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甘肃省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意见>的通知》(甘政办发〔2009〕109号)、《甘肃省教育厅、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甘肃省义务教育学校及教职工绩效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和《民乐县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方案》(民人事〔2009〕128号)等文件精神,依据民乐县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考核办法及洪水学区教职工绩效考核办法,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指导思想
实施绩效考核工作要以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为指导,以推动全县义务教育持续健康发展为宗旨,以不断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为核心,以增强教师爱岗敬业的工作积极性为导向,充分发挥激励功能提供制度保障,构建符合教育教学规律、有利于教师成长、有利于学校科学发展,全面提高学校整体办学水平,努力办好让人民满意的义务教育。
二、考核原则
(一)以人为本,促进教师发展。尊重教育规律,尊重教师的主体地位,充分体现教师教书育人工作的专业性、实践性、长期性特点。鼓励教师全身心投入教书育人工作,引导教师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
(二)激励先进,注重教学实绩。完善绩效考核内容,把师德放在首位,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注重教育教学质量和教师履行岗位职责的实际表现和工作贡献,全面提高育人质量,促进学校健康协调快速发展。 (三)客观公正,便于实际操作。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科学合理、程序规范,讲求实效、力戒繁琐,有利于实际操作。 三、考核对象
李园小学全体教师。 四、考核内容 (一)教师考核
教师绩效考核由学校制定教师量化绩效考核实施细则。班主任绩效考核由学校参照教师绩效考核办法组织实施。教师绩效主要考核职业道德、职业能力、工作表现、工作成效等方面。 (二)绩效考核量化计分
考核共计100分,其中考勤纪律10分、工作量30分、教育教学(或教育管理)过程30分、教育教学业绩(或完成工作任务)30分。 1、考勤纪律(10分)。
(1)全体教师应自觉遵守考勤制度、请假必须按教体局规定履行请假手续,除确因特殊原因外,不得代假或补假。 (2)全学年出全勤者得10分。
(3)婚丧嫁娶产等假期按有关规定执行,不超假者不减分,超出规定办理病、事假手续,并按病事假标准减分,不办理手续者按旷工论处。 (4)按规定参加学历达标考试、专业研讨活动、各种培训应必须履行请假手续,请假期间不扣分,若超出期限时间,则按旷工论处。 (5)学校派出的公差(如开会、听课、学习、报送材料等)视为出勤。
(6)有下列情形者给予扣分:
<1>病假3天扣1分、事假2天扣1分、旷工1天扣3分。 <2>迟到、早退3次按1天事假扣分,以此累计。 <3>旷课3节按旷工1天扣分,以此累计。 2、工作量(30分)。
(1)工作量以教师所有工作进行计算,量化出教师所有岗位周工作量。
(2)语文、数学、英语、六年级综合以课程标准课时数计算,品社、
科学、微机、音体美等课按课程标准2课时折合为1课时计算,有几个班合上的课时不分开计算,按合上的课节计算。
(3)兼职工作量的量化,以周为单位计算,校长职位6课时、副校长、教导主任职位4课时,会计职位2课时、信息化网络管理员职位2课时、少先队大队辅导员、教研组长职位1课时、各室管理员职位0.5课时,兼职多种职位可累计计算课时数。
3、教育教学(或教育管理)过程(30分)。
(1)主要考核教职工在教育教学过程中的工作岗位职责履行情况和安全管理职责履行情况、工作态度、责任心。专任教师重在考核备、教、批、辅、考、研等常规教学落实情况和教学研究及教学研究活动参与情况。要引导教师把教学工作落实在平时,积极参与教学研究活动,提高课堂教学效益,实施素质教育。
(2)教育教学具体量化以洪水学区年度考核成绩为依据,以考核成绩乘以30%计算。
4、教育教学业绩(或完成工作任务)(30分)。
主要考核教职工的工作任务目标完成情况和工作的实际效果。专任教师要从育人效果、教学效果、教学研究成果等方面考核。 五、绩效考核方法和程序 (一)考核方式和时间
对教职工的绩效考核工作按学年度进行,具体考核时间为每年6-7月。 (二)考核程序
(1)个人自评。全校教职工个人进行总结和自评,按照学区关于教职工量化测评办法填写相关表册。
(2)民主测评。在全校教职工范围和所教学科学生中进行民主测评,并听取家长代表的意见。
(3)综合评定。在民主测评的基础上,学校考核小组按照考核标准,结合教职工自评、学校评议,提出考核等次建议意见。经学校考核领导小
组审核,综合评定考核等次。
(4)校内公示。对考核领导小组综合评定的等次进行为期5-7个工作日的公示。
(5)确定等次。对公示无异议者,上报洪水学区备案。 六、考核等次的确定和运用
绩效考核结果是分配绩效工资的主要依据,对履行了岗位职责、完成了规定工作任务的教职工,分别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出一等、二等、三等三个等次,作为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依据。奖励性绩效工资在全学区学年考核结束后兑现。
七、绩效考核的组织领导
1、组建机构。
成立李园小学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副校长、教导主任任副组长,教师代表2人为成员,全面负责教职工绩效考核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领导小组由5人组成。 2、审查考核办法。
教职工绩效考核结果公示7个工作日后,交学区备案。 八、绩效考核的工作要求
绩效考核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关系到广大教职工的切身利益。学校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 学校领导班子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切实深入细致地做好教师的思想工作,积极稳妥地组织实施好绩效考核工作。同时,要不断探索和完善绩效考核方法,努力提高绩效考核的科学性,保证绩效考核机制的有效运行,充分发挥绩效考核在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促进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中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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