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意榕旅游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实施方案设计

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实施方案设计

来源:意榕旅游网
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实施方案

(2016—2020年) 区残联 区卫计委 区扶贫办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级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实施方案,实现残疾人普遍享有基本康复服务,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任务目标 (一)总体目标

根据全国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与需求信息数据动态更新结果,到2020年底,有需求的残疾儿童和持证残疾人接受基本康复服务的比例达80%以上。

(二)年度目标

以上一年度全国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信息动态更新数据为基数,确定全区本年度有需求的残疾儿童和持证残疾人接受基本康复服务的比例,并逐年提高,至2020年达到80%以上。

二、工作措施

(一)成立组织管理机构。在区统一领导下,区残联、卫计委、扶贫办等相关部门协调行动,负责组织实施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开展督导检查。各镇(街道、经济区)成立相应组织管理机构。

(二)建立工作队伍。每个村(社区)必须配备一名康复协调员(残疾人专委、社区或村干部)和一名康复指导员(社区或

村医生),共同组成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小组。

(三)确定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评估机构和服务机构。针对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精神等各类残疾人的康复服务需求,区残联会同区卫计委等相关部门,根据《省残疾人康复机构等级认证暂行办法》,确定我区康复服务机构。

(四)成立区级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专家技术指导组。专家技术指导组成员由各类残疾人康复专家组成,负责做好定点康复服务机构技术指导、社区康复协调员和社区(村)医生的业务培训。

(五)确定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目录。根据省确定的《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目录》,结合我区残疾人康复需求人数以及上级下拨和本级安排的残疾人康复资金总量,确定我区《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目录》(附件1)。

(六)开展康复服务。

1.入户。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小组成员采取入户或集中访问的方式,对照省《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目录》,对在全国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专项调查中,有康复需求残疾儿童和持证残疾人进行初步评估,提出转介意见,发放《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卡》。

2.评估。有康复需求的残疾儿童和持证残疾人,持《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卡》到我区确定的康复评估、服务机构接受专业评估,康复评估、服务机构按照评估结果选择康复服务项目,提出转介意见,并填写《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卡》。对于行动不便的残

疾人,区残联可组织康复评估、服务机构入户或集中对残疾人进行评估。

3.申请服务。接受评估后的残疾人或其监护人填写《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申请审批表》(附件2),向区残联申请残疾人康复服务,区残联根据残疾人康复服务项目目录进行审批。

4.实施康复服务。残疾人持《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卡》到定点康复服务机构接受康复服务。定点康复服务机构为残疾人制定个性化康复服务方案,建立康复服务档案,按照《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目录》要求,为残疾人提供基本康复服务。

5.费用结算。残疾人接受医疗康复服务费用按有关规定在城乡居民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围以及列入相关部门医疗救助工程的康复服务项目中进行支付。《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目录》未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围的服务,在残疾人接受康复服务后由定点康复机构凭《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卡》和相关服务证明,由区残联和财政部门通过考核进行结算。

(七)信息报送。康复服务机构每季度汇总残疾人接受康复服务情况,填写《残疾人康复需求和康复服务情况汇总表》(附件3),上报至区残联。区残联负责将相关信息录入残疾人康复台账和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数据库。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各地各相关部门要按照本实施方案安排,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将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

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机构落实、人员落实、职责落实;要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订有针对性的实施方案,明确年度目标和年度计划,列为年度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重要容,建立考核评价机制,抓好各项任务措施的贯彻落实,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的康复机构和个人,给予点名通报批评并要求限期整改。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领导小组将研究制定《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工作考核细则》,建立跟踪督导机制,加大年度考核结果在民生实施工程和单位绩效考核中的权重。

(二)加强能力建设,提升服务水平。要加强基本康复服务业务培训,由区残联、区卫计委牵头制定康复机构、康复服务人员年度培训计划,确点康复评估机构、康复服务机构管理人员、精准康复服务小组成员准确理解精准康复服务的主要容,掌握工作流程、基本康复知识、入户评估、转介流程和信息收集、填报等相关要求。加强基层康复机构人才队伍、康复站等要素配置,将社区康复人员培训纳入基层公共卫生人员培训计划之中,每年开展基层康复人才定向培养和业务培训,到2018年年底前,各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达到示性康复站建设标准。

(三)加强过程监管,完善服务措施。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将扶贫和涉残项目重点向残疾儿童和贫困残疾人倾斜,确保提供高质量的基本康复服务。要做好精准康复服务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等工作的衔接,建立竞争机制,提高精准康复服务实际效果。做好残疾人康复信息数据的安全工作,未

经授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外公开、传递残疾人精准康复信息,杜绝残疾人个人信息泄露,防止损害残疾人利益的事件发生。

(四)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各镇(街道、经济区)、区残联、区卫计委、区扶贫办、康复服务机构,要按照宣传分工,采取设立康复科普知识宣传栏、发放宣传资料、开展知识讲座等多种方式,面向社会和群众特别是农村居民,广泛宣传残疾人康复和项目,宣传精准康复服务行动取得的成效,营造全社会关心残疾人康复的良好氛围。要注重抓好典型事例宣传引导,加强对残疾人及其家属的宣传引导,注意搜集和宣传残疾人通过接受康复服务改善身体状况、恢复身体功能的鲜活实例,增强残疾人主动参与康复的信心和积极性。要认真总结和推广可复制的康复服务经验,推动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工作的全面顺利开展。

四、督导检查

各镇(街道、经济区)和康复服务机构要定期对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工作进行自查,区残联将会同相关部门和专家对各镇(街道、经济区)和康复服务机构进行抽查。建立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信息通报制度,根据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数据库,定期通报各镇(街道、经济区)工作任务完成进度、工作动态、典型经验。

五、经费管理

区残联和财政部门对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资金实行专项管理,严格按照规定用途使用。专项资金支出属于采购围的,

按照采购有关规定执行。专项资金支付管理,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有关规定,依据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费用结算相关要求,及时向康复服务机构拨付经费,定期对康复服务机构经费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附件:1.亭湖区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目录 2.亭湖区残疾人精准康复申请审批表

3.亭湖区残疾人康复需求和康复服务情况汇总表

附件1 残疾 服务 类别 对象 服务项目 亭湖区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目录(2016年版)

康复专项经费 补贴标准 白障摘除术和人工晶体植入术,做好术后护理。标准参见《临床诊疗指南-眼科学分册》医保/康复专项 白障复明手术 (中华医学会编著,人民卫生)。 /自费 辅助器具适配及服盲杖。每3年评估调换1次;生活类自助具。 康复专项/自费 务 盲人 定向行走及适应训功能评估;定向技能及行走训练,每周1次,每次2小时,训练时间不少于2个月;社会康复专项/自费 练 适应能力训练,每周1次,每次2小时,训练时间不少于2个月。 支持性服务 中途盲者心理疏导,盲后半年,每月不少于1次。 康复专项/自费 辅助器具适配及服基本型远距离助视器、近距离助视器;助视器适应性训练。每年评估1次,视情况予以调医保/康复专项 务※ 换;生活类自助具。 /自费 低视力功能评估;视觉基本技能训练(含固定注视、定位注视、视觉跟踪与追踪、视觉搜寻训练),者 视功能训练 训练时间不少于1个月。0-6岁视力障碍儿童康复按照《省残联关于印发各类别残疾儿童康复专项/自费 基本康复项目服务规的通知》(残发〔2014〕45号)文件执行。 医保/康复专项 人工耳蜗植入手术 植入人工耳蜗。标准参见《人工耳蜗植入工作指南(2013年版)》(中华医学会编著)。 /自费 0-6岁 1.人工耳蜗。单耳佩戴;第一年调机不少于3次,之后每年调机不少于1次。 儿童 辅助器具适配及服2.助听器。双耳配戴;每年助听器调试不少于2次。 医保/康复专项 务※ 3.助听器辅助材料。耳模,每半年评估1次。电池,每日自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更换耳/自费 模、电池。 按照《省残联关于印发各类别残疾儿童基本康复项目服务规的通知》(残发〔2014〕45号)医保/康复专项 听觉言语功能训练 文件执行。小年龄及入普幼等非全日制康复训练的儿童,每周单训不少于3次,每次不少 /自费 0-6岁于1小时。 儿童 儿童家长康复指导、心理辅导、康复咨询等服务。每年家长康复指导不少于9个月,每月支持性服务 康复专项/自费 至少服务1次,每次不少于1小时。 服务容及标准 支付方式 视力残疾 听力残疾 残疾 服务 类别 对象 7-17岁儿童 成人 服务项目 服务容及标准 支付方式 康复专项经费 补贴标准 听力残疾 0-14岁儿童 0-14岁肢体儿童 残疾 0-14岁儿童 辅助器具适配 助听器,双耳配戴,适配后第一年助听调试不少于2次,之后每年助听调试不少于1次;康复专项/自费 及适应训练 助听器适应性训练,训练时间不少于1个月,每周至少服务1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 支持性服务 家长康复指导、心理辅导、康复咨询等服务,每半年至少1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 康复专项/自费 助听器,至少1耳配戴助听器,适配后第一年助听调试不少于2次,之后每年助听调试不辅助器具适配 少于1次;助听器适应性训练,训练时间不少于1个月,每周至少服务1次,每次不少于康复专项/自费 及适应训练 30分钟。 先天性马蹄翻足等足畸形、小儿麻痹后遗症、脑瘫导致严重痉挛、肌腱挛缩、关节畸形及脱位、脊柱裂导致下肢畸形等矫治手术。标准参见《临床诊疗指南-小儿外科学分册》(中医保/康复专项 矫治手术※ 华医学会编著,人民卫生)、《临床技术操作规-小儿外科学分册》(中华医学会编著,/自费 人民军医)。 辅助器具适配 根据评估结果选择适配基本型假肢、矫形器、轮椅、助行器具、坐姿椅、站立架等辅助器医保/康复专项 具,提供使用指导;每半年评估1次,必要时更换。 及服务 /自费 按照《省残联关于印发各类别残疾儿童基本康复项目服务规的通知》(残发〔2014〕45号)医保/康复专项 和《省残联办公室关于印发7-14岁肢体(脑瘫)孤独症儿童基本康复项目服务规(试行)运动及适应训练 的通知》(残办发〔2015〕6号)文件执行。小年龄及入普幼等非全日制康复训练的儿童,/自费 每周单训不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1小时。 儿童家长康复知识培训、心理辅导、康复咨询与指导等服务。每年家长康复指导不少于9支持性服务 康复专项/自费 个月,每月至少服务1次,每次不少于1小时。 辅助器具适配 根据评估结果选择适配基本型假肢、矫形器、轮椅、助行器具、生活自助具等辅助器具,医保/康复专项 提供使用指导;每3年评估1次,必要时更换(15-17岁儿童每年评估1次)。 及服务 /自费 15-17功能评估(含运动功能、认知能力、日常生活、社会参与能力等);康复治疗及训练,包岁儿童 医保/康复专项 康复治疗及训练 括运动疗法、作业疗法、肢体综合训练、认知训练等,每月训练不少于1次,每次30分及成人 /自费 钟。 支持性服务 重度肢体残疾人日间照料、长期护理、居家护理等服务。 康复专项/自费 按照《省残联关于印发各类别残疾儿童基本康复项目服务规的通知》(残发〔2014〕45号)医保/康复专项 认知及适应训练 文件执行。小年龄及入普幼等非全日制康复训练的儿童,每周单训不少于3次,每次不少智力0-6岁/自费 于1小时。 残疾 儿童 儿童家长康复知识培训、心理辅导、康复咨询与指导等服务。每年家长康复指导不少于9支持性服务 康复专项/自费 个月,每月至少服务1次,每次不少于1小时。 残疾 服务 康复专项经费 服务项目 服务容及标准 支付方式 类别 对象 补贴标准 功能评估(含认知、生活自理和社会适应能力等);康复训练,包括认知、生活自理、职7-17岁认知及适应训练 康复专项/自费 智力业康复训练和社会适应能力训练等,每月不少于1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 儿童 残疾 及成人 支持性服务 重度智力残疾人日间照料、长期护理、居家护理等服务。 康复专项/自费 按照《省残联关于印发各类别残疾儿童基本康复项目服务规的通知》(残发〔2014〕45号)和《省残联办公室关于印发7-14岁肢体(脑瘫)孤独症儿童基本康复项目服务规(试行)医保/康复专项 0-14岁 沟通及适应训练 的通知》(残办发〔2015〕6号)文件执行。小年龄及入普幼等非全日制康复训练的儿童,/自费 孤独症每周单训不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1小时。 儿童 儿童家长康复知识培训、心理辅导、康复咨询与指导等服务。每年家长康复指导不少于9支持性服务 康复专项/自费 个月,每月至少服务1次,每次不少于1小时。 功能评估(含言语沟通、情绪和行为、社交能力、生活自理等);康复训练,包括言语沟15-17沟通及适应训练 通、情绪和行为、社交能力、生活自理能力等,根据评估结果,每月不少于1次,每次不康复专项/自费 精神岁 少于30分钟。 残疾 孤独症儿童家长康复知识培训、心理辅导、康复咨询与指导等服务,每半年至少1次,每次不少儿童 支持性服务 康复专项/自费 于30分钟。 精神病治疗基本药物;重症急性期患者住院治疗。标准参见《临床诊疗指南-精神病学分医保/康复专项 精神疾病治疗 册》(中华医学会编著,人民卫生)。 /自费 成年 精神残精神障碍作业疗法功能评估(含生活自理、社会交往、体能等);作业疗法训练,包括日常生活活动(ADL)医保/康复专项 疾人 训练 训练、家务活动训练等,每月不少于1次,每次训练不少于30分钟。 /自费 支持性服务 生活自理、心理疏导、日间照料、工(娱)疗、农疗、职业康复等服务;每月随访1次。 康复专项/自费

注:1.目录中已纳入城乡居民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保障围的项目,应通过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资金支付。

2.残疾人康复专项资金优先保障残疾儿童和贫困残疾人接受基本康复服务,补贴比例及标准由各省(区、市)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3.标注“※”的服务项目必须配套提供其他相应服务才能视为获得康复服务,低视力者适配助视器后须提供视功能训练,0-6岁听力残疾儿童适配人工耳蜗或助听器后须提供听觉言语功能训练,0-6岁肢体残疾儿童接受矫治手术后须提供运动及适应训练和必要的辅助器具。

附件2

亭湖区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申请审批表

( 年度)

姓 名 号 残疾类别 残疾等级 家庭住址 性别 民族 出生年月 残疾人证号 (持证必填) 视力□ 听力□ 肢体□ 智力□ 精神□(多重残疾可多选) 一级□ 二级□ 三级□ 四级□ 未定级□ 监护人 联系 家庭经济□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 户口 □农业户 状 况 □家庭经济困难 类别 □非农业户 □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享受医疗□享受医疗救助 □享受其他保险 保险情况 □无医疗保险 康复需求 项 目 (附评估机构出具的“康复需求评估意见”) 残疾人或 监护人 申请人: 申 请 年 月 日 乡镇 审核人: (街道) 公 章 意见 年 月 日 县(市、区) 审核人: 残联审批公 章 意 见 年 月 日 填表说明:1.此表由残疾人或其监护人填写,经社区康复协调员逐级审核上报至区残联审批并留存。2.“康复需求项目”栏依据评估机构出具的“康复需求评估意见”填写。评估机构出具的“康复需求评估意见”须加盖评估机构公章。康复协调员或指导员能确定需求不需要评估意见。现有的各个项目也可以用之前的表格,加上精准康复服务的表头。

附件3

亭湖区残疾人康复需求和康复服务情况汇总表

( )年度

省(自治区、直辖市) 市(地、州、盟) 县(市、区) 乡镇(街道) 社区(村) 康复服务情况 性康复需求 序号 家庭住址 号(必填) 残疾人证号 联系 别 情况 得到康复服务项目 康复服务机构名称 1 2 3 4 5 6 7 8 9 10 有□ 无□ 有□ 无□ 有□ 无□ 有□ 无□ 有□ 无□ 有□ 无□ 有□ 无□ 有□ 无□ 有□ 无□ 有□ 无□ 填表人: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注:1.此表由社区康复协调员填写。

2.“得到康复服务项目”依照《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卡》附表1“康复服务目录”填写。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yrrf.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4号-2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