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总说明
第一章 建筑设计
1.1 工程概述
1、区域背景和工程综述
乌镇黄金水岸项目由桐乡市荣舜置业有限公司开发。项目位于乌镇城镇南侧,沿乌桐公路进入乌镇的门户位置。基地北临浮澜桥港,三面临路,浮澜桥港支流插入基地形成独特的景观。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捷。总用地面积29527.74平方米,为便于设计及施工,本工程分为A、B、C、D、E、F、G、H、J、K、L、M、N十三个区,本工程为M楼会展中心改造工程。
2、建设单位:桐乡市荣舜置业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乌镇 黄金水岸
1.2 设计依据
1.建设单位乌镇镇提供的设计要求 2.桐乡市土管局批复的地块征地红线
3.桐乡市规划建设局《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规条字2004022301) 4.桐乡市规划建设局“建设项目规划报审表”编号(05-4)
5.桐乡市发展计划局文件《关于桐乡市荣舜置业有限公司开发乌镇“黄金水岸”商住用房项目立项 的批复》(桐计[2005]53号)
6.桐乡市发展计划局文件《关于乌镇\"黄金水岸”商住用房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桐发改审[2005]6号)
7.《桐乡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范》 8.国家和地方其他现行建筑设计规范、规定;
1.3 主要规划设计要点
1.3.1.用地性质:商业用地
1.3.2. 土地使用强度:(按将用地面积计算,具体指标要求以地块规划条件为准)
建筑密度:47 容积率: 1.
1.3.3. 建筑退让:本次改造建筑退让满足《桐乡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间距区标准规定。
1.3.4. 建筑限高:H≤24米 1.3.5. 绿地率:20 1.3.6. 停车泊位:185
1.4 总平面规划设计 1.4.1 规划设计原则
整体原则:M楼会展中心是酒店对内对外交流的重要公共设施,也是客人重要的公共活动空间。主题鲜明,从整体出发,合理布置建筑及功能分区,并注重周边环境的有机协调,充分保证项目的整体性。
人本原则:以人为本的设计理念,充分考虑建筑的使用功能,合理布局建筑,组织交通及流程,充分体现方便快捷的特点。
经济原则:注重项目开发的经济可行性,寻找市场产品,经济效益与建筑学
之间微妙的平衡点,采用简洁大方及求异的设计手法,提供市场中的稀缺产品。
1.4.2 设计思想与目标
设计思想和目标是设计创作中的重要因素。为适应新形式下酒店功能完善的建设,在整个M楼会展中心改造的设计中始终坚持着我们的设计思想,通过始终如一地贯彻设计理念,力求创造出一个平静、自然、和谐、经济、适用、多样性、具有品位的会展中心。
设计思想:
会展中心设计充分利用周边环境,积极营造人、建筑与自然和谐的户外空间,
又要尽力挖掘空间潜力,发挥土地的最大经济效益。避免高层,体现人道主义。
设计目标:
因地制宜,充分利用地形,创建具有特色的中式建筑。提高科技含量,创造更为人性化的建筑空间环境。
1.4.3 总平面布置
区域总平面布置中,为体现中式建筑的整体空间特色,结合区域现状,根据会展中心的特点,并考虑消防和旅游车辆道路等方面的要求,采用将一层架空、二层与酒店紧密联系的建筑分区布局形式。这种建筑布局,既节约了用地,又使整个区域建筑布局整体统一、方便使用。
出入口和道路:
区域内原出入口位置保留不变,行车流线便捷顺畅。
区域内道路成环状,消防道路宽度4米,园区道路既方便快捷,满足消防车道环通的要求。
1.5 建筑设计 1.5.1 设计依据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 50352—2005
1.5.2单体平立剖面设计
新中式风格诞生于中国传统文化复兴的新时期,伴随着国力增强,民族意识逐渐复苏,人们开始从纷乱的“摹仿”和“拷贝”中整理出头绪。在探寻中国设
计界的本土意识之初,逐渐成熟的新一代设计队伍和消费市场孕育出含蓄秀美的新中式风格。一层平面设计通过架空处理满足行车流线的流畅。二层平面设计通过内部结构处理,形成大空间建筑,以满足会展中心功能使用要求。
立面设计遵循“以人为本,功能决定空间”的设计理念,从功能入手,以简洁明快为原则,力求美观大方。使其在满足使用要求的情况下赋予变化。
会展中心立面设计,通过象牙白色外墙涂料墙面、青灰色装饰挑檐和白色山墙面等的搭配,使得与沿街其他建筑立面风格统一且富于变化,富有新中式建筑的时代特点。
1.6 建筑消防设计
区域内道路成环状,道路宽度不小于4米,转弯半径不小于12米,满足消防车道环通的要求。
本工程为会展中心,建筑耐火等级为一级。防火分区面积小于2000平方米,防火分区至少有2个对外的出入口。建筑的耐火等级和防火分区面积均满足消防要求。
1.7建筑节能设计 1.7.1 设计依据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2015】。 《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50176-2016】。
《建筑外门窗气密、水密、抗风压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GB/T 7106-2008】。《建筑幕墙规范》【GB/T 21086-2007】。
1.7.2 建筑节能
本工程位于浙江省桐乡市,属夏热冬冷地区。为贯彻国家有关节约能源、保护环境的法规和、改善建筑室内热环境,提高维护结合保温隔热性能,降低采暖和空调的使用耗能,设计上对建筑的围护结构采取节能措施,以达到《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2015】的要求。
建筑节能首先从规划布局、平面布置、建筑体形等方面入手,并考虑日照的利用与自然通风。
在围护结构上,外墙采用外墙外保温系统,外墙材料加气混凝土砌块,保温材料为无机轻集料保温砂浆Ⅱ型,厚度为40mm,其燃烧性能为A级。
屋面保温采用40mm厚挤塑聚苯板(XPS), 其燃烧性能为B1级。 外门窗根据节能计算结果采用断桥铝窗框K=4.0[W/(m2K)],框面积30%(5mmLow-e+12A+5mm),传热系数2.50W/m2.K,玻璃太阳得热系数0.52,气密性为6级,可见光透射比0.71。
分户墙、底部自然通风的架空楼板等位置均根据需要采取适当的保温措施,以满足规范规定的节能要求。
单体节能指标详单体节能计算书。
1.7.3给排水节能 节能措施
本工程周边市政水压约0.2MPa,三层建筑直接利用市政水压直接供水。热水采用太阳能热水供水系统。 节水措施
选用节水型卫生洁具及配件。
1.7.4电气节能设计
根据负荷容量、供电距离及分布、用电设备特点等因素合理设计供配电系统,使系统尽量简单可靠,操作方便。配电所应尽量靠近负荷中心,以缩短配电半径减少线路损耗。
照明灯具选用高效节能产品,功率因数应为0.95以上。 提高功率因数,降低变压器无功功率。 配电线路采用单相供电时,考虑三相平衡。 荧光灯采用功率因数>0.9。
按照国家规范确定建筑物照明的功率密度,合理布置照明灯具数量及位置。 大容量电动机采用降压启动方式。.
1.7.5暖通动力节能
室内设计参数、墙体、屋面、玻璃窗等围护结构K值满足《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2015】要求。
所有空调及通风设备均选用节能型。普通风机单位风量耗功率不高于0.32W/(m3/h)。
1.8 原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1.可建设用地面积: 29527.74 m2 2.总建筑面积: 169.00 m2 其中:
地上建筑面积:48447.00 m2 地下建筑面积:5723.00 m2
3.计容建筑面积:42909.00 m2 4.开放空间面积:2500.00 m2 5.容积率: 1.
注:提供开放空间面积应补偿建筑面积:积率为1.56
6.建筑占地面积: 13713.03㎡ 7.建筑密度: 46.44% 8.绿化率: 20 % 9.公寓总间数:308间 其中:套房数:15套
标准间:293套 10.公寓建筑面积:17874.00㎡ 11.商铺总间数:324间 12.小汽车泊位:185辆 其中地上:87辆,地下:98辆 13.非机动车停车位:280辆
1.9 修改后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1.可建设用地面积: 29527.74 m2 2.总建筑面积: 229.71 m2 其中:
地上建筑面积:48507.71 m2 地下建筑面积:5723.00 m2
3.计容建筑面积:42969.71 m2
2500㎡,折合容积率0.085,则实际容
4.开放空间面积:2500.00 m2 5.容积率: 1.
注:提供开放空间面积应补偿建筑面积:2500㎡,折合容积率0.085,则实际容积率为1.56
6.建筑占地面积: 13773.74㎡ 7.建筑密度: 46.65% 8.绿化率: 20 % 9.公寓总间数:308间 其中:套房数:15套
标准间:293套 10.公寓建筑面积:17874.00㎡ 11.商铺总间数:300间 12.小汽车泊位:185辆 其中地上:87辆,地下:98辆 13.非机动车停车位:280辆
1.10 无障碍初步设计说明专篇 1.10.1设计依据
1、《无障碍设计规范》 GB50763-2012
2、《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程》 JGJ50-2001 1.10.2
建筑的公共入口有高差处设1.2m宽,坡度为1:12的无障碍坡道。建筑入口室内外高差0.015米,斜坡过渡。设置一部无障碍电梯。
地面停车设计无障碍停车位。
所有无障碍设施均附设国际通用的无障碍标志牌。在城市道路侧的人行道设
置盲道和缘石坡道。 1.11 绿色建筑专篇 1.11.1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乌镇 黄金水岸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建设规模: 绿色星级目标:一星 设计依据
甲方提供设计任务书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GB/T 50378-2014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 GB50352-2005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2014 《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 GB50176-2016 《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 GBJ118-2010 《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工程设计规范》 GB50019-2004 《建筑采光设计标准》 GB50033-2013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GB 50034-2013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 GB50015-2009 《建筑与小区雨水利用工程技术规范》 GB 50400-2006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 《民用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应用技术规范》《污水再生利用工程设计规范》 GB50335-2002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 16297-1996 《室内空气质量标准》 GB/T1883-2002 《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GB15618-1995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 GB50325-2010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标准》 GB18580~18588-2001 《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 GB6566-2001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的要求》 GB 50011-2001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 GB50067-2014 《无障碍设计规范》 GB50763-2012 其他国家、地方现行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标准和规定; 当地建设、规划主管部门针对本项目的批文。
(四)场地规划与室外环境: 4.1、本项目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4.1.1、总用地面积:8130.50㎡、总建筑面积:7399.00㎡(其中:地上:7399.00㎡、地下:0㎡)、建筑密度31.99%、建筑容积率0.9、绿地率35.1%;4.1.2、机动车停车数:12辆(其中:地上12辆、地下 0辆; 4.1.3、非机动车停车数:38辆;
4.1.4、本项目总体规划建筑容量控制指标和建筑间距、建筑物退让、建筑高度、景观控制、绿地和停车等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符合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的相关规定、项目所在地区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或修建性详细规划、项目选址意见书等的意见及要
4.2、本项目场地内无超标排放的污染源,并满足环评报告的结论与建议。 (参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4.3、本项目自身无日照要求,且不影响相邻有日照要求的建筑。 4.4、场地规划与建筑布局:
4.4.1、本项目建筑容积率指标、绿地率指标均满足规划控制要求。 4.4.2、本项目中有污染排放物的建筑或场所为厕所。其位置在总平面布局中位于主导风向的下风向,并远离基地自身或相邻的敏感建筑,以避免对环境正
GB503-2005
常使用产生影响。
4.5、交通组织与公共设施:
4.5.1、本项目基地所在地区附近有城市公共交通站点。基地人行出入口结合城市公共交通站点布置。
4.5.2、本项目基地内道路系统通畅便捷,满足消防、救护及减灾等要求。 4.5.3、本项目基地内人行通道采用无障碍设计,并与基地外人行通道无障碍设施连接。
4.5.2、本项目机动车、非机动车配置数量、场地出入口设置符合上海市《建筑工程交通设计及停车库(场)设置标准》DGJ08-7-2014规定并满足当地交通管理部门的要求。
4.5.3、本项目设置有无障碍停车位1辆,占总停车位数量的比例为2.6%,满足要求。
4.5.4、本项目的体育设施、活动场地公共空间面向社会开放使用。 4.6、室外环境:
4.6.1、本项目建筑外立面无玻璃幕墙; 4.6.2、本项目无室外照明。
4.6.2、经过场地噪声预测模拟分析, 本项场地声环境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相关要求(详环境评估报告)。
4.6、绿化与景观设计:
4.6.1、本项目景观绿地面积为2861㎡,绿地率为35.0%,集中绿地面积为1711.9㎡,集中绿地率为21.06%,且满足每块集中绿地面积均不小于400㎡的要求;本项目可进入活动休息的绿地面积为1711.9㎡,占总绿地面积比例为60%,满足其比例≥30%的要求。
4.6.2、本项目景观设计中无水景;
4.6.3、本项目绿地中道路地坪的面积为228㎡,占总绿地面积比例为8%,满足其比例≤15%的要求。绿地中硬质景观小品的面积为114 ㎡,占总绿地面积
比例为 4 %,满足其比例≤5%的要求。绿地中绿化种植的面积为 2395㎡,占总绿地面积比例为88%,满足其比例≥70%的要求。
4.6.4、本项目绿化种植种类以上海地区的适合植物和草种为主,并选择少维护、耐候性强、病虫害少、对人体无害的植物。种植方式采用乔木、灌木、草坪结合的复层绿化
4.6.5、本项目室外活动场地硬质铺地中透水铺装率不小于50%,透水铺装采用渗水基础垫层。
(五)建筑设计与室内环境:
5.1、本项目建筑设计按照被动措施优先的原则设计建筑形体和朝向,以优先利用自然采光、自然通风,并通过相应的围护结构保温、隔热等措施降低建筑能耗。
5.2、本项目装修设计应避免破坏和拆除已有的建筑构件和设施。室内空间分隔采用可重复使用的隔墙和隔断的比例不应小于30%;
5.3.、建筑材料的选用符合国家和上海有关规定,未采用、禁止使用和淘汰的建筑材料。
5.4、室内声环境:
5.4.1、依据《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50118-2010),本项目主要功能房间的室内允许噪声等级均满足低限要求。
5.4.2依据《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50118-2010)的规定,本项目主要功能房间的外墙、隔墙、楼板和门窗的隔声性能需满足要求:
5.4.3、本项目无专项声学设计要求的观演等功能房; 5.5、室内光环境:
本项目主要功能房间均有自然采光,其采光系数标准值满足《建筑采光设计标准》GB50033-2013的有关规定。
5.6、室内空气环境:
5.6.1、本项目主要功能房间优先利用自然通风。本项目建筑外窗可开启面
积不小于外窗总面积的30%,建筑幕墙设置有可开启部分或通风换气装置。过渡季节典型工况下,90%以上靠外墙布置的主要功能房间平均自然通风换气次数不小于2次/h。以上详见建筑立面图及暖通专业图纸。
5.6.2、本项目根据《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10(2013年版)为 类民用建筑工程,建筑材料及装修材料应符合现行《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相关规定。室内空气中甲醛、苯、氨、氡和TVOC五类空气污染物应满足下列要求:
污染物名I类民II类民用建备注 称 用建筑工程筑工程限值 限值 甲醛(mg/ m≤0.08 ≤0.10 ³) 苯(mg/ m³) ≤0.09 ≤0.09 氨(mg/ m³) ≤0.20 ≤0.20 氡(Bq/ m³) ≤200 ≤400 TVOC(mg/ m≤0.50 ≤0.60 ³)
建筑节能:
6.1、本项目采用外墙外保温系统应符合《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要求。外墙采用浅色饰面材料,东西向外墙外表面材料太阳辐射吸收系数不大于0.6。
6.2、本项目外窗采用的外遮阳系统应符合
6.3、本项目屋用浅色饰面材料,屋面表面材料太阳辐射吸收系数不大于0.6。 6.4、外门窗和透明玻璃幕墙的中空玻璃空气层厚度不小于12mm。窗框及幕墙型材采用多腔断热金属型材或多腔塑料型材。
(七)对绿色建筑施工管理的技术要求:
7.1、绿色建筑的施工应符合国家和上海市的有关施工、验收规程的要求。 7.2、绿色建筑的施工应与结构、给排水、暖通和电气专业紧密配合。 7.3、绿色建筑施工时选取的材料的相关性能指标必须满足本设计文件以及有关规范、规定的要求,不得采用国家、上海市禁止和使用的建筑材料。所有与绿色建筑控制性指标相关的材料必须提供相关检验、检测报告。
7.4、所有与绿色建筑设计相关的措施需与建筑施工同步实施。 优先采用工业化建筑体系或者工业化部品。 (八)对绿色建筑运营管理的技术要求:
8.1、运营管理需确保本设计与绿色建筑相关的控制性指标得到落实,运营过程中不得擅自改变建筑用途,不得擅自降低本设计文件和相关规范、规定明确
的各种参数标准。
8.2、运营过程中需定期对设计中与绿色建筑有关的指标,如:室内外声环
境、光环境、风环境、热环境以及可能出现的污染源等进行监控,对出现异常的设备或场所需及时修正或整改。
8.3、运营过程中需按照本设计对绿色建筑有关的要求,定期对相关设备,如机电设备等进行定期监控和保养。
8.4、运营过程中如遇装饰、装修等应避免破坏和拆除已有的建筑构件和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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