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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与“德治”关系三题

来源:意榕旅游网


作者:余达淮[1];陈光洁[2]

作者机构:[1]河海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江苏南京211100;[2]河海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生,江苏南京211100

出版物刊名:道德与文明 页码:14-18页

年卷期:2016年 第2期

主题词:法治;德治;依法治国;以德治国

摘要:法律和道德是规约人类社会行为的两大基本规范,二者虽同属上层建筑,但在理论和实践中却呈现出多维差异和相互影响。这种哲学关联反映在我国的治国方略上便表现为“法治”(依法治国)和“德治”(以德治国)的有机统一。然而,在我国贯彻治国方略的历程中,却生发出三个亟待厘清的时代论题:一是法律和道德是否构成一对矛盾?二是德治是法治的基础还是法治是德治的基础?三是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有无重点之分?人类发展的历史经验深刻表明,只有坚持法治和德治的刚柔并济、交相为用,才能真正建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协同推进“四个全面”,从而达成“善治”,最终实现国家的长治久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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