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节 本规程编写依据和适用范围 第一条 本规程依据:
1. 部颁电力工业技术管理法规。
2. 部颁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 3. 部颁电气事故处理规程。 4. 部颁电力变压器运行规程。 5. 部颁蓄电池运行规程。
6. 部颁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运行管理规程。 7. 部颁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 8. 省、中调、地调度规程。
9. 其它有关规程制度技措及技术资料。 第二条 本规程的目的:
1. 为各变电站的值班人员规定出设备正常运行的方式。 2. 倒闸操作及事故处理的原则对现场运行值班工作起指导作用。 3. 对各变电站值班人员起技术培训作用。 第三条 适用范围:
1. 本规程适用于运行工区所属110KV~220KV变电所。全体运行值班人员均应严格按照本规程之规定运行进行设备的运行、维护和事
故处理工作。
2. 从事变电值班工作的人员以及涉及110KV~220KV变电站范围内有关工作时应按本规程执行。
3. 从事变电值班工作的新人员以及脱离变电站工作三个月,及以上的原值班员均需学习本规程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值班,本规程每年考试一次。
4. 本规程为Il0KV~220KV变电站通用规程,各变电站应根据本站具体结线和设备情况编制“现场运行规程”并组织人员学习、考试。 5. 本规程与上级有关规程、规定相抵触时,按上级规程、规定执行。 第二节 对变电站及其设备的一般要求规定
第一条 变电站设备应清洁无锈蚀、无渗漏、场地应整洁无杂草。 第二条 变电站值班人员不得私自对用户停、送电,威胁人身和设备安全者,可先停电,然后立即报告上级。
第三条 变电站的设备均应有正规、醒目的双重编号及明显标志。表示设备分合的指示器应清楚,并与实际位置相符,相序标志明显。 第四条 进入主控室、配电室的电缆沟应严密封堵,门、窗应完整,防止小动物进入引起设备故障。 第三节 季节性预防工作的一般要求规定 一、设备巡视检查周期:
1. 交接班时必须对设备检查一次。
2. 正常运行情况下,每日还应有至少4次的定时检查(10°、15°、19°、22°)夜间值班再进行一次夜巡。
3. 特殊巡查:对气候变化、设备变更、节日放假、过负荷及运行异常时应适当增加巡查次数。
4. 变电站站长每周至少对本站设备全部巡查一次。 5,设备专责人对所辖设备每月最少一次全面检查。 二、设备巡视检查项目:
1. 瓷质表面应清洁,无破损、裂纹、无放电痕迹、无结冰情况。 2. 注油设备的油色、油位应正常,无渗漏,铁质外壳无变形或破损,吸潮剂无变色。
3. 设备无异音、臭味、变色、发热、冒烟及其它异常现象。 4. 导线无过紧、过松现象,无落挂物、烧伤断股情况。接头应紧固,试温片不应熔化,雨天无水汽蒸发现象. 接头及连接处温度不得超过70℃。雪天无融雪现象。
5. 所有仪表、信号、指示灯、压板、插头、设备位置指示器应与运行要求相符。
6. 变压器冷却装置是否正常。检查变压器的油温、瓦斯继电器的油面和连接的油门是否正常,防爆管的隔膜是否完整无损。
7. 油开关安全阀是否良好,避雷针及其它架构,基础应无倾斜,地基无塌陷现象。设备外壳应接地良好,避雷器放电记数器是否动作。 8. 设备加热应按要求投解,分线箱门应关好,防止进水、潮气及小动物。
9. 主控室、配电室、所用变室的门、窗、门栓应良好,照明应充足,温度<室内)要适宜。
10. 蓄电池运行,单电池电压、比重应正常,温度要适宜,直流母线电压和浮充电流应符合要求。备用电池约放电电流要符合要求,维护直流母线电压要调整电池端电池电压调整器。
11. 电缆有无渗漏油及其它异常情况,终端头接地应良好。 12. 对各级保险器应按规定要求定期检查安装,无熔断、松动或接触不良等情况。
13. 转动设备音响正常,无轴承发热,碳刷冒火,温度应正常,整流继电器应完好无烧伤痕迹。
14. 开关场地无杂物,下水道应畅通,设备及地基应无下沉现象,场地照明应良好。
15. 各种标示牌和相色漆应明显、完整、齐全。 16. 机构拉杆无断裂,开关升降应完好,钢丝绳应完好。 17. 保护压板不应松动,并符合运行要求,继电器无破裂和启封现象.18. 二次设备编号应正确、完整,二次电缆的标志应明确。 19. 电磁机构的掉闸销子位置应合适.20. 油开关及刀闸的闭锁销子应合适。
三、特巡检查内容:
1. 节日期间对供城乡照明的线路及重大政治任务时应重点检查。 2. 雷暴雨时,检查电缆沟、主变排油池是否积水,门窗关闭严密和房屋渗漏雨情况,雷击后,检查瓷瓶、套管有无放电闪络痕迹,雷击计数器是否动作,并做好记录。
3. 大风时检查避雷针、构架是否牢固,有无倾斜现象,场地有无易
被砍起飞扬的物件,导线摆动及接头有无异常情况。
4. 高温季节重点检查通风冷却设备是否正常,充油设备油位是否过高,各连接部分发热和示温腊片熔化情况,油温是否超过规定值,导线弧度下垂是否过大等情况。
5. 寒冬季节检查小动物进入室内的措施是否完善,雪天检查各接触处应无溶雪现象,检查电缆盖板完好,电缆沟室入口处应隔堵严密,消防器具齐全完好。
第四节 倒闸操作的一般要求规定
第一条 倒闸操作必须严格遵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有关规定。 第二条 拉、合刀闸前必须检查断路器(开关)确在断开位置,方可操作。
第三条 线路的倒闸操作:
1. 停电时,应先断开关,后断刀闸(先断负荷侧刀闸,后断电源侧刀闸)。
2. 送电时顺序相反,即先合刀闸(先合电源侧,后合负荷侧)后合开关。
第四条 主变停送电的倒闸操作原则;
1. 三卷变压器:须按照先低、后中、最后高的原则停电,然后拉开三侧刀闸。送电顺序与此相反。
2. 双卷变压器:先低后高的顺序停电,然后拉开两侧刀闸. 送电顺序与此相反。
3. 在拉开或合上高压侧开关前(110KV系统即直接接地的系统)须将主变高压侧中性点地刀先合上,防止发生操作过电压。 第五条 倒母线的操作:
1. 倒母线操作时,应使母联的两侧刀闸及开关均合在合闸位置。 2. 检查欲倒母线电压正常。 3. 取下母联开关操作保险。 4. 依次先合、后拉欲倒刀闸。
5. 若装有母差保护时,应遵守母差保护运行规定。
第六条 线路倒路,带路和并、解变压器前后,应检查负荷分配情况,倒路过程中应停用有关的重合闸。
第七条 互感器停电必须从高、低压两侧断开电源.(10KV以下的变压器和互感器停电须从高、低压侧均断开电源后,方可拔高压保险)。 第八条 在倒闸操作中装设接地线,或合接地刀,不论何处均须验电,明确无电后方可进行。
第九条 油开关电动拉、合闸时应注意:
1. 合闸把手必须到终点,红灯亮后将把手返回,时间不得过长,过短。
2. 开关合上后,注意直流电流表应返回(同时要监视红绿灯)防止接触器He保持,烧毁合闸线圈。
3. 开关合上后,须详细检查开关位置和其它部件应正常。 4. 拉闸时要注意电流表,把手到终点时,绿灯亮,即应放开把手,时间不得过长。
第五节 新设备投运及设备检修后的验收
第一条 新设备安装或设备大修、改进后,在投运前,必须按有关验收规程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严禁三类设备投产。 运行方面的验收由本站站长组织进行。
第二条 正常的设备检修,在投运前,值班人员应对设备检修项目、发现的问题、试验结果和遗留问题等情况进行检查、核实、验收、记录。验收工作由当值主值班员主持进行。 第六节 事故处理的一般规定
第一条 各变电站的事故处理属系统值班调度员领导(中调或地调),站长在处理事故中有权对有关人员发出指示,但不得与调度员的命令相抵触,必要时站长有权解除值班员职务,代行值班,但应立即汇报给当值调度员。
第二条 在发生事故时,值班人员必须迅速、准确、全面地向值班调度员报告事故经过、保护、自动装置信号动作、仪表指示及设备外部象征,迅速而正确地执行值班调度员的一切命令,不得拖延。否则应负不执行命令的责任,批准不执行该命令的负责人也要负责。 第三条 如信班员认为值班调度员的命令有错误时应予指出,并解释清楚,倘值班调度员确定自己的命令正确时,值班员立即执行。 如果调度员的命令直接威胁人身或设备安全,则不得执行. 值班员应把拒绝执行的理由讲清楚,并汇报有关领导,且将情况填写在记录簿上。
第五条 在发生事故时,值班人员必须遵守下列顺序消除事故:
1. 根据表计和信号指示,自动装置、保护动作情况和事故的外部象征判断事故。
2. 解除对人身或设备的威肋,必要时停止设备运行。
3. 设法保持和恢复设备的正常运行,对未受损坏的设备进行隔离,保证其正常运行。
4. 迅速进行检查和试验,判明故障的性质、部位和范围。 5. 对已明确故障点的设备进行必要的修理,在检修人员未到达前,值班员应立做好安全技术措施。
第六条 为了尽快消除事故,下列各项操作可不经值班调度员同意,而自行操作。但操作完毕后,应立即汇报调度值班员。 1.将直接对人员生命有威胁的设备停电。 2. 将已损坏的设备隔离。
3. 运行中的设备有受损伤的威胁时,根据具体情况将该设备隔离。 4. 尽快恢复(由下列原因造成设备停电时)供电(联络线除外): A、明显的误操作 B、人员误碰
C、继电器本身造成的误动作(需采取相应措施)
D、当母线电压消失时,将连接在该母线上的开关拉开。
上述A、B、C三项操作,当主值班员不在时由副值班员立即执行。 第七条 发生事故时,如果值班人员与调度员之间通讯中断时,值班员可自行进行下列操作:
1. 终端变压器事故停电后将备用变压器投入运行。
2. 无重合闸的线路掉闸(联络线除外)或有重合闸但拒动时,应根据周波、电压及开关外部检查情况强送一次(有重合闸但调度命令停用的线路不得强送)。
3. 中性点不接地系统(或经消弧线圈接地系统)先发现一相接地,又发生另一相接地致使两路送出线掉闸时,先送较次要出线,如仍接地应拉开再送较重要出线,此时如不接地或接地相与较次要线同相,则不再拉开,并将次要线送上。如接地相与较次要线路不同相,则较次要线路不得再送。 第二章 变压器 第一节 运行方式
第一条 变压器在额定使用条件下,全年可按额定容量运行。 第二条 油浸式变压器最高上层油温可按表1的规定运行(以温度计测量)。 冷却方式
冷却介质最高温度(℃)
最高上层油温(℃) 自然循环、自冷、风冷 40
95
强油循环风冷 40 85
当冷却介质温度下降时,变压器最高上层油温也应下降。 为防止绝缘油加速劣化,自然循环变压器上层油温不得经常超过85℃。
第三条 变压器的外加—次电压可以比额定电压为高,但不超过相应分头电压值的15%。不论电压分头在任何位置,如果所加一次电压不超过相应额定值的5%,则变压器二次侧可带额定电流。 有载调压变压器各分头位置的额定容量,应遵守制造厂规定,并在变电所现场运规(补充部分)中列出。
无载调压变压器在额定电压土5%范围内改变分头位置运行时,其额定容量不变,如为-7.5%和-l0%分头时,额定容量应相应降低2.5%和5%。
第四条 两台变压器并列运行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 绕组接线组别相同; 2. 电压变比相等; 3. 阻抗电压相等。
电压比不同(允许相差±0.5%)和阻抗电压不同(允许相差±10%)的变压器,在任何一台都不会过负荷的情况下,可以并列运行。 变压器容量比超过3:1的变压器,一般不予并列运行。 如经计算,在任一台都不会过负荷的情况下,可以并列运行。 第六条 变压器允许在正常过负荷和事故过负荷情况下运行。 第七条 正常过负荷值根据变压器的负荷曲线、冷却介质温度及过负荷前变压器所带负荷等来确定,按部颁《电力变压器运行规程》图1~9正常过负荷曲线运行。在变电所现场运规(补充部分)中,应根据本地年等值环境温度明确采用哪组曲线,并列出运行参照表(从附录D)选取,当环境温度超过35℃时,按图10~12曲线,参照表2、表3、表4运行。
第二节 变压器的正常运行和维护 第一条 变压器的检查与维护 第二条 变压器的定期外部检查项目:
1. 油枕和充油套管的油位、油色应正常,且不渗漏油; 2. 套管外部应清洁,无破损裂纹,无放电痕迹及其它异常现象; 3. 吸湿器完好,干燥剂不应吸潮至饱和;
4. 运行中的各冷却器温度应相近,风扇、油泵运转应均匀正常,无振动和异音;管道阀门关、闭正确; 5. 变压器上层油温、绕组温度正常;
6. 瓦斯继电器内应无气体,继电器与油枕间连接阀门应打开; 7. 安全气道及保护膜应完好无损,压力释放器应完好;
8. 引线桩头、电缆、母线(排)应无发热、松驰现象。
第三条 变压器的吸温器中干燥剂若吸潮至(或接近)饱和状态,立即进行更换。
第四条 运行中发现漏潜油泵有振动或磨损叶轮异音,应及时上报督促处理。
第五条 新装或检修后变压器投入运行前的检查:
1. 各散热器、油再生器(净油器)及瓦斯继电器与油枕间阀门开闭应正常;
2. 要注意完全排除内部空气,如高压侧套管与法兰升高座,变却器顶部和瓦斯继电器,强油循环风冷变压器在投运前应启用全部冷却设备,使油循环运转一段较长时间,将残留气体排出,如轻瓦斯连续动作,则不得投入运行;
3. 检查分接头位置正确,并作好记录;
4. 呼吸器应畅通,油封完好,硅胶干燥不变色,数量充足; 5. 瓦斯继电器安装方向,净油器进出口方向,潜油泵、风扇运转方向正确,变压器外壳接地、铁芯接地、中性点接地情况良好,电容套管接地端应接地良好,电压抽取端应不接地。
第六条 变压器的投运和停运 值班人员在变压器投运前应仔细检查,并确认变压器在完好状态,具备带电运行条件。对长期停用或检修后的变压器,还应检查接地线是否拆除,所拆连结导线是否恢复正常;核对分接开关位置应正确,且三相一致。
第七条 新安装、长期停用或检修后的变压器投运前,应用250伏摇表测量绝缘电阻,其值不应下降至初始值的50%及以下,否则应进一步试验,合格后方可投运。
第八条 新投运的变压器必须在额定电压下做冲击合闸试验,新安装投运冲击五次;更换线圈大修,投运冲击三次。
第九条 变压器投运或停运操作顺序应在变电所现场运行(补充部分)中加以规定,并须遵守下列各项:
1.强油循环风冷变压器投运前应先启用冷却装置; 2.变压器的充电应当由装有保护装置的电源侧进行;
第十条 在110KV及以上中性点直接接地的系统中,投运和停运变压器时,在操作前必须先将中性点接地,操作完毕按变压器中心点固定接地方式执行。
第十一条 采用胶囊袋的油枕全密封变压器在油枕加油时,应将胶囊外面与油枕内壁间的空气排尽,否则会造成假油位及瓦斯继电器误动等情况。
第十二条 要防止变压器停运及冬季低温时,油枕油位过低,低于油箱平面,致使空气侵入变压器内。
第十三条 运行中不得随意打开各种放气阀及破坏密封,当发现有异常的增高或溢油时,应经许可后采用破坏密封的办法暂时解决。 第十四条 无载调压变压器,当变换分接头位置时,应正反方向各转动五周,以消除触头上的氧化膜及油污,同时要注意分头位置的正确性。变换分头后应测量线圈直流电阻及检查锁紧位置,并对分头变换
情况作好记录。对运行中不需改变分头位置的变压器,每年应结合预试将触头正反向转动五周,并测量直流电阻合格,方可运行。 第三节 有载调压开关的运行和维护
第一条 值班员可以根据调度下达的电压曲线,自行调压操作。操作后认真检查分头动作和电压电流变化情况,并作好记录。一般平均每天分头变换次数为:110KV电压等级为20次,220KV电压等级为10次,每两次间隔不少于3分钟(每调一个分头为一次)。 第二条 当变压器过负荷1. 2倍及以上时,禁止操作有载开关。 第三条 运行中调压开关重瓦斯应投跳闸。当轻瓦斯信号频繁动作时,应作好记录,汇报调度,并停止调压操作,分析原因及时处理。 第四条 有载调压开关应每三个月取油样进行试验,其耐压不得低于30KV,当油耐压在25~30KV之间,应停止调压操作;若低于25KV时,应立即安排换油。当运行时间满一年或切换次数达4000次时亦应换油。
第五条 新投入的调压开关,第一年需吊芯检查一次,以后在变换次数达5000次或运行时间达3年者,应将切换部分吊出检查。 第六条 两台有载调压变压器并列运行时,允许在变压器85%额定负荷下调压,但不得在单台主变上连速调节两级,必须一台主变调节一级完成后再调节另一台主变,每调一级后检查电流变化情况,是否过负荷。对于降压变应先调节负荷电流大的一台,再调节负荷电流小的一台;升压变与此相反。调整完毕应再次检查两台主变分头在同一位置,并注意负荷分配。
第七条 变压器有载调压开关巡视检查项目: 1. 电压表指示应在变压器规定的调压范围内;
2. 位置指示灯与机械指示器的指示应正确反映调压档次; 3. 记数器动作应正常,并及时做好动作次数的记录; 4. 油位、油色应正常,无渗漏; 5. 瓦斯继电器应正常,无渗漏。
第八条 有载调压开关电动操作出现“连动”(即操作一次,调整一以上分头)现象时,应在指示盘上出现第二个分头位置后立即切断驱动电机的电源,然后用手摇到适当的分头位置,并通知维修人员处理。 第四节 变压器异常运行和事故处理第一条 值班人员在变压器运行中发现有任何不正常现象(如漏油、油位变化过高或过低、温度异常、音响不正常及冷却系统异常等)时,应立即汇报当值调度员和工区等部门,设法尽快消除缺陷。
第二条 变压器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立即停下处理; 1. 变压器内部音响很大,很不正常,有爆破声;
2. 在正常负荷和冷却条件下,变压器油温不正常并不断上升; 3. 储油柜或安全气道喷油;
4. 严重漏油使油位下降,低于油位计的指示限度; 5. 油色变化过甚,油内出现碳质等; 6. 套管有严重破损和放电现象。
第三条 变压器油温的升高超过允许限度时,值班人员应判明原因,采取措施使其降低。检查工作主要有:
1. 检查变压器负荷和冷却介质温度,并与同一负荷和冷却条件下应有的油位核对; 2. 核对温度表的指示; 3. 检查变压器机构冷却装置;
4. 若温度升高是由于冷却系统的故障,且在运行中无法修理者,立即将变压器停运修理;如果运行中可以处理应作好所有措施(包括限制负荷,投入备用冷却装置等),若发现油温较同一负荷冷却条件下高出10℃以上,或变压器负荷不变,油温不断上升,而冷却装置正常,温度计正常,则认为变压器内部发生故障,应立即将变压器停下修理。
第四条 瓦斯保护装置动作的处理:
1. 瓦斯保护动作发出信号时(轻瓦斯),值班人员应立即对变压器进行检修,查明动作的原因,是否因空气侵入,油位降低,二次回路故障或变压器内部故障造成的,并取气样进行分析;
2. 若瓦斯继电器中气体为无色、无臭、不可燃,色谱分析判断为空气,则变压器可继续运行,如信号动作是油中剩余空气逸出或强油循环系统吸入空气而动作,用信号动作间隔时间逐次缩短,将造成跳闸时,则应将重瓦斯由跳闸位改接信号,并汇报当值调度员和工区等部门,立即查明原因并消除。
若气体是可燃的,色谱分析后其含量超过正常值,经常规试验加以综合判断,如说明变压器内部已有故障,必须将变压器停运处理。 气体颜色与故障性质的关系:
气体颜色 故障性质 1
无色、不可燃 空气 2
黄色不易燃烧 本质故障 3
淡灰色带强烈臭味可燃
纸或纸板故障 4
灰色为黑色易燃 油故障
3.变电所内应配备采气装置,值班人员应掌握使用方法。 第五条 变压器开关跳闸和灭火。
1. 变压器保护动作使开关跳闸后,如有备用变压器,应迅速将其投入。然后查明保护动作情况,和在变压器跳闸时有何种外部现象(如外部短路,变压器过负荷,保护二次回路故障及其它)。如检查结果证明变压器开关跳闸不是由于内部故障所引起的,则变压器可不经外部检查,征得当值调度员同意后,重新投入运行。否则须进行检查、试验,以查明变压器跳闸的原因,若变压器有内部故障象征时,应进行内部检查。不经查明原因,排除故障,不得对变压器送电。 2. 变压器着火时。应首先断开电源,停用冷却器,迅速进行灭火。若因油溢在变压器顶盖上而着火时,则应打开下部油门放油至适当油位;若是变压器内部故障而引起着火时,则不能放油,以防变压器发生严重爆炸。
如有备用变压器,应将其投入运行。 第五节 消弧线圈的运行
第一条 消弧线圈的正常巡视项目如下: 1. 油色、油位正常,外观良好,无渗漏油; 2. 套管无破损、裂纹:内部无异常响声:
3. 外壳和中性点接地良好,接线桩头无过热和接触不良现象。
消弧线圈的正常运行:
1. 正常运行时,中性点电压位移不超过相电压的15%; 2. 分头的改变及停启用均应根据当值调度员命令执行。 调整分头在消弧线圈停电时进行。
3. 消弧线圈不允许同时连接于二台变压器中性点上运行,当要进行切换时,应先断开原连接变压器刀闸,再合上连接的变压器刀闸。 第三条 消弧线圈一般采取过补偿方式运行,当系统运行方式变化需改变分头时,按下列程序进行:
1. 分头由小改大应在运行方式改变前进行; 2. 分头由大改小应在运行方式改变后进行;
3. 如系统调整要在欠补偿方式运行,则操作程序与上相反。 第四条 消弧线圈在事故状态的运行:
1. 当系统发生单相接地故障,消弧线圈的信号装置动作发出信号时,值班人员应查明动作时间,接地相别,电压、电流指示值等,做好记录,汇报调度员。
2. 当系统发生接地故障时,值班人员严密监视消弧线圈及所接电源变压器的运行情况,发生异常情况及时汇报。 3. 当系统发生故障时,严禁拉开消弧线圈。
4. 当消弧线圈的油温超过95℃,油面急剧上升、内部发生异常响声、冒烟补偿电流超过正常值,说明消弧线圈内部有故障,应先切断电源开关,方可拉开消弧线圈闸刀。 第三章 高压断路器
第一节 油开关的正常运行和检查 第一条 油开关运行和操作的一般要求; 1. 油开关应在铭牌规定的额定值内运行;
2. 油开关操作的交直流电源电压、液压机构的压力,应在规定范围内;
3. 油开关操作机构箱门在运行中应关闭严密,箱体应防水、防尘和小动物进入。外露的紧急手动分闸装置要有防止误碰措施。箱内的加热器装置在气温低于5℃及雨季应投入;
4. 分、合油开关应用控制开关进行远方操作,操作时应检查表计的指示及红绿灯变化,操作把手不要返回太快,以防发生合不上等情况,一般等红、绿灯变化后再放手;
5. 分相操作机构的开关,三相都有红、绿灯,合闸时若只合上一相或两相,应立即将已合上相的开关拉开,重行合闸一次。如仍不正常,拉开已合上相开关,切断控制电源,查明原因。分闸时,一相或两相分不掉,应立即切断控制电源进行手动操作,将拒动相开关分闸; 6. 手动操作主要是开关检修、调整时使用,在带电情况下严禁在操作机构箱处进行手动操作,在远控失效,紧急情况下可在操作机构箱处进行手动操作,但如开关的遮断容量小于系统的短路容量,则禁止进行近控操作。电磁机构禁止用千斤顶办法带电合闸。装有重合闸装置的开关,手动分闸前,应先停用重合闸;
7. 少油开关当其液压机构正在打压时,不得进行操作;
8. 油开关操作或事故跳闸后,应检查开关油色、油位是否正常,有无异味、异物,放电痕迹,是否有喷油、溢油现象,对液压机构的开关检查压力是否在规定范围内,检查开关的机械分、合指示是否正确;9. 当开关因故障跳闸与规定允许次数只是一次时,应将重合闸装置停用. 如已达到规定次数,应立即安排检修,不应再将开关投入运行; 10. 开关允许跳闸次数应列入变电所现场运规(补充部分)中; 11. 任何开关一旦发生拒分、拒合时应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后再操作; 12. 开关合闸前应检查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是否已按规定投入。 油开关的检查项目:
1. 多油开关箱件完整,箱壁无凹凸现象,无倾斜、渗漏油; 2. 开关油色、油位是否正常(检查SW4,型开关时应分别检查各断口、三角箱,支持瓷套的油位。若发现油下降而外部严重渗漏油,则可能为内部密封垫破坏,造成内部渗漏油); 3. 绝缘瓷件应完整无缺,无断裂; 4. 绝缘瓷件表面闪络放电痕迹; 5. 开关其他各部件内部无异声;
6. 各连接部分连接良好,无松动发热现象;
7. 开关分、合机械指示位置正确,各可见部位开口销齐全并开口,螺栓紧固,运行正常;
8. 基础无下沉,移位,铁件无锈蚀、脱焊,接地部分连接良好; 9. 开关操作后无喷油,各油阀和有关部位无渗漏油;
10.开关操作机构箱门应关闭严密,箱内清洁干燥,端子排无受潮、结露、生锈。
第二节 油开关的异常运行和事故处理
第一条 当发现油开关在运行中内部冒烟、冒火、喷油,内部有严重的放电声,应迅速拉开上一级电源开关(两侧电源应拉开两侧开关),然后再拉开该开关和两侧闸刀. 桩头熔化,套管冒胶,瓷套炸裂,引线熔断应迅速拉开该开关和两侧闸刀。
第二条 油开关大量漏油,致使油位计无指示,则认为该开关已经不能安全的断开回路,此时应采取下列措施:
1. 立即取下该开关的直流操作(或拉开该开关的直流控制小开关)防止分闸和保护跳闸;
2. 在该开关机构处挂“禁止分闸”的标示牌,防止手动分闸。 第三条 油开关拒合的可能性:
1. 操作电源及二次回路故障(电源电压低、熔丝断、二次回路断线、辅助开关接触不良等);
2. 液压机构压力低于规定值,合闸回路被闭锁;
3. 弹簧储能机构合闸弹簧未储能(检查牵引杆位置)或分闸杆未复归,分闸锁扣是否钩住;
4. 合闸接触器故障,操作把手返回过早;
5. 机构部分故障(机构卡死,连接部分脱销,连接松动等)。 当发现开关拒合,但又未能查明原因而又急需供电时,则一面继续检查处理,一面汇报当值调度员申请用旁路开关代供电。
第五条 油开关拒分的可能性: 1. 操作电源部分故障(熔丝熔断等);
2. 跳闸回路故障(开关辅助接点未通,跳闸线圈断线等); 3. 机构部分故障;
4. 液压机构压力低于规定值,开关跳闸回路被闭锁。 第六条 拒分的开关未经处理恢复正常,不得投入运行。 第三节 SF6开关的正常运行和检查 第一条 SF6开关运行和操作的一般要求: 1. SF6应在铭牌规定的额定值内运行; 2. 开关操作电源电压应在规定范围内;
3. 无压力表的开关应定期用标准压力表测量SF6气体压力应在规定范围内。有压力表的开关每日定期抄录一次SF6气体压力及温度,并使用“SF6开关气体压力记录表”分析开关SF6气体压力情况; 4. SF6开关中SF6气体水份含量不得超过制造厂规定,应定期对SF6,气体含量进行检测;
5. SF6开关操作机构箱门在运行中,应关闭严密,箱体应防水,防灰尘和小动物进入,箱内的加热装置在气温低于5℃及霉雨季节应投入;
6. 分合开关应用控制开关进行远方操作,操作时应检查表计的指示及红、绿灯的变化,操作把手不要返回太快,以防发生未合上等情况,一般待红、绿灯变化后再放手;
7. 分相操作机构的开关,三相都有红绿灯,合闸时若是合上一相或两相,应立即将已合上相的开关拉开,重新合闸一次。如仍不正常,拉开已合上相开关,切断控制电源,查明原因。分闸时一相或两相分不掉,应立即切断控制电源,进行手动操作,将拒动相开关分闸; 8. 手动操作主要是开关检修、调整时使用,在带电情况下尽量不在操作机构箱处进行手动操作。在远控失灵,紧急情况下可在操作机构箱处进行手动操作,但如开关的遮断容量小于系统的短路容量则禁止进行就地操作。装有重合闸装置的开关,手动分闸前,应先停用重合闸;
9. 开关操作或事故跳闸后,应检查开关有无异味、异物,放电痕迹和开关的机械分、合指示;
l0. 开关允许的故障跳闸次数按制造厂规定,列入变电所现场运行运规(补充部分)中;
11. 开关一旦发生拒分、拒合时应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后再操作; 12. 开关合闸前应检查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是否已按规定投入。 第二条 SF6开关的检查项目: 1. 绝缘瓷件应完整无缺,无断裂; 2. 绝缘瓷件表面无闪络放电痕迹;
3. 开关其他各部件,内部无异声,外部无异味; 4. 各连接部分连接良好,无松动发热现象; 5. 开关分合机械指示位置正确;
6. 开关基础杆件无下沉、移位,铁件无锈蚀、脱焊,接地部分连接良好:
7. 检查SF6管道应无损伤,固定牢固,接头处无泄漏现象,检查密度继电器固定应牢固,无损伤,电缆插口可靠: 8. 有压力表的开关应检查SF6气体压力正常;
9. 正常每月放水一次,气温变化较大或频繁操作时每半月一次; 10. 开关机构箱门应关闭严密,箱内清洁干燥,端子排无受潮、结露、生锈。
第四节 SF6开关的异常运行和事故处理 第一条 SF6开关拒合的可能性:
1. 操作电源及二次回路故障(电源电压低,熔丝熔断,回路断线,辅助开关接触不良等);
2. 弹簧储能机构合闸弹簧未储能:
3. 液压机构压力降低至规定值,合闸回路被闭锁; 4. 合闸继电器故障,操作把手返回过早; 5. SF6气体压力降低而闭锁;
6. 当发现开关拒合,但又未能查明原因而又急需供电时,则一面继续检查处理,一面汇报当值调度员申请用旁路开关旁代供电。 第二条 当SF6开关拒分的可能性: 1. 操作电源部分故障(熔丝熔断等);
2. 跳闸回路故障(开关辅助接点未通,跳圈断线等); 3. 机构部分故障:
4. SF6气体压力降低而闭锁;
5. 液压机构压力降低,闭锁分闸回路。
第三条 当SF6气体压力降低,气体密度继电器发出补气信号,应立即通知检修人员进行检漏消缺及补气至额定工作压力,并进行含量分析。
第四条 SF6气体压力降低至闭锁断路器的分、合闸控制回路,此时应立即汇报当值调度员,要求此开关不准操作。
第五条 SF6开关在运行中发现下列现象时应立即申请停电检修: 1. SF6气体严重泄漏无法堵塞; 2. SF6气体压力降至闭锁压力时。 第五节 弹簧储能机构的运行和异常处理
第一条 开关合闸能量采用弹簧储能,以手动或电动进行储能,开关运行中机构应保持在储能状态,以备重合闸用。 合闸送电后应检查机构是否确实在储能位置。
第二条 如弹簧储能时间与重合闸装置电容器充电时间相近,则应采取措施,防止线路永久故障时,开关发生跳跃现象。
第三条 开关运行中,储能电源闸刀(开关)或熔丝不能随意拉开。 第四条 开关使用手动储能必须先将电源刀闸(开关)拉开,防止突然来电。当手动储能完毕时,应立即将手柄取下,防止手柄转动伤人,并合上电源刀闸(开关),第五条 当出现弹簧储能终了,合闸锁扣滑扣而空合时,将使弹簧再一次储能,甚至连续储能现象(此时弹簧示
储能指示灯熄灭后又亮),应立即将电动机电源闸刀(开关)拉开,检查原因。
第六条 开关在进行检修工作前,应先将储能刀闸(开关)拉开,然后进行一次“合一分”操作,将合闸弹簧储能释放,保证安全工作。 第七条 合闸过程中如出现拒合(绿灯未闪光,弹簧未释放)时,应立即将操作电源断开,防止合闸线圈长期通电而烧坏。 第六节 液压机构的运行和异常处理
第一条 对开关液压机构进行外观检查,有无异常情况并定期检查液压油油箱油位;液压压力应保持正常(规定值应在补充规程中列出)。 第二条 应经常监视液压机构油泵的起动次数,油泵在24小时内启动不应超过两次。若油泵频繁起动或打压时间过长,应查出漏油部位进行排除,严重漏油要停电处理:不能停电处理的,须先采取机械防慢分措施(如卡固拉杆等)。
第三条 运行中液压机构合闸或分闸闭锁信号发出,要立即检查机构箱内贮压筒活塞杆的位置及油压表指示值,并立即向值班调度员汇报,说明开关此时处在非自动状态,已不能进行正常操作,须停电进行处理。当电压下降至禁合表压时,合闸回路闭锁信号指示灯亮;若开关不能停电处理,必须采取机械防慢分措施:
1. 若活塞杆在低位置,则检查是否漏油,油泵启动回路是否正常。油泵启动,压力不上升,应找出漏油的地方进行排除或油泵本身是否故障,油泵内有否残余气体以及过滤器是否因脏物堵塞;
2. 若活塞杆在高位置,而油压表指示值降低则说明是贮压筒漏氮,于压力降低。
第四条 运行中液压机构发出压力异常信号,应立即检查处理。发现电接点压力表高接点长期接通,说明压力过高,可能液压油渗入贮压筒氮气中或油泵控制失灵,可先打开高压放油阀,降低液压至额定值,再检查微动开关及油泵起动回路是否有故障并予清除,若压力降至零时,应先对开关采取机械防慢分措施,断开油泵电源后再进行检查处理。未采取防慢分措施前,严禁人为启动油泵打压。 第五条 运行中严禁慢合或慢分操作。 第七节 电磁机构的运行和异常处理 第一条 机构故障原因:
1. 合闸接触器或辅助开关拉杆不合适,及接点合不上; 2. 掉闸机构未恢复;
3. 合闸铁芯发涩卡死、脱扣线圈活动芯子卡住; 4. 开关传动机械松脱。
第二条 区别电气和机械故障,在操作时应检查直流合闸电流表,如没有冲击说明是电气故障,有冲击则说明是机械故障。 变电站运行规程(第二部分) 第四章 互感器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一条 运行中的互感器二次回路必须有永久性的、可靠的保护接地。
第二条 电压互感器二次主回路保险一般按3—5安选择。电压互感器二次回路不允许短路。电流互感器二次不允许开路。PT和CT二次回路不得互相连接。
第三条 互感器在运行中应按其准确度等级要求所允许的容量使用,不得超载。以免影响计量准确和设备损坏。
第四条 PT更换高、低压保险时,应按容量要求更换,不能随意加大保险容量。高压保险不得用自制的。
第五条 10KV及以下PT停电时,必须先拉高压刀闸(带连锁接点)再拨二次小保险(或断开二次小开关)最后方可拨高压保险。如果情况允许可不合联络小刀闸,如情况不允许(所停PT带的有关保护)则停电前应先合联络小刀闸。 第二节 互感器的事故处理
第一条 当互感器发现有下列故障之一时应立即停用: 1. 高压侧保险接连熔断2—3次; 2. 互感器过热;
3. 互感器内部有劈拍声和其它音; 4. 漏电严重的; 5. 发臭味或冒烟;
6. 线圈与外壳之间或引线与外壳之间有火花放电: 7. 互感器着火。
当高压侧绝缘有损坏或电流互感器内发现冒烟时,禁止用刀闸或取下保险的办法排除,而应用开关将故障的互感器切断。
当CT二次开路时,应尽快在CT附近端子上将其短路,应使用绝缘工具和站在绝缘垫上,如无效时,则应将CT停用后处理。 第三条 PT在停用或发生故障时应将有关的低电压闭锁或带有方向的保护停用。(应有保护人员短接)。 第五章 高压配电装置
第一节 高压配电装置的正常运行
第一条 配电装置的设备包括:母线、电力电缆、设备之间的连接线、开关、刀闸、CT、PT、耦合电容器,阻波器、避雷器、电力电容器等电气设备。
第二条 开关室内及屋外配电装置场地上应有装设接地线的专用接地桩头。 配电设备不带电的金属外壳,均应有可靠的接地并保持良好状态。
第三条 开关室内应备用适合电气灭火的消防设施,如干粉、1211灭火器等,另外应设有泡沫式灭火器、沙箱及消防水源等消防设备,并放于固定位置。消防设备应定期检查和维护,不合格的应及时补足和调换。
第四条 所内应有足够的安全用具及备品,安全用具要妥善保管和定期试验,过期或不合格的安全用具不准使用.第五条 开关室的门、窗应完好并关闭严密,与电缆沟的连接处应堵塞,通风孔、洞要加护网,做好防小动物的措施.第六条 值班人员必须按设备巡视检查制度的规定,经常检查和监视所有配电装置的运行,发现问题及时做好记录,并加强监视。
第二节 母线、电力电缆
第一条 室内配电装置母线接头均应贴示温腊片,以监视接头的发热,红色为80℃、黄色为60℃。腊片如有脱落应及时补齐,为了加强对母线的监视,在每年夏季高峰负荷时对每一回路进行红外线测温。
第二条 为了区别A、B、C相别和增加载流量,硬母线表面涂有黄、绿、红三色油漆,接地体涂黑色油漆。室外配电装置的母线,应在构架上标有黄、绿、红的标志。
第三条 电缆套管应清洁无裂纹和放电痕迹。 第四条 电缆无漏油、过热情况。 第五条 母线构架应平、正、牢固。
第六条 母线、电力电缆遇有下列情况时应立即汇报当值调度员及工区:
1. 母线接地或严重断股,联接金具断裂损坏等; 2. 瓷瓶破裂,放电或闪络;
3. 电缆头严重漏油,或放电等异常情况;
4. 各部导电回路接头严重发热、发红等(正常不应超过70℃)。 第三节 刀 闸
第一条 刀闸的操作方法:
1. 无远方控制的刀闸,操作时眼睛要看刀闸,以检查动作及位置是否正常;
2. 必须正确使用防止误操作的闭锁装置;
3. 手动操作,合闸时应迅速准确,但亦不宜用力过猛,以防震碎瓷瓶,合上后看三相接触情况。合闸时如发生电弧应将刀闸迅速合上,禁止将刀闸再行拉开。拉刀闸时应缓慢而谨慎,刚拉开时,如发生电弧应立即反向量新将闸刀合上。分、合闸操作终了,机构的定位闭锁销子必须正确就位;
4. 电动操作,必须确认操作按扭分、合标志,操作时看刀闸是否动作,若不动作要查明原因,防止电动机烧坏,操作后,检查刀片分、合角度是否正常;
5. 带电接地刀闸的刀闸,主刀闸与接刀闸间装有机构闭锁,只能合上其中一种闸刀。但在主刀闸、接地刀闸都在分开位置时,相互间无闭锁,这时注意,不可错合闸刀,防止事故发生。
第二条 倒母线操作时,应先将母联开关合上,改为非自动,并将该母线的母差保护的刀闸合上。
第三条 刀闸操作时,应检查其辅助开关接点的切换是否可靠、正确,有否造成装置误动的可能。
第四条 刀闸及引线接点温度不得超过70℃,接点发热应及时采取减负荷或转移负荷措施。
第五条 发现刀闸支持瓷瓶有裂纹不坚固等会影响操作的情况,则禁止对刀闸进行操作。
第四节 耦合电容器、高频阻波器第一条 由耦合电容器、结合滤波器、高频电缆,高频收发讯机、阻波器等组成电力线路载波通道,供载波通讯及高频保护用。
运行中发现耦合电容器有渗漏油现象,应停用调换。
第三条 运行中应注意检查阻波器接头有否松动发热和放电现象。 第四条 运行中检查结合滤波器接地小刀闸是否已拉开。 第五节 电力电容器
第一条 电容器允许的过电压和过电流值应按制造厂规定并列入变电所现场运规(补充部分)中。
第二条 电容器正常运行时的检查项目:
1. 套管和支持瓷瓶应完好无裂纹和放电痕迹,熔丝完好; 2. 应无渗漏油,电容器壁鼓肚有异常响声; 3. 导电回路接头应紧固无松动发热等现象;
4. 电容器室温度(环境温度)和外壳温度按制造厂规定并订入变电所现场运规(补充部分)中。
第三条 电容器有下列现象时应断开其电源,汇报当值调度员及工区:
1. 套管破裂,外壳破裂大量漏油或有昌烟现象; 2. 外壳明显鼓肚,熔丝连续熔断; 3. 支柱瓷瓶或其他设备炸裂损坏。
第四条 电容器电流保护动作掉闸后,应经检查良好方可再送电,熔丝熔断后应对电容器进行检查,如电容器损坏应拆换后,才能投运。
第五条 电容器开关分合之间至少应相隔5分钟,对电容器进行停电工作时应事先进行充分放电。
第六条 YL型电容器为氯化联苯浸渍,当电容器爆炸或破裂时应将室内残留气体排尽,工作时应载手套和口罩,防止直接接触浸渍液。 第七条 要监视电容器的三相电流应平衡,各相电流差不超过5%。 第八条 当电容器组所在母线无电时,电容器低压保护应将动作电容器开关跳闸,若开关未跳、值班员将其拉开。恢复送电时,选送各回出线,后再将电容器投入。 第六章 蓄电池、直流系统
第一节 蓄电池、直流系统的正常运行
第一条 蓄电池应采用全组浮充方式进行,并经常处于满充状态。 1. 每个蓄电池浮充时端电压应保持在2.15—2.2伏之间。 2. 电解液比重一般应保持在1.20一1. 21(+15℃)之间,其随温度变化的关系参照表8 温度℃ 5 10 15
20 25 30 35 比重 1.217 1.214 1.21 1.208 1.204 1.20 1.19
3. 浮充电池的电流值应使每个电池的端电压保持2.15—2.2伏。 第二条 蓄电池的容器应完整,无破碎裂纹,极板应经常浸于电解液中,电解液面应高出极板10毫米(不低于红线),极板无弯曲短路。 第三条 蓄电池室应保持适当的温度(10—30℃),如已考虑了允许的降低容量,则最低温度可以低于10℃,但不得低于0℃。第四条 蓄电池投入母线的只数应为104只(220伏)或52只(110伏),并使直流母线电压保持220伏(110伏),变动不超出±2%。 第二节 蓄电池、直流系统的检查维护
第一条 每班交接时测量直流母线正对地、负对地电压及直流系统绝缘电阻。
第二条 每班检查蓄电池一次,检查项目如下: 1. 做好蓄电池地面及蓄电池本体的清洁工作; 2. 蓄电池室的温度、通风和照明情况; 3. 电解液面的高度; 4. 容器完整、无破损、漏液;
5. 每天白班测量10只电池的比重、电压,并记录室温、液温等; 6. 每周进行一次电池的全面检测。
第三条 当电解液面与极板上缘距离不小于l0mm时,即应进行充注电解液。如电解液比重高于1.20,则补加蒸馏水;如比重低于1.20,此时应首先查明比重降低的原因,然后按制造厂要求补加不同比重的硫酸溶液。
第四条 蓄电池的定期充放电:新投运的蓄电池组应每年进行一次核对性充放电,一年后改为每半年一次。(放出蓄电池容量的50%,终止电压1.9伏)。
第三节 蓄电池,直流系统的故障处理
第一条 蓄电池发生故障,如极板短路、极板硫化、极板弯曲、沉淀物过多、绝缘降低等,应及时进行处理。需切除处理的电池,应用临时跨接线跨接。
第二条 浮充设备发生故障,应立即改用主充设备对蓄电池进行浮充。如无主充设备,可将端电池投入供电,并尽快消除浮充设备故障,恢复浮充电。
第三条 直流系统发生接地故障的处理:
1. 当发生直流系统接地时,应立即用绝缘监察装置判明接地极,并汇报当值调度。征得调度员同意后,进行拉路寻找; (装有接地自动装置的,可根据其指示判别接地回路);
2. 拉路寻找应遵循先拉不重要的电源回路,后拉重要电源回路的原则。在试拉控制、保护电源回路时,动作应迅速,拉开时间不得超过2秒。对可能误动的保护(如高频保护),应征得调度同意,短时退出; 3. 在试拉直流接地时,应先拉开正极,后拉负极,合上时顺序相反; 4. 寻找直流接地时,禁止把蓄电池未接地的一极接地,来烧焦接地处;
5,各变电所应根据本所情况在现场运规中制定拉路顺序;
6. 查出故障回路后,应进一步查找确定故障点。必要时,请继保人员帮助查找和处理。 第七章 交流所用电系统 第一节 交流所用电系统
第一条 变电所应至少有两个不同电源380伏交流所用电。 第二条 所用电有备用电源自投装置的,应将其投入,并由运行人员每月定期切换试验一次。
第三条 所有交流熔丝,应有定值资料汇编(列入变电所现场运规中)。熔丝外壳及放置现场,均应有定值标志和铭牌。 第二节 所用电系统的检查项目
第一条 所用变压器的检查与维护项目参照第二章第一节、第二节执行。
第二条 所用变压器室的门、窗、门闩应完整;房屋无渗、漏水;照明和空气温度适宜。
第三条 所用电控制屏上各表计、指示灯正常,屏内无异音、异味发出。
第四条 每周对事故照明定期切换试验一次,应良好。
第五条 所用电必须保持正常运行,发生故障后,应尽快恢复,若变压器设置有冷却器失电延时跳闸保护,则必须在限定的时间内予以恢复供电。
第一节 过电压保护及消弧线圈
第一条 过电压保护装置包括:避雷针、避雷线、消谐器、放电间隙、消弧线圈、接地装置等。 第二条 防雷装置的运行:
1. 每年三月一日起十月三十一日止为雷季。 三月一日前,应将全部避雷器予试合格投入运行。
2. 雷季期间运行方式应按雷季运行方式要求执行。 电源联络线路无避雷器侧禁止热备用运行。 雷电时,禁止进行倒闸操作。 第三条 值班人员在雷季前防雷装置投入时应作如下检查: 1. 避雷针,避雷器接地引下线是否完整,有无锈蚀、断裂; 2. 接地网络及单独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应定期测量并合格; 3. 避雷器已经修试合格,组装良好(避雷器安装垂直,均压环水平不歪斜,拉紧瓷瓶串紧固,弹簧调整适当,并做好防松措施),投入时瓷套表面清洁、干燥;
4. 避雷器引线不断股,线夹牢固; 5. 避雷器计数器密封良好,动作试验合格; 6. 避雷针应垂直不歪斜;
第四条 雷击后,值班人员应进行下列检查: 1. 检查避雷器计数器是否动作,并作好记录;
2. 避雷器外部是否完好,瓷套有无裂纹、破损,表面无放电痕迹; 3. 避雷器上部引线及接地引下线是否良好,引线有无放电痕迹、断股等情况。
第五条 雷雨天气,需巡视室外高压设备时,应穿绝缘靴,并不得靠近避雷器和避雷针。
第二节 过电压保护的有关运行规定
第一条 110KV及以上中性点直接接地的系统中,操作变压器前,应先将中性点接地闸刀合上,操作完毕后再拉开。
第二条 用变压器向220KV、110KV母线充电时,变压器中性点必须接地。
第三条 运行中的变压器,若一侧开关断开,则该侧的中性点接地刀闸应合上。
第四条 110KV及以上变压器处于热备用(开关一经合上,变压器即可带电)状态时,其各侧中性点接地刀闸应合上,若系统限电操作,造成变压器停运(变压器开关均在合位,电;
源侧开关一经合上,变压器即可带电),当值运行人员应将其各侧中性点接地闸刀合上。
第五条 在110—220KV母线失电的情况下,为防止母线PT和开关断口电容、线路对地电容形成串联分频谐振过电压,引起PT爆炸等事故,不允许在母线PT未切出前,该母线上开关处于热备用状态。如在停送电操作过程中出现这一情况,也应尽快在短时间内恢复正常方式。
第六条 35KV 及以下线路发生接地故障时,值班员应迅速判别:是一般的单相接地,还是谐振过电压。前者是故障相电压降低,完好相电压升高接近或达到√3倍相电压(即线电压);而后者是完好相电压
升高到2—3倍的相电压(只要有一相电压大于2倍以上相电压,即认为是谐振过电压)。此时调度员应命令值班员迅速查找故障线路,一旦确认,应立即拉开,故障未消除,不得恢复供电。
第七条 为消除35KV及以下因磁饱和引起谐振过电压,造成PT高压熔丝熔断,或压变烧坏,应装设消谐装置。 第九章 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 第一节 一般要求
第一条 除系统运行方式允许退出的继电保护自动装置(以下简称保护)外,正常运行的电气设备不得无保护运行。
第二条 保护的启用与停用应按所辖当值调度员的命令执行。 第三条 按有交流电压的保护在运行中不得使保护失去交流电压。若在二次回路工作,必须采取措施防止保护误动。
正常运行时,若发生二次电压失电,应立即停用可能误动的保护:距离保护、低周减载装置、故障录波器等。
第四条 保护定值整定点应用漆色标志,有多套定值的,用几种不同颜色加以区分。
第五条 当值运行人员应按规定周期对继电保护装置进行定期检查,检查项目如下:
1. 各装置全部元件外观完好,发热元件温升正常;
2. 继电器不应有脱轴现象,接点无振动(正常励磁的不应震动太大)或烧毛现象,内部无异声和特殊气味;
3. 电源指示灯、监视灯当设备运行时,应正常发亮,损坏的应予更换。设备故障信号灯正常应熄灭,信号继电器无掉牌; 4. 运行中的保护装置电流、电压表指示应正常;
5. 带电励磁继电器应在可靠励磁状态,各时间继电器在起始零位; 6. 二次结线、端子排上无异物、无灰尘、无松脱及其它明显不正常情况;
7. 保护压板投切位置正确,无松脱。
第六条 每月底应根据保护运行情况对全所保护装置压板核对一遍,并作好记录。
第七条 二次定值更改操作,填写操作票前,应先将调度下达的命令与实际整定点、整定记录、二次模拟图板进行核对;正式操作前,应在二次模拟图上进行模拟,核对无误。
第八条 投入保护压板前,应测量压板两端确无电压。
第九条 一次设备运行的保护更改定值,应先将其出口压板退出。 第十条 电流和差动继电器带电更改定值时,必须注意;
不得使电流回路开路,并站在绝缘垫上进行操作。电流继电器继圈更改串并联时,应先将电流回路可靠短接;差动继电器更改定值时,应先将“备用”插件插入整定位置、旋紧!然后,再将原整定位置的插件取下插入“备用”位置,旋紧!第十一条 110KV及以下重合闸装置每月应试验一次,设有整组试验按钮的晶体管保护每季应检查一次整组动作情况。试验前,均应征得有关当值调度员的同意,并将被试保
护出口压板短时退出,如遇大风、雷雨、大雾等恶劣天气,试验时间应顺延。
第十二条 保护运行时遇有下列情况,应征得有关当值调度员同意,将其停用:
1. 保护装置有明显误动危险时; 2. 运行中处理缺陷和异常而必须停用时; 3. 线路带电搭接、跨接时。
第十三条 保护工作结束后,当值人员应按下列项目进行验收: 1. 检查校验工作中使用的临时线是否全部拆除,拆动过的结线是否恢复正常;
2. 检查所有压板及端子是否恢复到许可工作的位置,并可靠接触; 3. 检查结线变动后的图纸是否已修改并和实际相符; 4. 检查保护定值整定点是否与整定记录或定值通知单相符; 5. 检查保护工作记录簿上的内容是否完整清楚,内容应包括工作项目、缺陷处理、定值变动、接线更改、运行和操作注意事项,保护工作人员的结论等; 6. 保护整组试验正常。
第十四条 保护动作后,应有两人检查信号指示和掉牌情况,并作好记录,处理步骤如下:
1. 复归音响,记录动作时间,将跳闸开关的控制开关复至分位; 2. 检查光字牌指示,并作好记录;
3. 检查信号和掉牌情况,由一人检查,另一人核对无误记录后,方可复归信号;
4. 根据保护动作信号指示情况,对有关的一次设备进行检查; 5. 汇报当值调度,进行处理;
6. 事故处理结束,检查故障录波装置动作情况,并通知专业人员取出胶卷,进行冲洗。 第二节 变压器保护
第一条 变压器一般设有下列保护:
1. 瓦斯保护:反应变压器本体内部故障和油面降低。轻瓦斯动作信号,重瓦斯动作于总出口,跳主变各侧开关;
2. 纵差保护;反应变压器绕组和引出线的相间短路,中性点直接接地侧的接地短路。以及绕组的匝间短路,保护动作于总出口,跳主变各侧开关;
3. 零差保护:反应中性点直接接地侧的单相接地短路故障,作为纵差保护的辅助保护。如纵差保护对单相接地短路灵敏度足够,零差保护不投跳闸,可只投信号或停用;
4. 复合电压闭锁过电流保护(或过电流保护):反应外部相间短路引起的过电流,并作瓦斯保护和纵差保护的后备保护;
5. 零序过流保护:反应中性点直接接地侧外部单相接地短路引起的过电流;
6. 过负荷保护:反应对称过负荷,动作于延时信号;
7. 有载调压开关瓦斯保护:反应调压开关内部故障和油面降低,轻瓦斯动作发信号,重瓦斯动作于总出口。
第二条 新装或大修后的变压器投运,差动保护必须进行空载冲击合闸试验,确证情况良好(新装投运冲击五次,更动线圈大修投运冲击三次)。冲击试验时,纵差和重瓦斯保护均应投跳闸。
第三条 新装或差动CT二次回路经过变动以及经过校定的变压器差动保护,必须进行带负荷试验。试验时,将差动保护停用(此时重瓦斯必须投跳闸),试验合格,方允许将差动保护正式启用。 第四条 试验发现差动继电器不平衡电压高于150mV或有突然升高的变化时,差动保护不得投运。
第五条 变压器运行时,纵差与重瓦斯保护均应投跳闸。
如因工作需要将重瓦斯退出跳闸位置时,必须经局总工批准和调度许可。纵差与重瓦斯不得同时退出运行(跳闸位置)。
第六条 变压器在运行中进行加油、滤油、换硅胶:为检查油路系统故障而需打开放气阀、放油阀,开闭瓦斯继电器连接管阀门,检查畅通呼吸器或其它有关工作时,须先将重瓦斯改接信号,待工作结束后,变压器中空气排尽,一般在24小时内无信号发出,再从信号改投跳闸。
第七条 新装及大修后的变压器,在投入运行时,必须将空气排尽,在带负荷24小时之内无信号示警发生,方可将瓦斯保护从信号改投跳闸。
第八条 备用变压器,瓦斯保护应投信号,监视油面。
第三节 母线保护
第一条 固定连接式母差保护:
该保护装设于双母线接线。固定连接系指一次元件的运行方式下二次回路结线固定,且一一对应。 2. 保护运行方式有两种:
a. 固定连接方式:切换开关(或小闸刀)置“固定连接”位置,保护动作具有选择性。
b. 破坏固定连接方式:切换开关(或小闸刀)置“破坏固定连接”位置,“单母线运行”指示灯应亮,保护动作无选择性。 3. 下列情况应按破坏固定连接方式进行: a. 单母线运行;
b. 双母线运行,但母联开关为非自动; c. 一次倒母线操作时;
d. 其它一次元件运行方式与二次同路结线不对应情况;
e. 旁路开关代供电,其母差CT应按被代开关运行方式进行切换。 5. 对可以任意排列的分路。在倒母线操作后,应切换其母差电流端子,使一次运行方式与二次回路结线对应。
6. 保护长时间按破坏固定方式运行时,除应将其切换开关(或小闸刀)切至“破坏固定连接”外,还应将破坏连接的电流端子接通。 7. 母差交流回路不平衡电流的测量要求: a. 正常运行时,每日白班测量一次;
b. 母差保护进行工作后,恢复运行投压板前;
c. 分路开关检修后复役; d. 母差流变电流端子操作后。
母差不平衡电流值与首次投运时实测值相比应无较大增长,且不应大于10—20m。
8. 母差保护的操作要求:
a. 停用:选退出各分路跳闸压板,后断开保护直流电源:
b. 启用:先恢复保护直流电源,后投入各分路跳闸压板,c. 信号:保护直流电源投入,装置运行,但所有出口跳闸压板退出。 9. 母差保护在运行中,不得在其差电流回路上进行任何工作。母差保护进行校验等工作时,先退出各分路跳闸压板,后断开保护直流电源,再断开交流电压,退出各闭锁重合闸压板。恢复运行时,操作顺序相反。
10. 开关运行改为开关检修,应将其母差跳闸压板退出,拆开其母差CT电流端子,并在CT侧短路接地。
11. 母差CT调换,电流回路接线更动,以及母线上新增元件投运,均须进行带负荷试验,合格后方可启用母差保护。
(差动继电器不平衡电压应不大于150mv)12. 双母线中某条线停运检修,母差保护除改为“破坏方式”运行外,还应将相应的电压闭锁回路压板退出。
13. 双母线运行时,任一母线压变停运,保护用电取自另一运行母线压变(二次并列):此时母差保护中对应于停运母线压变的电压闭锁回路压板不得退出,母差保护仍可保持固定方式运行,但应注意,若有
压变运行的母线发生故障,母差保护动作跳开故障母线上所有开关,此时无压变运行的母线上所有元件失去二次电压,电压表无指示,电度表停转,距离保护可能因失压误动,当值运行人员和有关调度员应做好事故预想,并停用会误动的保护。
14. 当用母联开关向空母线充电时,应利用充电合闸按15. 正常运行时,发现母差保护有任何异常情况时,应立即进行检查,并汇报当值调度。当发出“交流电流回l断线”信号时,应停用母差保护。 第二条 母联电流相位比较式母差保护
1. 该保护装设于双母线接线,它不限制母线上各元件的排列方式。 2. 保护运行方式有两种:
a. 双母线方式:正副母线经母联开关并列运行,切换开关(或小闸刀)置“双母线”位置,保护动作具有选择性。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