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申请增量补贴兑现业务办理所需资料及操作程序
(一) 所需资料
1、《职工申请增量补贴兑现清册》(一式两份);
2、申请增量补贴兑现职工住房情况证明;
3、职工增量补贴兑现的公示回函;
4、有公房的需提供市场准入证复印件;
5、离异职工需提供离婚协议、离婚证复印件、未再婚证明;
6、未婚需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未婚证明
7、配偶死亡的职工需提供配偶生前住房情况证明及未再婚证明;配偶无业的需由户口所在地的办事处出具无业、无房证明、并出具夫妻关系证明;
8、房屋已上市交易的,需在市场准入证复印件上加盖市产权处档案印鉴;
9、兑现申请人员本人身份证复印(加盖单位公章)
10、所有复印需由单位经办人核实原件后,加盖单位公章。
11、兑现人员名单超过2人以上的需拷U盘以Execl表格的形式;
12、开户后连续汇缴6个月以上的、且符合以上兑现条件的给予办理。
(二) 操作程序
1.单位经办人到市房改办领取《职工申请增量补贴兑现清册》《申请增量补贴兑现职工住房情况证明》《职工增量补贴兑现公示回函》
2.每月1日到20日单位经办人持上岗证将初审合格的资料报送房改办审核
3.市房改办对相关资料审核无误后,办理审批手续;
4.次月单位经办人(需两名)持上岗证、委托承诺函(商行领取)及身份证原件到商行增量补贴专柜统一领取“职工增量补贴兑现存折”。
职工增量补贴支取(转移)业务办理所需资料及操作程 序
(一) 所需资料
一、《职工增量补贴支取(转移)申请表》(一式两份)
二、已取得《市场准入证》的,需提供该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三、除前述两项必备条件外,根据不同情况,申请人还须提供相应的资料,具体如下:
1、补交土地收益:提供补交土地收益结算单复印件;
2、购商品房(拆迁房):提供购房合同或拆迁合同复印件;开发商出具欠款证明,提供收款单位,收款帐号及收款银行;
3、偿还购房贷款:
(1.)贷款合同复印件,持上年支取(转移)银行回单;
(2.)还款银行余额对账单;
注:若已支取过,持上次支取(转移)银行回单及还款银行余额对帐单办理。
4、工作调动:提供调动手续复印件;
5、解除劳动关系:提供解除劳动关系合同复印件;
6、去世职工支取: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复印件;
7、前2.3.4.5.6项均需要加盖配偶方的单位公章,不需配偶方加盖单位公章的有以下情况;
(1)已兑现过增量有增量存折的,
(2)补交土地收益,
(3)工作调动直接转到单位帐户,
8、如夫妻双方有一方无业,需提供婚姻状况证明和户口所在地办事处出具的无业、无房证明;离异需提供离婚协议、离婚证、未再婚证明;配偶死亡需提供未再婚证明及配偶在世时所在单位出具的住房情况证明。
9、所有复印件需由单位经办人核实原件后,加盖单位公章。
10、办理人员名单超过2人以上的需拷U盘以Excel表格的形式。
11、在办理增量补贴去世职工支取时,收款单位不是去世职工本人时,需提供公证处的继承公证书。
(二) 操作程序
1.单位经办人持房改工作证在房改办领取《职工增量补贴支取(转移)清册》2. 每月1日到20日单位经办人持上岗证将初审合格的资料报送房改办审核
3.市房改办对相关资料审核无误后,办理审批手续;
4.单位经办人持房改办盖章的《增量补贴支取(转移)审批申请表》及《增量补贴支取(转移)申请表》,到商行增量补贴专柜办理相关手续;
单位申请增量补贴开户办理所需资料及操作程序
一、行政事业单位:
1. 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 单位出具正规的申请开户报告(内容需有:单位性质、地址、人数、法人章)
二、经批准同意开户后,需提供资料如下:
1.贵阳市实行增量补贴单位登记表(一式三份)
2.贵阳市增量补贴汇缴清册(一式三份)
3.提供与增量缴交基数相符工资清册
4.所有复印件需由单位经办人核实原件后,加盖单位公章。
5.开户时间:经办人持开户资料每月1日至20日办理业务
职工申请增量补贴变更所需资料
调入:
1. 变更清册(一式三份)
2. 调令
3. 工资表(调入单位第一个月起发的工资:如工资基数不符合的,单位要出具报告说明情况)
封存:
1. 变更清册(一式三份)
2. 出具封存资料:
(1) 死亡(出具死亡证明)
(2) 自愿离职(出具解除劳动关系合同)
(3) 调动(出具调令)
(4) 其他(单位出具封存原因有效证明)
新增开户
1. 变更清册(一式三份)
2. 工资表(新增人员工资)
3. 用工合同
每月1日至20日为职工申请增量补贴开户办理时间。
注:调基与补缴需同时办理,如不能同时办理的,需重新提供相关所需资料一份加盖单位公章,业务办理时间:每月1日至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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