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健康技术标准
1 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所提及的技术性内容。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事故
造成死亡、疾病、伤害、损坏或其他损失的意外情况。 3.2 危险源
可能导致伤害或疾病、财产损失、工作环境破坏或这些情况组合的根源或状态。 3.3 危险源辨识
识别危险源的存在并确定其特性的过程。 3.4 相关方
与公司的职业健康安全绩效有关的或受其职业健康安全绩效影响的个人或团体。 3.5 职业健康安全
影响工作场所内员工、临时工作人员、合同方人员、访问者和其他人员健康和安全条件和因素。 3.6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企业管理体系的一部分,便于公司对与其业务相关的职业健康安全风险的管理。它包括为制定、实施、实现、评审和保持职业健康安全方针所需的公司结构、策划活动、职责、惯例、程序、过程和资源。 3.7 风险评价
评估风险大小以及确定风险是否在可容忍的全过程。 3.8 可容许风险
根据公司的法律义务和职业健康安全方针,已降至公司可接受的程度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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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体系建设要素 4.1 体系整体框架
公司应建立并保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模式见附录A。 4.2 体系建设方针
公司应有一个经最高管理者批准的职业健康安全方针,见附录B。方针应清楚阐明职业健康安全总目标和改进职业健康安全绩效的承诺。职业健康安全方针应:
a) 适应公司的职业健康安全风险的性质和规模; b) 包含持续改进的承诺;
c) 包含公司遵守现行职业健康安全法规的承诺; d) 包含公司接受的其他要求的承诺; e) 形成体系文件,实施并保持;
f) 传达至全体员工,使员工认识各自的职业健康安全所包含的义务; g) 相关方可以获取;
h) 定期评审,确保与公司保持相关并适宜。 4.3 体系建设策划
企业的职业健康体系进行策划时应充分从多个维度进行考虑,确保体系满足国家法律法规要求、适于企业性质、行之有效并可切实落地的原则。 4.3.1 国家法律和其他法规要求
4.3.1.1 公司应建立并保持程序,以识别和获取适用法规和其他职业健康安全要求。
4.3.1.2 公司应及时更新有关法规和其他要求的信息,并将这些信息传达给员工和其他有关的相关方。 4.3.2 企业目标
4.3.2.1 公司在建立和评审职业健康安全目标时,应考虑:
——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
——职业健康安全危险源和风险; ——可选择的技术方案;
——财务、运营和经营的要求; ——相关方的意见。
4.3.2.2 目标应符合职业健康安全方针,包含对持续改进的承诺。
4.3.2.3 公司应针对其内部各有关职能和层次,建立并保持形成文件的职业健康安全目标。如可行,目标宜予以量化。
4.3.3 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的策划
4.3.3.1 公司应建立并保持程序,以持续进行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实施必要控制措施。这些程序应包括:
——常规和非常规的活动;
——所有进入工作场所的人员(包括合同方人员和访问者)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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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场所的设施(本公司以及外界所提供的)。
4.3.3.2 公司应确保在建立职业健康 目标时,考虑这些风险评价的结果和控制的效果,将此信息形成文件并及时更新。
4.3.3.3 公司的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的方法应:
——依据风险的范围、性质和时限进行确定,以确保方法是主动性的而不是被动性的; ——规定风险等级,识别可通过4.3.2和4.3.4中所规定的的措施来消除或控制的风险; ——与运营经验和所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的能力相适应;
——未确定设施要求、识别培训需求和(或)开展运行控制提供输入信息; ——规定对所要求的活动进行监控,以确保其及时有效的实施。 4.4 实施和运行
职业健康安全体系实施和运行 4.4.1 结构和职责
4.4.1.1 对公司的活动、设施和过程的职业健康安全风险有影响的从事管理、执行和验证工作的人员,应确定其作用、职责和权限,并形成文件,予以沟通,以便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
4.4.1.2 职业健康安全的最终责任应由最高管理者承担,以确保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正确实施,并在公司所有岗位和运行范围内执行各项要求。
4.4.1.3 管理层应为实施、控制和改进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提供必要的资源,包含人力资源、专项技能、技术和财力资源。
4.4.1.4 公司的最高管理者应有明确的作用、职责和权限,以便:
——确保按本标准建立、实施和保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 ——确保向最高管理者提交职业健康安全体系的绩效报告,以供评审,并为改进职业健康安全管理
体系提供依据。 4.4.1.5 所有承担管理职责的人员,都应表明其对职业健康安全绩效持续推进的承诺。 4.4.2 培训意识和能力
4.4.2.1 对于工作可能影响工作场所内职业健康安全的人员,应具备相应的工作能力。在教育、培训和(或)经历方面,公司应对其能力做出适当地规定。
4.4.2.2 公司应建立并保持程序,确保处于各有关职能和层次的员工都能意识到:
——符合职业健康安全方针、程序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的重要性; ——在工作活动中实际的或潜在的职业健康安全后果,以及个人工作的改进所带来的职业健康安全
效益。
——在执行职业健康安全方针和程序时,实现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包括应急准备和响应要
求(见4.4.7)方面的作用和职责; ——偏离规定的运行程序的潜在后果。 4.4.2.3 培训程序应考虑不同层次的:
——职责、能力及文化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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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 4.4.3 协商和沟通
4.4.3.1 公司应具有程序,确保与员工和其他相关方就职业健康安全信息进行相互沟通。 4.4.3.2 公司应将员工参与和协商的安排形成 ,并通报相关方。 4.4.3.3 公司的员工应:
——参与风险管理方针和程序的制定和评审;
——参与商讨影响工作场所职业健康安全的任何变化; ——参与职业健康安全事务;
——了解谁是职业健康安全的员工代表和最高管理者。 4.4.4 文件
公司应以适当地媒介(如:纸或电子形式)建立并保持下列信息: a) 描述管理体系核心要素及其相互作用; b) 提供查询相关文件的途径。
注1:重要的是按有效性和效率要求使文件数量尽可能少。
4.4.5 文件和资料控制
公司应建立并保持程序,控制本标准所要求的所有文件和资料,以确保: a) 文件和资料易于查找;
b) 对文件和资料进行定期评审,必要时予以修订并由被授权人员确认其适宜性;
c) 凡对职业健康安全体系的有效运行具有关键作用的岗位,都可得到有关文件和资料的现行版
本;
d) 及时将所有失效文件和资料从所有发放和使用场所撤回,或采取其他措施防止误用; e) 对出于法规和(或)保留信息的需要而留存的档案文件和资料予以适当标识。 4.4.6 运行控制
公司应识别所认定的、需要采取控制措施的风险有关的运行和活动。公司应针对这些活动(包括维护工作)进行策划,通过以下方式确保它们在规定的条件下执行:
a) 对于因缺乏形成文件的程序而可能导致偏离职业健康安全方针、目标的运行情况,建立并保持
形成文件的程序;
b) 在程序中规定运行准则;
c) 对于公司所购买和(或)使用的货物、设备和服务中已识别的职业健康安全风险,建立并保持
程序,并将有关的程序和要求通报供方和合同方。
d) 建立并保持程序,用于工作场所、过程、工作内容、运行程序中公司的设计,包括考虑与人的
能力相适应,以便从根本上消除或降低职业健康安全风险。 4.4.7 应急准备和响应
4.4.7.1 公司应建立并保持计划和程序,以识别潜在的事件或紧急情况,并做出响应,以便预防和减少可能随之引发的疾病和伤害。
4.4.7.2 公司应评审其应急准备和响应的计划和程序,尤其是在事件或紧急情况发生后。如果可行,公司还应定期测试这些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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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检查和纠错机制 4.5.1 绩效测量和监控
4.5.1.1 公司应建立和保持程序,对职业健康安全绩效进行常规监控和测量。程序应规定:
——适用于公司需要的定性和定量测量;
——对公司的职业健康安全目标的满足程度的监控;
——主动性的绩效测量,即监控是否符合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运行准则和适用的法规要求; ——被动性的绩效测量,即监控事故、疾病、事件和其他不良职业健康安全绩效的历史证据; ——记录充分的监控和测量的数据和结果,以便于后面的纠正和预防措施的分析。
4.5.1.2 如果绩效测量和监控需要设备,公司应建立并保持程序,对此类设备进行校准和维护,并保存校准和维护活动及其结果的记录。
4.5.2 事故、事件、不符合现象的纠正和预防措施
4.5.2.1 公司应建立并保持程序,确定有关的职责和权限,以便:
a) 处理和调查: ——事故; ——事件
——不符合现象;
b) 采取措施减少因事故、事件或不符合现象而产生的影响; c) 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并予以完成; d) 确认采取的纠正和预防措施的有效性。
4.5.2.2 所有拟定的纠正和预防措施,在实施前应先通过风险评价过程进行评审。
4.5.2.3 对消除实际和潜在不符合原因而采取的任何纠正或预防措施,应与问题的严重性和面临的职业健康安全风险相适应。
4.5.2.4 公司应实施并记录因纠正和预防措施而引起的对形成文件的程序的任何更改。 4.5.3 记录和管理
4.5.3.1 公司应建立和保持程序,以标识、保存和处置职业健康 记录以及审核和审评结果。 4.5.3.2 职业健康安全记录应字迹清晰、标识明确,并可追溯相关的活动。
4.5.3.3 职业健康安全记录的保存和管理应便于查阅、避免损坏、变质和遗失,并应规定记录的保存期限。
4.5.3.4 应按照适于体系和公司的方式保存记录,用于证实符合标准的要求。 4.5.4 审核
4.5.4.1 公司应建立并保持审核的方案和程序,定期开展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审核,以便:
——确定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是否:
• 符合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的策划安排,包括满足本标准的要求; • 得到了正确的实施和保持; • 有效的满足公司的方针和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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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以往审核的结果;
——向管理者提供审核结果的信息。
4.5.4.2 审核方案应基于公司活动的风险评价结果和以往审核的结果。
4.5.4.3 审核程序应既包括审核的范围、频次、方法和能力,又包括实施审核和报告审核结果的职责和要求。
4.5.4.4 如果可能,审核应由与审核活动无直接责任的人员进行。
注2:这里“无直接责任的人员”并不意味着必须来自公司外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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