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意榕旅游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国学经典《周礼》的主要内容

国学经典《周礼》的主要内容

来源:意榕旅游网
【 导语】周礼是儒家经典,⼗三经之⼀,是西周时期的知名政治家、思想家、⽂学家、军事家周公旦所著 。下⾯是⽆忧考分享的国学经典《周礼》的主要内容。欢迎阅读参考!

1.国学经典《周礼》的主要内容

  《周礼》是⼀部通过官制来表达治国⽅案的著作,内容极为丰富,涉及到社会⽣活的所有⽅⾯。所记载的礼的体系最为系统,既有祭祀、朝觐、封国、巡狩、丧葬等等的国家⼤典,也有如⽤⿍制度、乐悬制度、车骑制度、服饰制度、礼⽟制度等等的具体规范,还有各种礼器的等级、组合、形制、度数的记载。许多制度仅见于此书,因⽽尤其宝贵。

  这些制度规范《周礼》分为六类职官,《天官·⼤宰》谓之“六典”:“⼀⽈治典,以经邦国,以治官府,以纪万民;⼆⽈教典,以安邦国,以教官府,以扰万民;三⽈礼典,以和邦国,以统百官,以谐万民;四⽈政典,以平邦国,以正百官,以均万民;五⽈刑典,以诘邦国,以刑百官,以纠万民;六⽈事典,以富邦国,以任百官,以⽣万民。”《天官·⼩宰》谓之“六

属”:“⼀⽈天官,其属六⼗,掌邦治”;“⼆⽈地官,其属六⼗,掌邦教”;“三⽈春官,其属六⼗,掌邦礼”;“四⽈夏官,其属六⼗,掌邦政”;“五⽈秋官,其属六⼗,掌邦刑”;“六⽈冬官,其属六⼗,掌邦事”。其分⼯⼤致为:  1.天官冢宰,⼤宰及以下共有63种职官,负责宫廷事务;  2.地官司徒,⼤司徒及以下共78种职官,负责民政事务;  3.春官宗伯,⼤宗伯及以下共70种职官,负责宗族事务;  4.夏官司马,⼤司马及以下共70种职官,负责军事事务;  5.秋官司寇,⼤司寇及以下共66种职官,负责刑罚事务;  6.冬官百⼯,涉及制作⽅⾯共30种职官,负责营造事务。

  伪《古⽂尚书·周官》有类似说法:“冢宰掌邦治,统百官,均四海;司徒掌邦教,敷五典,扰兆民;宗伯掌邦礼,治神⼈,和上下;司马掌邦政,统六师,平邦国;司寇掌邦禁,诘*慝,刑暴 乱;司空掌邦⼟,居四民,时地利。”但这种说法可能更晚出,是对传 世《周礼》的抄袭、概括⽽已。

  《周礼》之所以由《周官》⽽更名为“周礼”,意味着在汉儒看来,社会的所有⼀切制度规范,可概名之“礼”。这是因为在中国传统话语中,“礼”乃所有⼀切制度规范的概称。汉语之“礼”,尽管最早、最狭义的⽤法指“事神致福”的祭祀礼仪(《说⽂解字》),但其最⼴义的⽤法则是指的所有⼀切制度规范。所以,贾公彦谈到为什么主礼的春官之职不能说“礼百官”、⽽应说“统百官”时,解释说:“礼,所以统叙万事,故云‘统百官’也。”(《天官·⼤宰》)所谓“统叙万事”,意味着“礼”乃统摄着所有⼀切制度规范。

  《周礼》的制度规范并⾮以往社会的实际制度,⽽是⼀种指向未来的理想设计。如果《周礼》确实是战国时期的产物,那么,它的创作正好处在中国社会的转型时期,必定反映那个时期的历史趋向,因此,其制度设计的⽬标应该并不是指向转型之前的社会时代,⽽是指向转型之后的社会时代。为此,有必要简要谈谈中国社会历史及学术的分期问题。中国社会历史及其学术可以分为三个时代,其间有两个转型时期,⼤致情况如下表:

  表中的时代称谓“王权”“皇权”“民权”乃标⽰国家主权⾏使者的变动:王或天⼦→皇帝→公民。主权⾏使者的历史变动是由于⽣活⽅式、社会主体的变动:宗族→家族→市民。家族社会虽然仍讲宗法,但其宗法已不具有宗法社会“家—国—天下”同构的地位,这是本质区别。这在经济上表现为最重要的⽣产资料的所有者的变动:王⼟公有制→地主私有制→资本主义。⼜在政治上表现为基本政治制度及其主体的变动:王领导下的⾎缘贵族集体统治→皇帝的专 制→公民的民主政治。

  就其时代背景⽽论,《周礼》应该属于“⼦学”范畴(儒家当时属于百家之⼀,故《汉书·艺⽂志·诸⼦略》也包括儒家);其制度设计之指向,乃是社会转型的趋向。唯其如此,《周礼》的实际影响是在后来的皇权时代。例如,从隋代开始实⾏的“三省六部制”,其“六部”就是仿照《周礼》“六官”⽽设置的;唐代将六部定名为吏、户、礼、兵、刑、⼯,作为中央官制的主体,为后世所遵循,⼀直沿⽤⾄清。历朝修订典制,如唐《开元六典》、宋《开宝通礼》、明《⼤明集礼》等,也都以《周礼》为蓝本,斟酌损益⽽成。所以说《周礼》并不是王权时代的经典,⽽是皇权时代的经典。今天⾯临的⼀个任务是:如何使《周礼》进⽽转化为民权时代的⼀部经典。2.《周礼》精神

  制度规范正当性的根据,是仁爱精神,或者更确切地说,是博爱精神。

  儒家“仁爱”观念包括两个不可或缺的⽅⾯:差等之爱;⼀体之仁。只谈差等之爱,最终会逻辑地导向杨朱的“唯我”,即不再是儒家;只谈⼀体之仁,最终会逻辑地导向墨翟的“兼爱”,也不再是儒家。儒家的“仁爱”观念,既承认“爱有差等”的⽣活实情,⼜通过“推扩”的功夫,超越这种差等之爱,⾛向“⼀视同仁”。所谓“推扩”,就是推⼰及⼈、推⼈及物,例如:“⼰欲⽴⽽⽴⼈,⼰欲达⽽达⼈”(《雍也》);“⽼吾⽼以及⼈之⽼,幼吾幼以及⼈之幼”(《梁惠王上》);乃⾄“亲亲⽽仁民,仁民⽽爱物”(《尽⼼上》)。这也就是所谓“博爱”,即韩愈所说的“博爱之谓仁”(《原道》)。此乃制度规范之正当性的根据所在。

  从差等之爱⽅⾯看,兄弟情谊只是儒家倡导的“五伦”情感之⼀⽽已,既不能设想对⽗母的爱等同于对兄弟的爱,也不能设想对禽兽的爱等同于对兄弟的爱;从⼀体之仁⽅⾯看,儒家的博爱不是⼀种空洞的⼝号,⽽是具有充实内容的实质原则,这个原则就是:既承认差等之爱的⽣活实情,⼜强调超越了这种差等之爱的⼀视同仁。  《周礼》的制度设计,体现着儒家的博爱精神。如:

  保息制度:“以保息六养万民:⼀⽈慈幼,⼆⽈养⽼,三⽈振穷,四⽈恤贫,五⽈宽疾,六⽈安富。”(《地官·⼤司徒》)郑注:“保息,谓安之使蕃息也。”3.《周礼》价值影响

  《周礼》⼀书含有丰富的治国思想,《天官》概括为六典、⼋法、⼋则、⼋柄、⼋统、九职、九赋、九式、九贡、九两等⼗⼤ 法则,并在地官、春官、夏官、秋官的叙官中作了进⼀步的阐述,详密严谨,宏纤毕贯,对于提升后世的⾏政管理思想,有着深远的影响。

  政治制度⽅⾯,从隋朝开始的“三省六部制”,其中的“六部”,就是仿照《周礼》的“六官”设置的。唐代将六部之名定为吏、户、礼、兵、刑、⼯,作为中央官制的主体,为后世所遵循,⼀直沿⽤到清朝灭亡。历朝修订典制,如唐《开元六典》、宋《开宝通礼》、明《⼤明集礼》等,也都是以《周礼》为蓝本,斟酌损益⽽成。  ⽂化思想

  从后世影响上来看,西周以宗法等级制度为核⼼的礼的思想,成为中国古代社会正统统治思想的核⼼。当然在其后的时代,礼的适⽤范围和功能发⽣移转,从西周之时主要作为政治权⼒分配功能的原则,到汉代以后转变为社会⽣活层⾯秩序塑造和维持的机制,但礼的基本原则,亲亲、尊尊、长长和男⼥有别,并未发⽣改变,反⽽得到巩固和强化。同时,西周意识形态奠定中国古代社会意识形态的基本格局。  城市建设

  在中国两千多年的历,曾经有很多的⼤都城在城市布局上都体现了《周礼》的礼制思想,“左祖右社、⾯朝后市”的都城格局,成为历代帝王向往的楷模。

  中国封建社会盛期,有典范代表的都城——隋唐长安城,整个城市的布局严整、统⼀,充分体现出周代王城的布局特点。  明清北京城,在格局上恢复了传统的宗法礼制思想,使皇城在都城的中⼼。还仿照《周礼》,建天坛、地坛、⽇坛、⽉坛、先农坛等,形成今⽇的布局。

  朝鲜的汉城,同样有⾯朝后市、左祖右社的格局,乃是海外依仿《周礼》建都的典范。4.《周礼》内涵

  西周形成,并经过后世诸⼦百家解释的礼乐⽂化有两层含义:⼀为礼化,⼆为乐化。  所谓“礼化”,就是⼈的外在⾏为规范的建⽴;所谓“乐化”,就是⼈的内在精神秩序的培育。

  儒家经典《礼记·乐记》《礼论·乐论》以及司马迁的《礼书·乐书》都有记载:“礼有三本:天地者,⽣之本也;先祖者,类之本也;君师者,治之本也。⽆天地,恶⽣?⽆先祖,恶出?⽆君师,恶治?三者偏亡,焉⽆安⼈。故礼,上事天,下事地,尊先祖⽽隆君师,是礼之三本也”。“乐者,⾳之所由⽣也,其本在⼈⼼之感于物也”;“凡⾳者,⽣于⼈⼼者也;乐者,通伦 理者也。是故知声⽽不知⾳者,禽兽是也,知⾳⽽不知乐者,众庶是也。唯君⼦为能知乐。是故审声以知⾳,审⾳以知乐,审乐以知政,⽽治道备矣”。

  “礼化”的作⽤在于区别次序,“乐化”的作⽤在于协调上下。因此,秩序与和谐是礼乐⽂化的主旨。礼乐⽂化经典对“礼化”和“乐化”的不同特性与功能多有论述,如:“乐由中出,礼⾃外作。乐由中出,故静;礼⾃外作,故⽂。⼤乐必易,⼤礼必简。乐⾄则⽆怨,礼⾄则不争”;再如:“乐者为同,礼者为异。同则相亲,异则相敬”。“乐统同,礼别异,礼乐之说贯乎⼈情矣”。⼜如:“乐者,天地之和也;礼者,天地之序也,和,故百物皆化;序,故群物皆别”,“⼤乐与天地同和,⼤礼与天地同节”;“乐由天作,礼以地制。过制则乱,过作则暴。明于天地,然后能兴礼乐也”。还如:“礼节民⼼,乐和民声,政以⾏之,刑以防之,礼乐刑政,四达⽽不悖,则王道备矣”,“礼义⽴,则贵贱等矣;乐⽂同,则上下和矣”。

  “礼化”和“乐化”是《易经》所揭⽰的万事万物所具有的“阴阳”⼆象特征在⼈⾝上的表现,其中“礼化”为阴,“乐化”为阳,“礼化”为实,“乐化”为虚,“礼化”的意义在于外在的社会秩序,“乐化”的意义在于内在的情感和谐;⼆者相辅相成,⼀体两⾯,相互促进,相互转化。因此,“礼化”和“乐化”是⼈之所以为⼈的根本标志和本质特征,其中“乐化”这⼀特征的地位⼜⾼于“礼化”,所以,孔⼦认为,⼈成为⼈的过程是“兴于诗,⽴于礼,成于乐”。5.《周礼》成书年代

  有关《周礼》⼀书发现的记载,最早见于《汉书·景⼗三王传》之《河间献王传》。

  贾公彦《周礼正义序》载:“《周官》孝武之时始出,秘⽽不传”;“既出于⼭岩屋壁,复⼊于秘府,五家之儒莫得见焉。⾄孝成皇帝,达才通⼈刘向、⼦歆校理秘书,始得列序,著于《录》《略》。然亡其《冬官》⼀篇,以《考⼯记》⾜之”。  《周官》直到刘向、刘歆⽗⼦校理秘府⽂献才发现,并加以著录。王莽时,因刘歆奏请,《周官》被列⼊学官,更名为《周礼》。东汉初,刘歆门⼈杜⼦春传授《周礼》之学,⼀时注家蜂起,郑⽞序云:“世祖以来,通⼈达⼠⼤中⼤夫郑少赣名兴,及⼦⼤司农仲师名众,故议郎卫次仲,侍中贾君景伯,南郡太守马季长,皆作《周礼解诂》。”(《周礼注疏序》)到东汉末,经学⼤师郑⽞为之作注,《周礼》⼀跃⽽居“三礼”之⾸。

  关于《周礼》的作者及其年代,历代学者进⾏了长期的争论,如《四库提要》所说:“(《周礼》)于诸经之中,其出最晚,其真伪亦纷如聚讼,不可缕举”。古代名家⼤儒,近代梁启超、胡适、顾颉刚、钱穆、钱⽞同、郭沫若、徐复观、杜国庠、杨向奎等学者,都介⼊这场⼤讨论,⼤致有西周说、春秋说、战国说、秦汉之际说、汉初说、王莽伪作说等六种说法。  ⼀个重要的事实是:所有先秦⽂献都没有提到《周礼》⼀书。在先秦⽂献中,较为集中地记载先秦官制的⽂献是《尚书》的《周官》篇和《荀⼦》的《王制》篇。⾃《周礼》被今⽂学派诬为伪造,曾⼀度致使治中国古史者视为禁区,莫敢援引其说,这实在是⼀⼤冤案。过⼤量⾦⽂材料的证明,其珍贵的史料价值,已愈益显现出来。《周礼》虽⾮西周的作品,更⾮周公所作,但其中确实保存有⼤量西周史料。

  但《四库提要》对此种种⽭盾的解释是:“夫《周礼》作于周初,⽽周事之可考者不过春秋以后,其东迁以前三百余年官制之沿⾰、政典之损益,除旧布新,不知凡⼏。其初去成康未远,不过因其旧章,稍为改易,⽽改易之⼈不皆周公也。于是以后世之法窜⼊之,其书遂杂。其后去之愈远,时移势变,不可⾏者渐多,其书遂废。”并引张载《横渠语录》:“《周礼》是的当之书,然其间必有末世增⼊者。”直⾄晚清孙诒让著《周礼正义》,仍然坚持《周礼》乃是周公所作:“粤昔周公,缵⽂武之志,光辅成王,宅中作雒,爰述官政,以垂成宪,有周⼀代之典,炳然⼤备。”(《周礼正义序》)但这个结论遭到近代以来众多学⼈的质疑。其实,孙诒让《序》⾃⼰也说:“此经上承百王,集其善⽽⾰其弊”,“⾮徒周⼀代之典也”,“是岂皆周公所肊定⽽⼿刱之哉!”今天多数学者认为:《周礼》成书于战国时期(乃⾄于汉初)。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yrrf.cn 版权所有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