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参与发起设立产业并购基金基本模式
1. 结构化基金
• 基金要素
• 基金结构:上市公司出资作为基金的劣后级,投资机构出资作为夹层(或中间级),
并由投资机构负责募集优先级资金。
上市公司通过如下几种方式实质性参与或主导基金投资决策(见上图红色虚线部分):1)设立控股子公司作GP,2)由控股子公司与投资机构双GP运作或双方合资成立投资公司作为GP,3)投资机构作为GP,但上市公司有否决权。
收益分配的顺序一般是:1)优先级资金本金及收益,2)夹层本金,3)劣后本金,4)基金管理人本金,5)剩余投资收益按一定比例由劣后级、夹层及基金管理人分配。
增信措施:1)上市公司或其大股东为优先级资金提供保本及收益承诺,2)上市公司承诺收购所投资项目,3)以投资项目的收益权质押。
存续期:一般为2-10年,主流5-6年。
退出方式:IPO、并购、管理层回购、上市公司收购重组等。一般会约定上市公司有优先收购权。所投资项目以资产注入的方式进入上市公司体系内,基金实现退出,退出方式可以是现金,或现金+股票,或股票。
管理费:市场主流的管理费为2%。
出资形式: 主流操作方式有两种:1)分期出资,在一定期限内缴纳相应比例的出资;2)承诺出资,按基金投资进度以项目出资。
投资领域:为上市公司“量身定制”,一般为上市公司产业链上下游或上市公司意欲进入的新兴战略业务。
投资决策:一般由上市公司占据主导地位。
2. 非结构化基金
基金要素
基金结构:由上市公司联合其他机构共同出资,不存在优先劣后之差别。一般基金会有开放期,视基金发展情况及潜在项目的投资进展由GP对外募集投资或者由上市公司或机构进行增资。
收益分配的顺序一般是:1)按出资比例返还合伙人的累计实缴出资,直至各合伙人均收回其全部实缴出资,2)支付合伙人出资优先回报,通常会设立一个门槛收益率,在达到门槛收益率之前,GP将基金全部收益按合伙人出资比例分配至各合伙人账户,3)支付普通合伙人的管理报酬:合伙人累计实缴出资的内部收益率超过门槛收益率后,则基金全部收益的20%分配给普通合伙人,剩余部分按实际出资比例分配给各合伙人。
存续期:一般为2-10年,主流5-6年。
退出方式:IPO、并购、管理层回购、上市公司收购重组等。一般会约定上市公司有优先收购权。所投资项目以资产注入的方式进入上市公司体系内,基金实现退出,退出方式可以是现金,或现金+股票,或股票。
管理费:市场主流的管理费为2%。
出资形式: 主流操作方式有两种:1)分期出资,在一定期限内缴纳相应比例的出资;2)承诺出资,按基金投资进度以项目出资。
投资领域:为上市公司“量身定制”,一般为上市公司产业链上下游或上市公司意欲进入的新兴战略业务。
投资决策:一般由上市公司占据主导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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