实习生、见习员工的招聘、录用、接收和管理。 3.内容 3.1招录
用人部门根据业务需要、工作条件许可,可按管理权属向人事部门提出实习生、见习员工申请,经人事部门按相关程序报批后开展招聘、录用工作,并负责按照规定程序办理招聘和录用的手续。 3.2编制
实习生纳入本企业计划外编制,见习员工纳入用人单位编制。 3.3职责分工 3.3.1人事部职责
3.3.1.1负责实习生、见习员工申请的审核报批。
3.3.1.2负责实习生、见习员工招聘、考核、录用和到岗手续办理及接洽。 3.3.1.3负责实习生、见习员工培训协议的拟定和签订。
3.3.1.4负责与用人部门协商制定、维持和改进实习生培训计划和见习员工的培养考察(见附件《实习生培训计划表》、《见习员工培养考察表》)。
3.3.1.5负责跟踪了解实习生、见习员工实习或见习期间的表现和思想动态。 3.3.1.6配合用人单位对实习生、见习员工的实习、试用期满转正、岗位晋级考察。
3.3.1.7负责实习生、见习员工的归口管理工作。 3.3.2用人单位职责
3.3.2.1负责实习生、见习员工需求的申报。 3.3.2.2负责实习生、见习员工的日常管理。
3.3.2.3负责与人事部协商制定、维持和改进实习生培训计划和见习员工的培养考察(见附件《实习生培训计划表》、《见习员工培养考察表》)。
3.3.2.4负责确定直接领导人或者业务骨干为实习生、见习员工的指导人员。 3.3.2.5负责组织、实施《实习生培训计划表》、《见习员工培养考察表》计划内容,每月对实习生、见习员工的表现和业绩进行考评,填写《实习生培训计划表》、《见习员工培养考察表》,报人事部门备案。
3.3.2.6负责在《见习员工培养考察表》中,对试用见习人员的专业水平、职业倾向、工作态度给予评价,并依此作为对见习员工的试用期满转正、延长、取消资格及岗位晋级考察的依据。
3.3.2.7负责对实习生、见习员工的实习、试用期满转正、延长、取消资格及岗位晋级的申报。
3.3.3.1负责对员工进行企业文化的宣传。
3.3.3.2负责对员工进行工建思想理念、价值观的培训教育。
4.管理和要求
4.1实习生的实习试用期根据其预定岗位和未来职业发展方向的不同,以及学历的高低,应该安排在3到6个月之间,已有3个月以上实习经历的可安排一个月。其中大专、本科生的实习期原则上不得超过3个月,中专生原则上不得超过6个月。
4.2建设公司招聘的实习生,原则上应先安排到劳务公司项目部一线实习,因工作需要,经主管领导批准可以到建设公司实习。
4.3劳务公司招聘的实习生,原则上应聘生产一线管理岗位的毕业生应安排在钢筋、顶板、墙柱、混凝土等每个工种轮岗训练。
4.4实习期满,所有实习生必须向指导人员提交书面总结,连同《见习员工培养考察表》,报人事部门备案。
4.5公司因工作需要,逐步将实习期间表现突出或实习期满的实习生推荐到见习岗位上。
4.6新接收的见习员工试用期为3至6个月,试用期内由用人单位安排的指导人员进行工作指导和依照《实习生培训计划表》培训。
4.7见习员工见习试用期满转正后,须在见习岗位上继续锻炼1年半至两年可晋升为该岗位技术或管理主管。
4.8经选聘到本企业的实习生、见习员工,实习或见习试用期满,如公司留用应无条件遵从,若协商无果,公司可根据培训协议追究违约责任。
4.9凡是未经批准使用实习生的,或是对实习生、见习员工管理不严造成事故的,对其部门负责人要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相应的行政和经济处罚。
5.对违反规定实习生、见习员工的处理
5.1实习、见习期间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企业规章,如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资格,由个人负责因此产生的一切后果;违反公司规章的,第一次批评教育,并备案,第二次取消资格。
5.2自身原因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公司依相关规定予以追究。 6.有关待遇
6.1实习生在实习试用阶段,可按规定给予生活补助,具体标准为:中专生每人每月500元,大专生每人每月1800元,本科生每人每月2500元。安排到劳务公司一线的实习生,根据其本人完成的计件任务可按劳务公司同岗位所规定计件工资标准计发工资。
6.2见习员工待遇按公司集团薪资标准及有关规定执行。 7.实习、见习期间对公司有特殊贡献的,另行奖励。
8.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原规定与本办法相冲突的以本办法为准。 9.本办法的执行部门为各单位人事部门,并由董事会人事监察部监督执行。
黑龙江某建设集团 2019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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