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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井供水工程施工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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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井供水工程施工合同

建设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保证打井质量,满足 供气站站区工业和生活用水需求,明确甲乙双方责、权、利关系,达到互惠互利的目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特签订本合同。

一、 工程项目及相关要求 1、井位地点:

2、水井结构:工业消队用水和生活用水。 3、水井深度:保证井深为120米以上。

4、尺寸要求:水井形成后保证井口开口直径为100公分,井出水口护壁套管为直径219×6公分;护壁厚度为60公分。

5、材料要求:①深水泵电机不能低于7.5千瓦(必须是铜钱圈),杨程不能低于150米,流量达到10立方米/小时以上。②电缆为国际4平方米铜芯线。③下到井口内的塑料管为国标厚壁专用管。

6、工期要求:施工工期为15天,即从2012年5月8日起到5月22日为止。

7、供水要求:水源充足顺畅达到24小时,保证每小时出水量达6吨以上。如打不出水,乙方在站区内另选地点,重新打井,直至满足合同第一款第六条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甲方概不负担任何责任,所有损失由乙方全部自行承担。

8、如若打不出水,工程总造价由甲方负担60%,乙方负责40%。 二、 工程造价

工程总造价为53095.00元,该总造价款为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总费用(包括工程材料费、辅助材料费、人工费、运杂费等全部费用),此外,甲方概不支付任何费用。

三、 付款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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