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华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深圳市华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1年3月25日在深圳市宝安区70区留仙三路鸿威工业园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监事3人,分别为:李延红、何树悠、魏红。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李延红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10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和独立行使监事会的职权。报告期共召开监事会五次,监事会成员列席了报告期内的重要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重大决策、关联交易、股东大会召开程序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方面实施了有效监督,较好地保障了公司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运作。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否决,0 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2010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的《2010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2010年度经审计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5,582.57万元,同比增长34.95%,营业利润7,649.22万元,同比增长22.73%,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870.09万元,同比增长21.49%,战略性扩张对公司扩大品牌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起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201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议案 2010年,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母公司2010年度实现净利润76,225,836.76元,按2010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7,622,583.68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92,967,520.22元,减2010年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5元(含税),共计40,885,000.00元,截至2010年12月31日止,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120,685,773.30元。
公司本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现有总股本122,655,000股为基数,拟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元(含税),共计36,796,500元;拟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现有总股本122,655,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合计转增股本61,327,50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达到183,982,500股。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关于201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本年度首次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进行使用和管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于专项账户集中管理,募集资金的存放和管理均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能够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能够适应公司的管理需要,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均得到了有效实施,达到了控制和防范经营管理风险的目的、保护了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能够促使公司健康、稳定地发展。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定,公司内部控制于2010年12月31日在所有重大方面是有效的。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1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须聘请具有适当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作为今后对公司进行年度审计和其他常规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过往的业务合作情况,提议公司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作为公司年度审计和日常业务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聘期至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时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华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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