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工期间费用索赔清单
现就我司在停工期间的损失索赔项目及证明文件向贵司至函如下:
一、 停工时间
1、从2010年3月30日起至贵司发出复工通知日期。
二、 具体项目
1、 在施工开办费项目中,我司按550天工期进行的报价,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停工,工期延长期间所增加的施工开办费由发包人负责;
(1)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1000000元÷550天(工期)=1818元/天
(2)承包人的车间、办公室、洗手间及货棚等:150000元÷550天(工期)=273元/天
(3)我司已购进(租赁)的机械,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停工,机械的停滞等费用由发包人负责
(a)塔吊(3台):(22000+24500×2)元/月×80%÷30天=1893元/天
(b)双笼施工电梯(3台):(18000+20500×2)元/月×80%÷30天=1573元/天
(c)施工升降机(8台):(3000×8)元/月×80%÷30天=640元/天
(d)挖掘机重复进出场费用3754.63元/次(江苏省2003定额价)
(e)砼搅拌机(2台)钢筋切断机(5台)钢筋调直机(1台)钢筋弯曲机(9台)电焊机(12台)木工圆盘锯(2台)套丝机(3台)弯管机(2台)切割机(2台)等按500元/天。
(f)别墅工程钢管、扣件重复进出场一次:300元/吨,包括扣件清理费、钢管整理调直归类费、装车费、运输费、管理费等。(钢管173吨、扣件57吨)
(173+57)吨×300元/吨=69000元
(4)施工技术方案及施工组织:5180000元÷550天(工期)=9418元/天
(5)交通和施工车辆:250000元÷550天(工期)=455元/天
(6)临时照明及水电:300元/天
(7)所有工程项目保护和清洁:500000元÷550天(工期)=909元
(8)保险费:132629÷550天(工期)=241元/天
2、现场管理人员工资和公司管理费,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长,延长期间的费用由发包人负责
(1)现场管理人员工资、交通、通讯、办公等管理费用:(工程总造价的3%)3978870÷550天=7234元/天
(2)现场保安及后勤清洁人员(5人):10000元/月÷30天=333元/天
(3)公司管理费索赔:132629855×2%÷550天(工期)=4823元/天
3、我司按合同的相关规定已组织全面施工的劳务人员,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停工,劳务人员窝工、退场及劳务工资上涨等费用由发包人负责
(1)工地工人窝工:100元/天*人×76人×60天=456000元
(2)人员退场费用:82人×200元/人=16400元
(3)进场人数与实际进场人数差额支付补贴1:(250-120)人×35元/人*天=4550元/天
(4)进场人数与实际进场人数差额支付补贴2:(500-250)人×35元/人*天=8750元/天
(5)劳务上涨人工费用调整:
(一) 事件定义:
A1:江苏省建设厅(2008)66号文件规定颁布定额人工工资调整文件执行时间
(2008年4月1日)
A2:宜兴恒宝青少年活动中心地块项目最后送标及定标时间(2009年10月1日)
A3:宜兴恒宝青少年活动中心地块项目计划复工工时间(2010年11月1日)
A4:宜兴恒宝青少年活动中心地块项目施工期间江苏省建设厅颁布的人工工资调整文件
(二) 其他定义:
B1:合同暂定总价
B2:A4事件发生前的已完工程量(按伟历信的核定计算)
B3:A1事件文件规定执行的二类工单价:44元/工日
B4:A4事件文件规定执行的二类工单价
B5:双方商定的人工费占合同暂定总价的比例系数为18%
B6:税费4.4%
人工费调整计算公式(此为可加可减基制):
(B1-B2)×B5×{(B4-B3)÷B3)}×(1+B6)
4、我司已购进的材料,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停工,材料的保管、租赁等费用由发包人负责
(1)钢筋报废:75吨×4530元/吨=339750元
5、工期的延长所增加的降排水等费用由发包人负责
(1)降排水:320000元÷550天=582元/天
6、工期的延长所增加基坑日常维护和监测等费用由发包人负责
(1)基坑日常围护:900000元÷550天=1636元/天
(2)基坑日常监测:100000元÷550天=182元/天
7、因工期延长材料涨价费用由发包人负责
(1)材料价格调整:
工料估算师将参考无锡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及无锡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主办编印的《无锡工程造价信息》(以下简称《造价信息》)内之建筑工程材料价格信息价格计算可加可减材差, 以每月实际完成量计算材差, 另实际材差再调整相关税费4.4%。
<1>、[基本价格]按2009年10月相应材料价格(即1a期最终报价时的价格)。
<2>、[当前价格]为当工程进度付款时,则当前价格指该进度施工期内《造价信息》内相应材料之价格,例如:于2010年11月内完成之工程量,则当前价格采用2010年11月《造价信息》内相应材料之价格。
<3>、[有效数量]为上期中期付款证书至当期中期付款证书之间按合同图纸所计算的钢筋工程量(不包括变更部分)。
<4>、所有变更项目中的钢筋项目的材料价格调整,将待变更项目工程量核实后,作为有效工程量,以施工期内《造价信息》内相应材料之平均价格作为变更工程项目中的[当前价格]。
<5>、如果任何适当的当前价格未在工料估算师预备中期付款证书时出版,则使用一个当前价格计算,并且在下期中期付款证书内修正。
<6>、本条款只对工程量清单内材料量,在往后所述之价格升/跌作调整
<7>、计算公式
有效数量
该期中期付款的材料完成数量 (可保留三位小数)
即该期材料的有效数量 (1)
价格差别
材料的当前价格减材料的基本价格
价格差别(+/-)¥ (2)
本期按材料价格升跌调整的金额(+/-)¥ (1)×(2)+ 相关税费4.4%
8、因工期延长,政府主管部门行政费用由发包人负责
(1)政府主管部门行政费用(按政府主管部门的发票为依据)
9、专用条款22.4节点工期及延期违约金由发包人负责
(1)合同约定违约金:76000元/天
10、工期相应索赔延长工期时间
(1)工期延期时间:合同内的节点工期双方协商从新约定,从2010年3月30日起至贵司发出复工通知日期,总工期同时顺延。
总承包: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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