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顶岗实习校外指导老师管理办法
为规范学生顶岗实习校外指导老师的管理,明确校外指导老师的职责,保证我校培养模式顺利实施,确保人才培养质量,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条 校外指导老师任职资格 1、年龄不超过60岁,身体素质良好。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关心学生成长,工作认真负责,为人师表。
3、了解本专业以及相关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和人才培养方案。 4、熟悉本专业教育课程和知识、技能体系,能制定学生顶岗实习计划,具有实际指导学生顶岗实习的能力,能为学生的专业学习、技能训练、职业素质养成和个性发展提供有效指导。
5、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心理素质和团队协调能力。 第二条 校外指导老师聘任与管理 1、校外指导老师的聘任由学校审核。
2、校外指导老师的管理与考核采取以校企结合的方式进行。 3、校外指导老师的聘期为一年,期满后由学校决定是否续聘或解聘。
第三条 校外指导老师工作职责
1、了解实习学生的表现及学习情况;对实习学生进行实习前的动员和教育,介绍我校“2+1”人才培养模式,确保所指导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顶岗实习到岗率达100% 。
2、实地了解实习单位的生产、岗位、经营与管理等情况,定期向学校汇报实习学生基本情况。
3、严格执行学生顶岗实习大纲要求,充分了解学期和月度学生实习计划,校外教学计划,课程学习指导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4、深入学生实习单位指导学生实习,全面掌握每个实习学生的实习状况,认真听取学生对实习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解答学生在实习中遇到的疑难问题,做好岗位或工位轮换和教学组织工作。
5、将课堂搬到企业、搬到学生的实习现场,校外指导老师应集中实习学生进行授课,并于月初将下月校外教学计划和授课资料报教务处审核、备案。
6、开发网络课程,开展网络远程教学和学习指导。
7、指导实习学生结合实习岗位钻研业务,对实习中发现的管理和技术问题进行指导,组织讨论,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和途径。
8、切实加强安全教育和安全保障工作,与实习单位共同完善安全保护措施,防止危及学生人身安全事故发生。
9、加强与实习单位有关部门、企业导师、技术能手的沟通,了解学生实习表现情况,协调好实习单位与学生之间的关系,对违纪学生提出处理意见,对实习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上报。
11、采取有效措施,稳定和巩固现有的学生生产性顶岗实习基地和就业单位,积极开发专业对口、组织机构健全、管理规范、岗位齐全、经济效益好、社会信誉度高、具有法人资格的学生顶岗实习基地和就业单位。
12、利用顶岗实习校外教学机会,对不同岗位和企业进行调研,了解岗位的工作任务和应具备的知识、技能和素质要求;了解企业产品;了解新技术的发展应用情况。与企业人员一起研究课程设置、教学内容、教材开发和教学改革等问题,为教学改革、教材开发作准备。
14、将学校对实习学生的教学和工作安排,以及学校的重大事项及时传达给学生。
15、组织协调好实习结束工作,负责与实习单位的有关事宜,有重点地征求实习单位对学生、学校和教学等方面的建议和意见。
16、收集、批改实习报告,做好实习总结和学生实习成绩评定、上报工作。
17、做好顶岗实习工作资料的收集、汇总、整理和归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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