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考核机构:三级指标数据资料来源评分标准考核记录规范化电子档案使用数:抽查电子档案总份数:满分20分。健康档案电子使用率≥50%得20分;健康档案电子使用率<50%,得分=(健康档案电子使用率/50%)×20分健康档案电子使用率:机构得分备注考核的每个机构随机抽取10份2015以前建立的档案,其中一般人群5份,重点人群5份(高血压3份、糖尿病2份),健康档案电子根据档案记录,核查其使用率(20健康档案在2015年是否分)有 动态使用记录,动态使用记录包括体检记录(建档体检除外)、健康教育记录、诊疗记录、随访记录。辖区实际人口数:电子健康档案现场查看电子健康档建档率(20案,核实辖区实际人口分)、建档数量。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80%得20分;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建档数量:<80%,得分=(健康档案建档率/80%)×20分建档率:上报电子建档率:电子健康档案2016年度项目完成情况建档误差率统计表中电子建档率,(10)现场考核电子建档率电子健康档案建档误差率≤3%得10分;电子健康档案建档误现场考核电子建档率:差率>3%,得分=(3%/健康档案建档误差率)×10分电子健康档案建档误差率:居民健康档案考核工具表
被考核机构:三级指标数据资料来源评分标准考核记录机构得分备注在电子健康档案中随机抽查居民健康档案。考核的每个机构随机抽查10份2016年建立的居民健康档案。(不足10份全部抽取,剩余份数随机抽查2015年档案补抽查的健康档足)。(1)核查5份不案合格情况失访的健康档案信息是(50分)否真实;(2)除不真实档案,核查剩余档案填写是否符合2011年版国家规范要求。有3份失访算1份不真实,3份及以上不真实档案,本项为0分。抽查总数:满分50分。得分=(抽查的健康档案合格率/90%×50分)-(不真实档案数×16.67分)。失访数:抽查的档案合格率≥90%,得分=50分-(不真实档案数×16.67分)。合格数:不真实数:失访率:合格率:上报合格率:健康档案合格上报合格率与现场考核率复核误差合格率(20)健康档案合格率复核误差≤5%得20分;电子健康档案建档误现场考核健康档差率>5%,得分=(5%/健康档案合格率:案合格率复核误差)×20分健康档案合格率复核误差: 考核人:考核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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