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社(公章): 旅行社团队服务电话: 行程审核人: 团号: 人数: 国别(地区): 宜昌市旅游执法大队(质监所)投诉电话: (小时热线) 日 期 行 程 早餐 用餐地点 午餐 住宿饭店 晚餐 抵宜时间 离宜时间 行程规定 交通工具 交通工具 导 游 司 机 电 话 电 话 导游证号 车 号 1、行程表必须加盖旅行社公章有效,导游员按此行程表安排团队活动,禁止擅自增加或减少活动项目。组团社与游客约定的自理项目,必须注明团队价格。2、行程中安排的景区(点)、购物点、住宿饭店和用餐地点必须注明全称,饭店须注明星级(饭店星级名录可登陆www.ycta.gov.cn查询,不在名录内的一律标注为“无星级”),娱乐项目、购物点应签章确认。3、旅行社团队服务电话必须24小时有人接听,负责处理游客意见。4、此表一经开具,不得涂改。 备 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宜昌市旅游协会监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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