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学校安全管理,确保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正常进行,努力创造让家长满意、社会认可、学生快乐安全成长的育人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一、家长来访,车辆一律不得驶入学校,只能停放在学校门口两侧的停车场。遇到期初开学、期末放假等特殊情况,经学校同意,在保安的指引下家长可以开车进校,但车速要慢,确保安全,听从指挥。
二、家长来校探视、接送学生时,应提前与班主任(或值日领导、生活老师)约定好时间,并在校门口等候。经门卫值班人员与班主任或值日领导、生活老师取得联系并确认同意后,家长方可进校。若在上班期间,家长应先到子女就读的年级办公室等候;若在下班期间,家长应先到A座学生宿舍楼下的警务值班室等候。再由班主任或生活老师通知学生到办公室或警务值班室与家长见面。若家长要带学生出校园,必须先办理好请假手续。
三、上课期间和休息期间禁止家长进入校园探视、接送学生。特殊情况(如生病等情况)一律先到门卫室登记,如实填写好登记表,并在校门口等候。探视、接送学生的程序参照第二点执行。
四、家长给学生送生活用品、学习用品等时,应先在门卫室等候,并认真填写好物品交接单。经门卫值班人员与班主任或生活老师取得联系后,班主任或生活老师将安排学生到门卫室交接、领取物品。
五、家长应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服从学校的安排,未经同意不得进入校园探视、接送学生,不得在校园内游走、吸烟、大声喧哗等。
六、学生在节假日放学时,家长原则上只能在校门口等候,如有重物需要搬移的,家长在门卫值班人员同意后可以步行进入。学生返校时,如有重物需要搬送到寝室的,家长在门卫值班人员同意后可以步行进入。
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杨和中学
2013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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