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日制翻译硕士研究生实践活动手册
学 号 姓 名 学院名称 方向名称 导师姓名1 导师姓名2
翻译硕士教育中心制表
填 表 说 明
一、本手册为全日制翻译硕士实践活动工作记录册,由翻译硕士研究生和指导教师填写。内容由学生本人、实践单位、指导老师、学院实践活动考核小组、学校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等分别填写,涉及表格一律用A4纸双面打印,签署意见处需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
二、本手册内容填写务必真实,毕业后与学位论文一起归入学位档案,由学校档案馆长期保存。
三、本手册是按照全日制翻译硕士培养方案的基本要求和有关规定制定而成。
四、实践活动形式包括翻译实习、翻译项目管理、教学实践,也可根据学科特点自主选择采用其它实践形式,如口译实践、书籍翻译、翻译教学等,并制定具体的要求与考核标准。
五、“第一导师”指经校学位办遴选聘任的翻译硕士导师或兼职导师;“第二导师”指经校学位办遴选聘任的兼职导师或学位评定分委员会选聘的校外导师;“方向名称”按“口译”或“笔译”填写。
六、实践活动综合考评登记表成绩均按优秀、良好、及格和不及格四级评定。对在实践活动考核工作中弄虚作假者,实践活动考核为不合格。
七、请根据自己实际情况填写自主实习审批表。
八、本手册一式二份,分别放入学生的学籍档案和个人档案。
山东师范大学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教学工作实施办法
(试行)
为进一步贯彻《教育部关于做好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若干意见》精神,落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教学工作,做好我校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教学工作的组织与管理,提高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一、实践教学的目的
实践教学是培养和增强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技能,提高研究生综合素质的重要环节。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教学的目的在于使研究生将所学的教育理论、学科专业知识和技能综合运用于实践,增进对本专业知识的理解,培养研究生独立工作的能力。
二、实践教学的组织
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教学工作在分管校长领导下,由研究生学院总体协调,对各专业学位中心(学院)实践教学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各专业学位中心(学院)成立实践教学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实践教学工作。
研究生学院负责全校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教学工作的监督、检查工作。 三、实践教学的单位
根据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实际情况,研究生实践教学单位应按专业相对集中进行,由各专业学位中心(学院)自主选择确定。
实践教学单位的确定应以专业指导力量雄厚、能满足实践教学大纲要求为基本原则,优先选择设施配套完善、重视实践教学工作、交通便利、能提供食宿条件的单位。对于具备开展长期合作条件的实践教学单位,经报请学校批准可设立专业学位实践教学基地,建立长期合作关系。
学校准许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自主联系实践教学单位。研究生提出申请并提供实践教学单位接收函,经导师和专业学位中心(学院)同意、学校专业学位管理中心审核批准后,可自主进行。研究生应严格遵守实践教学单位和学校的规章制度,自我管理实习和生活,安全责任自负。
四、实践教学的指导
各专业学位教育中心(学院)成立实践教学工作领导小组,选派专业学位专任导师,负责实践教学工作的具体落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实践教学指导工作由第一导师、校外导师共同完成,双导师结合实际情况,共同商定执行实践教学计划的细则,制定本小组实践教学工
作计划,组织和落实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实践教学工作。研究生在实践单位的专业实践主要依托校外导师指导进行。实践教学工作的指导教师、研究生师生比一般不超过1:5。
各学院根据《进一步加强专业学位工作的意见》精神,加强各专业学位校外兼职导师的遴选幅度,加快双导师制进程,强化校外导师在各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中的作用,尽量依托校外导师完成实践教学。
五、实践教学的内容
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实践教学工作一般安排在入学后第三学期开始。
各专业学位中心(学院)根据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的要求确定具体的实践教学大纲和实践教学计划,报研究生学院备案,同时送达实践教学单位。
实践活动的内容可以是教学实践、工程实践、艺术创作、活动组织和其他社会实践等。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在实践教学过程中,按照培养方案规定环节完成各项实践教学项目,填写《山东师范大学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教学工作手册》。
六、实践教学的考核
校内、外指导教师根据《山东师范大学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教学工作手册》登记情况及所指导的各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在实践教学期间的表现,进行最终成绩考核。
考核成绩考核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实践教学成绩不及格者,须重新参加实践教学,费用自理。凡未参加实践教学或实践教学成绩不及格者,不予毕业。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教学成绩记入成绩档案。
七、实践教学经费
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教学经费由各专业学位中心(学院)从学校每年划拨的专项经费中支付。
实践教学经费主要用于校内、外指导教师指导费、资料费、往返实践单位交通费、住宿费等,有关支付标准参照《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教学经费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实践教学经费要确保用于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实践教学工作,严格按照财务管理规定使用。
八、其它
本办法适用于各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实践教学工作。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生效,由研究生学院负责解释。
一、基本情况
(一)研究生情况 学号 姓名 政治 面貌 性别 身份 证号 出生年月 照片 入学前学历学位 联系电话 专业类别 学制年限 实习地点
(二)指导教师情况 第一导师 姓名 专业技术职务 第二导师 姓名 专业技术职务
(三)学院实践活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情况
组长 成员 成员 成员 姓名 职称/职务 单位 备注 性别 政治面貌 专业特长 出生日期 性别 政治面貌 专业特长 出生日期 方向名称 学习方式 联系电话 行政职务 行政职务
二、实践活动登记表
姓名 实践活动时间 实践活动形式 实践项目 实践单位名称 实践单位地址 实践单位属性 联系方式(固话/手机) 性别 政治面貌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单位负责人 电子邮箱 实践导师 实践单位简介: 实践单位负责人简要评语: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说明:本表由研究生根据实习岗位工作具体要求填写。
三、实践活动总结报告 实践活动总结报告(报告可加附件,请于本栏注明“报告另附”并签名;图片、活动录像可以电子光盘形式作为附件报送):
四、实践活动照片 实践活动图片粘贴处(请粘贴两张可证明实践活动场景的照片并配相应的文字说明) 签名: 年 月 日
五、实践活动综合考评
指导教师评语: 签名: 年 月 日 学院考核小组对研究生实践活动进行综合评价: 实践活动单项及综合成绩等级均分为:(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 综合成绩: 是否可以获得翻译实践8学分:是□ 否□ 考核组长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学校专业学位管理中心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山东师范大学全日制翻译硕士自主实习审批表
姓名 学院名称 导师姓名 学号 领域名称 实习单位负责人 联系电话 实习单位名称 (联系方式) 申请自主实习理由: 研究生签字: 拟实习单位意见: 单位负责人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导师意见: 导师签字: 年 月 日 学院意见: 分管院长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专业学位管理中心意见: 负责人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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