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二中字[2009]45号 签发人:巩麦生
崇信县第二中学
关于制定消防及安全管理相关制度的
报 告
县公安消防支队:
为加强学校管理,提高学校应对火灾等安全事故的能力,本着以人为本的主导思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我校制订了《崇信二中防火安全管理制度》、《值班巡逻制度》、《三级防火检查制度》、《易燃易爆物品管理制度》、《逐级防火责任制度》等一系列消防安全制度,确保把事故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特此报告
二○○九年十一月十日
消防器材管理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保证消防器材能够扑救初期火灾,特定以下制度:
一、消防器材必须放置固定、取用方便的地方,并有明显的标志,严禁随便挪用,并建立消防器材档案。
二、单位人员必须经常熟悉和掌握各类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操作方法,根据火灾特点,准确选用消防器材。
三、消防器材要专人妥善保管,防止日晒雨淋,不能丢失和损坏。
四、消防器材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检修,本单位器材到期使用损坏后,要及时补充和维修,确保消防器材及时到位。
五、消防器材为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使用,不得转借或挪用他用。
安全管理奖惩制度
一、仓库区和营业库房场所要将防火、防盗标记及火警电话号码在醒目的位置标出来,提醒人们。
二、营业场所、生产和库区禁止酗酒,完扑克牌或在仓棚库房吸烟,违者发现一次,罚款10-50元。
三、严禁在仓库,营业部做饭,使用电烫斗,电炉等明火器具,若坚持使用者,发现一次罚款50-100元。
四、值班人员在必须按时到岗,不许私自找人代班或弄虚作假,违犯规定,发现一次扣除当月工资挂钩的50%。
五、在工作职责范围内不负责任造成火灾事故和人员伤亡,除由当事人全额赔偿外,送交公安部门视其情节追究当事人责任。
六、年终未发生任何责任事故的部门,宾馆给以奖励。
电源管理制度
一、要加强对电源,供电设施、设备及电气线路管理,如发现电线老化,断路(短路)问题,应立即报告部门电工或动力部电力班及时维修。
二、接电时应停电操作,如需带电作业时,要防止人为触电或其它事故的发生。
三、电工必须经过训练,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四、夜间或下班后不用电时,应切断电源,做到人走电断。
五、照明线路在穿越房顶或其它隐蔽地方时,要套金属管。
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防火管理,确保宾馆人身财产免受火灾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一、物料库及食品库,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职工和外来人员入库,必须收留火种,禁止带入库内。
二、特殊工作需要明火作业,必须经防火责任人和保卫部门的批准,落实安全措施,指定专人现场监护,方可作业,作业结束后,要认真检查,不留火种。
三、取暖或生产安装的火炉,必须符合安全规定,启用时由消防、保卫部门批准,并指派专人管理,节假日和下班后,要做到火灭人去。
四、不准用易燃体引火,不准在火源附近堆放木片、刨花、废纸等可燃物,不准靠近火源烘衣物,从炉内取出的炙热炉灰必须熄灭后,倒在指定的安全地点。
五、使用火源的灶房、餐厅、工作场地,必须配有消防器材,制定扑救火灾的应急预案和措施。
六、消防设备、器材的配发、检查,保养由主管消防的人员负责联系。
七、电源压力容器的防火安全管理,必须按消防部门和安全部门规定执行。
八、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将消防设备,器材挪作他用或损坏、丢失。
九、发生火灾后,扑救使用过的消防器材更换,需部门安全员写出书面换领器材报告,报经领导签字后,由采供部、保卫部负责换发。
十、对违犯规定,除按原价赔偿消防器材外,并处罚金150-200元。
值班巡逻制度
单位内部的安全防范是保障国家财产和安全的重要措施,为确保安全和良好的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单位值班巡逻制度。
一、值班由单位领导和各部门负责人定期轮渡进行。值班期间直接检查、督促指挥各部门的工作,并负责处理当班期间发生的各种问题。巡逻由保卫科负责昼夜进行,配合领导检查、监督,确保各部门、科室、班组及个人的服务工作和业务标准真正落到实处;并对单位内重点部位的安全和单位的安全进行管理。
二、值班、巡逻人员应互相密切配合,严格要求并模范地履行自己的职责,必须着装整齐,姿势端正,说话和气,主动热情,耐心回答来人的询问,不失礼、不刁难。
三、注意出入人员动态,严防醉汉、精神病人及闲杂人
员进单位内部闹,扰乱单位内部工作秩序。
四、检查单位工作人员上下班是否按规定着装,违者不许上岗。
五、凡携带单位内公物外出,必须验明手续,否则一律禁止出门。
六、对单位工作人员和不法分子,值班人员有权查问并交公安机关处理。
七、对在工作期间猜拳行令和变向赌博行为有权制止,并配合有关部门进行查处。
八、认真做好外宾的安全保卫工作和安全管理工作。 九、应勤转、勤看、勤查、勤问,积极配合总台及楼层服务人员做好安全防范工作,一旦发现隐患或险情除奋力组织抢救外,应及时向有关部门进行报告。
三级防火检查制度
单位对消防重点保卫部位,实行每天班前班后检查,部门周检查,消防安全领导小组月检查的三级检查制度。对发现的火灾隐患要做到定人、定措施、定期进行整改。并按要求认真做好检查登记和上报工作。具体做法如下:
一、各班组每日、部门每周检查登记一次,并按表格的具体内容填好。
二、检查内容:用电、用油、用火安全,消防器材完好和易燃品存放,消防通道是否畅通等情况。
三、各部门防火责任人和部门领导要随时检查各班组检查登记情况,每月将上月各班组、各部门检查登记表送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存查。
易燃易爆物品管理制度
一、客人住宿时不得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单位; 二、已经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单位内的,要及时向服务人员讲明,由单位安排人员妥善保管;
三、住客将易燃易爆危险品带入房内,服务人员要对客人进行劝说,经劝说无效时要向消防保卫部门汇报,由消防保卫部门处理。
四、住宿人员擅自将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带入单位,隐藏不报者,造成后果者,要追究其全部责任。
逐级防火责任制度
一、消防工作由安全保卫机构负责,企业法人代表为第一负责人。直接责任人为各总部负责人及各重点岗位工作人员。各责任人要在做好生产经营工作的同时,抓好防盗、防火、防意外事故的发生,确保单位的一切安全。
二、单位领导应经常督促职工做到“三勤”:即勤巡逻、勤检查、勤维修,教育职工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树立对国家财产安全负责的意识。
三、各重点岗位负责人要忠于职守,充分认识消防工作的重要性,按照单位的有关制度及消防安全规定办事。 四、各重点岗位负责人在做到“三勤”的基础上,还要做到“三会,一懂”:即会报火警,会扑救火灾,会操作各种规格的消防器材;懂得本行业的火灾危险性。同时还要经常性地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消防基础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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