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4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资助工作的通知
各家长:
2014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已开始,请各家长对照条件,如确有困难需要帮助,请在9月29日前到你孩子班主任处申报。具体要求如下:
一、资助对象:
1、城乡低保对象和工会部门认定的特困职工的子女,凭民政部门出具的本年度低保证和总工会出具的特困证认定;
2.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人或社会福利机构收养的孤儿,凭民政部门发放的《三无供养证》、《五保供养证》认定;
3.残疾学生凭民政部门发放的《残疾人证》认定;
4.少数民族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5.因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经济特殊困难的学生。
二、申报方式:
1、填写申请表:由贫困学生自己填写,“家庭情况”一栏由班主任把关,要如实突出
家庭经济困难现状及原因。
2、搜集有关证明材料:当年度低保证、疾病诊断书、户籍死亡证明、事故鉴定书、残疾证、出院诊断证明等有效材料。
所有材料请在10月9日前交给你孩子的班主任。
西夏墅中心小学学生工作处
2014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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