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意榕旅游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起重吊装作业施工方案

起重吊装作业施工方案

来源:意榕旅游网


起重吊装作业施工方案

起重吊装作业是指建筑施工过程中的结构安装和设备安装工程,以及沉重物品的起吊。由于起重吊装作业是专业性较强且危险性较大的工作,稍为疏忽就易发生伤亡事故,因此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中,新增加了“起重吊装安全检查评分表”这一内容,意在加强和重视吊装作业的安全工作。

本工程属于新中桥工程项目的第三期厂房工程,共四栋厂房,层高为五层。相互毗邻,由于属于高新技术开发区用地,故施工场地相对紧骤,整体平面呈长方形。四栋厂房建筑总施工用地为1748.6平方米。

结合工程施工特点和实际情况,我项目部在施工组织计划中决定对每栋厂房配运货电梯(井字架施工升降机)一部,在位于施工场地中部安装一台塔式起重机,负责施工过程中部分物料的起重吊运。塔机在运转过程中其工作臂转动范围覆盖四栋厂房及材料制作场的部分区域,工作范围大,对塔机的安装要求较高,吊运时其危险性也相对较大,因此项目部组织相关安全技术人员编制了本方案,负责指导吊装作业施工。

第一节吊装作业的基础知识

1、力的概念和物体的重心

1.力的概念:力就是一个物体对另一个物体的作用。它使受力物体的运动速度和方向发生改变或使物体发生形变。力对物体的作用效果取决于三个方面:

1)力的大小(N);2)力的方向;3)力的作用点。

2.物体的重心:物体在重力作用下,受任一方向所施加的力都通过该物体上某一确定的点,这一点就是该物体的重心。

在起重作业过程中,如对设备的吊装、翻身、就位及钢丝绳的受力分配等,都要考虑物体的重心,如果重心没有找准,起吊时由于受力分配不均,就有可

能造成吊物倾斜或翻转的危险。只有正确找准物体的重心位置才确保起吊安全。

2、吊点选择

1.在吊运机械设备、构件时吊点位置应采用原设计的吊耳起吊。

2.所吊运的设备或物件无吊耳,可在设备两端四个点上捆绑吊索、然后根据设备的形状进行适当调整选择吊点、使吊点与重心在同一垂直线上。

3.平吊长形物件,两个吊点的位置应在距重心相等距离的两端,从而使吊力的作用线通过物体的重心。竖吊物件的吊点位置应在重心上端。

4.吊运方形物件时,四根吊索应拴在吊物重心的四边起吊。

5.细长物件的吊点选择应遵循以下原则:

1)起吊中一般对细长物件不宜采用单点起吊。应采用二点起吊,二点起吊中每个吊点分别距杆件各端0.21L,即以0.21乘以杆件全长.

2)三个吊点起吊,先用0.13乘以杆件全长,得出两端吊点位置,再将二个吊点位置之间的距离等分,中间一点就是第三个吊点位置,也是杆件中间位置。

3)四个吊点起吊,用0.1乘以杆件全长,得出两端吊点位置,再将两个吊点位置之间的距离三等分后的中间两个点就是另外两个吊点位置。

起重作业中碰到细长杆件起吊,尽量不要采用三点、四点法起吊。而最好是选用横吊梁(俗称铁扁担、平衡梁)法起吊。它使用简便,安全可靠,还能承受由于倾斜吊装所产生的水平分力。还可以改善设备、构件在起吊时所受的压力,使物体不会出现变形。同时还可缩短起吊钢丝绳的长度。

第2节吊具与索具

1、吊具

1.吊钩

1.吊钩是起重机械上的主要组成部分,吊钩除要承受吊物的重量外,还要受到起升和制动时产生的冲击载荷,因此对吊钩的制作材料有极高的要求,必须具有较高的机械强度

和冲击韧性。所以要选用20号优质碳素钢经锻打等热处理进行加工。

2.吊钩的危险断面:吊钩的危险断面是指吊钩承载时,弯曲应力最大的截面处,该处弯矩最大。根据吊钩受力分析:吊钩底部断面受剪切应力;而吊钩的背弯部受弯曲应力最大(内侧受拉、外侧受压);而吊钩上部钩柱受拉伸应力。

3.吊钩的报废标准:当起重吊钩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即应更换:

1)表面有裂纹、破口;开口度比原尺寸增加15%;

2)危险断面及钩颈有永久变形,扭转变形超过10%;

3)挂绳处断面磨损超原高度的10%;

4)吊钩衬套磨损超过原厚度50%,心轴(销子)磨损超过其直径的3%~5%。

注:起重机的吊钩严禁补焊,主要是因为焊接产生的高温将引起材料内的金相组织改变和机械物理性能的变化,从而增加了材料的脆性。

4.吊钩在使用过程中的安全装置:

1)吊钩在使用过程中应按起重机械安全规程要求进行检查、维修,达到报废标准的必须立即更换;

2)起重机械不得使用铸造的吊钩;

3)吊钩表面应光洁、无毛刺、裂纹、锐角和剥裂;

4)吊钩需要更换时,新吊钩应有制造单位的合格证和其它技术证明文件,方可投入使用;

5)吊钩每隔两年必须进行一次退火处理,以免因疲劳而产生裂纹。

2.吊索(钢丝绳)

1.钢丝绳吊索的使用要求:

1)吊索钢丝绳应选用6×19或6×37型钢丝绳制作;

2)常用环式吊索是由两端绳套采用编插制成,其编插长度不得小于钢丝绳直径的20倍,且不得短于300mm;

本工程委托安装的塔机所使用的吊索为6×19型制作钢丝绳,共购买4条,两条随机使用,两条备用。

3.卸扣(U形卡、卡环)

卸扣主要用于吊索和构件吊索之间的连接,或用在绑扎物件时扣紧吊索。它由弯环和销子两部分组成。常用的有螺栓式和椭圆销卸扣二种。

卸扣在使用时只能垂直受力,而不得横向受力,严禁超过规定荷载使用。在使用中如无法确定其起重量时,可采取估算法:Q≈6d²。

式中 d —— 卸扣弯环的直径(mm)。

4.横吊梁(铁扁担)

1.横吊梁常用于柱子和屋架等构件的吊装和搬运。采用横吊梁吊柱子时柱身容易保持垂直,吊屋架时可降低起吊高度及吊索拉力和吊索对构件的压力,构件不会出现变形损坏。因此横吊梁在起重吊装作业中使用较普遍。

2.横吊梁常有滑轮横吊梁、钢板横吊梁及钢管横吊梁等起吊方式。钢板横吊梁主要用于吊装吨位较大的柱子。

3.吊装屋架时,应采用钢管横吊梁,也可采用桁架式横吊梁,长度一般为6~12m,钢管应采用无缝钢管。

4.当屋架翻身或跨度很大,需采用多点起吊时,应采用三角形桁架式横吊梁。

2、索具(钢丝绳)

钢丝绳具有强度高,承载能力大,对于冲击载荷的承载能力也较强,卷绕过程平稳;还具有韧性好,耐磨性较强,断丝、磨损易查等优点。其主要缺点是刚性较大、在传动中对滑轮和卷筒的直径比值要求较严,否则钢丝绳易损坏、缩短其使用寿命。

1.钢丝绳的使用应注意以下问题:

1)吊装作业中应使用交互捻的钢丝绳(本工程吊装作业中使用的钢丝绳为6×19型);

2)常用作缆风绳的钢丝绳为6×7(6股、每股7丝),此钢丝绳的刚性大,但绕曲性差。

3)用于吊索或卷扬机上的钢丝绳,一般钢丝绳用6×19;高速转动的起重机械和穿绕滑轮组的钢丝绳用6×37。

2.钢丝绳的破坏形式:

超负荷使用,疲劳破坏,由于反复弯曲、伸长、挤压、摩擦等引起;表面磨损、强度降低;钢丝绳表面产生断丝,断丝的产生和增加使钢丝受力不均匀情况加大,从而导致断丝现象加快,最终减少了钢丝绳的总的承载力。使钢丝绳的安全系数逐渐消失,最后造成整个钢丝绳的断裂。

3.钢丝绳的报废标准:

1)钢丝绳的断丝数达到表(一)所示数值时应予以报废;

2)钢丝绳表面被腐蚀、磨损超过钢丝直径的40%以上;

3)钢丝绳断股;

4)钢丝绳出现变形:波浪形、笼状畸变、钢丝挤出等;

5)钢丝绳直径减少达7%以上;

6)钢丝绳扭结、塑性变形;

7)绳芯脱出和损坏;

8)受电弧等高温灼伤。

5.钢丝绳的正确使用及保养:

钢丝绳的安全使用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良好的维护和定期检查。

0 1)每一月润滑一次。正确方法是将其表面上锈蚀以煤油洗尽后置于80C加热润滑油(钢丝麻芯脂)中,使油浸到绳芯中。

2)起重机上的钢丝绳,每天都要进行检查,包刮对端部的连接部位,重点是滑轮部位的钢丝绳检查。

3)钢丝绳开卷后防止打结、扭曲,造成钢丝绳强度降低和损坏。

4)切断钢丝绳时应有防止绳股松散措施。

5)钢丝绳在使用中应在卷筒上设置排绳装置,使之排列整齐。

6)钢丝绳在穿越滑轮槽时,槽的直径应大于绳径1~2.5mm,槽过大,绳易被压扁;槽过小时绳易被磨损。滑轮边缘破损的不宜使用。

7)用钢丝绳绑扎边缘锐利的金属构件时,应加垫麻袋、木板或半圆钢管等物,以保护钢丝绳不被损坏。

8)钢丝绳与滑轮直径的比值一般要求在18~30倍。

6.钢丝绳连接的安全要求:

1)绳卡连接时,其数量视钢丝绳的直径而定,应达到表(四)的要求;同时应保证连接强度不小于钢丝绳破断拉力的85%。

2)用楔块、楔套(楔套应用钢材制作)连接时,其连接强度不得小于钢丝绳破断拉力的75%。

3)用锥形套浇铸法连接时,连接强度应达到钢丝绳的破断拉力。

第3节 塔式起重机械的使用安全

本工程委托安装的塔式起重机,是湖南长沙中联重工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按JG/T5037-93《塔式起重机分类》设计的TC5013B型水平起重臂塔机。该型塔机独立式起升高度为40.5米。本工程拟定安装高度为35米,分两次安装,初始安装高度为25米,至施工需要时升节一次,高度为10米,设置一道附墙。

一、塔式起重机的安全使用要求

1.起重吊装的指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作业时应与操作人员密切配合,执行规定的指挥信号,操作人员应按照指挥人员的信号进行作业,当信号不清或错误时,操作人员可拒绝执行。

2.起重前所检查项目应符合下列要求:

1 )金属结构和工作机构的外观情况正常;

2 )各安全装置和各指示仪表齐全完好;

3 )各齿轮箱、液压油箱的油位符合规定;

4 )主要部位连接螺栓无松动;

5 )钢丝绳磨损情况及各滑轮穿绕符合规定;

6 )供电电缆无破损。

3.送电前,各控制器手柄应在零位。当接通电源时,应采用试电笔检查金属结构部分,确认无漏电后,方可上机。

4.作业前,应进行空载运转,试验各工作机构是否正常,有无噪声异常,各机构的制动器及安全防护装置是否有效,确认正常后方可作业。

5.起吊重物时,重物和吊具的总重量不得超过起重机相应幅度下规定的起重量。

6.应根据起吊重物和现场的实际情况,选择适当的工作速度,操纵各控制器时应当从停止点(零点)开始。,依次逐渐加速,严禁越档操作。在变换运动方向时,应将控制手柄扳到零位,待电机停转后再转向另一方向,不得直接变换运动方向、突然变速或制动。

7.在吊钩提升、起重小车或行走大车运行到限位装置前,均应减速缓行到停止位置,并应与限位装置保持一定距离(吊钩不得小于1米,行走轮不得小2于米)。严禁采用限位装置作为停止运行的控制开关。

8.动臂式起重机的起升、回转、行走可同时进行,变幅应单独进行。每次变90%幅后应对变幅部位进行检查。允许带载变幅的,当载荷达到额定重量的及以上时,严禁变幅

9.提升重物,严禁自由下降,重物就位时,可采用慢就位机构或利用制动器使之缓慢

下降。

10.提升重物作水平运动时,应高出其跨越的障碍物0.5米以上。

11.对于无吊环及起升机构不安装在回转部分的起重机,在作业时,不得顺一个方向连续回转。

12.装有上下两套操纵系统的起重机,不得上、下同时使用。

13.作业中,当停电或电压下降时,应立即将控制器扳到零位,并切断电源。如吊钩上挂有重物,应稍松及稍紧的反复使用制动器,使重物缓慢地下降到安全地带。

14.采用涡流制动调速系统的起重机,不得长时间使用低速档或慢就位速度作业。

15.作业中如遇六级以上大风或阵风,应立即停止作业,锁紧夹轨器,将回转机构的制动器完全松开,起重臂能随风转动。对轻型俯仰变幅起重机,应将起重臂落下并与塔身结构锁紧在一起。

16.作业中,操作人员离开操纵室必须切断电源,锁紧夹轨器。

17.起重机的变幅指示器、力矩限位器、起重量限位器以及各种行程限位开关等等安全保护装置,应完好齐全、灵敏可靠,不得随意调整或拆除。严禁利用限制器和限位装置代替操纵机构。

18.起重机作业时,其起重臂下方严禁站人或有人停留、工作或通过。重物吊运过程中,严禁从人上方通过,严禁用起重机械载运人员。

19.严禁使用起重机进行斜拉、斜吊及起吊地下埋设或凝固在地面上的重物以及其他不明重量的物体。现场浇注的混凝土构件或模板,必须全部松动后方可起吊。

20.严禁起吊重物长时间悬停在空中,作业中如遇突发故障,应采取措施将重物降落至安全地方,并关闭发动机或切断电源后进行检修。在突然停电时,应立即将所有控制器扳到零位,断开电源总开关,并采取措施将重物降落到地面。

21.操纵室远离地面的起重机,在正常指挥发生困难时,地面及作业层(高空)的指挥人员均采用对讲机等有效的通讯联络进行指挥。

22.作业完毕后,起重机应停放在轨道中间位置,起重臂应转到顺风方向,松开回转制动器,小车及平衡重应置于非工作状态,吊钩直升到离起重臂顶端2~3米处。

23.停机时,应将每个控制器扳回零位,依次断开各开关,关闭操纵室门窗,断开电源总开关,打开高空指示灯。

24.检修人员上塔身、起重臂、平衡臂等高空部位进行检查或修理时,必须系安全带。

二、起重吊装的“十不吊”规定

1.起重臂和吊起的重物下面有人停留或行走,不准吊。

2.起重指挥应由技术培训合格的专职人员担任,无指挥或信号不清不准吊。

3.钢筋、型钢、管材等细长和多根物件必须捆扎牢靠,多点起吊。单头“千斤”或捆扎不牢靠,不准吊。

4.多孔板、积灰斗、手推翻斗车不用四点起吊或大模板不用卸甲,不准吊。

5.吊砌块必须使用安全可靠的砌块夹具,吊砖必须使用砖笼,并堆放整齐。木砖、预埋件等零星物件要用盛器堆放稳妥,叠放不整齐,不准吊。

6.楼板、大梁等吊物上站人,不准吊。

7.埋入地面的板桩、井点管以及附着、粘连物件或不明重量物件,不准吊。

8.多机作业,应保证所吊重物距离不小于3米,在同一轨道上多机作业,无安全防碰撞措施,不准吊。

9.六级以上强风情况下,不准吊。

10 .斜拉重物或超过机械允许荷载时,不准吊。

第四章 吊装作业的事故隐患及安全技术

一、吊装作业的事故隐患与原因分析

1.没有根据工程情况编制具有针对性的作业方案,或虽有方案但过于简单不能指导施工作业,且无企业技术负责人的审批。

2.对选用的起重机械或起重扒杆没有进行检查和试吊,使用中无法满足起吊要求,若强行起吊则必然发生事故。

3.司机、指挥和起重工没有经过培训、无证上岗,不懂专业知识。

4.钢丝绳选用不当或地锚埋设不合理。

5.高处作业时无防护措施,造成人员的高处坠落或物体打击伤人。

6.吊装作业时违章作业,不遵守“十不吊”的要求。

二、吊装作业的安全技术要求

1.吊装作业前,应根据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编制有针对性的施工方案,并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后施工。

2.作业前,应向参与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3.司机、指挥和起重人员必须经过培训,经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高空作业时必须按高处作业的要求系好安全带,做好必要的防护工作。

4.对吊装区域不安全因素和不安全环境,要进行检查、清除或采取保护措施。如对输电线路的妨碍,如何确保与高压线路的安全距离;作业周围是否涉及到主要通道、警界线的范围、场地的平整度;作业中如遇大风如何采取措施等等在不利条件下作业的对策。

5.做好吊装作业前的准备工作。如检查起吊用具和防护设施;对辅助用具的准备、检查;确保吊物回转半径范围、吊物的落点情况等的准备工作。

6.吊装作业中要熟悉掌握捆绑技术和捆绑要点。根据吊物形状找中心、吊点的数目和

绑扎点、捆绑中要考虑吊索间的夹角;起吊过程必须遵守“十不吊”的规定。

7.严禁任何人在已经起吊的构件下停留或穿行,已经吊起的构件不准在空中长时间停留。如遇突然停电等特殊情况,必须启动应急预案中的相关内容进行解决。

8.起重作业人员在吊装过程中要选择安全位置,防止吊物的冲击、晃动和坠落,发生伤人事故。

9.起重吊装指挥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准确、及时传递信号,司机要对指挥人员发的信号、吊物的捆绑情况、运行通道、起降空间确认无误后才能进行操作。多人捆扎时,只能由一人负责指挥。

10.采用桅杆吊装时,四周应不准有障碍物,缆风绳不准跨越架空线,如果相距过近时,必须搭设防护架。

11.起吊作业前,应对机械进行检查,安全装置要完好、灵敏有效。起吊满载或接近满载时,应先将吊物吊起离地20cm~50cm处停机检查,检查起重设备的稳定性、制动器的可靠性、吊物的平稳性以及绑扎的牢固性。确认无误后才可以平稳起吊。

12对自制或改装的起重机械、桅杆起重设备,在使用前要认真检查和试验、鉴定,确认合格后方准使用。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yrrf.cn 版权所有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