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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业反腐倡廉建设初探1

来源:意榕旅游网


银行业反腐倡廉建设初探

中纪委十七届三中全会,全面分析了我国当前的反腐倡廉形势,提出了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近年来,各银行已经普遍认识到,通过加强反腐倡廉建设,能有助银行合规文化培育,有效降低案件数量,维持银行良好的声誉,是一种提高银行核心竞争力的软实力。本文围绕目前银行业如何推进反腐倡廉建设谈一些粗浅的认识。

一、 银行业反腐倡廉建设的意义

银行是经营货币的特殊机构和依赖负债经营的行业,声誉更是银行在激烈竞争中的生命之本。声誉不佳可能导致银行可会流失甚至发生挤兑,将银行臵于濒临倒闭的边缘。而银行从业人员的个人品行直接影响了其所在机构的声誉。从业人员品行不正会给银行声誉带来巨大影响,有时甚至会为银行业欺诈埋下重大隐患,外部人员会利用银行从业人员品行不正进行内外勾结的犯罪。通过反腐倡廉建设,能帮助银行员工筑牢思想道德防线,抵御不良风气的侵蚀,加强干群关系和谐,提高企业凝聚力,实现银行稳健经营和健康发展。此外,银行业是时时与风险相伴的特殊行业,稍有不慎就容

易导致巨大损失。从多年来国内发生的银行案件来看,由于个别银行员工对银行规章制度阳奉阴违,自身弄虚作假,作风不正造成的情况不在少数。因此,加强银行业反腐倡廉建设,更能有效降低银行的案发风险,进一步提高银行的盈利能力。

二、 银行业腐败问题发生的主要特征及成因分析

(一) 银行腐败问题发生的主要特征

1、 涉案金额较大。近十年来,从国内银行业案件发生的案值来看,有些案件案值巨大,已从多年前的数十万元上升到数千万甚至上亿元的大案。这些案件在国际国内均造成了十分恶劣的影响,使银行承受了重大的损失。

2、 作案手段复杂。银行内案件发生的犯罪手段往往具有复杂性特征。由于现代银行业务品种繁多,一些犯罪分子除利用内控不严的漏洞外,有时还利用计算机等高科技手段作案,通过国际结算业务将资金转移至国外等,造成一些银行案件较难发现和查办。

3、 基层业务岗位发案率较高。基层经营网点是业务开展的一线,也是银行内控制度落实的薄弱环节。现在大多数银行实行扁平化管理,基层网点功能较全,绝大多数业务可以在基层网点内完成,但网点由于人手较少、经验不足、迫于竞争压力等原因,对现有的各项内控制度不能严格贯彻落实。例如,一些基层网点存在网点负责人一人说了算的局面,

使一些内控制度形同虚设。

4、 挪用、贿赂案件占比较高。由于银行业是经营货币的特殊单位,一些银行人员容易受到诱惑,导致银行案件发生。他们往往采用挪用等方式侵占银行资金,一些掌握信贷审批、资产采购等实权的管理人员,在外部人员的拉拢下,通过商业贿赂等方法获取不当利益。这两种性质的案件作案手段多为单人或“一对一”交易,往往较难从外部突破或发现案件线索。

(二) 腐败问题发生的成因分析 1、 员工理想信念受到影响

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基础是理想信念教育。中国改革开放三十年以来,人们的思想道德、精神文化都发生了许多积极地变化。但是,不容忽视的是,一些意志薄弱的员工,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等人生观也开始抬头,在特定的条件下恶性膨胀,成为腐败问题发生的催化剂。他们往往在“一切向钱看”的价值观支配下,不惜以身试法,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2、 法律环境建设的相对滞后

社会法制化建设尚不完善等问题,会直接影响到企业的投资行为和经营效益,进而波及到银行业,容易引发银行业间不正当竞争,也容易诱发管理者决策和行为的扭曲,带来大量不正当交易行为,甚至商业贿赂问题,破坏市场秩序。

另外,随着金融企业新业务、新产品的推出,新系统、新技术的运用,出现了一些新的易发案件的高风险点,由于对这些高风险点的法律监督制约通常较为滞后,致使一些漏洞和隐患不能及时被发现,容易诱发腐败问题发生。

3、 内控防范体系尚不健全

现代银行业造成高度依赖计算机系统的信息系统,传统意义上的现金流已成为计算机网络之间的数据流,但目前我国一些银行风险防范的科技手段较为落后,主要依赖于传统的人力控制方式,已经满足不了现代金融业务日益现代化的客观需要。许多腐败问题的发生,往往通过暴露后发现,缺少电子渠道对问题的及时发现。此外,一些银行内控体系不完善,相关职能部门对风险职责界定较为模糊,没有充分履行监督职责,有些产品在设计上未能充分体现对其内控制约。这些因素都容易造成银行腐败问题的发生。

4、 对“一把手”缺乏有效监督和制约

我国目前商业银行实行的是一级法人下的分行行长负责制,银行内部经营管理由行长负责,行长既是经营的决策者,又是经营管理运作的执行者。在目前一些银行实行的内控体制中,对领导干部,特别是对“一把手”缺乏有效地控制机制,行长的个人决策行为、业务行为、责任行为没有操作性较强的规章制度制约。行长负责有时是无人负责,导致经营决策中的失误和违规经营的情况时有发生。一些银行基

层网点“一把手”权利过大,使得一般职工不敢监督“一把手”,相互间的监督机制形同虚设,使得有犯罪意识的人作案较为容易得逞。

5、 规章制度执行力较弱

我国银行业由于发展时间不长,一些银行普遍存在规章制度执行力较弱的问题,造成腐败问题的发生。部分规章制度不够简明、通俗、易懂,流程设计不够合理,可操作性不强,有效性较差,在执行中存在实际困难。如一些岗位的相容性和兼职岗位过多,监督岗位不能充分履行合法性和合规性监督的职能。一些业务操作“一手清”的管理漏洞和事后复核流于形式等问题,没有引起足够重视,造成案件发生。

6、 对员工业余活动关注不够

分析多年来国内发生的各类银行案件,不健康的业务活动明显成为诱发犯罪的重要原因。一些银行对员工反常业余活动不掌握,特别对少数员工参与赌博、热衷炒股、超常消费和不当交友等情况不了解,这些祸患殃及银行资金安全。有些违法人员明显表现出的不正常现象,未能引起部门领导的足够重视,周围同事也未将情况向上级反映。

三、加强银行业反腐倡廉建设成效的一些对策

.(一)完善权力使用制约机制

银行发生的许多重大腐败问题都与领导越权有关。针对领导权力制衡中存在的问题,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首先要完善内部等级管理、分别授权的制度,针对同一级分支机构按照同一标准考核后,分成若干等级,分别授予不同的经营管理权限,使每级机构的经营权与经营水平相匹配。其次,完善集体议事制度。要坚持分工负责制、民主制基础上的行长负责制,凡重大决策必须提交行务会议或职代表集体讨论通过,防止个人随意性和非理性行为对银行重大决策的影响。这样,既能使领导个人权利受到一定制约,也有利增强决策的民主性和科学性。第三,完善行长年审制度和离任审计制度。每年年终由上级行的考核小组对下级行行长本年的经营管理、权利使用、制度执行情况等进行客观评价。任职期满后,由上级行组织离任稽核小组,对任期内的目标完成情况、合法合规经营情况、权力行使情况进行全面稽核。第四,提高业务主管部门对规章制度垂直管理的权威性。明确规定其管理的基本原则,各级领导不得随意变通,不能越权行使。规定各级主管部门对属于本职管辖范围内的重大原则问题必须坚持原则,如遇译文必须及时向上级烛光部门请示报告,否则要对不良后果负连带责任。第五,要进一步完善侏儒各级领导任职年限、干部交流、重要部门领导定期轮换等内部管理制度,使之逐步实现制度化、规范化。 (二)坚持开展行使多样教育

教育是银行开展反腐倡廉建设的关键。首先,要加强对各级党员干部和员工的党纪、法纪和政纪教育,增强依法管理和自我约束的能力,是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和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的重要一环,也是各级干部和员工提高自身素质,增强防腐拒变的内在要求。通过法律法规的学习教育,着重解决好三个问题:一是树立法律权威意识。任何人、任何组织都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不管掌握的权力多大,都要依法办事;二是树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意识。三是树立法律程序意识。严格按照法定职权、法定程序办事,防止越权,防止权力错位,进而防止滥用职权。

其次,要抓好主题教育。主题教育要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措施有力、突出现实性。在方式方法上,坚持集中教育与自学相结合,专题学习、群众评议与改进工作、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传统教育与生动活泼的教育方式相结合。可以通过开展“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等主题的廉政合规宣传月等活动,组织全行各级管理人员撰写读书思廉心得体会等多种形式,增强教育活动的感染力,深化反腐倡廉的教育效果,使广大党员干部对“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两个务必”的深刻内涵有更深的理解,促进艰苦奋斗、廉洁从政和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进一步增强。

再次,要坚持开展警示教育。在教育内容上,要紧密结合当前党员干部的思想实际,嘴直有所侧重的警示教育。在

教育对象上,要着重抓好重点部门、关键岗位干部的教育,区分教育对象,采取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因人施教法。在教育目的上,要综合考虑,注重延展性。要将警示教育向全面的思想教育拓展、向规范的制度建设拓展、向创新的工作方法拓展,使警示教育作为预防手段,真正达到增强自律的目的。

(三) 严格查处违法违纪违规问题

银行要坚决查办违法违纪案件,严肃追究和严厉惩处腐败分子。提高执纪办案水平,进一步改进办案方式和手段,加强案件线索的统一管理,健全督办机制,加大督办工作力度。抓好案件防范长效机制建设,发挥查办案件在预防腐败方面的建设性作用,进一步做好信访举报工作,不断拓宽和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加大解决信访问题的力度。对发生腐败问题的银行干部,要按照有关规定限制和剥夺他们的从业资格和任职资格,增大腐败行为的成本和风险。要采取追缴、退赔、没收、罚款等措施,加大对腐败分子的经济处罚力度和赃款赃物的收缴力度。要对发生职业道德的人员一律清除出行,加大责任人员的风险成本。对发生违法违规违纪问题单位的管理人员“至少上追一级责任”的原则,并有选择地实施限制职级晋升、扣发绩效工资、取消当年出国培训和评比先进资格等处罚措施。在一般情况下,将查处的问题和责任追究情况向全行通报,起到警示和教育作用。

(四) 建立有效地保障机制和监督机制

银行业建立和完善反腐倡廉机制,必须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广大员工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要充分发挥纪检监察部门的组织协调作用,纪委、监察部门要协助党委、行领导班子抓好反腐倡廉任务的分解落实。要建立督查机制、奖惩机制、测评机制,把反腐倡廉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综合责任目标管理,与风险管理、内控建设和业务经营紧密结合,做到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同奖惩。要强化对银行主要领导班子和主要负责人的监督,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和行为失范。

(五) 加强对员工“八小时”外生活了解

大多数银行内腐败问题的发生,都是由于当事人在“八小时”之外未建立高尚的兴趣爱好而诱发的,因此雁行发展防腐倡廉建设还必须中带你关注员工“八小时”之外的生活。银行各级领导应注重与员工日常的谈话接触、聊天等交流沟通,从生活琐事等话题入手,了解员工“八小时”外的生活情况,掌握员工交友、投资、家庭关系等信息,排查有无追求高消费,迷恋炒股,打牌,涉足“黄、赌、毒”等行为。发现特殊和异常情况,银行领导及时与员工进行交流谈心,采取有针对性的帮扶和纠正措施,有效减少银行腐败问题发生的风险。

(六) 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

建立健全反腐倡廉保障机制,必须在经费和人员等方面给予保证。要保持精干的专职纪检监察力量,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和充实简直纪检监察队伍。通过对加强纪检价差人员的培训和培养,为纪检监察人员提高素质和拓展发展空间创造条件。银行纪检监察人员必须拥有较高理论水平和丰富实践经验,要坚持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思想武装头脑,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素质和把握政策的能力,用科学的理论去指导工作实践。同时,做到正人先正己,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社会主义荣辱观,坚持把思想政治学习常抓不懈。此外,我国目前正处于经济高速发展时期,各类银行产品达到上百种之多,使各种银行案件呈现犯罪主体复杂化和犯罪客体的多元化。为此,银行监察干部除需要精通纪检监察业务外,还必须对新兴银行业务具有基本的了解,才能更好地做好银行内腐败问题的预防和查处,使得违法违规人员没有可乘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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