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
理双重预防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全面提高安全风险预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能力,筑牢“源头严控”安全防线,有效防范和遏制安全事故,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省委省政府《实施意见》、《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定级方法(试行)》、《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煤矿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规范》(AQ/T 1093—2011)等文件标准要求,实现安全管理关口前移,把风险挺在隐患前,隐患挺在事故前,实行双重预防管理,结合集团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范围内所有煤矿、整合主体以及煤化工、煤层气、电力、煤机、多经子分公司等生产经营单位。
第二章 组织保障
第四条 煤矿要健全完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体系,成立领导组,明确管理部门,明确各级管理人员、部门、基层区队(车间)职责;单位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分管负责人负责分管专业范围内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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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煤矿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安全风险辨识和事故隐患排查要做到全覆盖,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要明确风险辨识范围、方法和安全风险的辨识、评估、管控工作流程。
第三章 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程序
第六条 煤矿要对生产经营活动全过程所有的设施、部位、场所、区域进行风险点排查,风险点要包含常规、非常规状态的操作及作业活动。
第七条 煤矿要对确定的风险点进行危险源辨识,一个风险点有可能有多个危险源。煤矿主要危险源有瓦斯、水、火、煤尘、顶板、机电、运输、提升、爆破等。
第八条 煤矿要对每个危险源进行安全风险辨识,一个危险源可能存在多个安全风险。安全风险确定以后再进行评估、划分等级、制定管控措施,进行分级管控。
第九条 煤矿要做好“年度风险辨识、专项风险辨识、动态风险辨识”三项风险辨识工作。
安全风险辨识评估流程图见图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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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 安全风险辨识评估流程图
第十条 年度风险辨识
每年底,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牵头组织各分管负责人和相关业务科室、区队,进行一次年度安全风险辨识。
煤矿单位重点对瓦斯、水、火、煤尘、顶板及提升运输系统、爆破、机电系统等容易导致群死群伤事故的危险因素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辨识时,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煤矿要全方位、全过程辨识生产各系统、施工工艺、设备设施(包括安装回收)、作业环境、人员行为和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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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体系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从事故角度排查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风险点(包括生产系统、设备设施、输送管线、操作行为、职业健康、环境条件、采空区、施工场所、矸石堆场、材料设备(库房)堆场、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风险)。
(二)针对基层单位辨识出不同类别的安全风险,煤矿要组织安全管理技术人员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得出评估结果。
(三)煤矿要根据年度安全风险辨识结果,及时组织编制年度安全风险辨识评估报告,建立重大安全风险清单,组织业务科室制定相应管控措施。
(四)煤矿要将年度辨识评估结果,用于确定下一年度安全生产工作重点,并指导和完善下一年度的生产衔接计划、作业规程、操作规定、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应急救援预案。
第十一条 专项风险辨识
煤矿要结合本单位高危风险点及易发风险期,按照安全生产标准化相关要求,自行确立专项风险辨识的内容及方式,实行重点风险专项辨识,确保高危风险辨识到位。
煤矿单位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必须组织专项风险辨识: (一)新水平、新采(盘)区、新工作面设计前,由总工程师组织相关副总工程师、业务科室,重点对地质条件和隐蔽致灾因素、重大灾害因素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进行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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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专项辨识。相关科室要补充完善重大安全风险清单,制定相应管控措施,及时完善设计方案,指导生产工艺选择、生产系统布置、设备选型、劳动组织确定等。
(二)在生产系统、生产工艺、主要设备设施、重大灾害因素等发生重大变化时,由分管负责人组织相关副总工程师、业务科室,重点对作业环境、生产过程、重大灾害因素和设施设备运行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进行一次专项辨识。相关科室要补充完善重大安全风险清单,制定相应管控措施,从新编制或修订完善作业规程、操作规程。
(三)启封火区、排放瓦斯、突出矿井过构造带及石煤揭煤等高危作业实施前,采掘工作面开工前、移交前,设备安装前、回收前,新技术、新材料试验或推广应用前,连续停工停产1个月以上的煤矿复工复产前,由分管负责人组织相关副总工程师、业务科室、基层施工单位、配合单位,召开现场会,重点对作业环境、工程技术、设备设施、现场操作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进行一次专项辨识。相关科室要根据辨识结果,补充完善重大安全风险清单,制定相应管控措施,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四)本单位发生死亡事故或涉险事故、出现重大事故隐患或省内发生重特大事故后,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组织分管负责人、副总工程师和业务科室、区队(车间),开展一次针对性的专项辨识。相关科室要依据辨识结果,识别之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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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风险辨识结果及管控措施是否存在漏洞、盲区,补充完善重大安全风险清单,制定相应管控措施,对设计方案、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进行修订完善。
第十二条 动态风险辨识
(一)按照岗位风险评估要求,每班开工前由班组长组织各岗位人员,结合当班任务、作业环境、安全设施、岗位操作和人员状况等方面,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岗位安全风险辨识,告知管控措施。
(二)当岗位环境发生变化了,如煤矿采掘工作面出现了意想不到的构造,现场班组长要及时汇报,分管负责人要及时组织业务科室、区队进行安全风险辨识,告知管控措施。
(三)班组要根据辨识结果,将岗位风险和控制措施填写到《安全风险及事故隐患排查告示牌》上,在岗位中严格落实相关要求。同时要将动态风险辨识评估结果及时汇报给予单位值班室,值班人员要做好记录,较大以上风险要及时上报;一般风险要及时汇报单位负责人,制定管控措施;低风险要立足岗位进行自控。
第四章 安全风险等级划分及评估方法
第十三条 依据危害程度、控制能力和管理层次的不同,将安全风险分为四个等级,即:A级(Ⅰ级)—重大风险、B级(Ⅱ级)—较大风险、C级(Ⅲ级)—一般风险、D级(Ⅳ级)—低风险,对应的风险等级分别用红、橙、黄、蓝颜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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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
第十四条 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分级处置的原则,A级(Ⅰ级)—重大风险,由单位主要负责人重点管控;B级(Ⅱ级)—较大风险,由分管负责人进行重点管控;C级(Ⅲ级)—一般风险,由分管业务科室、区队(车间)负责人进行重点管控;D级(Ⅳ级)—低风险,由班组长(岗位人员)进行重点管控。
第十五条 安全风险划分主要采取半定量风险评价法,按照作业条件危险性参数定量或工作经验定性分析确定安全风险等级。
第十六条 作业条件危险性参数定量分析,采用与风险有关的三种因素指标值的乘积来评估安全风险的大小。
计算公式为:D=L×E×C 其中:
L表示事件发生的可能性;
E表示人员暴露于危险环境中的频繁程度; C表示可能造成的后果; D表示危险性。
评估人员结合实际情况,分别对每个风险进行L、E、C值评估打分,通过公式计算D值大小,根据D值所处的区间来确定重大风险、较大风险、一般风险和低风险。煤矿要保存风险辨识评估基础资料。评估表详见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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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 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估表 发生事件的 可能性(L) 暴露于危险环境的频繁程度(E) 分数 频繁 程度 连续 暴露 每天工6 相当可能 6 作时间暴露 可能、但 不经常 每周 一次 每月 一次 40 危险程度 重大 风险 产生的后果(C) 风险等级划分(D) 分数 可能 程度 完全可 能预料 分数 后果严重程度 分数值 10 10 100 大灾难,许多人死亡 D≥270 灾难,数人死亡 160≤D<270 较大 风险 3 3 15 非常严重,一人死亡 70≤D<160 一般 风险 低 风险 1 可能性小 2 7 严重,重伤 D<70 第十七条 工作经验定性分析,通过组织分管负责人、各专业副总工程师、主任工程师、业务技术人员、区队长、班组长和岗位人员代表等有工作经验的人员,采取现场办公的方式,对安全风险进行辨识评估。
第十八条 安全风险是变化的,不同地点、不同情况不同,评估出的安全风险级别不同。本单位《重大危险源辨识评估报告》中确定的重大危险源对应的风险必须是本单位的重大风险。
第十九条 煤矿在进行风险评估分级时,对辨识出的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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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风险要按照上表风险分级方法,将安全风险等级从高到低的原则划分为重大风险、较大风险、一般风险和低风险四类,分别用红、橙、黄、蓝四种颜色标示。
第二十条 煤矿风险评估分级完成后,要依据安全分险类别和等级,采用信息化手段建立本单位安全风险数据库,对辨识出的风险及时存档,煤矿单位在采掘工程平面图用小圆形图标标注该风险点最大安全风险,绘制形成本单位“红橙黄蓝”四色安全风险空间分布示意图。
第五章 安全风险分级管控
第二十一条 煤矿要结合实际,按照安全风险分级管控要求,构建本单位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责任体系,完善基础资料,抓好安全风险的分级处置和落实工作。
第二十二条 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主要是依据辨识评估结果,针对安全风险类型和等级,从高到低,分别由“单位负责人、分管负责人、业务科室和基层单位负责人、班组长(岗位人员)”四级进行管理,把安全风险管控责任逐级分解落实到每级管理人员和岗位,确保每一项风险都有人管理,有人负责。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流程图见图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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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 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流程图
调整完善 单位主要负责人每月组织实施 一次检查分析,布置月度安全风 险管控重点,明确责任分工 分管负责人每旬组织一次检查 分析,改进完善管控措施 矿领导每天带班跟踪,发现问题 及时整改 1 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流程 重大风险 较大风险 一般风险 低风险 制定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具体工作方案 分管负责人负责管控 科室、区队负责管控 班组长岗位人员负责管控 单位主要负责人组织相关部门实施 跟踪检查分析 井口或重大安全风险区域公告重大安全风险、管控责任人和主要管控措施 重大安全风险区域公告作业人数上限,明确管控责任人
第二十三条 安全风险管控的措施主要是采用工程技术、教育培训、监督检查等方法,采取消除、预防、减弱、隔离、联锁、警示等手段,回避、压缩、降低、监测、快速处置安全风险,实施个体防护,防止伤亡事故发生。
第二十四条 煤矿要按照全面警告、重点警告、岗位警告的方式实行安全风险分级公告,确保风险警示到位。全面警告,重点对“红橙黄蓝”四色安全风险空间分布示意图进行公示,煤矿单位应至少在井口大厅电子屏进行公示,地面生产单位应至少采取公示栏等方式进行公示;重点警告,主要对较大及以上风险地点,应在醒目位置和重点区域分别设置安全风险公告栏和明显的警示标志,并设置有相应的监测和预警机制,煤矿单位必须在井口或存在重大安全风险区域的显著位置,悬挂本单位重大安全风险公告牌,内容包括重大安全风险、管控责任人、主要管控措施;岗位警告,主要是煤矿要为全员制作岗位安全风险告知卡,标明本岗位主要安全风险、可能引发事故事故隐患类别、事故后果、管控措施、应急措施及报告方式等内容。煤矿单位采掘工作面必须在大样图牌板处悬挂该区域存在的安全风险及事故隐患排查告示牌,其他地点有重大风险或重大事故隐患的必须悬挂告示牌,内容包括现场风险及措施、事故隐患内容。
第二十五条 各级管理人员在现场检查时要跟踪监督安全风险管控措施和事故隐患治理措施的落实情况,煤矿矿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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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下井带班过程中,必须跟踪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和重大安全风险治理措施的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第二十六条 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组织实施,要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做到人员、技术、资金保障,并在划定的重大安全风险区域设定作业人数上限。
第二十七条 单位主要负责人每月要组织召开会议,对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和管控效果进行一次检查分析,针对年度和专项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结果,对管控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调整完善管控措施,明确责任分工,布置月度安全风险管控重点。
第二十八条 分管负责人每旬组织对分管范围内安全风险管控重点实施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分析,检查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完善改进管控措施。
第二十九条 煤矿安监部门牵头,通过安全指标数据的客观、量化分析,针对风险管控失效的技术、管理措施,要及时对相关系统和基层单位进行超前安全预警管理,提高风险管控级别,果断采取有效管控措施,及时消除事故发生的苗头。
第三十条 煤矿应在安全风险评估的基础上,将风险管控措施,特别是失控状态下的应急措施,要及时纳入应急预案,并与集团公司及属地政府部门的应急预案相衔接。每年要定期组织应急演练,经常性开展员工岗位应急知识教育和
自救互救、避险逃生技能培训,并定期组织考核。
第七章 保障措施
第三十三条 煤矿要高度重视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管理工作,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部署、亲自推动、亲自落实;要对本单位存在的安全风险进行全覆盖辨识,摸清本单位安全风险的基本情况,包括种类、数量、分布地点、危害程度和可能发生的事故,并制定科学合理的风险管控措施,确保风险辨识全、风险评估准、风险分级精、风险建档齐、风险公示明、风险管控严。
第三十四条 煤矿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要做到有记录、有痕迹,按要求编制评估报告、重大安全风险清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和分析报告。
第三十五条 煤矿培训部门要认真组织双重预防机制的全员培训教育,对员工开展风险管控和危险因素等相关知识培训;对单位各级管理人员、入井人员和地面关键岗位的安全培训内容应包括年度和专项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结果,与本岗位相关的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煤矿每年至少要组织参与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工作的人员学习1次安全风险辨识评估技术;煤矿每年至少要组织安全管理技术人员进行1次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相关知识的专项培训。
第三十六条 煤矿要采用信息化管理手段,加强信息共享和协调联动,实现对安全风险、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记录、
跟踪、统计、分析和上报等全过程的信息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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