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技术与学科融合的评价方法
课堂教学的评价一直都是以教师为主要的评价对象,关注点主要是教师的“教”。所以,一些善于表现的、语言能力较强的教师往往是口若悬河,满堂灌,不给学生参与的机会。即便有学生的参与也是简单等回答,只是为教师的讲授服务。且基本是对教师“教”的回应,或者是教师教的点缀。这只能说是教师“教”得好,根本不能说是学生“学”得好!
课程改革的宗旨是为了每一位学生的发展,让每一位学生都能感受到成功的喜悦,都能在原有的基础上有所前进,有所收获。因此,关注学生在课堂学习过程中的表现应当成为课堂教学评价的主要内容。要评价学生参与学习的热情,自主学习、合作学习中的表现;即关注学生在课堂学习过程中是如何思考、如何交流、如何合作、如何获得知识结论的过程与方法。即使是关注教师的“教”也是为了了解教师是如何指导学生的学习,指导学生掌握正确的学习方法,激励学生积极参与学习的全过程,去主动发现、积极探究。只有这样,才能通过学生的发展,真正评价教师的教学。
教师是被评价者也是评价的参与者。他们可以阐述自己的教育思想、教学观念、教学设计、教学策略和方法,进行自我评价。这将有利于教师正确地认识自我,自我反思、自我教育、自我发展,有利于其专业素质的提高。学生也是评价的主体,通过学生的成长考察教师作用的发挥。通过学生的感受和需求,评价教师应当给予学生哪些指导、哪些帮助才能有利于学生的自主学习、主动探究。了解学生的需求才能发现教师的不足。评价主体的多元,可以做出比较科学、比较全面、比较正确的评价结论。
评价的形式,以往是听课、打分,难免挂一漏万,存在片面性。随着评价主体的多元化,评价形式也要从单一的听课向以课题为主、座谈、问卷调查等多种形式为辅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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