露天爆破工安全操作规程
1、 爆破工必须进行专门培训,经过系统的安全知识学习,熟练掌握
爆破器材性能,经有关业务部门考试取得爆破证者,方准进行爆破作业。
2、 运输爆破材料时,禁止炸药、雷管混装运输。
3、 严格遵守爆破材料的领取、保管、消耗和运输等项制度。 4、 爆区在回填时,其填塞物必须用沙土或岩粉,不许用碎石充填。 5、 剩余的爆破材料,必须做退库处理,不准私存乱放。 6、 不得私藏爆破材料,不得在规定以外的地点存放爆破材料。 7、 丢失爆破器材,必须严格追查处理。进行爆破作业,必须明确规
定警戒区范围和岗哨位置以及其他安全事项。
8、 领取爆破器材,要持有效证件、爆破器材领用单及规定的运输
工具,要仔细核对品种、数量、规定。
9、 装载、运输爆破器材时及工作危险区内,禁止吸烟、动火。 10、 爆破危险区禁止无关人员、机动车辆进入。
11、 多处爆破作业时,要设专人统一指挥,每个作业地点必须两人以
上方可作业。
12、 爆破前,应确认点炮人员的撤离路线和躲炮地点。采场内通风不
畅时,禁止留人。
二爆工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1、 作业前,必须详细检查作业地点及上部浮石情况,确认安全后方
可作业。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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