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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架子工清工承包协议

来源:意榕旅游网
新乐名苑工程架子工清工承包协议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相关法规的规定,为加快施工进度,提高工程

质量,搞好安全生产,做好文明施工。甲方将承建 工程中 以清包工的形式包给乙方施工,为使双方有效地开展工作,经甲乙双方友好洽谈决定,特签订本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承包形式:包清工,包工期,包质量,包文明施工,包人工费。

承包范围:本工程全部架子搭设、拆除工程;走道、斜挑搭、拆;井架装、拆等。

第二条:承包内容:

1、外墙所需一切脚手架及安全设施安装、拆除。 2、临时挑网、立网安拆。

3、四周及临边、洞口围护,防护,安全设施(含封洞口、围护)安拆。 4、施工出入口处通道口和四周边的安全防护棚搭拆。

5、爬、挑脚手架,预埋铁件制作安装。爬、挑脚手架工字钢制作安装,斜支撑、斜拉结的制作安装。

6、脚手软硬拉结筋布设。

7、局部临时脚手架搭设,基础基坑2跑爬梯,1跑斜道及每1跑斜坡人行道搭设到施工作业层。

8、脚手架定期派专人负责检查维修、保养,维护保养栏杆、外脚手架油漆、色标等工作。

9、钢平台拆、搭安装工作,局部临时料货平台搭设。

10、严格按JGJ59—99标准及检查验收标准执行,按DBJ08-903-98安保体系标准执行。 11、严格按市建筑工程标准化规范管理标准要求执行。 第三条:工程款的付款及结算方法

1、斜挑脚手架搭设二次按建筑材料面积 6.50元/m2计算,脚手架全部采用预埋铁件、槽钢、钢管、扣件组合。若中途退场,按实际完成工程量 6.50元/m2的50%结算。 2、对工程款带资情况,施工进度到6层为止,6层以内职工生活费由乙方自行解决。6层以上按每月每人300-400元/月考虑,如超过部分由各工种班组长自行解决,但每月根据甲方确认的完成工程量分层支付进度款(不得超过月完成工作量的40%),每月伙食费清单必须有各工种科室管理人员签字认可。工程施工到春节放假时,甲方付乙方总完成工程量的80% ,工程结构完成验收完毕后付总款90%,余款在审计结束后二个月内付清。

3、工程建设过程中,凡与架子工相关联的工作均由架子班完成。 第四条:施工工期

1、施工工期于2005 年 3月 28日开始到 2005年7月28日结构封顶(具体以甲方计划进度表为准)。

2、工程结构封顶因乙方原因延误一天按工程结算的3%给予处罚,乙方必须严格按甲方安排的施工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按每层计划进行,逾期二天以上的按每小时500元处罚,如乙方原因延误,甲方总竣工工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若因乙方劳动力投入不足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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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工期脱节,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乙方已完成工程量按6折结算,并承担违约责任、损失及处罚。

第五条:工程质量:

1、脚手架搭设必须符合规范规定,且必须达到上海市标化工地的要求,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范施工,乙方在各项施工中违反安全操作要求所发生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2、乙方脚手架施工完毕后,甲方必须每层进行验收,对提出的问题,乙方必须立即整改。 3、乙方施工人员必须服从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安全操作规范,人人必须持有效证件双证上岗作业。严禁违规操作,违者罚款50—500元。 第六条:甲方责任

1、负责施工临时设施;

2、甲方必须及时提供搭设脚手架所需的钢管、扣件等周转材料;

3、按协议规定时间按时支付进度款:监督乙方做好各方面的工作,对质量、安全、工期、文明施工、材料管理进行检查督促,其结果纳入工程结算。

4、随时对乙方的施工质量及安全进行检查,并按规定进行奖,罚款从乙方每月的进度款中扣除:

5、各分项工程前,必须对职工进行技术交底及安全操作技术交底。 第七条:乙方责任

1、根据施工进度需要,落实施工人员的组织配备,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施工任务: 2、按期支付工人的伙食费及工人工资:

3、服从甲方施工管理人员的检查,并落实整改措施,及时做好落手清工作,必须做到工完清场,达到文明施工要求,拆下的管件分类、分规格按甲方指定的地点堆放整齐; 4、班组负责人必须积极配合甲方管理层工作,并配备相应的质量、安全管理,负责人在施工期间不得离开施工现场,随时配合甲方进行质量、安全检查,若随时离开工地,否则按200元/天·次处罚

5、每月23日必须向施工人员递交各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案,并上报每月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计划。

6、每周定期按时参加项目部生产例会,每天按时与施工员明天工作计划及汇报当天完成情况。

7、各工种的各道工序施工按施工通知单执行,完成后自检结束报项目部验收,后报监理验收。

8、安全帽按5元/顶付款购买,结算时归还帽,再退款。

9、各工种班组长必须配备有带班长2人,翻样员1人,配料员1人,现场制作安装员1人,兼职安全员1人,各工种的分支工种必须配备齐全,缺一人以500元/天.次罚款。 10、各工种班组长每位职工发放工作服两套,价大约70元/套,费用由各工种班组长、职工与项目部各承担50%。

11、各工种班组长及每位职工必须上交1寸照片10张及身份证, 手续之用。进场二天内办理完毕,否则按50元/天处罚。

12、各工种班组长及每位职工必须认真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文件、条例、要求。严格按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按施工规范要求、图纸要求进行施工,对违反上述条款者按有关规定执行实行奖罚。按市标化、市文明、安全事故频率控制在2‰内的安全目标奋斗。 13、各工种班组长及每位职工必须认真执行市标化、市文明、创安工地标准要求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施工机械、施工安全要求及场容场貌、材料堆放、落手清工作认真抓好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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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否则将按有关规定执行实行奖罚。

14、各工种班组长及每位职工必须认真执行项目部举办每月一次创“三优”,创施工现场“七项”综合竞赛活动,设置专项奖罚基金。

15、各工种班组长所使用的机械设备,工具类均采用自行解决,自行采购,项目部负责解决部分购买新设备费用,但在工程款中扣除。 第:工期奖罚

乙方必须听从甲方指挥与安排,并按甲方指令性计划进行施工,不得拖延。如乙方施工工期延误,按1000—2000元/天进行处罚(原则上甲方安排的月施工计划为准)。 第九条:质量奖罚 1、 本工程质量必须确保施工安全,确保为施工作业服务作为前提,必须提前一步,完成

外墙脚手架的搭设或拆除工作。必须严格执行《上海市标化文明工地规范》规定要求及《安全检查验收标准JG-J59-99》要求执行。 2、 如果业主、监理、甲方在验收中发现脚手架工程应整改的,必须立即整改,对整改不

力的,复查仍不合格的,以每一项条文计处罚按100元/条。 3、 如果在浇捣混凝土前,没有及时清理施工位置,外墙脚手架上垃圾材料,工具等,甲

方有权处理,年理人工工资以80元/天(工日)计算扣除。 4、 如果每层架子搭设完毕,发现脚手架上、楼层面上、钢管、扣件、竹笆、扎丝、钢丝

绳、工字钢、模板等材料没有及时清理干净,处罚按每公斤25元扣除,并立即检掉、搬走放好、利用。 第十条:安全及文明施工

1、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其它相应的法规、法纪、规范。

2、工人进场必须进行安全三级教育,确保安全无事故,做好班前安全活动,每周三讲评记录,每月25日交项目部安全员存档核查一次,如一月未交的处以50-100元/次罚款,由于乙方违反操作规程或自身保护不符合安全规定发生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办好务工手续,参加上海工人上岗培训。

3、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安全生产六大纪律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遵守国家法纪法规。宿舍内不得使用任何非生产性电器设备,不允许带家属、小孩进入工地及与施工无关人员及小孩严禁进入工地,违者按200—500元/人.次处罚。保持场地清洁,做到工完场清,违者按100—300元/处罚款。

4、由于乙方及下属工人在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以及工伤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5、项目部是本工程项目施工中的最高权力机构,各科室各级管理人员,各工种班组施工人员都必须服从项目部的统一指挥调度任何争议和不合理情况直接由项目部解决,严禁打架和打群架。对于打架者,每人每次每班组罚款1000元;不管有理无理,以先打者为错,并负一切法律责任和一切经济损失,并每次给予1000—10000元/次罚款,先由班组中扣到个人;严重者送当地司法机关处理,并立即开除本工地工作,工资按60%结算。对打群架的班组给予每人2000元/次罚款,且由先动手打者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一切经济损失,并每次给予20000—100000元/次罚款且对打群架所有人员开除出工地,送当地机关处理,工资按五折结算,以上处罚条款各工种班组不得有异议。

6、如在本工地内发生点工,价格一律按统一价:普工按23—28元/工日,大工按40—45元/工日计算,由施工员决定价格,点工帐每周上报一次,工作时间同甲方施工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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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建筑工地不得带入偷窃、人员,严禁使用有特种病人(如间歇性精神病患者、羊癜病患者心脏病、高血压、麻疯病、耳聋、哑巴、弱智人员)严禁进入本工地施工,违者2000元/人.次罚款,引发的后果均由乙方负担。

8、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服从甲方管理人员指挥、安排。乙方必须认真熟悉图纸说明和有关节点标准图,严格按图纸施工及上海市的有关规范及规程施工,不得擅自修改图纸,如因乙方对施工图的误解或疏忽引起的施工错误,其返修的工料费均由乙方承担。

9、如乙方的施工质量不符合设计及施工验收规范要求,甲方有权终止协议,乙方必须无条件退场,且不结算工资。

10、如果业主、监理、甲方对工程质量发整改单,乙方必须无条件派人整改,并在规定

的时间内整改完毕。如到时没有整改或整改不力,甲方有权派人整改,所整改的人工费按80元/天计算,材料费加倍才处理。

11、乙方所承建的模板工程项目,严禁转包或分包,否则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协议,乙方无条件退场,并不结算已完成的工程款。 12、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另见协议书)。

13、领生活费或结算必须由各工种主管人员及安全部门认可签署意见后,方可领取。 第十一条:质量及安全保证金 为确保本工程顺利进展,在合同签定前,乙方必须交纳清包工程款的10%作为保证金(以收据为准),对班组的质量、安全等罚款从保证金中扣除。保证金在工作量完成后一次性返还给乙方

第十二条:工伤事故的处理

发生工伤事故,经济损失在一万元以下的,由班组承担;一万元至五万元的工伤事故由公司承担30% 人工费,70%医药费;班组承担70%人工费,30%医药费。其他费用不得计算。(超过五万元特殊工伤事故由三方解决,如协商不成的报有关部门仲裁解决。) 第十三条:协议终止

凡由于乙方施工质量达不到市标化文明工地规定要求标准或甲方认为乙方没有能力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时,甲方可单方面终止协议或将分项部分另行安排人员施工,其发生费用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进度、质量、安全方面,凡甲方认为严重的,监理或业主三次书面通报,按完成工作量70%结算,清退场并不得有异议。由于工程停建或缓建和停工所造成的损失不另行补贴,由乙方自行消化。

第十四条: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公司见证备案一份。凡本协议未尽之处,以后由甲乙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本协议及补充协议和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签订之日起开始生效,工程主体完工验收完毕款项结清后失效。

甲方:上海市松江第五建筑工程公司 乙方:新乐名苑工程架子承包班组

新乐名苑工程项目部

代表: 代表: 照片 身份证:

家庭住址: 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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