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设计或施工总分包模式
( 一) 设计或施工总分包模式特点
所谓设计或施工总分包,是指业主将全部设计或施工任 务发包给一个设计单位或一个施工单位作为总包单位,总包 单位可以将其部分任务再分包给其他承包单位,形成一个设 计总包合同或一个施工总包合同以及若干各分包合同的结 构模式。
( 二) 设计或施工总分包模式的优缺点 1. 优点
(1) 有利于建设工程的组织管理。工程合同数量比平行 承发包模式要少很多,有利于业主的合同管理,也使业主协 调工作量减少,可发挥监理工程师与总包单位多层次协调的 积极性。
(2) 有利于投资控制。总包合同价格可以较早确定,并 且监理单位也易于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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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有利于质量控制。在质量方面,既有分包单位的自 控,又有总包单位的监督,还有工程监理单位的检查认可, 对质量控制有利。
(4) 有利于工期控制。总包单位具有控制的积极性,分 包单位之间也有相互制约的作用,有利于总体进度的协 制,也有利于监理工程师控制进度。
2. 缺点
(1) 建设周期较长。在设计和施工均采用总分包模式时,由于设计图纸全部完成后才能进行施工总包的招标,不仅不 能将设计阶段与施工阶段搭接,而且施工招标需要的时间也 较长。
(2) 总包报价可能较高。对于规模较大的建设工程来说,通常只有大型承建单位才具有总包的资格和能力,竞争相对 不甚激烈 ; 另一方面,对于分包出去的工程内容,总包单位 都要在分包报价的基础上加收管理费向业主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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