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我国上市公司内部治理结构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来源:意榕旅游网
维普资讯 http://www.cqvip.com 财经广场 我国上市公司业绩逐年下 降,亏损数额不断增加,导致上市 公司业绩下降和亏损数增加的因 素是多方面的,但其中一个很重 要的原因是公司内部治理结构的 缺陷。本文旨在通过对公司内部 治理结构存在问题的分析,提出 改善途径。 我国上市公司内部治理 一其是监事会在法律上只是被赋予 了有限的监督权力,没有罢免董 事的权力,缺乏足够的制约董事 行为的手段,因此在实践中,《公 司法》赋予监事会的监督权通常 流于形式。 (三)董事会结构失衡,“内部 人”和大股东代表控制了董事会, 董事会难以承担受托责任。一方 面,董事会中形成了由代表国家 股或政府控制的法人股的“关键 人”控制的局面;在相当一部分上 市公司中,董事会成员大多同时 兼任公司经理层要职,董事会中 “内部人”比例过高。中国证监会 最近的一项调查结果表明,目前 在我国的上市公司董事会中,将 近50%的董事是由公司的“内部 人”担任,而来自大股东的董事的 辽宁财政高等专科学比例则高达80%,大多数公司没 有设立独立董事,部分公司即使 设立了独立董事,但在董事会中 所占的比例很低,难以形成对执 行董事和大股东代表的有效制 衡。从董事会运作方式上看,董事 长作为公司的法人代表,对公司 运作承担直接责任,《公司法》又 赋予董事长在董事会闭会期间代 表董事会做出部分决策,导致董 事长权力过大,不符合董事会集 体决策的运作方式,也容易导致 董事长陷入公司具体经营事务。 上述问题都会最终导致董事会难 以承担受托责任。 (四)激励约束机制不健全, 既缺乏合理有效的激励,又没有 严格规范的约束。由于多数董事 和经理人员都不是通过市场机制 竞争产生的,其中许多人不具备 必须的素质能力,即使是合格的 经理人才,其获得充分激励的合 理性也常常受到怀疑,难以按市 场原则给予充分的激励。 股独大”,大股东董事比 例奇高,又没有相对超脱的独立 “、结构存在问题 (一)股权结构不合理,控股 股东持股比例过大,难以对其进 行有效制衡。据统计,截至2001 年4月底,我国1 102家A股上市 公司中,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平 均高达44.86%,其中超过50% 以上达890家。而第二大股东平 均持股比例仅为8.22%,为第一 大股东的五分之一以下。在上市 公司的控股股东中,80%以上的 国有股东,其中绝大多数以国有 控股集团和公司的形式出现。值 得关注的是,在近期上市的部分 民营企业中,一股独大的现象也 非常严重。如2001年2月26日 上市的康美药业第一大股东家族 直接、间接累计持有股权的比例 达66.4%,2001年6月8日上市 的太太药业这一比例更高,达 74.1 8%,以开发销售计算机财务 软件为主的用友软件董事长一人 直接和间接持有的股份就超过公 司总股本的50%。 (二)公司权力机构的设置不 合理,缺乏对公司“内部人”的有 效制衡与监督机制。从权力机构 设置来看,我国《公司法》规定上 市公司必须设立董事会与监事 会,在形式上属于由代表股东利 益的董事会和在一定程度上代表 其他利益相关眷(职工、社会等) 的监事会构成的双层委员会制 度。但是,由于董事会和监事会都 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相互之间 不具备直接任免、控制的权力,尤 搬■上m公日内曩治琢练桷蕾赶晌圈■ 对黛马 淑 芯 R 《审计理论与实践)2002年第7期 维普资讯 http://www.cqvip.com 财经广场 董事的监督、制约,导致大股东做 出许多损害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 事,而中小股东无可奈何,如大股 东将上市公司当作自己的“提款 机 ,不但不给广大股东实实在在 的红利分配,反而不断通过配股 增发等形式进一步要投资者掏 钱。不分红几乎成为我国上市公 司的一道独特景观,不但效益不 好的不分,效益好的也不分。又如 大股东通过关联交易“掏空 上市 公司,让上市公司为控股股东提 供贷款担保、控股股东直接以应 收款形式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控 股股东通过控制上市公司供销渠 道左右上市公司、控股公司迫使 上市公司用 天价 购买集团公司 商标使用权及其他无形资产等 等。 大股东侵害小股东利益的结 果是,广大中JJ、投资者把股票市 场当作“投机 市场,对长期投资 毫无信心可言,使股票市场的融 资功能弓豸化,最终影响证券市场 的健康发展,从而使经营善不佳 的上市公司更加雪上加霜,形成 恶性循环,使“sT 、“ 家族成 员越来越多。 二、改善我国上市公司内部 治理结构的对策 规范的公司治理机制的建立 是一个漫长的过程,需要政府、监 管机构、投资者和经营者的共同 努力,通过逐步建立有效的公司 内部制衡、激励与约束机制,培育 有效的公司外部治理市场,完善 有关的法律法规来完成。当前改 善我国上市公司内部治理结构的 当务之急是: (一)健全对经理人员的激励 和约束机制。激励是对经理人员 的正面刺激,即通过给予足够的 报酬使作为被激励者的高层经理 人员乐意付出全部的努力,达到 激励提供者的利益要求。激励的 核心,一是对企业经理人员的激 励应能够实现企业长远发展特别 是国有资保值和增值的目标;二 是对他们的激励是应该“即期变 现 的,即经理人员能定期地获得 货币收入,以支付日常的个人与 家庭消费。因此,必须避免经理人 员因追求个人收益最大化而损害 公司长期盈利短期行为。 (二)引入独立董事制度。除 了从股权结构上引入制衡机制 外,另一个近期能够有效发挥作 用的机制是要求上市公司必须建 立独立董事制度。在董事会中引 入相当数量和比例的独立董事, 并将公司中一些可能与执行董事 和管理层存在潜在利益冲突的事 务的决策权授予独立董事,如公 司的内外部审计、执行董事与高 管人员的薪酬、新董事的提名 等。由于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所派 生出的客观性,再加上有关法律 法规的约束,独立董事的引入将 会逐渐对上市公司的大股东、执 行董事和经理层起到有效的监督 作用。 我国公司的权力结构从形式 上看是董事会与监事会并存,但 由于监事会作用有限,所以从实 际效果来看与单层董事会模式无 异。然而,由于有关的法律法规没 有明确规定公司引入单层董事会 模式必须具有的独立董事制度, 而公司的外部治理市场也不能有 效发挥作用,现实中大股东或内 部人控制董事会,少数人独揽公 司大权、损害中小股东的现象时 有发生。董事会职能失灵、内部人 控制等现象还直接导致了我国上 市公司行为短期化以及上市公司 与控股大股东之间的正常关联交 易,甚至出现了上市公司成为控 股大股东的“抽血工具 。在很多 情况下,公司治理及董事会结构 上的缺陷成了上市公司衰退和小 股东利益不能到起码保护的重要 因素。在这种情况下,独立董事会 引入被寄予厚望,希望其能够部 分解决公司内部制衡缺乏的问 题,并弥补了部分监理会的监督 作用。 在我国上市公司中引入独立 董事制度,首先应当明确独立董 事的功能是对控股股东及其派入 上市公司的董事、经营管理人员 的违规行为起到制约作用,使控 股股东在上市公司的利益只能通 过上市公司的价值提升和利润分 配来体现。其次,应当明确独立董 事的义务与责任。如由独立董事 签字同意的关联交易对公司和少 数股东不利,对因此造成的公司 或其他股东的损失,应由其承担 带民事赔偿责任。 (本文编辑周灿) 《审计理论与实践)2002年第7期 ●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