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枝特区2015年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
(懒板凳片区)一期
施 工 单 位 混 凝 土 自 查 报 告
贵州智博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06月20日
六枝特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贵州智博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六枝特区2015年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懒板凳片区)一期项目于2016年06月16日在贵局接到了六枝特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六盘水住建通【2016】241号文件《关于开展预拌混凝土生产及混凝土质量专项检查的通知》后,公司领导高度重视于2016年06月18日成立了以项目经理陈志强为组长,技术负责人王启林为副组长的六枝特区2015年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懒板凳片区)一期项目质量自查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陈志强(项目经理) 副组长:王启林(项目技术负责人)
成员:、祝元波(项目副经理)、李绍江(项目副经理)韦忠海(施工员)、刘浪(质量员)
小组成立后立即召开了会议认真学习六枝特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六盘水住建通【2016】241号文件,对文件精神进行了充分的明确与理解,针对文件附件的检查项目进行了充分理解,定于2016年06月19日对我公司的浇筑的混凝土质量问题开展深入细致的自查自纠活动。并与2016年06月20日形成了自查报告。
贵州智博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06月20日
贵州智博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浇筑商品混凝土质量自查、自纠报告
检查目的; 贯彻六枝特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六盘水住建通【2016】 241号文件精神,对我公司浇筑的混凝土质量进行检查,对混凝土施工质量控制并进行必要的改进完善。 检查内容: 1. 平建六盘水住建通【2016】241号文件的所有检查项目; 2 . 检查混凝土配合比、试验报告、出厂合格证是否齐全有效; 3. 混凝土的出厂时间、初凝时间、现场浇筑时间; 4. 施工工艺是否符合标准; 检查组人员:陈志强、王启林、韦忠海、刘浪、祝元波、李绍江 自查报告编制人:刘浪 检查意见和结论: 根据六盘水住建通【2016】241号文件《关于开展预拌混凝土生产及混凝土质量专项检查的通知》的要求与2016年06月19日对所有检查项目进行了逐条检查。 结果表明: 一、在本次检查中,对本检查表的所有条目进行了逐条对照检查,共发现2项基本合格项,均是实施性不符合,说明我们对这些情况重视不够,需要立即加以改进。 其主要基本合格项表现在: 1. 商品混凝土出厂合格证不及时; 2. 个别技术人员岗位职责宣贯不到位; 检查组结论意见: 本次检查符六盘水住建通【2016】241号文件的精神及要求,混凝土施工工艺、出厂时间、初凝时间符合规范要求。 但在本次自查中也发现了问题,主要是实施性不符合的问题,说明我们对施工质量控制体系的监督管理存在不足之处,在今后生产过程中如不坚决克服和改进。 对此次检查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分析并采立即取相应的纠正措施,并在计划时间内完成,以免日后继续出现类似的问题。 检查组长意见: 本次混凝土生产质量自查发现的问题,相关人员要认真反思立即整改,在今后的生产过程中杜绝类似事情再次发生。 (签名) 年 月 日 检查副组长意见: 本次自查,暴露了工作中的不足之处相关人员要认真反思,总结经验教训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技能,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自我提高。 (签名) 年 月 日
贵州智博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六枝特区2015年城市棚户
区改造项目(懒板凳片区)一期 预拌商品混凝土质量自查表
检 查 内 容 检查结果 合格 基本合格 不合格 基本合格项、不合格项与违法违规事实描述 原材料(水泥、砂、石、粉煤灰、外加剂)是否按照国家和行业有关规范、标准要求进行复试 原材料计量是否满足规范要求 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浇筑前是否按有关要求开盘鉴定,是否留置标准养护件送检并记录存档 混凝土试块标准养护、同条件养护及见证取样、送样、检测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是否履行职责,对进场混凝土进行检查 相关技术人员的岗位职责是否落实到为 原始记录和检测报告的溯源性 混凝土合格证是否齐全、有效 混凝施工工艺是否符合符合质量标准 混凝土的出厂时间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 √ √ √ √ √ √ √ √ √ 宣贯不到位,个别人员对责任认识不完善
混凝土初凝时间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现场浇筑时间是否符合规定时间要求 √ √
检查组长签名
日期:
检查组成员签名
日期:
检查提出的问题、整改措施及完成情况表
序号 问题叙述 整改措施 复查人员签字 1 混凝土进场合格证不及时 个别管理人员对岗位职责认识不完善 以下空白 和混凝土公司资料员进行沟通,资料在浇筑混凝土前送达施工现场 组织相关人员对岗位职责进行学习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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