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公司决定对各职能部门的工作进行考核管理,以达到全面、高效的完成全年各项任务和经济指标的目的。
一、考核原则
1.通过考核加强部门岗位职责标准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工作质量,保障生产经营工作的顺利完成。
2.通过考核,使每一个管理者提升工作技能、岗位胜任能力、过硬的执行能力和工作能力,以适应公司发展的要求。
3.通过考核,增强全员的经济效益意识,以及危机感、紧迫感、责任感。依靠岗位职责、考核标准的约束,逐步建立和完善自我进取、自我管理、自我激励的良性工作机制。
4.考核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标准为准绳,以业绩为重点进行考核评定,对被考核者的评分要做到量化、细化,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坚决避免主观臆断和掺杂个人感情成份。
二、管理部门
公司的绩效考核管理工作由综合事务部负责管理和考核。 三、考核内容
1.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2.按照各自岗位职责、工作程序、管理标准的执行情况。 3.各项生产经营指标完成情况。 4.领导交办事项的完成情况。 四、考核对象及计算方式
1.主管领导考核分管领导,分管领导考核部门领导,各部室领导考核本部门员工。
2.考核结果作为被考核者(部门主要负责人及责任者)的绩效工资、
年终奖的发放、调岗、提升、免职的依据。
3.公司各管理岗位管理者工资的30%作为月度绩效考核工资,公司事务岗位人员工资的15%作为月度绩效考核工资。
4.与被考核者绩效工资挂钩的计算方法是:以100分为准,完成60%视为取消当月绩效工资(含60分),60分以上,40分为绩效分。用绩效工资总额除以40得出分值,用超出60分以上部分有多少乘以多少,得出的数额即为当月应得的绩效工资。
五、考核要求
1.按照逐级考核方式,对照考核内容每月进行一次全面考核。并在次月的8号前形成考核报告上报综合事务部。
2.部门月度总结及对应的各类报表、统计数据在次月5号前上报综合事务部。
3.公司有权对个别数据和考核项目进行抽查,以确保考核的真实性。对弄虚作假的部门负责人取消当月绩效工资。
4.考核报告及反馈报表必须按时上报,不得拖延。
5.综合事务部每月将考核结果汇总,并上报总经理审批。经过审批的绩效工资考核结果提交公司财务部执行。同时将资料汇总、整理、归档留存。
六、实施时间
本办法自2022年4月开始实施。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