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意榕旅游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10-35kV氧化锌避雷器技术规范

10-35kV氧化锌避雷器技术规范

来源:意榕旅游网
35kV无间隙金属氧化物避雷器

技术规范书

工程项目:

广西电网公司

年 月

目 录

1. 2. 3. 4. 5. 6. 7. 8.

总则

使用环境条件 技术参数和性能要求 供货范围

卖方在投标时应提供的资料 技术资料和图纸交付进度 包装、贮存和运输 技术服务与设计与联络

1

1.总则

1.1本规范书适用于10-35kV氧化锌避雷器(以下简称避雷器),它提出该设备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安装和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1.2需方在本规范书中提出了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规定所有的技术要求和适用的标准,未对一切技术细则作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供方应提供一套满足本规范书和现行有关标准要求的高质量产品及其相应服务。

1.3如果供方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规范书的条款提出异议,则意味着供方提供的设备(或系统)完全满足本规范书的要求。如有异议,不管是多么微小,都应在投标书中以“对规范书的意见和与规范书的差异”为标题的专门章节加以详细描述。

1.4本设备技术规范书经需供双方确认后作为订货合同的技术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5供方须执行现行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应遵循的主要现行标准如下。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技术规范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技术规范的条文。本技术规范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供需双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有矛盾时,按现行的技术要求较高的标准执行。

GB 311.1-1997 高压输变电设备的绝缘配合 GB 7354-1987 局部放电测量

GB 11032-2000 交流无间隙金属氧化物避雷器

GB50150-1991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 GB11604-1989 高压电器设备无线电干扰测试方法 DL/T804-2002 交流电力系统金属氧化物避雷器使用导则

JB/T 8952-1999 35kV及以下交流系统用复合外套无间隙金属氧化物避雷器 JB/Z336-1989 避雷器用橡胶密封件及材料规范 1.6本设备技术规范书未尽事宜,由需供双方协商确定。

1.7供方应获得ISO9000(GB/T 19000)资格认证书或具备等同质量认证证书,必须已经生产过三台以上或高于本招标书技术规范的设备,并在相同或更恶劣的运行条件下持续运行三年以上的成功经验。提供的产品应有两部鉴定文件或等同有效的证明文件。对于新产品,必须经过挂网试运行,并通过产品鉴定。

2.使用环境条件。

2.1周围空气温度

最高温度:+40℃;最低温度:-10℃;最大日温差:25K

2.2海拔高度海 ≤1000m

2

2.3最大风速 35m/s(离地面高10m处持续10min的平均最大风速) 2.4环境湿度:月平均相对湿度不大于90%;日平均相对湿度不大于95% 2.5地震烈度 8度

水平加速度: 0.15g

2.6雷暴日: 100日/年(除特别注明外)

2.7日照强度: 0.1W/cm2(风速0.5m/s) 2.8覆冰厚度: 10mm

3.技术参数和性能要求

3.1通流容量:避雷器除应具有技术参数中规定的通流容量能力外,供方尚应提供工频过电压耐受特性曲线,耐受特性曲线应标注避雷器的予吸收能量,便于需方与实际系统情况进行验证。

3.2避雷器的热稳定

3.2.1避雷器老化及动作负载能力应满足GB11032-2000《交流无间隙金属氧化物避雷器》的要求。

3.2.2避雷器的传热系统应保证在规定的环境条件下,电阻片温度不得超过60±3℃。否则在工频电压耐受特性试验和动作负载试验中预热温度应增加到相应的温度,并在老化试验时考虑其影响。

3.3避雷器应有可靠的密封结构,在其寿命期内不应因为密封不良而影响运行性能,产品泄漏率不得大于6.65×10-3Pa·l/s。电阻片本身亦应有自身的抗潮能力。

3.4耐污秽性能

a)对采用多节结构的避雷器应保证各节瓷套的爬电距离应与每节承受的电压相匹配。

b)避雷器伞裙造型应合理,避雷器运行中不应发生雨中污闪,人工污秽试验具体程序由需供双方协商解决。

3.5机械强度

避雷器应能承受顶端最大允许水平拉力与风压力折算到顶端的集中作用力之和的2.5倍的负载而不破坏。避雷器顶端承受导线的最大允许水平拉力为680N。

3.6局部放电量:在1.05倍持续运行电压下,户外晴天夜间无可见电晕;内部局部放电量不大于50pC。

3.7额定电压35kV及以上的避雷器在1.05倍持续运行电压下,无线电干扰水平不大于2500μV。

3.8避雷器的所有外露铁件均应具有良好的防腐蚀性能。 3.9接地

避雷器应装设满足接地热稳定电流要求的接地极板,并配有引接接地线连接用的接地螺栓,螺栓的直径不小于12mm。

3

3.10有符合中国标准的铭牌,铭牌用耐腐蚀材料制成,字样、符号应清晰耐久,铭牌在正常运行和安装位置应明显可见。

主要技术参数见下表(与供货范围有矛盾时,以供货范围为准) 系统额定电压(kV) 保护设备类型 避雷器额定电压(kV) 额定频率(Hz) 持续运行电压(kV) 标称放电电流(kA) 1mA直流参考电压(不小于,kV) 陡波冲击电流下残压(峰值,不大于,kV) 雷电冲击电流下残压(峰值,不大于,kV) 操作冲击电流下残压(峰值,不大于,kV) 2ms方波电流(A) 瓷套雷电冲击耐压(峰值,kV) 瓷套短时工频耐压(有效值,kV) 4.供货范围

4.1型号、参数及主要要求 工程项目 型 号 型式 数量(台) 爬电比距(mm/kV) 泄漏电流监测仪及放电记数器(型号/厂家/要求) 其它要求 设计单位及联络人

35 电站型 51 50 40.8 5 73 154 134 114 400 185 95 35 变压器 中性点 42 50 34.0 1.5 60 102 95 400 185 95 10 电站型 17 50 13.6 5 24 51.8 45 38.3 400 105 55 XX工程 HY5WZ-51/134 附在线监测仪(带屏蔽环) 4

HY1.5W-42/102 户外、单相 25 附在线监测仪(带屏蔽环) HY5WZ-17/45 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 备注 定交货地点的日期。

注:(1)合同设备(包括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的交货时间指合同设备到达需方指(2)厂家在投标时必须提供同类型产品的型式试验报告、鉴定证书。 4.2备品备件

供方应按有关标准和规定提供避雷器的备品备件,备品备件应是新的,与设备同型号、同工艺。供方在投标时提供避雷器备品备件清单。

4.3专用工具

供方应提供避雷器安装、检修、测试等所需的专用工具,包括专用调试、测试设备。供方在投标时提供避雷器专用工具清单。

5.卖方在投标时应提供的资料

5.1提供与投标产品一致,而且有效的产品型式试验报告(检验报告)、鉴定证书、型号使用证书等。

5.2提供投标产品的下列数据 序号 性能指标 1. 结构型式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 需方要求值 复合绝缘金属氧化锌避雷器 供方保证值 备注 3. 4. 5. 6. 7.

40.8/34/13.6 持续运行电压(kV) 50 额定频率(Hz) 73/60/24 直流1mA参考电压峰值(kV) 5/1.5/5 标称放电电流峰值(kA) 5 操作冲击电流峰值(kA) 阻性电流(mA) 全电流(mA) 工频参考电压(kV) 114/95/38.3 操作冲击电流下残压峰值(kV) 雷电冲击电流下10kA残压峰值134/102/45 (kV) 雷电冲击电流下20kA残压峰值(kV) 154/--/51.8 陡波冲击电流下残压峰值(kV) 65 短时耐受电流(4/10μs、2次)(kA) 氧化锌电阻片的伏—安特性* 8 耐地震强度(度) 0.00665 密封泄漏率(pa l/s) 5

序号 性能指标 需方要求值 185/185/105 95/95/55 1 2500 50 25 0.03 680 1.67 8. 外绝缘水平 雷电冲击耐压(1.2/50μs)(kV) 1min工频耐压(kV) 9. 2ms方波通流能力(18次)(A) 10. 线路放电等级 11. 压比(Uch/U1mA) 12. 4/10μs冲击通流能力(kJ/kV) 13. 老化试验荷电率(%) 14. 工频过电压耐受能力(kA)** 15. 大电流压力释放能力(kA) 16. 小电流压力释放能力(A) 17. 无线电干扰水平(μV) 18. 局部放电量(pC) 19. 20. 21. 22. 爬电距离(mm) 耐污能力(等值附盐密度)(mg/cm2) 干弧距离(mm) 一次接线端子最大允许拉力 水平(N) 垂直(N) 横向(N) 安全系数(动态、静态) 23. 避雷器结构 重量(kg) 高度(m) 直径(mm) 节数 24. 其它 制造厂建议的备品、备件 制造厂建议并提供的专用工具及仪器 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 供方保证值 备注 要求提供避雷器的伏—安特性曲线及预吸收能量后的工频电压耐受时间特性曲线。

6.技术资料和图纸交付进度

6.1一般要求

6.1.1供方提供的资料应使用国家法定单位制即国际单位制,语言为中文。 6.1.2 资料的组织结构清晰、逻辑内容要正确、准确、一致、清晰、完整,满足工程要求。

6.1.3 供方资料的提交及时充分,满足工程进度要求。在合同签订同时给出全部技术资料清单和交付进度,并经需方确认。

6

6.1.4 对于其它没有列入合同技术资料清单,却是工程所必须的文件和资料,一经发现,供方也应及时免费提供。

6.2资料提交的基本要求

6.2.1 供方应在投标阶段提供有关资料。

6.2.2 供方在合同签定的同时提供配合工程设计的资料与图纸。必须附加提供CAD软盘。

6.2.3 供方应提供满足合同设备性能检验/见证所需的全部技术资料。

6.2.4施工、调试、试运和运行维护所需的技术资料(需方提出具体清单和要求,供方细化,需方确认)包括但不限于:

6.2.4.1提供设备安装、调试和试运说明书,以及组装、拆卸时所需用的技术资料。 6.2.4.2安装、运行、维护、检修所需的详尽图纸和技术文件,包括设备总图、部件总图、分图和必要的零件图、计算资料等。

6.2.4.3供方应提供备品、配件总清单和易损零件图。 6.2.4.4 以上资料除纸质文件外,供方需另提供电子版1份。

6.2.5 供方须提供的其它技术资料(需方提出具体清单,供方细化,需方确认)包括以下但不限于:

6.2.5.1 检验记录、试验报告及质量合格证等出厂报告。

6.2.5.2 供方提供在设计、制造时所遵循的规范、标准和规定清单。

6.2.5.3 设备和备品管理资料文件,包括设备和备品发运和装箱的详细资料(各种清单),设备和备品存放与保管技术要求,运输超重和超大件的明细表和外形图。

6.2.5.4 详细的产品质量文件,包括材质、材质检验、焊接、热处理,加工质量,外形尺寸和性能检验等的证明。

7.技术服务与设计联络

7.1合同签订后,供方应指定负责本工程的项目经理,负责协调供方在工程中的各项工作,如设计图纸、工程进度、设备制造、包装运输、现场安装、调试验收、交底培训等。

7.2供需双方可根据工程需要召开工程联络协调会议或其他形式解决设计和制造中的问题。

7.3工程文件的交接要有记录,联络协调会议应有会议纪要。

7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yrrf.cn 版权所有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