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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方
标
准
DB5101/T 15-2018
成都市企业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
基本规范
2018- 09- 30发布
2018 - 10 - 01实施
成都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目 次
前 言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4 一般要求 2 5 目标职责 3 6 制度化管理 7 教育培训 5 8 现场管理 6 9 安全风险管控及隐患排查治理 10 应急管理 12 11 事故管理 13 12 持续改进 13 附录A(规范性附录) 成都市企业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分表 15 参 考 文 献 96
10
4 2
1 II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成都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成都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成都市安全生产科学技术服务中心、成都市标准化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袁海良、周健、金涛、蔡康、杨海静、杨信林、胡海、王小琳、毛颖、余航、陈倩、姚武英、文萌川、李小雯、卢学辉、于乾靠。
成都市企业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成都市企业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一般要求以及目标职责、制度化管理、教育培训、现场管理、安全风险管控及隐患排查治理、应急管理、事故管理、持续改进8个要素的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成都市规模以上冶金、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企业(以下统称冶金等工贸企业)开展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2893 安全色
GB 2894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GB 4053.1~3 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 GB 5768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GB 6441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
GB 7231 工业管道的基本识别色、识别符号和安全标识 GB/T 11651 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
GB 13495.1 消防安全标志 第1部分:标志
GB/T 13861 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 GB 14050 系统接地的型式及安全技术要求 GB/T 15499 事故伤害损失工作日标准 GB 15603 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 GB 18218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
GB/T 29639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GB 30871 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 GB/T 33000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 GB/T 33942 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GB 35181 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 GB 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54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GB 50140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GB 50187 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
AQ 3035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通用技术规范 AQ/T 9004 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导则 AQ/T 9007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指南 AQ/T 9009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评估规范 DLT 596 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 GBZ 1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
GBZ 2.1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 GBZ 2.2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 GBZ 158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 GBZ 188 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
GBZ/T 203 高毒物品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告知规范 GBZ/T 223 工作场所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装置设置规范 TSG 08 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 3 术语和定义
GB/T 33000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4 一般要求 4.1 原则
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以安全风险管理、隐患排查治理、职业病危害防治为基础,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建立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实现全员参与,全面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改善现场安全生产条件,强化安全意识、操作技术和防范技能,持续改进安全生产工作,不断提升安全生产绩效,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人身安全健康,保证生产经营活动的有序进行。 4.2 建立和保持
企业应采用“策划、实施、检查、改进”的“PDCA”动态循环模式,依据本规范的规定,结合企业自身特点,自主建立并保持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通过自我检查、自我纠正和自我完善,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持续提升安全生产绩效。 4.3 自评和评审
4.3.1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的运行情况,采用企业自评和评审单位评审的方式进行评定。 4.3.2 成都市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达标评定内容应符合本标准第5章~第12章的规定。 4.3.3 成都市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达标评定具体指标要求见附录A。
4.3.4 评分表包括目标职责(80分)、制度化管理(50分)、教育培训(70分)、现场管理(550分)、安全风险管控及隐患排查治理(140分)、应急管理(60分)、事故管理(20分)和持续改进(30分)八个分项评价,满分为1000分。最终标准化得分换算成百分制,换算公式如下:
标准化得分(百分制)=标准化工作评定得分÷(1000-不参与考评内容分数之和)×100。最后得分采用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一位数。
4.3.5 本规范中累计扣分的,均为直到该考评内容分数扣完为止,不出现负分。 4.3.6 标注“★”符号的条款为必须整改项。
4.3.7 规模以上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设立有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的,已依法取得国家规定的相应安全生产行政许可;
——申请评审之日的前1年内,无生产安全死亡事故,或经济损失超过100万元的生产安全事故,
或重大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评审得分在60分(含)以上,每个一级要素得分率不低于60%; ——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5 目标职责 5.1 目标
5.1.1 企业应根据自身安全生产实际,制定文件化的总体和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并纳入企业总体生产经营目标。明确目标的制定、分解、实施、检查、考核等环节要求,并按照所属基层单位和部门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所承担的职能,将目标分解为指标,确保落实。
5.1.2 企业应定期对安全生产目标、指标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和考核,并结合实际及时进行调整。 5.2 机构和职责 5.2.1 机构设置
企业应落实安全生产组织领导机构,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并应按照有关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相应的专职或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按照有关规定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建立健全从管理机构到基层班组的管理网络。 5.2.2 主要负责人及领导层职责
5.2.2.1 企业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安全生产工作,并履行相应责任和义务。 5.2.2.2 分管负责人应对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5.2.2.3 各级管理人员应按照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相关要求,履行其安全生产职责。 5.3 全员参与
5.3.1 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部门和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并对职责的适宜性、履行情况进行定期评估和监督考核。
5.3.2 企业应为全员参与安全生产工作创造必要的条件,建立激励约束机制,鼓励从业人员积极建言献策,营造自下而上、自上而下全员重视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不断改进和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5.4 安全生产投入
5.4.1 企业应建立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按照有关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并建立使用台账。 5.4.2 企业应按照有关规定,为从业人员缴纳相关保险费用。企业应按规定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5.5 安全文化建设
5.5.1 企业应开展安全文化建设,确立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和职业病危害防治理念及行为准则,并教育、引导全体人员贯彻执行。
5.5.2 企业开展安全文化建设活动,应符合AQ/T 9004的规定。 5.6 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
企业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开展安全生产电子台账管理、重大危险源监控、职业病危害防治、应急管理、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自查自报、安全生产预测预警等信息系统的建设。 6 制度化管理 6.1 法规标准识别
6.1.1 企业应建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管理制度,明确主管部门,确定获取的渠道、方式,及时识别和获取适用、有效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建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清单和文本数据库。
6.1.2 企业应将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相关要求及时转化为本单位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并及时传达给相关从业人员,确保相关要求落实到位。 6.2 规章制度
6.2.1 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征求工会及从业人员意见和建议,规范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6.2.2 企业应确保从业人员及时获取制度文本。
6.2.3 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目标管理;
——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承诺; ——安全生产例会; ——安全生产投人; ——安全生产信息化;
——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管理;
——四新(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设施)管理; ——文件、记录和档案管理;
——安全风险管理、隐患排査治理; ——职业病危害防治; ——教育培训; ——领导现场带班; ——岗位达标; ——班组安全活动;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管理; ——设备设施管理;
——施工和检维修安全管理; ——危险物品管理; ——作业现场定置管理; ——危险作业安全管理; ——“三违”行为安全管理; ——安全警示标志管理; ——安全预测预警; ——安全生产奖惩管理; ——相关方安全管理; ——变更管理;
——个体防护用品管理; ——应急管理; ——事故管理; ——安全生产报告; ——绩效评定管理;
——消防安全管理。 6.3 操作规程
6.3.1 企业应按照有关规定,结合本企业生产工艺、作业任务特点以及岗位作业安全风险与职业病防护要求,编制齐全适用的岗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发放到相关岗位员工,并严格执行。 6.3.2 企业应确保从业人员参与岗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的编制和修订工作。
6.3.3 企业应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设施投入使用前,组织制修订相应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确保其适宜性和有效性。 6.4 文档管理 6.4.1 记录管理
6.4.1.1 企业应建立文件和记录管理制度,明确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编制、评审、发布、使用、修订、作废以及文件和记录管理的职责、程序和要求。
6.4.1.2 企业应建立健全主要安全生产过程与结果的记录,并建立和保存有关记录的电子档案,支持査询和检索,便于自身管理使用和行业主管部门调取检査。 6.4.2 评估
企业应每年至少评估1次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适宜性、有效性和执行情况。 6.4.3 修订
企业应根据评估结果、安全检査情况、自评结果、评审情况、事故情况等,及时修订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 7 教育培训 7.1 教育培训管理
7.1.1 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安全生产培训。培训大纲、内容、时间应满足有关标准的规定。
7.1.2 企业应明确安全教育培训主管部门,定期识别安全教育培训需求,制定、实施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并保证必要的安全教育培训资源。
7.1.3 企业应如实记录全体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情况,建立安全教育培训档案和从业人员个人安全教育培训档案,做到“一人一档”并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和改进。 7.2 人员教育培训
7.2.1 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
7.2.1.1 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备与本企业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与能力。
7.2.1.2 企业应对各级管理人员进行教育培训,确保其具备正确履行岗位安全生产职责的知识与能力。 7.2.1.3 法律法规要求考核其安全生产知识与能力的人员,应按照有关规定经考核合格。 7.2.2 从业人员
7.2.2.1 企业的新入职从业人员上岗前应经过厂(公司)、车间(部门)、班组三级安全培训教育,岗前安全教育培训学时和内容应符合国家和行业的有关规定。
7.2.2.2 金属冶炼等高危企业应对新上岗的临时工、合同工、劳务工、轮换工、协议工等进行强制性安全培训,保证其具备本岗位安全操作、自救互救以及应急处置所需的知识和技能后,方能安排上岗作业。
7.2.2.3 企业应对全体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满足岗位要求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和职业病危害防护技能、隐患排查方法、安全风险辨识和管控方法等,了解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措施,并根据实际需要,定期进行复训考核。
7.2.2.4 未经安全教育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7.2.2.5 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设施投入使用前,企业应对有关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确保其具备相应的安全操作、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置能力。
7.2.2.6 从业人员在企业内部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半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应重新进行车间和班组级的安全教育培训。
7.2.2.7 从事特种作业、特种设备作业的人员应按照有关规定,经专门安全作业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相应资格后,方可上岗作业,并定期接受复审。企业应建立特种作业人员档案,做到“一人一档”,档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个人信息登记表;培训、考核、发证和复审记录表;特种作业操作证原件或复印件;体检报告等。
7.2.2.8 企业专(兼)职应急救援人员应按照有关规定,经专门应急救援培训,熟练掌握相关知识技能后,方可上岗,并定期参加复训。 7.2.3 其他人员
7.2.3.1 企业应对进入企业从事服务和作业活动的承包商、供应商的从业人员和接收的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实习生,进行入厂安全教育培训,并保存记录。 7.2.3.2 外来作业人员进入作业现场前,应由作业现场所在单位对其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并保存记录。主要内容包括外来人员入厂有关安全规定、可能接触到的危害因素、所从事作业的安全要求、作业安全风险分析及安全控制措施、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应急知识等。
7.2.3.3 企业应对进入企业检査、参观、学习等外来人员进行安全告知,主要内容包括安全规定、可能接触到的危险有害因素、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应急知识等。企业应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并安排专人带领。 8 现场管理 8.1 设备设施管理 8.1.1 设备设施建设
8.1.1.1 企业应依法开展新、改、扩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及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工作。
8.1.1.2 企业总平面布置应符合GB 50187的规定;建筑设计防火和建筑灭火器配置应分别符合GB 50016和GB 50140的规定。
8.1.1.3 企业应按规定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总体开工方案、开工前安全条件确认和竣工验收等阶段进行规范管理。 8.1.2 设备设施验收
企业应执行设备设施采购、到货验收制度,购置、使用设计符合要求、质量合格的设备设施。设备设施安装后企业应进行验收,并对相关过程及结果进行记录。 8.1.3 设备设施运行
8.1.3.1 企业应对设备设施进行规范化管理,建立设备设施管理台账。
8.1.3.2 企业应有专人负责管理各种安全设施和职业病防护设施以及检测与监测设备,定期检查维护并做好记录。
8.1.3.3 企业应针对高温、高压、低温、负压和生产、使用、储存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等高风险设备和特种设备,建立运行、巡检、保养、应急处置的专项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其始终处于安全可靠的运行状态。
8.1.3.4 安全设施和职业病防护设施不应随意拆除、挪用或弃置不用;确因检维修拆除的,应采取临时安全措施,检维修完毕后立即复原。 8.1.4 设备设施检维修
8.1.4.1 企业应建立设备设施检维修管理制度,制定综合检维修计划,加强日常检维修和定期检维修管理,落实“五定”原则,即定检维修方案、定检维修人员、定安全措施、定检维修质量、定检维修进度,并做好记录。
8.1.4.2 检维修方案应包含作业安全风险分析、控制措施、应急处置措施及安全验收标准。检维修过程中应执行安全控制措施,隔离能量和危险物质,并进行监督检査,检维修后应进行安全确认。检维修过程中涉及危险作业的,应按照8.2.1.4执行。 8.1.5 检定标准
计量器具应按有关规定,委托具有法定或授权资质的计量检定、校准机构进行使用前的检定、校准和周期检定、校准。 8.1.6 检验检测
特种设备应按照有关规定,委托具有专业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安装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检测。 8.1.7 设备设施拆除、报废
企业应建立设备设施报废管理制度。设备设施的报废应办理审批手续,在报废设备设施拆除前应制定方案,并在现场设置明显的报废设备设施标志。报废、拆除涉及许可作业的,应按照8.2.1.4执行,并在作业前对相关作业人员进行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报废、拆除应按方案和许可内容组织落实。 8.2 作业安全
8.2.1 作业环境和作业条件
8.2.1.1 企业应事先分析和控制生产过程及工艺、物料、设备设施、器材、通道、作业环境等存在的安全风险。
8.2.1.2 生产现场应实行定置管理,保持作业环境整洁。
8.2.1.3 生产现场应配备相应的安全、职业病防护用品(具)及消防设施与器材,按照有关规定设置应急照明、安全通道,并确保安全通道畅通。
8.2.1.4 企业应对动火作业、有限空间作业、临时用电作业、高处作业、断路作业、破土作业、吊装作业、盲板抽堵作业等危险性较大的作业活动,实施作业许可管理,严格履行作业许可审批手续。作业许可应包含安全风险分析、安全及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应急处置等内容。作业许可实行闭环管理。涉及危险化学品储存的企业的特殊作业,应符合GB 30871的规定。
8.2.1.5 企业应对作业人员的上岗资格、条件等进行作业前的安全检査,做到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并安排专人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确保作业人员遵守岗位操作规程和落实安全及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 8.2.1.6 企业应采取可靠的安全技术措施,对设备能量和危险有害物质进行屏蔽或隔离。
8.2.1.7 两个以上作业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应当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 8.2.2 作业行为
8.2.2.1 企业应对生产作业过程中人的不安全行为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
8.2.2.2 企业应监督、指导从业人员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行为。
8.2.2.3 企业应为从业人员配备与岗位安全风险相适应的、符合GB/T 11651规定的个体防护装备与用品,并监督、指导从业人员按照有关规定正确佩戴、使用、维护、保养和检査个体防护装备与用品。 8.2.3 岗位达标
8.2.3.1 企业应建立班组安全活动管理制度,开展岗位达标活动,明确岗位达标的内容和要求。 8.2.3.2 各班组应按照有关规定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安全操作技能训练、岗位作业危险预知、作业现场隐患排查、事故分析等工作,并做好记录。
8.2.3.3 定期组织开展岗位达标工作检查和考核,做到“岗位有职责、作业有程序、操作有标准、过程有记录、绩效有考核、改进有保障”,提高达标质量,确保岗位达标工作持续、有效地开展。 8.2.4 相关方
8.2.4.1 企业应建立承包商、供应商等安全管理制度,将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的安全生产纳入企业内部管理,对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的资格预审、选择、作业人员培训、作业过程检査监督、提供的产品与服务、绩效评估、续用或退出等进行管理。
8.2.4.2 企业应建立合格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的名录和档案,定期识别服务行为安全风险,并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
8.2.4.3 企业不得将项目委托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或安全生产、职业病防护条件的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企业应与承包商、供应商等签订合作协议,明确规定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和义务。 8.2.4.4 企业应通过供应链关系促进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要求。 8.3 职业健康 8.3.1 基本要求
8.3.1.1 企业应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职业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为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从业人员提供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健康监护档案。
8.3.1.2 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应设置相应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并符合GBZ 1的规定。 8.3.1.3 企业应确保使用有毒、有害物品的作业场所与生活区、辅助生产区分开,作业场所不应住人;将有害作业与无害作业分开,高毒工作场所与其他工作场所隔离。
8.3.1.4 对可能发生急性职业病危害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应设置检测报警装置,制定应急预案,配置现场急救用品、设备,设置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定期检查监测。
8.3.1.5 企业应组织从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特殊情况应急后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将检查结果书面告知从业人员并存档。对检查结果异常的从业人员,应及时就医,并定期复查。企业不应安排未经职业健康检查的从业人员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应安排有职业禁忌的从业人员从事禁忌作业。从业人员的职业健康监护应符合GBZ 188的规定。
8.3.1.6 各种防护用品、各种防护器具应定点存放在安全、便于取用的地方,建立台账,并有专人负责保管,定期校验、维护和更换。
8.3.1.7 涉及放射工作场所和放射性同位素贮存的企业,应配置防护设备和报警装置,为接触放射线的从业人员佩带个人剂量计。 8.3.2 职业病危害告知
8.3.2.1 企业与从业人员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和防护措施如实告知从业人员,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 8.3.2.2 企业应按照有关规定,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对存在或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作业岗位、设备、设施,应在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应设置黄色区域警示线、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高毒作业场所应设置红色区域警示线、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并设置通讯报警设备。高毒物品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告知应符合GBZ/T203的规定。 8.3.3 职业病危害申报
企业应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如实向所在地监督管理部门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并及时更新信息。 8.3.4 职业病危害检测与评价
8.3.4.1 企业应改善工作场所职业卫生条件,控制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强)度不超过GBZ 2.1、GBZ 2.2规定的限值。
8.3.4.2 企业应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日常监测,并保存监测记录。存在职业病危害的,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定期检测,每年至少进行1次全面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3年至少进行1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检测、评价结果存入职业卫生档案,并向安全监管部门报告。
8.3.4.3 定期检测结果中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或强度超过职业接触限值的,企业应根据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提出的整改建议,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切实有效的整改方案,立即进行整改。整改落实情况应有明确的记录并存入职业卫生档案备査。 8.4 警示标志
8.4.1 企业应按照有关规定和工作场所的安全风险特点,在有重大风险源、较大危险因素和严重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工作场所,设置明显的、符合有关规定要求的安全警示标志和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其中,警示标志的安全色和安全标志应分别符合GB 2893和GB 2894的规定,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应符合GB 5768(所有部分)的规定,工业管道安全标识应符合GB 7231 的规定,消防安全标志应符合GB 13495.1的规定,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应符合GBZ 158的规定。安全警示标志和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应标明安全风险内容、危险程度、安全距离、防控办法、应急措施等内容,在有重大隐患的工作场所和设备设施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标明治理责任、期限及应急措施;在有安全风险的工作岗位设置安全告知卡,告知从业人员本企业、本岗位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后果、事故预防及应急措施、报告电话等内容。 8.4.2 企业应定期对警示标志进行检査维护,确保其完好有效。
8.4.3 企业应在设备设施施工、吊装、检维修等作业现场设置警戒区域和警示标志,在检维修现场的坑、井、渠、沟、陡坡等场所设置围栏和警示标志,进行危险提示、警示,告知危险的种类、后果及应急措施等。
9 安全风险管控及隐患排查治理
9.1 安全风险管理 9.1.1 安全风险辨识
安全风险辨识范围应覆盖本单位的所有活动及区域。并考虑正常、异常和紧急三种状态及过去、现在和将来三种时态。安全风险辨识应采用适宜的方法和程序,且与现场实际相符。 9.1.2 安全风险评估
9.1.2.1 企业应选择合适的安全风险评估方法,定期组织全员对本单位存在的安全风险进行全面、系统的识别、分析和评价。在进行安全风险评估时,至少应从影响人、财产和环境三个方面的可能性和严重程度进行分析,并按照有关规定对风险源进行评估、分级,确定重大风险源。涉及危险化学品储存的企业应按照GB 18218的规定,进行重大危险源评估和管理。
9.1.2.2 金属冶炼和涉及危险化学品储存的企业,应按规定委托具备规定资质条件的专业技术服务机构进行安全评价。 9.1.3 安全风险控制
9.1.3.1 企业应选择工程技术措施、管理控制措施、个体防护措施等,对安全风险进行控制。
9.1.3.2 企业应根据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及生产经营状况等,确定相应的安全风险等级,对其进行分级分类管理,实施安全风险差异化动态管理,制定并落实相应的安全风险控制措施。
9.1.3.3 企业应将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及所采取的控制措施告知相关从业人员,使其熟悉工作岗位和作业环境中存在的安全风险,掌握、落实应采取的控制措施。
9.1.3.4 企业应建立安全风险评估档案,对安全风险进行统计、分析、整理和归档。 9.1.4 变更管理
企业应制定变更管理制度。变更前应对变更过程及变更后可能产生的安全风险进行分析,制定控制措施,履行审批及验收程序,并告知和培训相关从业人员。 9.2 重大风险源管理
9.2.1 企业应当对确认的重大风险源(含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及时登记建档,并按规定对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进行备案。
9.2.2 企业应建立重大风险源管理制度,对确认的重大风险源制定安全管理技术措施和应急预案。 9.2.3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应设置重大危险源监控系统,进行日常监控,并将监控中心(室)视频监控资料、数据监控系统状态数据和监控数据与有关监管部门监管系统联网。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系统应符合AQ 3035的技术规定。 9.3 隐患排查治理 9.3.1 隐患排查
9.3.1.1 企业应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逐级建立并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位从业人员的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并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及时发现并消除隐患,实行隐患闭环管理。 9.3.1.2 企业应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组织制定各部门、岗位、场所、设备设施的隐患排查治理标准或排查清单,明确隐患排查的时限、范围、内容、频次和要求,并组织开展相应的培训。隐患排查的范围应包括所有与生产经营相关的场所、人员、设备设施和活动,包括承包商和供应商等相关服务范围。
9.3.1.3 企业应按照有关规定,结合安全生产的需要和特点,采用综合检查、专业检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检查、日常检查等不同方式进行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隐患,按照隐患的等级进行记录,建立隐
患信息档案,并按照职责分工实施监控治理。组织有关人员对本企业可能存在的重大隐患作出认定,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9.3.1.4 企业应将相关方排查出的隐患统一纳入本企业隐患管理。 9.3.2 隐患治理
9.3.2.1 企业应根据隐患排查的结果,制定隐患治理方案,对隐患及时进行治理。
9.3.2.2 企业应按照责任分工立即或限期组织整改一般隐患。主要负责人应组织制定并实施重大隐患治理方案。治理方案应包括目标和任务、方法和措施、经费和物资、机构和人员、时限和要求、应急预案。
9.3.2.3 企业在隐患治理过程中,应采取相应的监控防范措施。隐患排除前或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疏散可能危及的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产停业或停止使用相关设备、设施。 9.3.3 验收与评估
隐患治理完成后,企业应按照有关规定对治理情况进行评估、验收。重大隐患治理完成后,企业应组织本企业的安全管理人员和有关技术人员进行验收或委托依法设立的为安全生产提供技术、管理服务的机构进行评估。
9.3.4 信息记录、通报和报送
9.3.4.1 企业应如实记录隐患排査治理情況,至少每月进行统计分析,及时将隐患排査治理情况向从业人员通报。
9.3.4.2 企业应运用隐患自查、自改、自报信息系统,通过信息系统对隐患排査、报告、治理、销账等过程进行电子化管理和统计分析,并按照当地安全监管部门和有关部门的要求,定期或实时报送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9.4 预测预警
企业应根据生产经营状况、安全风险管理及隐患排查治理、事故等情况,运用定量或定性的安全生产预测预警技术,建立体现企业安全生产状况及发展趋势的安全生产预测预警体系。 10 应急管理 10.1 应急准备 10.1.1 应急救援组织
企业应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应急管理组织机构或指定专人负责应急管理工作,建立与本企业安全生产特点相适应的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按照有关规定可以不单独建立应急救援队伍的,应指定兼职救援人员,并与邻近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服务协议。 10.1.2 应急预案
10.1.2.1 企业应在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査的基础上,建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体系,制定符合GB/T 29639规定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针对安全风险较大的重点场所(设施)制定现场处置方案,并编制重点岗位、人员应急处置卡。
10.1.2.2 企业应按照有关规定将应急预案报当地主管部门备案,并通报应急救援队伍、周边企业等有关应急协作単位。企业应定期评估应急预案,及时根据评估结果或实际情况的变化进行修订和完善,并按照有关规定将修订的应急预案及时报当地主管部门备案。 10.1.3 应急设施、装备、物资
企业应根据可能发生的事故种类特点,按照规定设置应急设施,配备应急装备,储备应急物资,建立管理台账,安排专人管理,并定期检查、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可靠。 10.1.4 应急演练
企业应按照AQ/T 9007的规定定期组织开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做到一线从业人员參与应急演练全覆盖,并按照AQ/T 9009的规定对演练进行总结和评估,根据评估结论和演练发现的问题,修订、完善应急预案,改进应急准备工作。 10.1.5 应急救援信息系统建设
金属冶炼和涉及危险化学品储存的企业,应建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信息系统,并与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部门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信息系统互联互通。 10.2 应急处置
10.2.1 发生事故后,企业应根据预案要求,立即启动应急响应程序,按照有关规定报告事故情況,并开展先期处置。
10.2.2 研判事故危害及发展趋势,将可能危及周边生命、财产、环境安全的危险性和防护措施等告知相关单位与人员;遇有重大紧急情况时,应立即封闭事故现场,通知本単位从业人员和周边人员疏散,采取转移重要物资、避免或减轻环境危害等措施。
10.2.3 请求周边应急救援队伍参加事故救援,维护事故现场秩序,保护事故现场证据。准备事故救援技术资料,做好向所在地人民政府及其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移交救援工作指挥权的各项准备。
10.3 应急评估
10.3.1 金属冶炼企业,储存危险化学物品或处置废弃危险物品的企业应每年进行1次应急准备评估。 10.3.2 完成险情或事故应急处置后,企业应主动配合有关组织开展应急处置评估。 11 事故管理 11.1 报告
11.1.1 企业应建立事故报告程序,明确事故内外部报告的责任人、时限、内容等,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程序报告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
11.1.2 企业应妥善保护事故现场以及相关证据。 11.1.3 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況的,应当及时补报。 11.2 调查和处理
11.2.1 企业应建立内部事故调査和处理制度,按照有关规定、行业标准和国际通行做法,将造成人员伤亡(轻伤、重伤、死亡等人身伤害和急性中毒)和财产损失的事故纳入事故调査和处理范畴。
11.2.2 企业发生事故后,应及时成立事故调査组,明确其职责与权限,进行事故调査。事故调査应査明事故发生的时间、经过、原因、波及范围、人员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等。
11.2.3 事故调查组应根据有关证据、资料,分析事故的直接、间接原因和事故责任,提出应吸取的教训、整改措施和处理建议,编制事故调查报告。
11.2.4 企业应开展事故案例警示教育活动,认真吸取事故教训,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防止发生类似事故。
11.2.5 企业应根据事故等级,积极配合有关人民政府开展事故调査。 11.3 管理
11.3.1 企业应建立事故档案和管理台账,将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在企业内部发生的事故和未遂事故纳入本企业事故管理。
11.3.2 企业应按照GB 6441、GB/T 15499 的有关规定和国家、行业确定的事故统计指标开展事故统计分析。 12 持续改进 12.1 绩效评定
12.1.1 企业每年至少应对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的运行情况进行1次自评,验证各项安全生产制度措施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检査安全生产管理目标、指标的完成情况。 12.1.2 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全面负责组织自评工作,并将自评结果向本企业所有部门、单位和从业人员通报。自评结果应形成正式文件,并作为年度安全绩效考评的重要依据。 12.1.3 企业应落实安全生产报告制度,定期向业绩考核等有关部门报告安全生产情况,并向社会公示。 12.1.4 企业发生生产安全责任死亡事故或经济损失超过100万元的生产安全事故,应重新进行安全绩效评定,全面査找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中存在的缺陷。
12.2 持续改进
企业应根据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的自评结果和安全生产预测预警系统所反映的趋势,以及绩效评定情况,客观分析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的运行质量,及时调整完善相关制度文件和过程管控,持续改进,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绩效。
A
A
附 录 A (规范性附录)
成都市企业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分表
表A.1给出了成都市企业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分表。
表A.1 成都市企业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分表
一级 要素 二级 要素 三级要素 基本规范要求 企业达标标准 标准 分值 评分方式 (必须整改项用“★”标出) 1.未制订并以受控文件发布总 体和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的,不得分; 2.目标内容未包括工伤亡事故、火灾事故、生产经营性有责交通事故或物损事故、安全生产责任书签订、在岗员工和外来人员安企业应根据自身安全生产实1.目标职责 1.1目标 际,制定文件化的总体和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并纳入企业总按照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的规定,制定文件化的总体和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并保证目标执行的闭环管理。 4 全教育、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考核、特种作业人员持证、特种设备定期检验、强检计量器具检定、事故隐患整改、职业危害检测、职业健康体检等内容的,每缺一项扣1分; 3.目标指标不满足安全生产责任书签订100%、在岗员工和外来人员安全教育100%、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考核100%、特种作业人员持证100%、 自评/评审描述 实际 得分 体生产经营目标。 表A.1(续)
一级 要素 二级 要素 三级要素 基本规范要求 企业达标标准 标准 分值 评分方式 (必须整改项用“★”标出) 特种设备定期检验100%、强检 计量器具检定100%、事故隐患整改100%、职业危害检测100%、 职业健康体检100%等内容的,每一项扣1分; 4.目标内容不符合企业自身实际的,每处扣1分。 1.无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分解的, 不得分; 根据所属基层单位和部门在安全生产中的职能以及可能面临的安全风险,分解安全生产目标。 3 2.每缺一个基层单位和部门的安全生产目标指标的,扣1分; 3.目标指标与实际不符合的,每处扣1分。 1.1目标 1.目标实施计划和考核办法每 缺一项的,不得分; 2.目标实施计划和考核办法内针对目标分解情况制定具体的实施计划和考核办法,对安全 生产目标和指标实施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监测,确保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的完成。 3 容每缺一个基层单位和部门的,扣2分; ★3.未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的,每缺一个扣2分; 4.未按制度规定进行监测的,扣1分。 企业应定期对安全生产目标、指标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和考核,并结合实际及时进行调整。 定期对安全生产的完成效果进行评估和考核,依据评估考核结果,及时调整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的实施计划。评估报告和实施计划的调整、修改记录应形成文件并加以保存。 3 1.未按制度规定定期进行效果评估和考核的(含无评估报告),不得分; 自评/评审描述 实际 得分 按照所属基层单位和部门在生产经营中所承担的职能,将目标分解为指标,确保落实。 1.目标职责 表A.1(续)
一级 要素 二级 要素 三级要素 基本规范要求 企业达标标准 标准 分值 评分方式 (必须整改项用“★”标出) 2.未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调整实 施计划的,不得分; 3.调整后的目标与指标以及实 施计划未以受控文件形式印发的,扣2分; 4.记录、资料未按照档案管理制度要求保存的,扣1分。 ★1.未设立的,不得分; ★2.未以受控文件形式任命的,不得分; 1.目标职责 1.2机构和职责 机构根据有关规定和企业实际,设立安全生产委员会。 企业应落实安全生产组织领导机构,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并应按照有关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相应人员。按照有关规定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建立健全从管理机构到基层班组的管理网络。 安委会每季度应至少召开1次安全专题会,协调解决安全生产问题。会议纪要中应有工作要求并保存。 2 设置 的专职或兼职安全生产管理3 3.成员未包括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部门负责人等相关人员的且主要负责人未担任主任或组长的,扣1分。 1.未按照要求每季度至少召开 1次安全专题会的,不得分; 2.未跟踪上次会议工作要求的落实情况的或未制订新的工作要求的,不得分; 3.缺少或无会议记录的,扣1分; 4.有未完成项且无整改措施的,每一项扣1分。 自评/评审描述 实际 得分 表A.1(续)
一级 要素 二级 要素 三级要素 基本规范要求 企业达标标准 标准 分值 评分方式 (必须整改项用“★”标出) ★1.未按照《安全生产法》、《成 都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等的相关规定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兼)按照相关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金属冶炼企业从业人员在50人以上的,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设置安全总监。 4 职安全管理人员的,不得分; 2.金属冶炼企业未按规定设置安全总监的,扣2分; ★3.未以受控文件形式进行设置或任命的,不得分; ★4.配备的人员不符合《成都市1.21.目标职责 机构和职责 机构设置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规定的,每人扣2分。 ★1.未按照《安全生产法》、《成 都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等文件的相关规定按照有关规定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 2 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的,不得分; ★2.未与注册安全工程师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的,不得分。 1.未建立安全管理网络的,不得 建立健全从管理机构到基层班组的管理网络。 3 分; 2.安全管理网络不满足从管理机构到基层班组的,扣2分。 自评/评审描述 实际 得分 表A.1(续)
一级 要素 二级 要素 三级要素 基本规范要求 企业达标标准 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安全生产工作,并履行下列主要职责: (一)建立健全并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三)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四)保障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五)组织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并实施; 主要1.21.目标职责 机构和职责 负责人及管理层职责 企业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安全生产工作,并履行相应责任和义务。 (六)组织开展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安全设施和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审查; (七)至少每季度督促、检查1次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检查及处理情况应如实做好记录; (八)组织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九)组织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检测和定期检测、评价及职业健康检查,履行本单位职业病防治各项工作职责; (十)组织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救援演练; (十一)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组织事故救援,配合事故调查; (十二)定期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向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股东大会报告安全生产情况; (十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6 ★1.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每缺一项,不得分; ★2.未明确企业主要负责人,不得分; 3.企业主要负责人未建立履职档案的,不得分; 4.履职档案每缺一项,扣2分; 5.主要负责人对其安全职责不清楚的,一项扣2分。 标准 分值 评分方式 (必须整改项用“★”标出) 自评/评审描述 实际 得分 表A.1(续)
一级 要素 二级 要素 三级要素 基本规范要求 企业达标标准 标准 分值 评分方式 (必须整改项用“★”标出) ★1.未明确分管安全生产负责 人及其具体安全管理职责的,不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协助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组织开展有关工作,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负综合监管领导责任。 其他负责人应按照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相关要求,履行其安全生产职责。 4 得分; ★2.未明确其他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职责的,扣2分; 3.没有履行主要职责的,每缺一项,扣2分; 4.抽问相关负责人,职责不清楚的,一人次扣2分。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具体履行下列职责: 自评/评审描述 实际 得分 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协助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组织开展有关工作,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负综合监管领导责任。 其他负责人应按照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相关要求,履行其安全生产职责。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对本单位安全生主要1.21.目标职责 机构和职责 负责人及管理层职责 产具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协助本单位决策机构和有关负责人组织制定本单(一)协助本单位决策机构和有位安全生产年度管理目标并实施考核工作; 关负责人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二)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建立并保持安全生产年度管理目标并实施考核生产管理体系,并持续改进; 工作; (三)拟订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计划,明确本单位各部(二)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门、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职责,并实施监督检查; 建设,建立并保持安全生产管理(四)参与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计划和安全技术措体系,并持续改进; 施计划并组织实施或监督相关部门实施; (三)拟订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五)组织制订或修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参与计划,明确本单位各部门、各岗审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相关技术规范,并对执行情况进行位的安全生产职责,并实施监督监督检查; 检查; (六)组织或参与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培(四)参与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训和应急救援演练; 投入计划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七)组织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总并组织实施或监督相关部门实结推广安全生产经验,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施; 1.未按有关规定明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管理人员具体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不得分; 4 2.职责未结合企业实际情况的,一项扣1分; 3.未履行职责的,每缺一项,扣1分。 表A.1(续)
一级 要素 二级 要素 三级要素 基本规范要求 (五)组织制订或修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参与审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相关技术规范,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六)组织或参与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培训和应急救援演练; (七)组织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主要1.21.目标职责 机构和职责 负责人及管理层职责 产宣传、教育和培训,总结推广安全生产经验,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八)组织开展本单位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发现的各类安全风险、事故隐患和其他安全问题应当立即处理,如实记录并报告本单位有关负责人,督促落实整改措施;情况紧急的,责令停止作业,并立即报告有关负责人予以处理;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九)对重大危险源和重大事故隐患登记建档,并跟踪督促落实相关安全管理和整治措施; 企业达标标准 (八)组织开展本单位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发现的各类安全风险、事故隐患和其他安全问题应当立即处理,如实记录并报告本单位有关负责人,督促落实整改措施;情况紧急的,责令停止作业,并立即报告有关负责人予以处理;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九)对重大危险源和重大事故隐患登记建档,并跟踪督促落实相关安全管理和整治措施; (十)组织落实本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落实职业病危害防治措施,对作业场所的职业病危害进行检查,监督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发放、正确佩戴和使用; (十一)参加审查本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大修工程项目设计计划;组织实施或参与建设项目的安全评价、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验收等工作; (十二)指导本单位与承包、承租、协作等相关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督促其履行安全生产职责; (十三)组织或参与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承担伤亡事故、职业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并提出防范措施; (十四)其他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其他各级管理人员应按照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相关要求,履行其安全生产职责。 标准 分值 评分方式 (必须整改项用“★”标出) 自评/评审描述 实际 得分 表A.1(续)
一级 要素 二级 要素 三级要素 基本规范要求 (十)组织落实本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落实职业病危害防治措施,对作业场所的职业病危害进行检查,监督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发放、正确佩戴和使用; (十一)参加审查本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大修工程项目设计计划;组织实施或参与主要1.21.目标职责 机构和职责 负责人及管理层职责 建设项目的安全评价、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验收等工作; (十二)指导本单位与承包、承租、协作等相关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督促其履行安全生产职责; (十三)组织或参与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承担伤亡事故、职业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并提出防范措施; (十四)其他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其他各级管理人员应按照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相关要求,履行其安全生产职责。 企业达标标准 标准 分值 评分方式 (必须整改项用“★”标出) 自评/评审描述 实际 得分 表A.1(续)
一级 要素 二级 要素 三级要素 基本规范要求 企业达标标准 标准 分值 评分方式 (必须整改项用“★”标出) ★1.未明确各级部门和从业人 员的安全生产职责,不得分; 2.部门和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制定不全的,每缺一项扣2分; 3.职责未结合实际情况的,一项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部门和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并对职责的适宜性、履行情况进行定期评估和监督考核。 1.目标职责 1.3全员参与 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全员责任制,明确各级部门和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并对职责的适宜性、履行情况进行定期评估和监督考核。 8 扣2分; 4.未对履职情况进行定期监督考核,扣3分; 5.未对职责适宜性进行定期评估,扣3分; 6.未根据适宜性评估情况进行修订的,扣3分; ★7.安全生产责任制未公示的,不得分; 8.安全生产责任制公示不全的,每缺一项扣2分。 企业应为全员参与安全生产工作创造必要的条件,建立激励约束机制,鼓励从业人员积极建言献策,营造自下而上、自上而下全员重视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不断改进和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企业应为全员参与安全生产工作创造必要的条件,建立激励约束机制,鼓励从业人员积极建言献策,营造自下而上、自上而下全员重视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不断改进和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4 1.未建立激励约束机制,不得分; 2.未兑现奖惩,不得分; 3.抽问从业人员,不清楚的,每人次扣1分。 自评/评审描述 实际 得分 表A.1(续)
一级 要素 二级 要素 三级要素 基本规范要求 企业达标标准 企业应按照提取标准足额提取安全生产费用,且专款专用,不得挪用。制定包含以下方面的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计划: (1)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设施、设备以及职业病防护设施、设备支出; (2)配备、更换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有关职业健康防护用品支出; (3)安全生产检查、评价和职业健康、检测、监测、企业应建立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按照有关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并建立使1.目标职责 1.4安全投入 安全生产费用 用台账。 公告等支出; (4)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支出; (5)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及应急救援演练支出; (6)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文化建设支出; (7)执行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保险政策、工作奖励和岗位津贴制度等支出; (8)购买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管理服务支出; (9)从业人员职业病体检、诊断、鉴定和职业病病人的医疗、生活保障费用支出; (10)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预备金以及其他与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相关的支出。 1.安全生产投入不能满足安全 保证安全生产费用投入,专款专用,并建立安全生产费用使用台账。 生产工作需求的,不得分; 6 2.无财务专项科目或报表中无安全生产费用归类统计的,不得分; 6 1.未按提取标准提取安全生产费用,进行预算管理的,不得分; 2.无安全费用使用计划的,不得分; 3.计划内容缺失的,每缺一个方面扣2分; 4.计划未明确项目名称、时间、金额、责任部门或责任人等,每缺一项扣1分; 5.未按计划实施的,每一项扣2分; 6.有超规定范围使用的,每次扣4分。 标准 分值 评分方式 (必须整改项用“★”标出) 自评/评审描述 实际 得分 表A.1(续)
一级 要素 二级 要素 三级要素 基本规范要求 企业达标标准 标准 分值 评分方式 (必须整改项用“★”标出) 3.无安全费用使用台账的,不得 分; 4.台账不完整齐全的,扣4分。 1.未全员、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 的,不得分; 全员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 4 2.无工伤保险缴费凭证和明细的,不得分; 3.未足额缴纳安全生产责任保1.4安全投入 1.目标职责 保障死亡、受伤员工获取相应的保险与赔付。 3 相关保险 企业应按照有关规定,为从业人员缴纳相关保险费用。企业宜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金属冶炼生产经营单位强制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保险费计入生产经营单位的成本。 2 险费,扣1分。 未按规定投保安全生产责任险的,不得分。 1.有关保险评估、年费、返回资 料、赔偿等资料不全的,每一项扣2分; 2.存在受伤员工未按规定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的,不得分; 3.死亡、受伤员工赔偿不到位的,不得分。 企业应开展安全文化建设,确立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和职业1.5安全文化建设 病危害防治理念及行为准则,并教育、引导全体人员贯彻执行。企业开展安全文化建设活动,应符合AQ/T 9004的规定。 采取多种形式开展企业安全文化活动,促进企业的安全文化建设,促进安全生产工作。 4 1.未制定安全文化建设实施方 案的,不得分; 2.安全文化建设实施方案未落实的,一项扣1分; 3.安全文化建设不符合AQ/T 9004要求的,一项扣1分。 自评/评审描述 实际 得分 表A.1(续)
一级 要素 二级 要素 三级要素 基本规范要求 企业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开展安全生产电子1.目标职责 1.6 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 台账管理、重大危险源监控、职业病危害防治、应急管理、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自查自报、安全生产预测预警等信息系统的建设。 小计 建立识别、获取、评审、更新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企业应建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管理制度,明确主管部门,确定获取的渠道、方式,及时识别和获取适用、有效的法律法规、标准规2.制度化管理 2.1法规标准识别 范,建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的管理制度,明确主管部门,确定获取的渠道、方式。各职能部门应定期识别和获取本部门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并报送归口部门,由归口部门分类汇总并发布适用清单,建立文本数据库,并根据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修订情况及时更新清单和文本数据库。法律法规及相关要求的分类应包括安全生产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其他要求。 企业应将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相关要求转化为本单位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并及时传达给相关从业人员,确保相关要求落实到位。 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并将相关要求及时转化为本单位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贯彻到各项工作中。 4 1.未及时融入转化成规章制度 的,每项扣1分; 2.制度与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不符的,每项扣1分; 3.未落实到实际工作中的,每项扣1分。 3 1.每少一个部门定期识别和获取的,扣1分; 2.归口部门未分类汇总形成适用清单的,扣2分; 3.未及时更新适用清单及文本数据库(含电子档)的,扣2分。 80 企业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开展安全生产电子台账管理、重大危险源监控、职业病危害防治、应急管理、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自查自报、安全生产预测预警等信息系统的建设。 2 1.未建立的,不得分; 2.建立不完善,扣1分; 3.信息系统不能有效使用的,不得分。 企业达标标准 标准 分值 评分方式 (必须整改项用“★”标出) 自评/评审描述 实际 得分 标准规范清单和文本数据库。 规、规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规范性文件及表A.1(续)
一级 要素 二级 要素 三级要素 基本规范要求 企业达标标准 及时将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采取适当的方式、方法传达给企业内部及承包商、供应商相关作业人员等,确保相关要求落实到位。 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征求工会及从业人员意见和建议,规范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目标管理,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承诺,安全生产例会,安全生产投人,工伤保险或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安全生2.制度化管理 2.2规章制度 产信息化,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新工艺、新设备设施)管理,文件、记录和档案管理,安全风险管理、隐患排査治理,职业病危害防治,教育培训,领导现场带班,班组岗位达标,班组安全活动,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管理,设备设施管理,施工和检维修安全管理,危险物品管理,危险作业安全管理,“三违”行为安全管理,安全警示标志管 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征求工会及从业人员意见和建议,规范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目标管理,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承诺,安全生产例会,安全生产投人,工伤保险或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安全生产信息化,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管理,规章制度管理,四新(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设査治理,职业病危害防治,教育培训,领导现场带班,班组岗位达标,班组安全活动,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管理,设备设施管理,施工和检维修安全管理,危险物品管理,危险作业安全管理,“三违”行为安全管理,安全警示标志管理,安全预测预警;安全生产奖惩管理,相关方安全管理,变更管理,个体防护用品管理,应急管理,事故管理,安全生产报告,绩效评定管理,消防安全管理。 8 1.每缺一项制度的,扣2分; 2.制度未征求工会及从业人员意见和建议的,扣2分; 3.制度内容不全的,每项制度扣1分; 4.制度内容出现与法律法规冲突的、引用过期法律法规的、与企业组织结构、生产物料、设备设施、工艺情况不相符等情况的,每项制度扣2分; 5.无制度执行记录的,每项制度扣2分。 2 标准 分值 评分方式 (必须整改项用“★”标出) 1.无传达记录的,不得分; 2.抽查相关作业人员,每一人不清楚的扣1分。 自评/评审描述 实际 得分 2.1法规标准识别 管理,四新(新技术、新材料、施)管理,文件、记录和档案管理,安全风险管理、隐患排表A.1(续)
一级 要素 二级 要素 三级要素 基本规范要求 理,安全预测预警;安全生产奖惩管理,相关方安全管理,变更管理,个体防护用品管理,应急管理,事故管理,安2.2规章制度 全生产报告,绩效评定管理,消防安全管理。 企业应确保从业人员及时获取制度文本。 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发放到相关工作岗位,确保员工贯彻执行。 1.无发放记录的,不得分; 2 2.抽问从业人员,对相关规章制度不清楚的,每人次扣1分。 1.无岗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的, 企业应按照有关规定,结合本2.制度化管理 企业生产工艺、作业任务特点以及岗位作业安全风险与职业病防护要求,编制齐全适用的岗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发放到相关岗位员工,并严格执2.3操作规程 行。 结合本企业生产工艺、作业任务特点以及岗位作业安全风险与职业病防护要求,编制齐全适用的岗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6 不得分; 2.岗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不齐全、适用的,每项扣2分; 3.内容没有基于风险分析和职业病危害的,每项扣2分; 4.岗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应包括以下内容:安全操作程序、应急处置措施、职业病防护,缺一项扣2分。 ★1.规程未发放至所有岗位或 在对应岗位醒目位置张贴的,每 向员工下发岗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确保员工严格遵守执行。 少一个岗位扣2分; 8 2.抽问作业人员,对相应岗位作业风险及职业病危害因素、安全操作程序、应急处置措施不清楚的,每人次扣1分。 企业达标标准 标准 分值 评分方式 (必须整改项用“★”标出) 自评/评审描述 实际 得分 表A.1(续)
一级 要素 二级 要素 三级要素 基本规范要求 企业应确保从业人员参与岗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的编制和修订工作。 2.3操作规程 企业应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设施投入使用前,组织制修订相应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确保其适宜性和有效性。 企业应建立健全主要安全生产过程与结果的记录,并建立和保存有关记录的电子档案,支持査询和检索,便于自身管理使用和行业主管部门调取检査。应建立健全的主要安全生产企业应建立健全主要安全生2.4 文档管理 产过程与结果的记录,并建立记录和保存有关记录的电子档案,理使用和行业主管部门调取检査。 管理 支持査询和检索,便于自身管过程与结果的记录应包含但不限于:安全生产会议记录(含纪要)、安全费用提取使用记录、员工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劳动防护用品采购发放记录、危险源管理台帐、安全生产检查记录、授权作业指令单、事故调查处理报告、事故隐患整改记录、安全生产奖惩记录、特种作业人员登记记录、特种设备管理记录、外来施工队伍安全管理记录、安全设备设施管理台账(包括安装、运行、维护等)、有关强制性检测检验报告或记录、新改扩建项目“三同时”、风险评价信息、职业健康检查与监护记录、应急演习信息、技术图纸等。 6 1.企业建立的主要安全生产过程与结果的记录,每缺一项扣2分; 2.未建立和保存有关记录的电子档案的,扣2分; 3.电子档案不支持査询、检索、自身管理使用和行业主管部门调取检査的,扣2分。 企业应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设施投入使用前,组织制修订相应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确保其适宜性和有效性。 2 企业达标标准 标准 分值 2 评分方式 (必须整改项用“★”标出) 1.从业人员代表未参与编制、评审、修订等过程的,不得分。 1.企业未在新技术、新材料、新 工艺、新设备设施投入使用前,组织制定、修订相应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的,不得分; 2.未对适宜性和有效性进行评估的,不得分。 自评/评审描述 实际 得分 企业应确保从业人员参与岗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的编制和修订工作。 2.制度化管理 表A.1(续)
一级 要素 二级 要素 三级要素 基本规范要求 企业达标标准 标准 分值 评分方式 (必须整改项用“★”标出) 1.无评估记录的,不得分; 2.评估记录不全的,每缺一项扣企业应每年至少评估1次安全评估 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适宜性、有效性和执行情况。 2.制度化管理 2.4 文档管理 企业应根据评估结果、安全检修订 事故情况等,及时修订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 在下列情况时应及时对相关规章制度或操作规程进行修订:①国家法律法规、规程、标准废止、修订或新颁布时。②企业归属、体制、规模发生重大变化时。③生产设施新建、改全监督部门提出相关意见时。⑥安全大检查、风险评估过程中发现涉及规章制度层面的问题时。⑦分析重大事故和重复事故原因,发现规章制度因素时。⑧企业评估结果需要时。⑨其他有关事项。 小计 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培3.13.教育培训 教育培训管理 安全教育培训计划 训。培训大纲、内容、时间应满足有关标准的规定。 企业应明确安全教育培训主管部门,定期识别安全教育培训需求,制定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并保证必要的安全教育培训资源。 培训大纲、内容、时间应满足有关标准的规定。确定安全教育培训主管部门,定期识别安全教育培训需求,制定、实施各类人员的培训计划。 5 50 4 査情况、自评结果、评审情况、建、扩建时。④工艺路线和装置设备发生变革时。⑤上级安企业应每年至少评估1次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适宜性、有效性和执行情况。 3 2分; 3.评估结果与实际不符的,不得分; 4.未形成评估报告的,不得分; 5.周期超过每年1次的,扣2分。 1.未及时组织进行的,不得分; 2.发布时间超过制度规定期限、法律法规变化、重大工艺或人事变更等未进行制度或操作规程修订,每项扣2分; 3.无修订的计划和记录资料的,不得分。 ★1.未明确主管部门的,不得 分; 2.未定期识别培训需求的,扣2分; 3.识别不充分的,扣1分; 4.未根据识别需求结果制定培训计划的,不得分; 5.培训大纲、内容、学时、岗位不符合《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等制定的,每处扣1分。 自评/评审描述 实际 得分 表A.1(续)
一级 要素 二级 要素 三级要素 基本规范要求 企业达标标准 标准 分值 评分方式 (必须整改项用“★”标出) 1.未按计划进行培训的,每次扣 2分; 2.安全培训记录应包括以下内容:参训人信息、培训资源(场所、设备、师资等)、相关培训企业应按计划进行安全教育3.1教育培训管理 教育培训档案 培训,如实记录全体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情况,建立安全教育培训档案和从业人员个人安全教育培训档案,并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和改进。 3.教育培训 企业应按计划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如实记录全体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情况,建立安全教育培训档案和从业人员个人安全教育培训档案,并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和改进。 8 资料(培训人员签到表、考核资料、培训照片或影像资料),缺一项扣2分; 3.未进行效果评估的,每次扣2分; 4.未根据评估作出改进的,每次扣2分; 5.未建立安全教育培训档案和从业人员教育培训档案的,不得分;建立不全的,缺一人扣2分。 ★1.主要负责人未经培训合格 就上岗的,不得分; 3.2 人员教育培训 主要负责人和管理人员 ★2.安全管理人员未经培训合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备与本企业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与能力。 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备与本企业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与能力,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6 格的,每一人扣2分; 3.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未按有关规定进行再培训的,每一人扣2分; 4.培训要求不符合《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等相关规定要求的,每次扣2分。 自评/评审描述 实际 得分 表A.1(续)
一级 要素 二级 要素 三级要素 基本规范要求 企业达标标准 标准 分值 评分方式 (必须整改项用“★”标出) ★1.各级管理人员未经培训合企业应对各级管理人员进行主要负责人和管理教育培训,确保其具备正确履行岗位安全生产职责的知识与能力。 法律法规要求考核其安全生有关规定经考核合格。 3.2 3.教育培训 人员教育培训 企业应加强各级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确保其具备正确履行岗位安全生产职责的知识与能力。 法律法规要求考核其安全生产知识与能力的人员,应按照有关规定经考核合格。 4 格的,不得分; 2.各级管理人员培训要求不符合《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等相关规定要求的,每次扣2分; ★3.法律法规要求考核其安全生产知识与能力的人员,未按照有关规定经培训考核合格就上岗的,不得分。 企业应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满足岗位要求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操作规从业人员 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和职业病危害防护技能、安全风险辨识和管控方法,了解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措施,并根据实际需要,定期进行复训考核。 未经安全教育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应上岗作业。 对岗位操作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生产技能培训和考核,考核不合格人员,不得上岗;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健康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健康培训。培训内容至少包括以下方面: (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3)安全生产责任制; (4)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5)风险管控; (6)隐患排查; (7)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应急处置、事故上报; (8)职业病危害及防护。 12 1.未定期培训,不得分; 2.培训内容不全的,缺一种扣2分; 3.培训考核不合格而上岗作业的,每人次扣2分。 自评/评审描述 实际 得分 人员 产知识与能力的人员,应按照表A.1(续)
一级 要素 二级 要素 三级要素 基本规范要求 金属冶炼等高危企业应对新上岗的临时工、合同工、劳务工、轮换工、协议工等进行强制性安全培训,保证其具备本岗位安全操作、自救互救以及应急处置所需的知识和技能后,方能安排上岗作业。 1.新入厂人员上岗前未经三级 企业的新入职从业人员上岗前应经过厂(公司)、车间(部门)、班组三级安全培训教育,3.2 3.教育培训 人员教育培训 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设施投入使用前,企业应对有关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确保其具备相应的安全操作、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置能力。 从业人员在企业内部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半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应重新进行车间和班组级的安全教育培训。 从业人员在企业内部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半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应重新进行车间和班组级的安全教育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3 转岗和离岗半年以上重新上岗人员未经培训考核合格就上岗的,每人次扣1分。 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设施投入使用前,企业应对有关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确保其具备相应的安全操作、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置能力。 3 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设施投入使用前,未对有关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每人次扣1分。 从业岗前安全教育培训学时和内容应符合国家和行业的有关人员 规定。 对新员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 12 安全教育培训的,每人次扣2分; 2.岗前安全教育培训学时和内容不符合《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规定》等有关规定的,或培训内容与企业实际不符的,不得分。 金属冶炼等高危企业应按对新上岗的临时工、合同工、劳务工、轮换工、协议工等进行强制性安全培训,保证其具备本岗位安全操作、自救互救以及应急处置所需的知识和技能后,方能安排上岗作业。 4 未经安全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而上岗作业的,每人次扣2分。 企业达标标准 标准 分值 评分方式 (必须整改项用“★”标出) 自评/评审描述 实际 得分 表A.1(续)
一级 要素 二级 要素 三级要素 基本规范要求 企业达标标准 标准 分值 评分方式 (必须整改项用“★”标出) ★1.有特种作业和特种设备作 业岗位但未配备相应作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取得特种作业操从事特种作业、特种设备作业的人员应按照有关规定,经专门安全作业培训,考核合格,从业人员 取得相应资格后,方可上岗作业,并定期接受复审。 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建立特种作业人员个人档案,主要包括: (1)个人信息登记表; (2)培训、考核、发证和复审记录表; (3)特种作业操作证原件或复印件; (4)体检报告。 6 或数量配备不足的,不得分; ★2.无特种作业和特种设备作业资格证书上岗作业的,不得分; ★3.未定期接受复审的,每人次扣2分; 4.缺少特种作业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档案资料的,每人次扣13.2 3.教育培训 人员教育培训 分。 企业专职应急救援人员应按照有关规定,经专门应急救援并定期参加复训。 企业应对进入企业从事服务和作业活动的承包商、供应商的从业人员和接收的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实习生,进其他行入职安全教育培训,并保存外来人员进入作业现场前,应由作业现场所在单位对其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并保存记录。主要内容包括:外来人员 人员 记录。 对承包商、供应商作业人员和实习生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入场作业。主要内容包括:外来人员入厂(公司)有关安全规定、可能接触到的危害因素、所从事作业的安全要求、作业安全风险分析及安全控制措施、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应急知识等。 3 1.作业人员未经安全教育培训进入作业现场的,每人次扣1分; 2.教育培训内容不全,每一项扣1分; 3.未根据具体作业活动的特点,或无针对性的,每处扣1分。 企业专职应急救援人员应按照有关规定,经专门应急救援培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并定期参加复训。 2 1.应急救援人员未经应急救援知识技能培训合格的,不得分; 2.未定期复训的,不得分。 自评/评审描述 实际 得分 表A.1(续)
一级 要素 二级 要素 三级要素 基本规范要求 入厂(公司)有关安全规定、可能接触到的危害因素、所从事作业的安全要求、作业安全3.2 3.教育培训 人员教育培训 其他人员 风险分析及安全控制措施、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应急知识等。 对外来参观、学习等人员进行有关安全规定、可能接触到的危害及应急知识等内容的安全教育和告知,并由专人带领。 2 1.未进行安全教育和告知的,不 得分; 2.内容与实际不符的,扣1分; 3.未提供劳保用品的,不得分; 4.无专人带领的,不得分。 小计 70 得分; 企业应依法开展新、改、扩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及职业病防4.14.现场管理 设备设施管理 设备设施建设 护设施“三同时”工作。企业厂址和总平面布置应符合GB50187的规定。建筑设计防火和建筑灭火器配置应分别符合GB50016和GB50140的规定。 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和职业病防护措施应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12 2.项目立项审批手续应包含立项批复、规划手续,缺少一项不得分; 3.没有建设或产权单位对“三同时”进行评估、审核认可手续就投用的,不得分; 4.设计、评价或施工单位资质不符合规定的,不得分; 5.项目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 1.未进行“三同时”管理的,不 企业达标标准 标准 分值 评分方式 (必须整改项用“★”标出) 自评/评审描述 实际 得分 表A.1(续)
一级 要素 二级 要素 三级要素 基本规范要求 企业达标标准 标准 分值 评分方式 (必须整改项用“★”标出) 国职业病防治法》、《建设项目安 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开展预评价、设施设计、验收评价/控制效果评价、安全生产条件论证和设施综合分析的,扣6分; 6.建设单位未按相关规定对预评价、设施设计、验收评价/控制效果评价报告组织审查或审4.14.现场管理 设备设施管理 查未通过的,扣6分; 设备设施建设 7.安全设备设施和职业病防护设备设施未同时投用的,每处扣4分; 8.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预评价报告、设施设计、验收评价报告/控制效果评价报告、安全生产条件论证和设施综合分析报告未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或未形成评审(验收)意见备查的,不得分; 自评/评审描述 实际 得分 表A.1(续)
一级 要素 二级 要素 三级要素 基本规范要求 企业达标标准 标准 分值 评分方式 (必须整改项用“★”标出) 9.安全设备设施和职业病防护 设备设施投资未纳入项目概算的,扣6分; 10.变更安全设备设施和职业病防护设备设施未经设计单位书 面同意的,每处扣4分; 11.隐蔽工程未经验收就投用的,每处扣4分; ★12.正在实施期间的建设项目存在本条评分方式5、6项所对4.14.现场管理 设备设施管理 应问题的,必须立即整改。 设备设施建设 所有设备设施建设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 厂址选择应遵循GB50187的规定。 4 4 按规定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总体开工方案、开工前安全条件确认和竣工验收等阶段进行规范管理。 4 有一处不符合的,本小项不得分。 1.不符合规定的,每台扣2分; ★2.存在有关规定明令禁止的工艺、设备、设施的,不得分。 1.厂址选择易受自然灾害影响 或严重影响周边环境的,不得分; 2.不符合GB50187等相关规定的,每处扣2分。 平面布置应合理安排车流、人流、物流,保证安全顺行。 4 未合理安排的,每处扣1分。 自评/评审描述 实际 得分 表A.1(续)
一级 要素 二级 要素 三级要素 基本规范要求 企业达标标准 标准 分值 评分方式 (必须整改项用“★”标出) ★1.休息室、浴室、更衣室有一 个未设在安全区域内的,不得分; ★2.各种操作室、值班室设在可能泄漏有毒有害气体的危险区厂内休息室、浴室、更衣室应设在安全区域,各种操作室、值班室不应设在可能泄漏有毒有害气体的危险区域。 4 域内的,不得分; ★3.可能泄漏有毒有害气体的危险区域附近的各种操作室、值班室未安装相应气体报警仪的,每处扣2分; 4.14.现场管理 设备设施管理 设备设施建设 ★4.设置位置(部位)不符合规定每处扣1分。 1.出口少于两个的,每处扣2 分; 车间电气室、地下油库、地下液压站、地下润滑站、地下加压站等要害部门,其出入口应不少于两个(室内面积小于6m而无人值班的,可设一个),门应向外开。 2自评/评审描述 实际 得分 2.门向内开的,每处扣2分; 4 3.未设置应急照明的,每处扣2分; 4.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和风险告知牌、设备管理牌的,每处扣2分。 安全出入口(疏散门)不应采用侧拉门(库房除外),严禁采用转门。厂房、梯子的出入口和人行道,不宜正对车辆、设备运行频繁的地点,否则应设防护装置或悬挂醒目的警告标志。 4 ★不符合GB 50016相关要求,每处扣2分。 表A.1(续)
一级 要素 二级 要素 三级要素 基本规范要求 企业达标标准 主要生产场所的火灾危险性分类及建构筑物防火最小安全间距,应遵循GB50016;建筑灭火器配置应遵循GB50140。 设有集中监视和显示的火警信号。 2 标准 分值 8 评分方式 (必须整改项用“★”标出) 1.不符合规定的,每处扣1分; ★2.依据GB 35181现行标准构成重大火灾隐患的,不得分。 1.无集中监视和显示的火警信 号的,不得分; 2.不能正常工作的,不得分; 3.未进行验收合格就使用的,扣2分。 厂区内的建构筑物,应按GB50057的规定设置防雷设施,并4.14.现场管理 设备设施管理 设备设施建设 厂房的照明,应符合GB/T50033和GB50034的规定。 照明电气的选型与作业场所相适应:一般作业场所可选用开启式照明电气,潮湿场所应选用密闭式防水照明电气,有腐蚀性场所应选用耐酸碱型照明电气,易燃物品存放场所不得使用聚光灯、碘钨灯等灯具,有限空间、高温、有导电灰尘、离地不足2.5米的固定式照明电源不得大于36伏,潮湿场所和易触及的照明电源不得大于24伏,室外220伏灯具距离地面不低于3米,室内不低于2.5米,普通灯具与易燃物品距离不得小于300毫米,灯头绝缘外壳无破损、无漏电现象。 4 ★1.作业场所照明电气选型不正确的,每处扣2分; 2.照明电气设置不符合要求,线路绝缘破损的,每处扣2分。 4 定期检查,确保防雷设施完好。 ★1.未按GB50057的规定设置 防雷设施的,不得分; 4 2.未按规定定期检查、检测的,不得分; 3.防雷设施不完好的,每处扣2分。 1.未进行照度测量的,不得分; 2.天然采光和人工照明不符合要求的,每处扣2分。 自评/评审描述 实际 得分 表A.1(续)
一级 要素 二级 要素 三级要素 基本规范要求 企业达标标准 标准 分值 评分方式 (必须整改项用“★”标出) ★1.产生大量蒸汽、腐蚀性气 体、粉尘等的场所,未采用封闭设备设施建设 产生大量蒸汽、腐蚀性气体、粉尘等的场所,应采用封闭式电气设备;有爆炸危险的气体或粉尘的作业场所,应采用防爆型电气设备。 8 式电气设备的,不得分; ★2.有爆炸危险的气体或粉尘的作业场所,未采用防爆型电气设备的,不得分; ★3.电气设备不符合要求的,每处扣2分。 1.制定的设备设施验收管理制 4.14.现场管理 设备设施管理 设备设施验收 企业应执行设备设施采购、到货验收制度,购置、使用设计符合要求、质量合格的设备设施。设备设施安装后企业应进行验收,并对相关过程及结果进行记录。 特种设备的采购、验收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设备设备安全法》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设备设施企业应对设备设施进行规范化管理,建立设备设施管理台企业应对设备设施进行范化管理,建立设备设施管理台账。 4 4 企业应按规定采购合格的设备设施,对采购的设备设施进行开箱验收和调试验收,确保使用设计符合要求、质量合格的设备设施。 2 度不符合企业实际、不符合有关规定的,不得分; 2.未按规定要求进行开箱和调试验收的,无验收资料的,不得分; 3.记录不全,每缺一项扣1分。 1.不符合的,不得分; 2.记录不全,每缺一项扣2分。 1.无设备设施管理台账的,不得 分; 2.台账不齐全的,每缺一项扣1分。 自评/评审描述 实际 得分 运行 账。 表A.1(续)
一级 要素 二级 要素 三级要素 基本规范要求 企业达标标准 标准 分值 评分方式 (必须整改项用“★”标出) ★1.无专人管理的,不得分; ★2.未按规定对有关设备、设施、仪器仪表、工具等,开展检企业应有专人负责管理各种安全设施和职业病防护设施以及检测与监测设备,定期检查维护并做好记录。 有专人负责管理各种安全设施和职业病防护设施以及检测与监测设备,按规定对有关设备、设施、仪器仪表、工具等开展检测、检验与检定,定期检查维护并归档保存有关资料。 8 测、检验与检定的,不得分; 3.有超期使用现象的,每台(套)扣2分; 4.无检测、检验与检定资料的,不得分; 4.14.现场管理 设备设施管理 5.缺少检查维护资料的,每台设备设施运行 企业应针对高温、高压、低温、负压和生产、使用、储存易燃、按规定对高温、高压、低温、负压和生产、使用、储存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等高风险设备和特种设备,建立运行、巡检、保养和应急处置的专项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其始终处于安全可靠的运行状态。 易爆、有毒、有害物质等高风险设备和特种设备实施运行、巡检、保养和应急处置,并归档保存有关资料。 特种设备的运行、巡检、保养和应急处置应当符合TSG 08的规定。 8 (套)扣1分。 ★1.无保养计划的或未进行保 养的,不得分; 2.保养计划未全部实施的,每缺一项扣2分; 3.无运行、巡检、保养记录的,不得分; 4.运行、巡检记录不全的,每缺一项扣2分; 5.缺少应急措施的,不得分; 6.现场发现有无法正常运行的,不得分。 自评/评审描述 实际 得分 表A.1(续)
一级 要素 二级 要素 三级要素 基本规范要求 企业达标标准 标准 分值 评分方式 (必须整改项用“★”标出) ★1.压力容器本体有缺陷的,不 得分; 2.连接元件有异常振动、磨擦、松动等现象,每处扣2分; 3.安全附件、显示装置、报警装置、联锁装置缺失或不能正常工作的,每处扣2分; 4.无安装调试、更换记录的,扣2分; 5.有超压、超温等现象的,每处扣2分。 ★1.锅炉无“三证”(产品合格 证、登记使用证、定期检验合格证)的,不得分; ★2.安全附件不完好,安全阀、水位表、压力表不齐全、灵敏、可靠的,不得分; 3.排污装置泄漏的,扣2分; 4.未合理设置报警和连锁保护装置的,扣2分; 5.给水设备不完好,匹配不合理的,扣2分; 6.水质处理未达到指标要求,炉内水垢超过1.5mm的,每处扣2分; 7.管道泄漏,保温层破损,管道构架不牢固的,每处扣2分; 8.辅机设备不符合机械安全要求的,每处扣2分。 自评/评审描述 实际 得分 压力容器应满足:压力容器本体及安全附件在检验有效期内使用,本体完好;连接元件无异常振动、磨擦、松动;安全附件、显示装置、报警装置、联锁装置完好,调试、更换记录齐全;运行和使用符合相关规定,无超压、超温等现象。 4 4.14.现场管理 设备设施管理 设备设施运行 锅炉与辅机锅炉应满足:“三证”齐全;安全附件完好,液位(面)计高、低液位标记清晰、水位正常、工作压力正常、排污装置无泄漏;按规定合理设置报警和连锁保护装置;给水设备完好,匹配合理;水质处理应能达到指标要求,炉内水垢在1.5mm以下;各类管道无泄漏,保温层完好无损,管道构架牢固可靠;其他辅机设备应符合机械安全要求。 4 表A.1(续)
一级 要素 二级 要素 三级要素 基本规范要求 企业达标标准 标准 分值 评分方式 (必须整改项用“★”标出) ★1.储存仓库设置、安全设施不 符合GB50016等标准规范要求的,不得分; ★2.气瓶存放位置、间距、标志工业气瓶应满足:专用库房通风、建筑物耐火等级、防爆设施、警示标志和消防器材配置符合相关要求。气瓶存放位置、间距及存放量符合要求。气瓶在检验期内使用,外观无缺陷及腐蚀,漆色及标志正确、明显,安全附件齐全、完好。气瓶使用时的防倾倒措施可靠,工作场地存放量符合规定,与明火的间距符合规定。 4.14.现场管理 设备设施管理 4 及存放量不符合要求的,每项扣2分; ★3.各种护具及消防器材缺失或不能正常使用的,每项扣2分; ★4.气瓶超期使用的、漆色及标志不明显的及安全附件不全或设备设施运行 压力管道应满足:有关阀门、膨胀节、法兰完好,无腐蚀和松动现象;不存在介质泄露现象;设备的防腐或者绝热层完好,不存在破损、脱落、绝热层无跑冷现象; 支吊架完好, 安全阀和压力表完好清洁,铅封完好;静电跨接、接地装置良好完整,接地电阻符合规定要求。输送易燃介质的压力管道,其紧急处理装置完好,其他消防措施完善。 电梯应满足:轿厢结构牢固可靠、运行平稳,轿门关闭时无撞击,轿厢内应有紧急报警装置和应急照明设施,轿厢门开启灵敏,防夹人的安全装置完好有效,间隙符合要求。机房内应通风、屏护良好,且清洁、无杂物;配置合适的消防设施,固定照明和电源插座。布局合理,曳引机、限速器等旋转部位应安装防护罩,手动盘车工具按要求配置。 4 不符合要求的,每处扣1分。 4 不符合要求的,每处扣1分。 损坏的,每个扣1分; ★5.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每次扣2分。 自评/评审描述 实际 得分 表A.1(续)
一级 要素 二级 要素 三级要素 使用表压超过0.1MPa的油、水、煤气、蒸汽、空气和其他气体的设备和管道系统,应安装压力表、安全阀等安全装置,并应定期检定。 4 基本规范要求 企业达标标准 标准 分值 评分方式 (必须整改项用“★”标出) ★1.应安装而未安装压力表、安 全阀的,不得分; ★2.未定期进行检定的,不得分; 3.未张贴检定标签或标牌的,每处扣2分。 厂内机动车辆应满足:在检验有效期内使用,动力系统运转平稳,无漏电、漏水、漏油。灯光电气完好,仪表、照明、信号及各附属安全装置性能良好。轮胎无损伤。制动距离符合要求。 4.14.现场管理 设备设施管理 设备设施运行 起重机应标明起重吨位,并应设有下列安全装置: (1)限位器; (2)缓冲器; (3)防碰撞装置; (4)超载限制器; (5)联锁保护装置; (6)轨道端部止挡; (7)定位装置; (8)其他:零位保护、安全钩、扫轨板、电气安全装置等; (9)走台栏杆、防护罩、滑线防护板、防雨罩(露天)等防护装置; (10)大型起重机械安全监控管理系统、安全信息提示和报警装置; (11)滑线指示灯、通电指示灯、桥下和驾驶室照明灯等。 4 ★1.未标明起重吨位的,每处扣2分; ★2.每缺少一项安全装置或不能正常工作的,不得分。 4 ★1.厂内机动车辆未定期检验 的,不得分; 2.使用过程中,不符合要求的,每项扣1分。 自评/评审描述 实际 得分 表A.1(续)
一级 要素 二级 要素 三级要素 吊车的滑线应布置在吊车司机室的另一侧;若布置在同一侧,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2 基本规范要求 企业达标标准 标准 分值 评分方式 (必须整改项用“★”标出) ★滑线未布置在吊车司机室的 另一侧的,或布置在同一侧,未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的,每处扣1分。 1.吊具未定点存放、无专人管理 及限载标识的,每处扣1分; ★2.吊具未按规定要求使用、报吊具应有专人管理,在其安全系数允许范围内使用。钢丝绳和链条的安全系数和钢丝绳的报废标准,应符合GB6067的4.14.现场管理 设备设施管理 设备设施运行 吊运物行走的安全路线,不应跨越有人操作的固定岗位或经常有人停留的场所,且不应随意越过主体设备。 有关规定。 2 废的,未经检验合格的,不得分; 3.相关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不清楚吊具的安全系数和钢丝绳的报废标准的,不得分; 4.吊具不符合要求的,每处扣1分。 1.未制定吊运物行走的安全路 线,不得分; 2 ★2.安全路线不符合要求的(如跨越有人操作的固定岗位或经常有人停留的场所、随意越过主体设备),每处扣2分。 直梯、斜梯、防护栏杆和工作平台应符合GB4053.1-3的规定。 4 不符合要求的,每处扣2分。 自评/评审描述 实际 得分 表A.1(续)
一级 要素 二级 要素 三级要素 基本规范要求 企业达标标准 移动梯台应符合:操作平台护栏完好符合规定,斜撑无变形,铰接可靠,防滑措施齐全、完好,轮子的限位、防移动装置完好有效,结构件无松脱、裂纹、扭曲、腐蚀等严重变形,不得有裂纹。 1.无灭火装置和防止小动物进 入的措施的,每处扣2分; 2.电缆穿线孔未用防火材料封电气室(包括计算机房)、配电室、电缆夹层,应设有火灾自动报警器、烟雾火警信号装置、监视装置、灭火装置和防止小动物进入的措施;电缆穿线孔等应用防火材料进行封堵。 4.14.现场管理 设备设施管理 设备设施运行 设置有发电机房。自备发电机不应与供电网联接,并可靠接地;安全设施配备齐全;定期进行试运行。 4 4 堵或损坏的,每处扣2分; 3.绝缘工具未进行定期检测的,每样扣2分; 4.未设置应急照明的,每处扣2分; 5.未设置设备管理牌的,每处扣2分。 1.发电机未接地的,扣2分; 2.安全设施配备不全,或者不符合相关要求的,每处扣2分; 3.未进行试运行的,每次扣2分。 低压临时线路应满足:有完备的临时接线装置审批手续,不超期使用。使用绝缘良好,并有与负荷匹配的护套软管,敷设符合安全要求。装有总开关控制和漏电保护装置,每分路应装设与负荷匹配的熔断器。临时用电设备PE连接可靠。严禁在有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设临时线路。 4 1.无临时接线装置审批手续的, 不得分; ★2.在有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设临时线路的,不得分; ★3.未装总开关控制和漏电保护装置的,不得分; 4.临时接线装置审批手续未按《电气安全管理规程》中规定: 4 不符合要求的,每处扣2分。 标准 分值 评分方式 (必须整改项用“★”标出) 自评/评审描述 实际 得分 表A.1(续)
一级 要素 二级 要素 三级要素 基本规范要求 企业达标标准 标准 分值 评分方式 (必须整改项用“★”标出) “一般为15天,特殊情况需延 长使用时应办理延期手续,但最长不得超过1个月”超期使用的,每次扣2分; ★5.临时线路未采用橡套软线,且敷设未满足以下条件的:沿墙架空敷设时,其室内大于2.5m,室外大于4.5m,跨越道路应大 于6m;临时线路与其它设备、门、窗、管道等距离应大于4.14.现场管理 设备设施管理 0.3m;沿地面敷设应有防止线路设备设施运行 受外力损坏的保护措施,每处扣2分; 6.每分路的空气开关与负荷不匹配的,每处扣2分; 7.临时用电设备PE连接不可靠的,每处扣2分。 低压电气线路(固定线路)应满足:定期进行电缆线路的预防性实验记录。线路的安全距离符合要求;线路的导电性能和机械强度符合要求;线路的保护装置齐全可靠;线路绝缘、屏护良好,无发热和渗漏油现象;电杆直立、拉线、横担瓷瓶及金属构架等符合安全要求;线路相序、相色正确、标志齐全、清晰;线路排列整齐、无影响线路安全的障碍物。 4 1.未依据DLT 596中规定定期进 行电缆线路预防性实验记录的,不得分; 2.线路的安全距离不符合GB 50054中规定要求的,每处扣2分; 3.线路的导电性能和机械强度不符合要求的,每处扣1分; 自评/评审描述 实际 得分 表A.1(续)
一级 要素 二级 要素 三级要素 基本规范要求 企业达标标准 标准 分值 评分方式 (必须整改项用“★”标出) 4.线路的保护装置不齐全、不可 靠的,每处扣1分; 5.线路绝缘、屏护不良好,有发热和渗漏油现象的,每处扣1分; 6.电杆直立、拉线、横担瓷瓶及金属构架等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每处扣1分; 7.线路相序、相色不正确、标志不齐全、清晰的,每处扣1分; 8.线路排列不整齐、有影响线路安全的障碍物的,每处扣1分。 1.电源系统接地制式的运行不 能满足GB14050中其结构的整体性,独立性安全要求的,不得分; 2.各接地装置的电阻检测应符合要求(TN系统工作接地低于4Ω;重复接地低于10Ω;TT系统工作接地低于4Ω),不合格的扣2分; 3.TN系统重复接地布设未按GB14050 中规定的,扣2分; 4.接地装置的连接应可靠(有足够的机械强度,并能防腐蚀,防损伤或者有附加保护措施),扣2分; 5.接地装置编号、标识不明晰,未定期检测的,扣2分。 自评/评审描述 实际 得分 4.14.现场管理 设备设施管理 设备设施运行 电网接地系统应满足:电源系统接地制式的运行应满足其结构的整体性,独立性的安全要求;各接地装置的电阻检测合格;TN系统重复接地布设合理;接地装置的连接必须保证电气接触可靠;有足够的机械强度,并能防腐蚀,防损伤或者有附加保护措施;接地装置编号、标识明晰,定期检测报告有效,资料完整。 4 表A.1(续)
一级 要素 二级 要素 三级要素 基本规范要求 企业达标标准 金属切削机床应满足:防护罩、盖、栏应完备可靠;防止夹具、卡具松动或脱落的装置完好;各种限位、联锁、操作手柄要求灵敏可靠;机床PE连接规范可靠;机床照明符合要求;机床电器箱,柜与线路符合要求;未加罩旋转部位的楔、销、键,原则上不许突出;备有清除切屑的专用工具。 冲、剪、压、木工机械应满足:离合器动作灵敏、可靠,无连冲;制动器工作可靠;紧急停止按钮灵敏、醒目,在规定位置安装有效;传动外露部分的防护装置齐全可靠;脚踏开关应有完备的防护罩且防滑;机床PE可靠,电气控制有效;安全防护装置可靠有效,使用专用工具符合安全要求;剪板4.14.现场管理 设备设施管理 机等压料脚应平整,危险部位有可靠的防护。 设备设施运行 砂轮机应满足:安装地点应保证人员和设备的安全;砂轮机的防护罩应符合国家标准;档屑板应有足够的强度且可调;砂轮无裂纹无破损;托架安装牢固可调;法兰盘与软垫应符合安全要求;砂轮机运行必须平稳可靠,砂轮磨损量不超标,且在有效期内使用;PE连接可靠,控制电器符合规定。 工业机器人应满足:装有限位装置,在额定负荷、最高速度和最大伸长量时使机器停止;采用手动操作时,运动时速应设定在250毫米/秒以下;当进行运送工作时,紧急开关启动后,立即停止运行;作业区域有隔离的安全护罩,覆盖全部危险区域;防护罩无锐边和凸出部分;护罩应有足够强度,能抵抗机器人最大突击能量;防护罩应永久固定,只有借助工具方可拆卸;防护罩的舱门应有机械式安全锁或门禁装置,钥匙或专用工具应由专业人员保管;危险区域内装有紧急停止开关,并符合相关标准。 4 不符合要求的,每处扣1分。 4 不符合要求的,每处扣1分。 ★砂轮机安装地点不能保证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4 不符合要求的,每处扣1分。 ★1.安全防护装置不可靠; ★2.紧急停止按钮不灵敏、不醒目,且未在规定位置安装。 4 不符合要求的,每处扣1分。 标准 分值 评分方式 (必须整改项用“★”标出) 自评/评审描述 实际 得分 表A.1(续)
一级 要素 二级 要素 三级要素 基本规范要求 企业达标标准 移动电气设备应满足:定期对绝缘电阻进行检测,绝缘电阻应小于1兆欧,电源线应采用三芯或四芯多股橡胶电缆,无接头,不得跨越通道,绝缘层无破损,长度不得超过5米,PE线连接可靠,防护罩等完好,无松动,开关可靠、灵敏,与负载匹配。 4 标准 分值 评分方式 (必须整改项用“★”标出) 不符合要求的,每处扣1分。 ★电源线未采用三芯或四芯多股橡胶电缆,有接头,绝缘层破损,长度超过5米,跨越通道。 1.手持电动工具选型使用不正 确未配漏电保护装置,无PE线连接,不得分; 2.未定期进行绝缘电阻测试的,电气设备(特别是手持式电动工具)的金属外壳和电线的金属保护管,应有良好的保护接零(或接地)装置。 4.14.现场管理 设备设施管理 设备设施运行 传动部位应按照如下情况,设置防护罩、盖或栏: (1)以操纵人员站立平面为基准,高度在2米以下的外露传动部位; (2)旋转的键、销、楔等突出大于3毫米的部位; (3)产生切屑、磨屑、冷却液等飞溅,可能触及人体或造成设备与环境污染的部位; (4)产生射线或弧光的部位; (5)伸入通道的超长工件; (6)超长设备后端300毫米以上的工件; (7)容易伤人的设备往复运动部位; (8)悬挂输送装置跨越通道的下部; (9)高于地面0.7米的操作平台。 4 扣2分; 3.电源线未用护管软线,长度超过6米,有接头及破损的,每台扣2分; 4.电动工具的防护罩、盖及手柄等安全附件有缺陷的,每台扣2分。 自评/评审描述 实际 得分 4 不符合要求的,每处扣1分。 表A.1(续)
一级 要素 二级 要素 三级要素 基本规范要求 企业达标标准 标准 分值 评分方式 (必须整改项用“★”标出) ★1.危险化学品库房设置不符 合GB50016中安全标准要求的,不得分; ★2.库内无应急预案,扣3分; ★3.危险化学品未按GB 15603中规定对其危险特性进行分类、分区、分库贮存的,每处扣3分; ★4.消防通道不畅通的,每处扣3分; ★5.未采用相应等级的防爆电器的,每处扣3分; 6.库内无隔热、降温、通风等措施的,每处扣2分; ★7.消防设施不全的,每处扣2分; 8.贮存的化学危险品无明显标志及安全技术说明书的,每处扣2分; 9.未按规定处理废弃物品或包装容器的,每次扣2分。 ★1.现场发现有安全设施和职业病防护设施随意拆除、挪用或弃置不用的现象的,不得分; 2.检维修拆除后,未采取安全措 施的,一处扣2分; 3.检维修完毕后未立即复原的,不得分。 自评/评审描述 实际 得分 危险化学品库应满足:库房符合安全标准的要求,库内有应急预案。危险化学品按危险性进行分类、分区、分库储存。 4.14.现场管理 设备设施管理 设备设施运行 库内有隔热、降温、通风等措施,消防设施齐全,消防通道畅通。采用相应等级的防爆电器。有效处理废弃物品或包装容器。 6 安全设施和职业病防护设施不应随意拆除、挪用或弃置不用;确因检维修拆除的,应采取临时安全措施,检维修完毕后立即复原。 安全设施和职业病防护设施不应随意拆除、挪用或弃置不用;确因检维修拆除的,应采取临时安全措施,检维修完毕后立即复原。 4 表A.1(续)
一级 要素 二级 要素 三级要素 基本规范要求 专用设备设施应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设备设施求:防护罩、盖、栏应完整可靠;各联锁、紧停、控制装置电压;PE等电器完好可靠;梯台符合要求。 企业应建立设备设施检维修管理制度,制定综合检维修计划,加强日常检维修和定期检4.14.现场管理 设备设施管理 设备设施检维修 维修管理,落实“五定”原则,即定检维修方案、定检维修人员、定安全措施、定检维修质量、定检维修进度。 检维修方案应包含作业安全风险分析、控制措施、应急处置措施及安全验收标准。检维修过程中应执行安全控制措施,隔离能量和危险物质,并进行监督检査,检维修后应进行安全确认。检维修过程中涉及危险作业的,应按照危险作业相关规定执行。 设备设施检维修方案应包含作业安全风险分析、控制措施、应急处置措施及安全验收标准。 4 1.设备设施检维修方案未包含 作业安全风险分析、控制措施、应急处置措施及安全验收标准的,每缺一项扣2分; 2.设备设施检维修方案内容与企业实际情况不一致的,不得分; 3.设备设施安全验收标准与国家和行业有关标准规范不一致的,每处扣2分。 制定综合检维修计划,加强日常检维修和定期检维修管理,落实“五定”原则。 4 1.未制定设备设施综合检维修计划的,每次扣2分; 2.检维修计划中未包含“五定”原则或“五定”原则无针对性的,每处扣2分。 专用设备应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防护罩、盖、栏应完整可靠;各联锁、紧停、控制装置灵敏可靠;局部照明应为安全电压;PE等电器完好可靠;梯台符合要求。 50 ★1.各联锁、紧停、控制装置不灵敏、不可靠,每台/处扣2分; ★2.存在有关规定明令禁止的工艺、设备、设施的,不得分。 企业达标标准 标准 分值 评分方式 (必须整改项用“★”标出) 自评/评审描述 实际 得分 运行 灵敏可靠;局部照明应为安全表A.1(续)
一级 要素 二级 要素 三级要素 基本规范要求 企业达标标准 标准 分值 评分方式 (必须整改项用“★”标出) 1.未按计划检维修的,每项扣2 分; 2.检维修过程未落实“五定”原的,每次扣2分; 3.未对检维修人员进行安全生产防护教育和施工现场安全交底的,每人次扣2分; 4.在检维修过程中,未执行安全控制措施或未隔离能量和危险设备设施4.14.现场管理 设备设施管理 检维修 按照检维修计划和检维修方案定期对设备设施,包括安全设备设施和职业病防护设备设施进行检维修。 10 物质的,不得分; 5.无监督检查记录的,扣4分; 6.未经允许拆除安全设备设施和职业病防护设备设施的,每处扣2分; 7.检维修完毕未及时恢复安全设备设施和职业病防护设备设施的,每处扣2分; 8.安全设备设施和职业病防护设备设施检维修记录归档不及时规范的,每处扣2分; 9.检维修完毕后未按程序试车和验收确认的,每次扣2分。 计量器具应按有关规定,委托检定具有法定或授权资质的计量计量器具应按有关规定,委托具有法定或授权资质的计量检校准 检定、校准机构进行使用前的定、校准机构进行使用前的检定、校准和周期检定、校准。 检定、校准和周期检定、校准。 2 未按规定对计量器具进行使用前和周期检定、校准的,不得分。 自评/评审描述 实际 得分 表A.1(续)
一级 要素 二级 要素 三级要素 基本规范要求 企业达标标准 标准 分值 评分方式 (必须整改项用“★”标出) 1.未建立特种设备设施管理台 帐的,不得分; 2.特种设备设施管理台帐不完整的,每缺一处(项)扣2分; 建立特种设备设施管理台帐,制定特种设备设施检测、检验计划。 特种设备应按照有关规定,委托具有专业资质的检验机构检验检测 4.14.现场管理 设备设施管理 设置的CO等有毒有害气体、物质报警仪应定期检验,确保其处于安全状态。 企业应建立设备设施报废管理制度。设备设施的报废应办设备设施理审批手续,在报废设备设施拆除前应制定方案,并在现场设备的全生命周期,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确保安全。 4 设备设施的全生命周期管理,有(一台设备或一个环节)不符合要求的,扣2分。 设置的CO等有毒有害气体、物质报警仪应定期检验,确保其处于安全状态。 进行安装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检测。 4 3.未制定特种设备设施检测、检验计划或计划内容不符合有关规定的,不得分; 4.未按照计划进行检测、检验每缺一项(次),扣2分; 5.超期使用的,不得分。 ★1.特种设备无使用登记资料 的,不得分; 委托具有专业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安装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检测,并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 6 ★2.未按规定对特种设备进行定期检测、检验的,不得分; 3.未按要求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扣2分。 4 ★1.未按规定设置的,不得分; ★2.未定期检测的,不得分。 自评/评审描述 实际 得分 拆除、设置明显的报废设备设施标报废 志。报废、拆除涉及许可作业的,应按照许可作业有关规定执行,并在作业前对相关作业 表A.1(续)
一级 要素 二级 要素 三级要素 基本规范要求 人员进行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报废、拆除应按方案和许可内容组织落实。 1.未办理设备设施报废审批手 续的,不得分; 2.审批手续不齐全的,扣2分; 3.在拆除前报废设备设施未制定工作方案或按照工作方案实4.1设备设施4.现场管理 管理 设备设施拆除、报废 设备设施的报废应办理审批手续,在报废设备设施拆除前应制定方案,并在现场设置明显的报废设备设施标志标识。 4 施的,不得分; 4.拆除工作方案中未包含作业安全风险分析、控制措施、应急处置措施的,每缺一项扣2分; 5.在报废设备设施拆除前未在现场设置明显的报废设备设施标志标识的,不得分。 报废、拆除应按照工作方案内容组织落实。 4 1.未按照报废、拆除工作方案内 容组织落实的,不得分; 2.拆除现场未设置安全警戒线或围档或安全告知的,1次(项)扣2分。 4.2作业作业环境和作企业应根据作业环境和作业条件安全风险评估结果,落实风险管控措施,加强作业安全管理。 严禁架空电线跨越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 4 ★架空电线跨越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的,不得分。 企业达标标准 标准 分值 评分方式 (必须整改项用“★”标出) 自评/评审描述 实际 得分 安全 业条件 表A.1(续)
一级 要素 二级 要素 三级要素 基本规范要求 企业达标标准 行灯电压不应大于36V,在金属容器内或潮湿场所,则电压不应大于12V。 标准 分值 2 评分方式 (必须整改项用“★”标出) 不符合要求的,每处扣1分。 1.有与生产无关人员进入生产 操作现场的,不得分; ★2.未划出非岗位操作人员行走的安全路线的,不得分; 非经允许,禁止与生产无关人员进入生产操作现场。应划出非岗位操作人员行走的安全路线。 作业4.现场管理 4.2作业安全 环境和作业条件 易燃、可燃或有毒介质导管不应直接进入仪表操作室或有人值守、休息的房间,应通过变送器把信号引进仪表操作室。 4 ★3.无禁止与生产无关人员进4 入生产操作现场的管理规定,或现场未设置禁止无关人员进入等警示标志,不得分; 4.安全路线设置不合理不畅通,宽度低于1.5m,不能到达区域安全出口等,每处扣2分。 ★有一处不符合要求的,不得 分。 1.未在相对独立的生产现场设 置看板式定置示意图的,不得生产现场应实行定置管理,保持作业环境整洁。 分; 生产现场应实行定置管理,保持作业环境整洁。 4 2.未按照定制图的规定区域进行现场实地定位,并用定置牌标明物种名称、梳理和规定的占地范围的,不得分。 自评/评审描述 实际 得分 表A.1(续)
一级 要素 二级 要素 三级要素 基本规范要求 企业达标标准 标准 分值 评分方式 (必须整改项用“★”标出) 1.无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的, 不得分; 2.发放标准不符合GB/T11651、《职业病防护设施与职业病防护用品管理办法》等标准规定的,每项扣2分; 3.无发放记录的,不得分; 4.购买、使用不合格防护设施和作业4.现场管理 4.2作业安全 环境和作业条件 生产现场应配备相应的安全、职业病防护用品(具)及消防设施与器材,按照有关规定设置应急照明、安全通道,并确保安全通道畅通。 按照GB/T11651配备个体防护设施;按照《职业病防护设施与职业病防护用品管理办法》配备职业病防护设施与用品;按照GB50016和GB50140配置消防设施与器材;设置安全通道及标志,并保持安全通道畅通;按规定设置事故、消防等应急照明,且符合GB50034的相关要求。 8 用品的,或不能有效使用的,不得分; ★5.未按照GB50016和GB50140配置消防设施与器材的,不得分; ★6.消防器材配备不合理,消防器材失效,消防器材无巡检记录的,每处扣2分; ★7.未设置安全通道及标志,或者安全通道被堵塞的,不得分; ★8.未按规定设置应急照明的,每处扣1分; 9.应急照明不能正常使用的,每处扣1分。 自评/评审描述 实际 得分 表A.1(续)
一级 要素 二级 要素 三级要素 基本规范要求 企业达标标准 标准 分值 评分方式 (必须整改项用“★”标出) ★1.对危险性较高的作业没有 实施作业许可的,不得分; 2.未根据企业生产实际对危险作业进行辨识,编制企业危险作企业应对临近高压输电线路作业、动火作业、有限空间作业、临时用电作业、高处作业、断路作业、破土作业、吊装作业、盲板抽堵作业等危险性较大的作业活动,实施作业许可管理,严格履行作业许可审批作业4.现场管理 4.2作业安全 环境和作业条件 手续。 涉及危险化学品储存的企业特殊作业,应符合GB30871的规定。 企业应对下列危险性作业活动实施作业许可管理,严格履行审批手续:临近高压输电线路作业、动火作业、有限空间作业、临时用电作业、高处作业、断路作业、破土作业、吊装作业、盲板抽堵作业等危险性较大的作业活动。 10 业清单的,不得分; 3.未根据危险作业管理制度制定各类危险作业的审批手续单的,不得分; 4.未根据危险作业情况制定紧急情况应急处置措施的,每处扣2分; 5.未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现场安全交底的,每次扣2分; 6.未按作业许可证中的要求进行作业的,每次扣2分; 7. 涉及危险化学品储存的特殊作业不符合GB30871的不得分。 1.作业许可没有包含危害因素 分析或安全及职业病危害防护作业许可应包含安全风险分析、安全及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应急处置等内容。作业许可实行闭闭环管理。 作业许可证应包含危害因素分析和安全及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应急处置等内容。 8 措施,应急处置的,每处(次)扣2分; 2.作业许可证中的危害因素分析不到位或安全及职业病危害防护,应急处置措施无针对性的,每处(次)扣2分。 自评/评审描述 实际 得分 表A.1(续)
一级 要素 二级 要素 三级要素 基本规范要求 企业达标标准 标准 分值 评分方式 (必须整改项用“★”标出) 1.企业未对危险作业人员资格 审查的,不得分; 企业应对危险性作业人员资格组织审查;企业应安排专人进行危险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危险作业人员应遵守岗位操作规程及职业病防护措施。 4 2.未落实专人现场管理的,不得分; 3.危险职业人员违反操作规程的,未落实职业病防护措施、应急处置措施等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1.未对需要隔离或屏蔽的能量 企业应采取可靠的安全技术措施,对设备能量和危险有害物质进行屏蔽或隔离。 企业应全面识别需要隔离的能量及危险有害物质; 采取可靠的安全技术措施对能量、危险有害物质进行屏蔽或隔离;作业前验证隔离或屏蔽效果。 4 和危险有害物质进行识别的,不得分; 2.设备能量隔离措施未不符合要求的,每处扣2分; 3.未进行验证的,每处扣2分。 两个以上作业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应当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 企业应组织作业单位之间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职责和采取的安全措施。企业应指定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检查并统一协调作业区内的多个相关方的交叉作业,并做好记录。 6 1.企业未组织作业单位之间签 订安全生产协议,明确各种安全生产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的,不得分; 2.企业未指定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检查并统一协调同一作业区内的多各相关方的交叉作业,并做好记录的,不得分。 自评/评审描述 实际 得分 企业应对作业人员的上岗资格、条件等进行作业前的安全检査,做到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并安排专人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确保作业人员遵守岗位操作规程和落实安全及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 作业4.现场管理 4.2作业安全 环境和作业条件 表A.1(续)
一级 要素 二级 要素 三级要素 基本规范要求 企业应依法合理进行生产作业组织和管理,加强对从业人员作业行为的安全管理,对设备设施、工艺技术以及从业人员作业行为等进行安全风险辨识,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作业行为安全风险。 企业应监督、指导从业人员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行4.现场管理 4.2作业安全 作业行为 为。 企业应为从业人员配备与岗位安全风险相适应的、符合GB/T11651规定的个体防护装备与用品,并监督、指导从业人员按照有关规定正确佩戴、使用、维护、保养和检査个体防护装备与用品。 企业应根据相关规定,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管理制度,严禁危化品混存混放,如实记录危化品出入库记录,完善应急救援措施,按规定处置危险废物。 企业应根据相关规定,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管理制度,严禁危化品混存混放,如实记录危化品出入库记录,完善应急救援措施,按规定处置危险废物。 4 一项不符合的,扣1分。 应当为从业人员配备与工作岗位相适应的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6 ★员工未正确佩戴和使用的,每人次扣2分。 企业应监督、指导从业人员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行为。 6 1.未建立“三违”行为清单的, 不得分; 2.存在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行为的,每人次扣2分。 根据风险评估结果,采取风险控制措施,控制作业行为的安全风险。 12 从业人员作业行为未执行风险控制措施的,一项扣4分。 企业达标标准 标准 分值 评分方式 (必须整改项用“★”标出) 自评/评审描述 实际 得分 表A.1(续)
一级 要素 二级 要素 三级要素 基本规范要求 企业应建立班组安全活动管理制度,开展岗位达标活动,企业达标标准 企业应建立完善班组安全活动管理制度,组织制定本企业推进岗位达标工作的方案,结合企业实际,突出重点岗位和关4 标准 分值 评分方式 (必须整改项用“★”标出) 1.无工作方案的,不得分; 2.工作方案不符合企业实际情况的,每处扣1分。 1.未制定岗位达标标准的,不得 分; 企业应制定岗位达标标准,明确岗位达标要求。岗位达标标 准主要要求:岗位职责描述、岗位人员基本要求、岗位知识和技能要求、行为安全要求、装备护品要求、作业现场安全要求、岗位管理要求、其他要求。 4 2.岗位达标标准每缺少一项内容,扣1分; 3.岗位达标标准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企业的生产工艺和设备设施、岗位职责的,4.现场管理 4.2作业安全 每一项扣1分。 岗位达标 各班组应按照有关规定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安全操作技能训练、岗位作业危险预知、作业现场隐患排查、事故分析等工作,并做好记录。 定期组织开展岗位达标工作检查和考核,做到“岗位有职责、作业有程序、操作有标准、过程有记录、绩效有考核、改进有保障”,提高达标质量,确保岗位达标工作持续、有效地开展。 企业应定期组织开展岗位达标工作检查。 2 1.未按制度规定开展岗位达标工作检查的,不得分; 2.无检查记录的,不得分; 3.缺少基层及部门检查资料的,每一项扣1分。 各班组应按照有关规定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安全操作技能训练、岗位作业危险预知、作业现场隐患排查、事故分析等工作,并做好记录。 4 1.班组未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 训、安全操作技能训练、岗位作业危险预知、作业现场隐患排查、事故分析等工作的,不得分; 2.开展不全的,每班每缺少一类的,扣1分。 自评/评审描述 实际 得分 明确岗位达标的内容和要求。 键环节。 表A.1(续)
一级 要素 二级 要素 三级要素 岗位达标 基本规范要求 企业达标标准 标准 分值 2 评分方式 (必须整改项用“★”标出) 1.未按制度规定进行考核的,不 得分; 2.无考核记录的,不得分。 1.未按照制度规定进行评审的,2 不得分; 2.无修订记录的,不得分。 1.未将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 纳入企业内部管理系统,统一安全管理的,不得分; 将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的安全生产纳入企业内部管理,对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的资格预审、选择、服务前准备、作业过程监督、提供的产品、技术服务、表现评估、续用等进行管理。 4 2.对相关方的控制过程缺少资格预审、选择、服务前准备、作业过程监督、提供的产品、技术服务、表现评估、续用等环节的,每缺一项扣2分。 3.未将相关方表现作为续用依据的,不得分。 1.未建立合格承包商、供应商名 录和档案的,不得分; 企业应建立合格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的名录和档案,定期识别服务行为安全风险,并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 建立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的名录和档案。 4 2.档案应包括相关方的资质证书复印件、过去三年的安全生产业绩、安全管理机构、安全管理制度目录、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书复印件、安全生产表现评价报告及其他有关资料,每缺一个扣1分。 自评/评审描述 实际 得分 企业应定期按照岗位达标评定指标对岗位达标工作进行考核。 企业要定期评审、修订和完善岗位标准,确保岗位标准持续符合安全生产的实际要求。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企业的生产工艺和设备设施、岗位职责等发生变化时,及时对岗位标准进行修订、完善。 企业应建立承包商、供应商等安全管理制度,将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的安全生产纳入企业内部管理,对承包商、4.现场管理 4.2作业安全 相关方 供应商等相关方的资格预审、选择、作业人员培训、作业过程检査监督、提供的产品与服务、绩效评估、续用或退出等进行管理。 表A.1(续)
一级 要素 二级 要素 三级要素 基本规范要求 企业达标标准 标准 分值 评分方式 (必须整改项用“★”标出) 1.未对其进行安全绩效监测的, 4 每次扣2分; 2.相关方在甲方场所内发生工亡事故的,不得分。 ★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相应4 资质或安全生产、职业病防护条件的相关方的,不得分。 自评/评审描述 实际 得分 根据相关方提供的服务作业性质和行为定期识别服务行为 风险,采取行之有效的风险控制措施,并对其安全绩效进行监测。 企业不得将项目委托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或安全生产、职业病防护条件的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企业应与承包商、供应商等签订合作协议,明确4.现场管理 4.2作业安全 规定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和相关方 义务。 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或安全生产、职业病防护条件的单位或者个人。 ★1.以包代管的,不得分; 2.未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生产经营项目、场所发包或者出租给其他单位的,应当与承 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4 者在合同中约定各自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不得分; 3.协议中出现与国家法律法规相违背的条款,不得分; 4.未按协议要求执行的,每项扣2分。 企业应通过供应链关系促进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要求。 企业应促进相关方提升安全绩效水平,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要求。 未将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作为 4 合格承包商、供应商前置条件的,不得分。 表A.1(续)
一级 要素 二级 要素 三级要素 基本规范要求 企业达标标准 按有关要求,为员工提供符合职业健康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 企业应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职业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为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从业人员提供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健康监护档案。 (1)生产布局合理,有害作业与无害作业分开; (2)作业场所与生活场所分开,作业场所不得住人; (3)高毒作业场所与其他作业场所隔离; (4)有与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相适应的有效防护设施; (5)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强度或浓度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6)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设备有中文说明书; (7)在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的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 ★1.未进行员工健康检查的,不 4.现场管理 4.3职业健康 基本要求 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档案: ①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档案; ②职业卫生管理档案;③职业卫生宣传培训档案;④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与检测评价档案;⑤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档案;⑥劳动者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建立健全员工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内容应包含: 劳动者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婚姻、文化程度、嗜好等情况,劳动者职业史、既往病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历年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历次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情况,历次职业健康体检报告、职业病诊疗等资料。 对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人员,每1~2年应进行1次职业病危害体检,体检结果记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15 得分; ★2.职业病危害体检发现需复查而未复查的,不得分; 3.疑似职业病未进行诊断与鉴定的,不得分; 4.未进行入厂和离岗健康检查的,不得分; 5.健康检查每少一人次的,扣3分; 6.无职业卫生管理档案和员工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的,不得分; 7.未按《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安监总厅安健〔2013〕171号)规定建立职业卫生管理档案 4 1.有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2分; 2.一年内有新增职业病患者的,不得分。 标准 分值 评分方式 (必须整改项用“★”标出) 自评/评审描述 实际 得分 表A.1(续)
一级 要素 二级 要素 三级要素 基本规范要求 企业达标标准 标准 分值 评分方式 (必须整改项用“★”标出) 或档案资料不全的,扣3分; 8.每缺少一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的,扣3分; 9.员工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内容,每缺一项,扣1分。 1.未建立职业病防护设施台帐 的,扣4分; 2.台帐不齐全的,每缺一项扣1分; ★3.重点岗位无防护设施的,每处扣4分;一般岗位无防护设施4.现场管理 4.3职业健康 基本要求 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应设置相应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并符合GBZ 1的规定。 所有产尘设备和尘源点,应严格密闭,并设除尘系统。作业场所粉尘和有害物质的浓度,应符合GBZ1、GBZ2.1、GBZ2.2的规定。 6 或防护设施不能有效使用的,每处扣2分; 4.无检维修记录的,扣4分;记录不全或不完善的,扣2分; 5.产尘设备和尘源点未封闭的,每处扣4分; 6.作业场所粉尘及有害物质的浓度不符合标准规定的,每处扣4分。 企业应确保使用、生产、经营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化学品、有毒有害物品、原辅材料有MSDS(物质安全数据表)或中文说明书。 企业应确保使用、生产、经营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化学品、有毒有害物品、原辅材料有MSDS(物质安全数据表)或中文说明书,并在使用和储存场所公示。 4 1.未建立化学品、有毒有害物品 分类清单,无化学品、有毒有害物品MSDS(物质安全数据表)或中文说明书等资料的,不得分; 自评/评审描述 实际 得分 表A.1(续)
一级 要素 二级 要素 三级要素 基本规范要求 企业达标标准 标准 分值 评分方式 (必须整改项用“★”标出) 2.使用化学品、有毒有害物品作 业场所无MSDS(物质安全数据表)或中文说明书,现场应急处置措施的,每缺一处扣1分。 对可能发生急性职业病危害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应设置检验报警装置,制定应急预案,配置现场急救用品、设备,设置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定期检查监测。 对可能发生急性职业病危害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应当设置报警装置,制定应急预案,配置现场急救用品和必要的泄险区。 4 ★1.无报警装置、缺少报警装置 或不能正常工作的,扣1分; ★2.无应急预案的,扣1分; ★3.无急救用品、冲洗设备、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的,扣1分。 1.未考虑机械化和自动化,加强 4.现场管理 4.3职业健康 密闭,避免直接操作的,扣2基本要求 产生粉尘、毒物的生产过程和设备,应尽量考虑机械化和自动化,加强密闭,避免直接操作。应结合生产工艺采取通风措施。产生粉尘、毒物等有害物质的工作场所,应有冲洗地面、墙壁的设施。 4 分; 2.未结合生产工艺采取通风措施的,扣1分; 3.产生粉尘、毒物等有害物质的工作场所,没有冲洗地面、墙壁的设施的,扣1分。 企业应组织从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特殊情况应急后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将检查结果书面告知从业多尘、散发有毒气体的厂房或甲、乙类生产厂房内的空气不应循环使用。 1.企业应当按照规定组织劳动者在上岗前、在岗期间、特殊情况应急后和离岗时进行职业健康体检,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劳动者; 2.企业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从业人员8 ★多尘、多种有毒气体厂房或 4 甲、乙类生产厂房空气存在循环使用现象的,不得分。 ★1.未按照规定组织劳动者在 上岗前、在岗期间、特殊情况应急后和离岗时进行职业健康体检,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劳动者的,不得分; 自评/评审描述 实际 得分 人员并存档。对检查结果异常 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 表A.1(续)
一级 要素 二级 要素 三级要素 基本规范要求 的从业人员,应及时就医,并定期复查。企业不应安排未经职业健康检查的从业人员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应安排有职业禁忌的从业人员从事禁忌作业。从业人员的职业健康监护应符合GBZ 188的规定。 企业达标标准 3.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从业人员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 4.对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从业人员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5.应如实、无偿为劳动者提供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 6.对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进行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 7.禁止安排未成年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 8.不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儿有危害的作业。 4.现场管理 4.3职业健康 基本要求 标准 分值 评分方式 (必须整改项用“★”标出) ★2.企业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 健康检查的从业人员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不得分; ★3.安排有职业禁忌的从业人员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的,不得分; ★4.对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从业人员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的,不得分; 5.有偿或未如实为劳动者提供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的,不得分; 6.对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未进行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的,不得分; 7.安排未成年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不得分; 8.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儿有危害作业的,不得分。 各种防护用品、各种防护器具应定点存放在安全、便于取用的地方,建立台账,并有专人负责保管,定期校验、维护和更换。 各种防护器具应定点存放在安全、便于取用的地方,并有专人负责保管,定期校验和维护。 4 1.未定点存放,或存放地点不安全、不便于取用的,扣1分; 2.无专人负责,并定期检验和维护的,扣1分。 自评/评审描述 实际 得分 表A.1(续)
一级 要素 二级 要素 三级要素 基本规范要求 企业达标标准 标准 分值 评分方式 (必须整改项用“★”标出) ★1.急救药品失效未更换的,扣 2分; 2.设备和防护用品无检维修记 对现场急救物品、设备和防护用品等进行经常性的检维修,定期校验其性能,确保发生事故时可靠有效。 4 录的,扣2分; 3.现场急救物品、设备和防护用品未进行定期校验,或结果不符合规定,并未及时更换的,不得分。 1.射线装置的生产调试和使用 场所,无防止误操作、防止工作4.现场管理 4.3职业健康 人员和公众受到意外照射的安基本要求 涉及放射工作场所和放射性同位素贮存的企业,应配置防护设备和报警装置,为接触放射线的从业人员佩带个人剂量计。 对封闭性的放射源,应根据剂量强度、照射时间以及照射源距离,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具有辐射作业场所的生产过程应根据危害性质配置必要的监测仪表。维护和检修放射线、放射性同位素仪器和设备的人员应配备个人专用防护器具。 3 全措施的,扣2分; 2.生产、销售、使用、贮存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场所,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明显的放射性标志,其入口处未按照国家有关安全和防护标准的要求设置安全和防护设施以及必要的防护安全联锁、报警装置、监测仪表或者工作信号的,每处扣1分; 3.维护和检修放射线、放射性同位素仪器和设备的人员未配备个人专用防护器具的,扣1分。 自评/评审描述 实际 得分 表A.1(续)
一级 要素 二级 要素 三级要素 利用放射性同位素进行检测、计量时,应遵守下列规定:(1)有确保放射源不致丢失的措施;(2)可能受到射线危害的有关人员应配带检测仪表,及时检测和统计、建档,以控制其接受剂量不超标。 3 基本规范要求 企业达标标准 标准 分值 评分方式 (必须整改项用“★”标出) 1.无确保放射源不致丢失的措 施的,扣2分; 2.可能受到射线危害的有关人员未配带检测仪表的,扣1分; 3.未检测和统计、建档的,扣1分。 ★1.未书面告知的,不得分; 企业与从业人员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和防护措施如实告知从业人员,4.现场管理 4.3职业健康 职业病危害告知 企业应按照有关规定,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1.存在高毒职业病危害的工高毒物品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告知应符合GBZ/T203的规定。 作场所、作业岗位未设置标志在使用高毒物品工作场所、作业岗位在醒目位置设置职业病危害告知应符合GBZ/T203的规定。 4 的,不得分; 2.缺少标志的,每处扣1分; 3.警示说明内容(含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以及应急救 企业应按照有关规定,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4 ★1.企业未设置职业病危害告知栏的,不得分; 2.告知栏内告知内容不全的,每缺一项告知扣2分。 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 与从业人员订立劳动合同(含聘用合同)时,应将保障从业人员劳动安全和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待遇等如实以书面形式告知从业人员,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 4 2.告知内容不全的,每缺一项内容,扣1分; 3.未在劳动合同中写明的(含未签合同的),不得分; 4.劳动合同中写明内容不全的,每缺一项内容,扣1分。 自评/评审描述 实际 得分 表A.1(续)
一级 要素 二级 要素 三级要素 基本规范要求 企业达标标准 标准 分值 评分方式 (必须整改项用“★”标出) 治措施等)不全的,每处扣1分; 4.警示标识或警示说明不醒目、不清楚或污损,每处扣1分。 企业应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如实向所在地监督管理部门职业病危害申报 4.现场管理 4.3职业健康 企业应改善工作场所职业卫生条件,控制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强)度不超过GBZ2.1、职业病危害检测与评价 GBZ2.2规定的限值。 企业应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日常监测,并保存监测记录。存在职业病危害的,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定期检测,每年至少进行1次全面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应委托具有 职业病危害严重用人单位每三年至少进行1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5 存在职业病危害的,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定期检测,每年至少进行1次全面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 5 企业应有专人负责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 2 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并及时更新信息。 下列事项发生重大变化时,应向原申报主管部门申请变更: (1)新、改、扩建项目; (2)因技术、工艺或材料等发生变化导致原申报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相关内容发生重大变化; (3)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发生变化。 1.未进行日常监测的不得分; 2.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每缺一处、一种扣 1分。 1.本年度未检测的,不得分(本 年度已开展控制效果评价或现状评价视为已检测); 2.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每缺一处、一种扣1分。 1.已经启动评价工作,但没有出正式报告的,扣2分; ★2.未开展现状评价的,不得分。 2 1.未变更申报的,不得分; 2.每缺少一类变更申请的,扣1分。 按规定,及时、如实地向当地主管部门申报生产过程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3 ★1.未申报或者无申报材料的, 不得分; 2.申报内容未根据《职业病分类和目录》等规定进行的,每缺少一类扣1分。 自评/评审描述 实际 得分 表A.1(续)
一级 要素 二级 要素 三级要素 基本规范要求 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3年至少进行1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检测、评价结果存人职业卫生档案,职业4.3职业健康 病危害检测与评价 4.现场管理 并向安全监管部门报告。 定期检测结果中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或强度超过职业接触限值的,企业应根据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提出的整改建议,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切实有效的整改方案,立即进行整改。整改落实情况应有明确的记录并存入职业卫生档案备査。 企业应按照有关规定和工作场所的安全风险特点,在有重大风险源、较大危险因素和严4.4警示标志 重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工作场所,设置明显的、符合有关规定要求的安全警示标志和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其中,警示标志的安全色和安全标志 警示标志的安全色和安全标志应分别符合GB 2893和GB 2894的规定。 2 在有重大危险源、较大危险因素和严重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工作场所,设置明显的、符合有关规定要求的安全警示标志和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 ★不符合GB2894、GB2893、规定的,如警示标志和安全色的规格、样式、颜色、位置不正确或不明显,或与实际存在的危险因素不相符等,每处扣1分。 4 ★未设置的,每处扣1分。 定期检测结果中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或强度超过职业接触限值的,企业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切实有效的整改方案,立即进行整改。整改落实情况应有明确的记录并存入职业卫生档案备査。 4 1.定期检测结果中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或强度超过职业接触限值的,企业未制定切实有效的整改方案,立即进行整改的,不得分; 2.企业未将整改落实情况的记录并存入职业卫生档案备査的,不得分。 企业达标标准 标准 分值 评分方式 (必须整改项用“★”标出) 自评/评审描述 实际 得分 表A.1(续)
一级 要素 二级 要素 三级要素 基本规范要求 企业达标标准 企业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应符合GB 5768(所有部分)的规定。 标准 分值 2 评分方式 (必须整改项用“★”标出) 符合GB 5768(所有部分)的规定的,每处扣1分。 ★1.未进行介质名称和流向标 识的,不得分; 工业管道安全标识应符合GB7231的规定注明介质名称和流向。 2.有一条管线不符合要求(标识2 颜色非规定中八大类、标识流向及名称错误、标识宽度、间距、位置不满足标准要求等),每处扣1分。 消防安全标志应符合GB 13495.1的规定。 2 不符合GB 13495.1的规定,每处扣1分。 不符合GBZ158的规定,每处扣1分。 安全警示标志、职业病危害警示8 标志、安全风险告知卡、重大危险源告知卡内容不全的,每项扣1分。 自评/评审描述 实际 得分 应分别符合GB 2893和GB 2894的规定,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应符合GB 5768(所有部分)的规定,工业管道安全标识应符合GB 7231 的规定,消防安全标志应符合GB 13495.1的规定,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应符合GBZ 158的规定。安全警示标志和职业病危4.现场管理 害警示标识应标明安全风险4.4警示标志 内容、危险程度、安全距离、防控办法、应急措施等内容;在有重大隐患的工作场所和设备设施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标明治理责任、期限及应急措施;在有安全风险的工作岗位设置安全告知卡,告知从业人员本企业、本岗位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后果、事故预防及应急措施、报告电话等内容。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应符合GBZ 158的规定。 企业设置的安全警示标志和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应标明安全风险内容、危险程度、安全距离、防控办法、应急措施等内容,在有重大隐患的工作场所和设备设施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标明治理责任、期限及应急措施;在有安全风险的工作岗位设置安全告知卡,告知从业人员本企业、本岗位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后果、事故预防及应急措施、报告电话等内容;构成重大危险源的设置告知卡。 2 表A.1(续)
一级 要素 二级 要素 三级要素 基本规范要求 企业达标标准 标准 分值 评分方式 (必须整改项用“★”标出) 1.未建立安全警示标志和职业 病危害警示标识台账的,不得企业应定期对警示标志进行检査维护,确保其完好有效。 企业应加强对警示标志进行检査维护,确保其完好有效。 4 分; 2.无检查维护记录的,不得分; 3.现场存在褪色、脱落、脏污的,每处扣1分。 4.现场管理 企业应在设备设施施工、吊4.4警示标志 装、检维修等作业现场设置警戒区域和警示标志,在检维修现场的坑、井、渠、沟、陡坡等场所设置围栏和警示标志,进行危险提示、警示,告知危险的种类、后果及应急措施等。 小计 550 ★1.未定期进行辨识、分析和评 5.安全风险管控及隐患排查治理 5.1安全风险管理 价,不得分; 安全风险企业应定期对本单位安全风险进行全面、系统的辨识、分定期组织全员对本单位安全风险进行全面、系统的辨识、分析和评价。 2.未实现全员参与的,不得分; 4 3.企业主要负责人没有组织开展风险评估工作,或不了解安全风险评估工作情况,一项不符合扣2分。 在设备设施检维修、施工、吊装等作业现场设置警戒区域和警示标志,在检维修现场的坑、井、洼、沟、陡坡等场所设置围栏和警示标志,进行危险提示、警示,告知危险的种类、后果及应急措施等。 4 ★1.未按规定在作业现场设置围栏、警戒区域和警示标志的,每处扣2分; 2.告知内容不全的,每处扣2分。 自评/评审描述 实际 得分 辨识 析和评价。 表A.1(续)
一级 要素 二级 要素 三级要素 基本规范要求 企业达标标准 企业风险辨识的范围应包括: (1)规划、设计和建设、投产、运行等阶段; (2)常规和非常规活动; (3)事故及潜在的紧急情况; 安全风险辨识范围应覆盖本单位的所有活动及区域。 (4)所有进入作业场所人员的活动; (5)原材料、产品的运输和使用过程; (6)作业场所的设施、设备、车辆、安全防护用品; (7)丢弃、废弃、拆除与处置; 安全风险辨识 5.安全风险管控及隐患排查治理 5.1安全风险管理 应按照GB/T 13861的规定全面识别人的因素、物的因素、环境因素、管理因素等危险有害因素,并充分考虑可能影响人、财产和环境三个方面的可能性和严重程度的因素,包括“三种时态”(过去、现在、将来)、“三种状态”(正常、异常、紧急)、“可能导致的事故”以及现有的控制措施及其有效性。 4 (8)企业周围环境; (9)气候、地震及其他自然灾害等。 1.未识别人的因素、物的因素、 环境因素、管理因素等危险有害因素,每缺一方面扣1分; 2.识别的风险与企业组织结构、岗位、作业场所、建构筑物等内容不符的,每处扣1分; 3.识别的风险未充分考虑可能影响人、财产和环境三个方面的可能性和严重程度的因素,每处扣1分。 企业应选择合适的安全风险评估方法,定期组织全员对本单位存在的安全风险进行全企业可根据需要,选择科学、有效、可行的风险评估方法。常用的评估方法有: (1)头脑风暴法(Brainstorming); 4 1.未确定选用何种风险评估方法,扣2分; 2.有关人员不清楚或未掌握选定的风险评价方法,1人次扣1分。 4 风险评估范围不符合标准要求,一项扣1分。 标准 分值 评分方式 (必须整改项用“★”标出) 自评/评审描述 实际 得分 安全面、系统的识别、分析和评价。(2)工作危害分析法(JHA); 风险在进行安全风险评估时,至少(3)安全检查表分析法(SCL); 评估 应从影响人、财产和环境三个(4)预危险性分析法(PHA); 方面的可能性和严重程度进(5)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法(HAZOP); 行分析。 表A.1(续)
一级 要素 二级 要素 三级要素 基本规范要求 企业达标标准 (6)失效模式与影响分析法(FMEA); (7)故障树分析法(FTA); (8)事件树分析法(ETA); (9)作业条件危险性分析法(LEC); (10)风险矩阵法(LS)等方法。 企业应依据以下内容制定风险评估准则: (1)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2)设计规范、技术标准; 5.安全风险管控及隐患排查治理 5.1安全风险管理 (3)本单位的安全管理程序文件; 安全风险评估 金属冶炼和涉及危险化学品储存的企业,应按规定委托具备规定资质条件的专业技术服务机构进行安全评价。 涉及危险化学品储存的企业应按照GB 18218的规定,进行企业应全面评估重大风险源。 重大危险源评估和管理。其他企业应按照本企业风险评估管理制度等规定对照风险准则对风险源进行评估、分级,确定重大风险源。 4 金属冶炼和涉及危险化学品储存的企业,应按规定委托具备规定资质条件的专业技术服务机构进行安全评价。 4 (4)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等; (5)相关方的合理诉求。 2 1.未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定风 险评估准则,扣1分; 2.风险评估准则不符合标准规定,每处扣1分; 3.评估准则未明确可能性、严重性、风险等级判定标准的,一项不符合扣1分。 未按规定委托具备规定资质条件的专业技术服务机构进行安全评价的,不得分。 1.未按相关规定进行的,不得 分; 2.评估内容与企业实际情况不相符的,选用方法、计算过程错误的,每处扣2分。 标准 分值 评分方式 (必须整改项用“★”标出) 自评/评审描述 实际 得分 表A.1(续)
一级 要素 二级 要素 三级要素 基本规范要求 企业达标标准 企业应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及经营运行情况等,确定安全风险等级,明确不可接受的风险及重大风险(源),制定并落实控制措施,将风险控制在可以接受的程度。企业在选择风险企业应根据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及生产经营状况等,确定相应的安全风险等级,对其进行分级分类管理,实施安全风险差异化动态管理,制定并落实5.安全风险管控及隐患排查治理 相应的安全风险控制措施。 5.1安全风险管理 安全风险控制 控制措施时: (1)应考虑: ①可行性; ②安全性; ③可靠性。 (2)应包括: ①工程技术措施; ②管理措施; ③个体防护措施; ④应急措施。 1.未进行分级分类管理的,不得 对安全风险进行分级分类管理,实施安全风险差异化动态管理,制定并落实相应的安全风险控制措施。 6 分; 2.未实施安全风险差异化动态管理,不得分。 企业应将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及所采取的控制措施告知相关从业人员,使其熟悉工作岗位和作业环境中存在的安全风险,掌握、落实应采取的控制措施。 企业应采取培训教育、发布文件、张贴告知卡等多种形式将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及所采取的控制措施告知相关从业人员,使其熟悉工作岗位和作业环境中存在的安全风险,掌握、落实应采取的控制措施。 2 1.未采取有效方式告知的,不得分; 2.从业人员不了解本岗位风险及其控制措施的,1人次扣1分。 6 1.未确定风险等级,不得分; 2.未建立不可接受风险和重大风险(源)清单,扣2分; 3.风险未得到有效控制的,不得分; 4.未制定并落实风险控制措施的,每处扣1分; 5.风险控制措施与企业实际情况不相符的,每处扣1分。 标准 分值 评分方式 (必须整改项用“★”标出) 自评/评审描述 实际 得分 表A.1(续)
一级 要素 二级 要素 三级要素 基本规范要求 企业达标标准 标准 分值 评分方式 (必须整改项用“★”标出) 1.未建立安全风险评估档案,不 企业安全风险评估档案内容至少包括:评估工作方案、评估过程记录、统计分析表等。 4 得分; 2.安全风险评估档案不全,每缺一项扣1分。 企业应按照相关标准、规范,依托成都市安全风险信息管理系统,根据安全风险源引发事故的可能性和后果严重性,划分风险等级。 企业应严格执行变更管理制度,履行下列变更程序: (1) 变更申请:按要求填写变更申请表,由专人进行管理; 企业应制定变更管理制度。变更前应对变更过程及变更后可能产生的安全风险进行分变更管理 析,制定控制措施,履行审批及验收程序,并告知和培训相关从业人员。 (2) 变更审批:变更申请表应逐级上报主管部门,并按管理权限报主管领导审批; (3) 变更实施:变更批准后,由主管部门负责实施。不经过审查和批准,任何临时性的变更都不得超过原批准范围和期限; (4) 变更验收:变更实施结束后,变更主管部门应对变更的实施情况进行验收,形成报告,并及时将变更结果通知相关部门和有关人员。 企业应对变更过程及变更后可能产生的安全风险进行分析和控制。 2 2 4 未按照相关要求填报安全风险信息管理系统的,不得分。 自评/评审描述 实际 得分 企业应建立安全风险评估档案,对安全风险进行统计、分安全风险析、整理和归档。 企业应按照相关标准、规范,理系统,根据安全风险源引发事故的可能性和后果严重性,5.安全风险管控及隐患排查治理 划分风险等级。 5.1安全风险管理 控制 依托成都市安全风险信息管1.未按程序实施变更,一项扣1 分; 2.履行变更程序过程,一项不符合扣1分; 3.变更实施现场一项不符合,扣1分; 4.未告知和培训相关从业人员的,扣1分; 5.无审批和验收报告的,不得分。 未变更导致新的风险或隐患进 行辨识、评估和控制的,每项扣1分。 表A.1(续)
一级 要素 二级 要素 三级要素 5.1安全风险管理 变更管理 基本规范要求 企业达标标准 当下列情形发生时,企业应及时进行风险评估,更新风险信息: (1)法规、标准等增减、修订变化所引起风险程度的改变; (2)生产工艺或主要设备设施发生变化; (3)新建、改建、扩建以及技术改造和技术引进项目; (4)事故或事件发生后; (5)组织机构和人员发生重大调整; (6)周边环境发生较大变化。 1.无重大风险源档案资料的,不 5.安全风险管控及隐患排查治理 5.2重大风险源管理 登记建档与备案 企业应当对确认的重大风险源(含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及时登记建档,并按规定对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进行备案。 对确认的重大风险源及时登记建档。 4 得分; 2.档案资料未包含:评估、分级记录,风险源基本信息表,涉及的所有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区域位置图、平面布置图、工艺流程图和主要设备一览表,风险源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措施说明、检测、检验结果,风险源事故应急预案、评审意见、演练计划,风险源关键部位、责任人、责任机构名称,风险源场所安全警示标志的设置情况,其他文件、资料等,每处扣1分。 2 未及时进行风险评估,更新风险信息的,每项扣1分。 标准 分值 评分方式 (必须整改项用“★”标出) 自评/评审描述 实际 得分 表A.1(续)
一级 要素 二级 要素 三级要素 基本规范要求 企业达标标准 标准 分值 评分方式 (必须整改项用“★”标出) ★1.根据GB18218等相关规定 登记建档与备案 计量检测用的放射源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取得放射物品使用许可证。 2 按照相关规定,将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向安全监管部门和相关部门备案。 辨识出的重大危险源未备案的,4 不得分; 2.备案资料不全的,每个扣1分。 1.未办理许可证的,不得分; 2.每少一个许可证,扣1分。 自评/评审描述 实际 得分 1.未对重大风险源建立管理制 度的,不得分; 5.安全风险管控及隐患排查治理 5.2重大风险源管理 监控与管理 企业应建立重大风险源管理制度,对确认的重大风险源制定安全管理技术措施和应急预案。 对重大风险源建立管理制度,采取措施进行监控,包括技术措施(设计、建设、运行、维护、检查、检验等)和组织措施(职责明确、人员培训、防护器具配置、作业要求等)。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应设置重大危险源监控系统,进行日常监控,并将监控中心(室)视频监控资料、数据监控系统状态数据和监控数据与有关监管部门监管系统联网。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系统应符合AQ 3035的技术规定。 8 2.制度中未包含:辨识与评估的职责、方法、范围、流程、控制原则、回顾、持续改进、频次及时间等内容要求的,每缺一项,扣2分; ★3.未对重大风险源实施监控的,不得分; 4.监控技术措施和组织措施不全的,每项扣2分; ★5.存在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企业未将监控中心(室)视频监控资料、数据监控系统状态数据和监控数据与有关监管部门监管系统联网的,本项不得分。 表A.1(续)
一级 要素 二级 要素 三级要素 企业应制定重大风险源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5.2重大风险源管理 企业应对重大风险源定期检查、检验,并做好记录。 5.安全风险管控及隐患排查治理 5.3隐患排查治理 隐患企业应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逐级建立并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位从业人员的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 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发生变更或有新的公布,以及企业操作扩建项目建设,相关方进入、撤出或改变,对事故、事件或其他信息有新的认识,组织机构发生大的调整的,应及时组织隐患排查。 条件或工艺改变,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建设,相关方进入、撤出或改变,对事故、事件或其他信息有新的认识,组织机构发生大的调整的,应及时组织隐患排查。 1.发生变化后未及时组织隐患2 排查的,每次扣1分; 2.每漏查一个隐患,扣1分。 排查 条件或工艺改变,新建、改建、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发生变更或有新的公布,以及企业操作建立隐患排查治理的管理制度,明确责任部门、人员、方法。 2 2 监控与管理 材、装备,每年至少进行1次重大风险源应急救援预案演练。 基本规范要求 企业达标标准 标准 分值 评分方式 (必须整改项用“★”标出) 1.未制定重大风险源应急救援 预案,不得分; 2 2.救援器材装备不符合要求,每项扣1分; 3.从业人员对应急救援预案不清楚,1人次扣1分。 1.未按规定对重大风险源进行 检查、检验的,不得分; 2.检查未签字的,每次扣1分; 3.检查结果与实际状态不符的,不得分。 制度未明确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部门、人员、方法,一项不符合扣1分。 自评/评审描述 实际 得分 表A.1(续)
一级 要素 二级 要素 三级要素 基本规范要求 企业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组织制定各部门、岗位、场所、设备设施的隐患排查治理标准或排查清单,明确隐患排查的时限、范围、内容、频次和要求,并组织开展相应的培训。 隐患排查前应制定排查方案,明确排查的目的、范围,选择5.安全风险管控及隐患排查治理 5.3隐患排查治理 隐患合适的排查方法。排查方案应依据:⑴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排查 法规要求;⑵设计规范、管理标准、技术标准;⑶企业的安全生产目标等。 1.未按照隐患排查工作方案,或 未执行隐患排查治理标准或排查清单排查的,不得分; 按照隐患排查工作方案进行隐患排查工作。 6 2.有未排查出隐患的,每处扣2分; 3.排查人员不能胜任的,每人次扣2分; 4.未进行汇总总结的,扣2分。 制定隐患排查工作方案,明确排查的目的、范围、方法和要求等。 4 1.无该方案的,不得分; 2.方案依据缺少或不正确的,每项扣1分; 3.方案内容缺项的,每项扣1分。 制定隐患排查治理标准或排查清单,明确隐患排查的时限、范围、内容、频次和要求,并组织开展相应的培训。 4 1.未制定隐患排查治理标准或排查清单,不得分; 2.隐患排查治理标准或排查清单内容不全,一项扣1分; 3.未开展培训,扣2分。 企业达标标准 标准 分值 评分方式 (必须整改项用“★”标出) 自评/评审描述 实际 得分 表A.1(续)
一级 要素 二级 要素 三级要素 基本规范要求 隐患排查的范围应包括所有与生产经营相关的场所、人员、隐患排查的范围应包括所有与生产经营相关的场所、人员、设备设施和活动,包括承包商、设备设施和活动,包括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服务范围。 供应商等相关方服务范围。 4 隐患排查范围每缺少一类,扣1分。 1.各类检查缺少1次的,扣2 分; 2.综合检查、专业检查、季节性企业应按照有关规定,结合安全生产的需要和特点,采用综合检查、专业检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检查、日常检查等5.安全风险管控及隐患排查治理 5.3隐患排查治理 企业应将相关方排查出的隐患统一纳入本企业隐患管理。 企业应将相关方排查出的隐患统一纳入本企业隐患管理。 2 隐患排查 不同方式进行隐患治理。 采用综合检查、专业检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检查、日常检查等方式进行隐患排查工作。 8 检查、节假日检查、日常检查等检查,每缺少一类检查表的,扣2分; 3.检查表内容与企业组织机构、责任体系、生产工艺、操作流程、岗位设置及设备设施等不符的,每一个扣2分; 4.检查表无人签字或签字不全的,每次扣2分。 未将相关方排查出的隐患统一 纳入本企业隐患管理的,不得分。 1.无隐患汇总登记台账的,不得 分; 对隐患进行分级,并登记建档,档案内容包括:隐患汇总登记台账,隐患排查、报告、举报记录,隐患治理方案、计划、过程、验收等环节资料。 6 2.无隐患评估分级的,不得分; 3.隐患评估分级错误的,不得分; 4.隐患登记档案资料不全的,每处扣2分; 5.未按照规定认定重大隐患的,每处扣2分。 企业达标标准 标准 分值 评分方式 (必须整改项用“★”标出) 自评/评审描述 实际 得分 对排查出的隐患,按照隐患的等级进行记录,建立隐患信息档案,并按照职责分工实施监控治理。组织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对本企业可能存在的重大隐患做出认定,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表A.1(续)
一级 要素 二级 要素 三级要素 基本规范要求 企业应根据隐患排查的结果,制定隐患治理方案,对隐患及时进行治理。企业应按照责任分工立即或限期组织整改一般隐患。主要负责人应组织制定并实施重大隐患治理方案。重大隐患治理方案应包括目标和任务、方法和措施、经费隐患和物资、机构和人员、时限和治理 要求、应急预案。 5.安全风险管控及隐患排查治理 5.3隐患排查治理 企业在隐患治理过程中,应采取相应的监控防范措施。隐患排除前或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疏散可能危及的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产停业或停止使用相关设备、设施。 隐患治理完成后,企业应按照有关规定对治理情况进行评验收与评估 估、验收。重大隐患治理完成后,企业应组织本企业的安全管理人员和有关技术人员进行评估或委托依法设立的为安全生产提供技术、管理服务的机构进行评估。 隐患治理完成后,企业应按照有关规定对一般隐患治理情况进行验收,对重大隐患治理情况进行评估。 6 对未隐患治理效果进行验收或评估,每项扣2分。 企业在隐患治理过程中,应采取相应的监控防范措施。隐患排除前或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疏散可能危及的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产停业或停止使用相关设备、设施。 4 隐患治理现场或隐患治理记录未体现出监控防范措施,不得分。 根据隐患排查的结果,对隐患及时进行治理,一般隐患应按照责任分工立即或限期组织整改。重大隐患应制定治理方案并由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重大隐患治理方案应包括目标和任务、方法和措施、经费和物资、机构和人员、时限和要求、应急预案。 8 企业达标标准 标准 分值 评分方式 (必须整改项用“★”标出) 1.重大隐患无治理方案,不得 分; 2.一般隐患未明确隐患整改措施和责任人的,不得分; 3.重大隐患治理方案内容不全的,每缺一项扣2分; 4.隐患整改措施未结合企业设备设施状态、工艺程序等实际情况制定的,扣2分; 5.隐患治理工作未实行闭环管理的,每项扣2分。 自评/评审描述 实际 得分 表A.1(续)
一级 要素 二级 要素 三级要素 基本规范要求 企业应如实记录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至少每月进行统计分析,及时将隐患排查治理情况5.3隐患排查治理 信息通报和报送 向从业人员通报。 自报信息系统,通过信息系统对隐患排查、报告、治理、销账等过程进行电子化管理和统计分析,并按照有关规定定5.安全风险管控及隐患排查治理 企业应根据生产经营状况、安全风险管理及隐患排查治理、事故等情况,运用定量或定性5.4预测预警 的安全生产预测预警技术,建立体现企业安全生产状况及发展趋势的安全生产预警体系。 企业应根据生产经营状况、安全风险管理及隐患排查治理、事故等情况, 采用技术手段、仪器仪表及管理方法等,建立安全预警指数系统,每月进行1次安全生产风险分析。 4 期或实时报送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1.无安全预警指数系统的,不得 分; 2.未对相关数据进行分析、测算,实现对安全生产状况及发展趋势进行预报的,扣2分; 3.未将隐患排查治理、事故等情况纳入安全预警系统的,扣2分; 4.未对预警系统所反映的问题,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的,扣2分; 5.未每月进行风险分析的,扣2分。 小计 140 记录、企业应运用隐患自查、自改、企业应运用隐患自查、自改、自报信息系统,通过信息系统对隐患排查、报告、治理、销账等过程进行电子化管理和统计分析,并按照有关规定每月或实时报送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2 1.未运用成都市隐患自查、自改、自报信息系统每月报送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不得分; 2.信息系统报送的隐患信息与实际不符,每处扣1分。 企业达标标准 标准 分值 评分方式 (必须整改项用“★”标出) 1.未统计分析,不得分; 2 2.未及时向从业人员通报,不得分。 自评/评审描述 实际 得分 按规定对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及时将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向从业人员通报。通报形式可以采取发布文件、张贴公告、办公系统告知、召开会议告知等。 表A.1(续)
一级 要素 二级 要素 三级要素 基本规范要求 企业达标标准 标准 分值 评分方式 (必须整改项用“★”标出) ★1.未以企业受控文件建立机 企业应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或指定专人负责安全生产和职业病危害应急管理工作。 构或指定专人负责的,不得分; 2 2.专人应急救援知识技能不能满足本企业安全生产和职业病危害特点要求的,扣1分。 ★1.未以企业受控文件建立专 企业应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应急管理组织机构或指定专人负责应急管理工作,建立与本6.应急管理 6.1 应急准备 应急救援组织 企业安全生产和职业病危害特点相适应的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按照有关规定可以不单独建立应急救援队伍的,应指定兼职救援人员,并与邻近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服务协议。 应根据本企业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建立与本单位生产安全和职业病危害特点相适应的应急救援队伍。不需单独建立应急救援队伍的,应指定兼职救援人员,并与邻近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服务协议。 2 (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未以企业受控文件指定专(兼)职人员并与邻近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服务协议的,不得分; 2.应急救援人员与本单位安全生产和职业病危害特点不符合的,不得分。 1.无训练计划和记录的,不得 分; 2.训练科目未包括体能、技能、专业知识等内容的,每项扣1定期组织专、兼职应急救援人员进行训练。 4 分; 3.现场抽查,应急救援人员的应急救援知识技能不能满足本企业安全生产特点要求的,每人扣1分。 自评/评审描述 实际 得分 表A.1(续)
一级 要素 二级 要素 三级要素 基本规范要求 企业达标标准 标准 分值 评分方式 (必须整改项用“★”标出) ★1.无事故风险评估和应急资 编制应急预案前,企业应当进行事故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企业应在开展安全和职业病危害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査的基础上,建立生产安全事故和职业病危害应急预案体系,制定符合GB/T29639规定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针对安全风险较大的重点场所(设施)制定现场处置方案,6.应急管理 6.1 应急准备 应急 预案 并编制重点岗位、人员应急处置卡。 企业应按照有关规定将应急预案报当地主管部门备案,并通报应急救援队伍、周边企业等有关应急协作単位。企业应定期评估应急预案,及时根据评估结果或实际情况的变化进行修订和完善,并按照有关规定将修订的应急预案及时报当地主管部门备案。 对于安全风险较大的场所、装置或者设施,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编制现场处置方案,并编制重点岗位、人员应急处置卡。 特种设备应急预案的编制应符合GB/T33942的规定。 6 根据风险评估结果,针对需要重点监控的风险,建立专项应急预案。 4 应按GB/T 29639的规定,建立适合本企业生产安全和职业病危害特点的事故应急预案体系。 8 查。 源调查报告的,不得分; 2 2.事故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与企业安全生产和职业病危害特点不符合的,不得分。 ★1.应急预案的格式和内容不 符合GB/T 29639的,不得分; 2.应急预案体系与企业安全生产和职业病危害特点不符合的,不得分。 1.未制定专项应急预案或专项 应急预案制定不全的,不得分; 2.专项预案不符合企业实际的,每一个扣1分。 ★1.无重点作业岗位应急处置 方案或措施,方案或措施错误的,不得分; 2.未制定重点岗位、人员应急处置卡的,不得分; 3.重点作业岗位人员不熟悉应急预案和应急处置方案或措施的,不得分; 4.特种设备应急预案的格式和内容不符合GB/T33942的,扣2分。 自评/评审描述 实际 得分 表A.1(续)
一级 要素 二级 要素 三级要素 基本规范要求 企业达标标准 应按照规定将应急预案报当地主管部门备案,并通报有关应急协作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将修订的应急预案及时报当地主管部门备案。 应急 预案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评审(论证)、发布、培训、演练和修订应符合《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评审指南(试行)》的规定。 2 2 标准 分值 评分方式 (必须整改项用“★”标出) ★1.未备案的,不得分; 2.未通报有关应急协作单位的,每个扣1分。 1.未按规定定期评审(论证)或 无评审(论证)记录的,不得分; 2.未根据评审结果或实际情况的变化修订的,不得分; 3.修订后版本未及时发布生效的,不得分。 1.应急设施、应急装备的配备不 6.应急管理 6.1 应急准备 企业应根据可能发生的事故应急种类特点,按照规定设置应急设施、设施,配备应急装备,储备应装备、急物资,建立管理台账,安排物资 专人管理,并定期检查、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可靠。 应任命专人负责管理应急物资,对应急设施、装备和物资进行经常性的检查、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可靠。并建立应急物资检查、维护、保养记录台账。 2 应按本企业可能发生的事故种类特点,设置应急设施,配备应急装备,储备应急物资,并建立应急物资管理台账、绘制应急物资分布图。 8 符合企业的生产安全和职业病危害特点,一处扣2分; 2.未建立、更新应急物资管理台账的,扣4分; 3.未绘制、更新应急物资分布图的,扣2分。 1.未以企业受控文件任命专人 负责管理应急物资的,不得分; 2.无检查、维护、保养记录台账的,不得分; 3.每缺少一项记录的,扣1分; 4.应急物资不完好可靠的,每处扣1分。 自评/评审描述 实际 得分 表A.1(续)
一级 要素 二级 要素 三级要素 基本规范要求 企业达标标准 标准 分值 评分方式 (必须整改项用“★”标出) 1.无演练计划、演练计划未全面 包括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或者各岗位现应按《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指南》(AQ T9007)制定应急预案演练计划。 每年至少组织1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和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1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做到一线从业人员参与应急演练全覆盖。 8 场处置方案演练的,不得分; ★2.未按计划进行演练的,不得分; 3.无应急演练方案和记录的,不得分; 4.演练方案简单或缺乏执行性的,扣1分; 5.一线从业人员未全员参加演练的,不得分。 6.应急管理 6.1 应急准备 应按照AQ/T 9009的规定对演练进行总结和评估,根据评估结论和演练发现的问题,修订、完善应急预案,改进应急准备工作。 2 1.无总结的,不得分; 2.无评估报告的,不得分; 3.评估报告未认真总结问题或未提出改进措施的,扣1分; 4.未根据评估的结论修订预案或应急处置措施的,扣1分; 5.未根据评估的结论改进应急准备工作的,扣一分。 金属冶炼、涉及危险化学品储应急救援信息系统存的企业应建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信息系统,并与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金属冶炼和涉及危险化学品储存的企业,应建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信息系统。并与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部门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信息系统互联互通。 2 1.未建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信息系统的,不得分; 2.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信息系统未与上级政府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信息系统互联互通的,扣2分; 3.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信息系统有故障缺陷的,扣1分。 自评/评审描述 实际 得分 企业应按照AQ/T 9007的规定定期组织开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做到一线从业人员参与应急演练全覆盖,并按照AQ/T 9009的规定对演练进行总结和评估,根据评估结论和演练发现的问题,修订、完善应急演练 应急预案,改进应急准备工作。 建设 部门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信息系统互联互通。 表A.1(续)
一级 要素 二级 要素 三级要素 基本规范要求 发生事故后,企业应根据预案要求,立即启动应急响应程序,按照有关规定报告事故情況,并开展先期处置: 发出警报,在不危及人身安全时,现场人员采取阻断或隔离事故源、危险源等措施;严重危及人身安全时,迅速停止现场作业,现场人员采取必要的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危险区域。 立即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报6.应急管理 6.2应急处置 告本企业有关负责人,有关负责人应立即将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当前状态等简要信息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补报、续报有关情况;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有关部门报告;对可能引发次生事故灾害的,应及时报告相关主管部门。 研判事故危害及发展趋势,将可能危及周边生命、财产、环 发生事故后,应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按照有关规定报告事故情況,并开展先期处置。 2 1.未及时启动相关应急预案的,不得分; 2.未按照有关规定报告事故情況,不得分; 3.未开展先期处置的,不得分。 企业达标标准 标准 分值 评分方式 (必须整改项用“★”标出) 自评/评审描述 实际 得分 表A.1(续)
一级 要素 二级 要素 三级要素 基本规范要求 境安全的危险性和防护措施等告知相关单位与人员;遇有重大紧急情况时,应立即封闭事故现场,通知本単位从业人员和周边人员疏散,采取转移重要物资、避免或减轻环境危害等措施。 请求周边应急救援队伍参加事故救援,维护事故现场秩6.2应急处置 序,保护事故现场证据。准备事故救援技术资料,做好向所在地人民政府及其负有安全6.应急管理 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移交救援工作指挥权的各项准备。 1.无应急救援报告的,不得分; 企业应对应急准备、应急处置工作进行评估。 金属冶炼企业,储存危险化学物品或处置废弃危险物品的6.3应急评估 企业应每年进行1次应急准备评估。 完成险情或事故应急处置后,企业应主动配合有关组织开展应急处置评估。 企业应对应急准备、应急处置工作进行评估。 金属冶炼企业,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或处置废弃危险物品的企业,应每年进行1次应急准备评估。 完成险情或事故应急处置后,企业应主动配合有关组织开展应急处置评估。 2 1.未按规定进行应急准备、应急处置评估的,不得分; 2.无评估报告的,不得分; 3.评估报告未认真总结问题或未提出改进措施的,扣1分; 4.未根据评估的意见修订预案或应急处置措施的,扣1分。 应急结束后,应编制应急救援报告。 2 2.未全面总结分析应急救援工作的,每缺一项,扣1分。 企业达标标准 标准 分值 评分方式 (必须整改项用“★”标出) 自评/评审描述 实际 得分 表A.1(续)
一级 要素 二级 要素 三级要素 基本规范要求 小计 企业应建立事故报告程序并教育从业人员严格按照规定报告事故,事故内外部报告的责任人、时限、内容等符合《生企业应建立事故报告程序,明确事故内外部报告的责任人、时限、内容等,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程序报告发生的生产7.1报告 安全事故。 企业应妥善保护事故现场以及相关证据。 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7.事故管理 当及时补报。 发生事故后,企业按照规定如实报告。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当及时补报。并应妥善保护事故现场以及相关证据。主要负责人应立即到现场组织抢救,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4 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 2 企业达标标准 标准 分值 60 评分方式 (必须整改项用“★”标出) 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的,不得分; 2.从业人员不清楚事故报告程序的,每人次扣1分。 1.未及时如实报告事故的或事 故出现新情况未及时补报的。不得分; 2.主要负责人未及时到现场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的,不得分; 3.未有效保护现场及有关证据的,不得分; 4.报告的事故信息内容和形式与规定不相符的,扣1分。 企业应建立内部事故调査和处理制度,按照有关规定、行业标准和国际通行做法,将造7.2调查和 处理 成人员伤亡(轻伤、重伤、死亡等人身伤害和急性中毒)和财产损失的事故纳入事故调査和处理范畴。 企业发生事故后,应及时成立事故调査组,明确其职责与权 企业发生事故后,应及时成立事故调査组,进行事故调査。并根据事故等级,积极配合有关人民政府开展事故调査。事故调查组应根据有关证据、资料,分析事故的直接、间接原因和事故责任,提出应吸取的教训、整改措施和处理建议,编制事故调查报告。 4 1.未成立事故调査组,不得分; 2.未按照规定积极配合有关人民政府开展事故调査的。不得分; 3.事故发生后,无调查报告的,不得分; 4.调查报告内容不符合《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要求的,每处扣2分; 自评/评审描述 实际 得分 1.事故报告程序不符合《生产安 表A.1(续)
一级 要素 二级 要素 三级要素 基本规范要求 限,进行事故调査。事故调査应査明事故发生的时间、经过、原因、波及范围、人员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等。 事故调查组应根据有关证据、资料,分析事故的直接、间接原因和事故责任,提出应吸取的教训、整改措施和处理建议,编制事故调查报告。 1.无事故案例警示教育记录的, 不得分; 7.事故管理 7.2调查和 处理 企业应开展事故案例警示教育活动,认真吸取事故教训,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企业应开展事故案例警示教育活动,对本单位的事故及其他单位的有关事故进行学习。 金属冶炼、涉及危险化学品储存的企业及每季度至少要组织全体职工观看1次安全生产和职业病危害警示教育片,定期组织反思活动。 认真吸取事故教训,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4 2.金属冶炼、涉及危险化学品储存的企业及规模以上企业未按要求开展安全生产和职业病危害警示教育和安全反思活动的,不得分; 3.无吸取事故案例教训开展自查自纠、采取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在本单位发生的,不得分; 4.从业人员不清楚事故案例内容的,每人次扣1分。 企业应根据事故等级,积极配合有关人民政府开展事故调査。 企业应根据事故等级,积极配合有关人民政府开展事故调査。 2 未根据事故等级配合有关人民政府开展事故调查的,不得分。 企业达标标准 标准 分值 评分方式 (必须整改项用“★”标出) ★5.未按“四不放过”原则处理 的,不得分。 自评/评审描述 实际 得分 表A.1(续)
一级 要素 二级 要素 三级要素 基本规范要求 企业达标标准 标准 分值 评分方式 (必须整改项用“★”标出) 1.未建立事故档案和管理台账企业应建立事故档案和管理台账,将承包商、供应商等相7.事故管理 关方在企业内部发生的事故7.3管理 纳入本企业事故管理。 的,不得分; 2.未将未遂事故等纳入事故档2 案和管理台账的,每次扣1分; 3.未将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在本企业内部发生的事故纳入本企业事故管理的,每人次扣1分。 应按照GB6441、GB/T 15499 的有关规定和国家、行业确定的事故统计指标定期对事故、事件进行统计、分析。 小计 1.未统计分析的,不得分; 2 2.统计分析不符合规定的,扣1分。 1.无自评计划或未按照计划自 评的,不得分; 2.评定中缺少运行后取得的成企业每年至少应对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的运行情况8.持续改进 8.1绩效评定 进行1次自评,验证各项安全生产制度措施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检査安全生产管理目标、指标的完成情况。 企业每年至少应对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的运行情况进行1次自评,验证各项安全生产制度措施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检査安全生产管理目标、指标的完成情况。 8 效、运行中出现的问题和缺陷、改进措施等内容,或其支撑性材料不全的,每个扣2分; 3.自评周期少于每年1次的,不得分; 4.自评结果与实际不符的,每项扣2分; 5.未对前次评定中提出的纠正措施的落实效果进行评价的,扣2分; ★6.无自评报告的,不得分。 自评/评审描述 实际 得分 应建立事故档案和管理台账,对所有的事故进行登记和建档,包括未遂事故,并将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在企业内部发生的事故纳入本企业事故管理。 20 表A.1(续)
一级 要素 二级 要素 三级要素 基本规范要求 企业达标标准 标准 分值 评分方式 (必须整改项用“★”标出) 1.主要负责人未组织和参与的, 不得分; 2.评定报告未形成正式文件的,扣2分; 3.未将自评结果向本企业所有主要负责人应全面负责组织自评工作,并将自评结果向本企 业所有部门、单位和从业人员通报。自评结果应形成正式文件,并作为年度安全绩效考评的重要依据。 6 部门、单位和从业人员通报的,扣2分; 4.抽查发现从业人员对相关内容不清楚的,每人次扣1分; ★5.未将自评结果纳入年度安8.持续改进 8.1绩效评定 全绩效考评的,不得分; 6.年度安全绩效考评结果未落实兑现到部门、单位、人员的,每项扣1分。 1.未定期向业绩考核等有关部 企业应落实安全生产报告制度,定期向业绩考核等有关部门报告安全生产情况,并向社会公示。 门报告安全生产情况的,不得4 分; 2.未定期将安全生产情况向社会公示的,不得分。 企业发生生产安全责任死亡事故或经济损失超过100万元 的生产安全事故,应重新进行安全绩效评定,全面査找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中存在的缺陷。 4 发生生产安全责任死亡事故后, 未重新进行安全绩效评定的,不得分。 自评/评审描述 实际 得分 表A.1(续)
一级 要素 二级 要素 三级要素 基本规范要求 企业应根据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的自评结果和安全生产预测预警系统所反映的8.持续改进 趋势,以及绩效评定情况,客8.2持续改进 观分析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的运行质量,及时调整完善相关制度文件和过程管控,持续改进,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绩效。 小计 合计 30 1000 根据安全生产标准化的自评结果及绩效评定情况和安全预警指数系统反映的趋势,制定完善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工作计划和措施,修改完善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等体系文件和过程控制文件,并提升设备设施本质安全水平,不断提高安全绩效。 8 企业达标标准 标准 分值 评分方式 (必须整改项用“★”标出) ★1.未制定完善安全标准化工 作计划和措施的,不得分; 2.计划不符合企业实际情况的,扣2分; 3.未执行完善安全标准化工作计划和措施的,扣2分; 4.修订完善的记录与安全生产标准化系统评定结果不一致的,每处扣2分。 自评/评审描述 实际 得分
参 考 文 献
[1]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岗位达标工作的指导意见》[G]. 2011年
[2]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全面加强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工作的通知》[G].2017年
[3]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88号.《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G].2016年 [4]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评审指南(试行)》 [G].2009年
[5]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评分细则》[G].2011年
[6]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7号.《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G].2015年
[7]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17版)》[G].2017年
[8] 四川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企业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指导意见》[G].2016年
[9] 成都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全面推进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工作实施方案》[G].2018年
[10] 成都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成都市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分实施规范〉的通知》[G].2015年
[11] 成都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成都市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实施方案》[G].2016年
[12] 成都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成都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G].2017年
[13] 成都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成都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评审备案工作的通知》[G].2018年
[14] 成都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成都市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实施指南(2017版)》[G].2017年
[15] 成都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创建验收工作的通知》[G].201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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