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 见
近年来,全县各学校十分重视班主任队伍建设,形成了有效的工作机制,特别是“十佳”、“百优”班主任的评选表彰,极大的调动了班主任工作的积极性,涌现出了一大批优秀班主任,为促进我县中小学生的健康成长做出了重要贡献。同时,必须看到,中小学班主任队伍的整体素质还不能适应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需要和中小学生成长的新情况新特点,班主任队伍管理工作也还面临一些问题,迫切需要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进一步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保障和鼓励中小学教师愿意做班主任,努力做好班主任工作。为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班主任工作的意见》,结合《xxx市中小学班主任任职资格制度》的通知要求,经学校办公会研究,决定在全校实行中小学班主任任职资格制度。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班主任工作的意见》,根据《xxx市教育局关于印发〈xxx市中小学班主任任职资格制度〉的通知》和《〈xxx市中小学班主任任职资格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的要求,在我县全面实施任职资格制度,努力培养一支政治理论素养高、具有创新精神,掌握先进教育科学理论和班级管理知识,师德高尚、作风优良的高素质、专业化的班主任队伍。
二、目标任务
(一)建立教师全员培训制度
凡在我县中小学任教的教师,必须参加56学时的班主任工作岗位培训。自2008年4月—2008年5月,对全县现任中小学教师有计划进行全员培训,经考核合格,获得“班主任任职资格证书”后,方可担任班主任工作。
(二)建立班主任持证上岗制度
新聘用教师,需先经过学校组织的30学时以上的专题培训,见习一年,经考核合格,获得“班主任任职资格证书”后,方可持证上岗。
(三)建立班主任培训激励制度
1、凡不按规定参加培训的班主任教师,取消班主任任职资格;从2008年9月开始,未取得班主任任职资格证书的教师,不得参加县级以上荣誉称号的评选,不得晋升高一级职称。
2、已获得“班主任任职资格证书”的教师,每三年必须参加至少一次县级培训,合格后方可继续任用。
3、持有“班主任任职资格证书”的教师,在全县内更换学校,资格证书继续有效。 三、班主任任职资格证书的发放与管理
(一)取得班主任任职资格证书的条件与途径
参加班主任任职资格培训,达到规定学时要求,获得合格以上等次的教师,个人提出申请,经市、县教育主管部门审批后,可获得“班主任任职资格证书”。
(二)证书的发放
班主任任职资格证书由市教育局统一印制,全市统一编号,市教育局审查验印,县教体局统一组织审办。班主任培训成绩合格的教师方可申请资格证书,填写《xxx市中小学班主任任职资格证书申请表》。县教体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后,填写《xxx市中小学班主任任职资格证书发放备案表》。市教育局对县教体局初审合格的《班主任任职资格证书》申报材料统一审查,对部分申报人员所在学校和个人的班主任培训档案进行抽查,审查合格的,予以办理证书。
四、组织管理
1、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实施《班主任任职资格证书制度》工作的领导,县教体局成立“沂水县教体局班主任任职资格证书制度实施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政研室,负责具体实施工作。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机构。
2、各单位要加强对班主任任职资格制度的管理,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严格培训、考核、评价程序,确保工作顺利进行。每期班主任任职资格培训成绩要进行公布,申报证书人员名单要在适当范围内进行公示。各单位要安排专人管理培训档案和申报事宜,明确职责,落实责任。要建立班主任培训工作联系人制度,联系人名单报县教体局政研室。各学校要根据本校教师情况和培训进度合理制定培训计划,保证教师按县教体局要求参加培训,并逐步取得资格。
3、教师取得班主任任职资格后,各单位要加强管理,对在职的班主任应当进行年度考核,考核连续两年不合格的取消任职资格。要建立班主任后备人才队伍,将取得任职资格但没有担任班主任的教师全部纳入管理,组织他们担任副班主任、班主任助理等,以增强实践能力,不断提高班级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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