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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能人才评价工作实施细则
一、总则
1 基本要求 1.1 1.2 1.3
本细则所称技能人才评价, 是指公司评价机构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技能公司技能人才评价工作坚持国家职业 (行业工种)标准与公司岗位实际要求相结合、 公司技能人才评价内容以职业能力考核和工作业绩评定为重点,
同时注重职业道德
人才考核工作委员会)按照公司职业技能鉴定标准实施的技能人才职业资格评价活动。 职业能力鉴定与工作业绩评定相结合的原则。
评价和理论知识考试。对少数工作业绩评定成绩优异者,可采取直接认定方式。
2 分工与职责 2.1 组织管理与分工
公司设立技能人才考核工作委员会 (以下简称公司考核委) 、办公室和专业考评组等机构, 各分公司依据公司技能人才评价工作要求分别设立分公司技能人才考核工作委员会(以下简 称分公司考核委)及办公室。
2.2 公司技能人才考核工作委员会人员组成及工作职责
公司考核委成员由公司主要领导任主任,公司高管、相关部门负责人及分公司主要领导为成员。
主要职责包括:制定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等制度;制定公司技能人才评价工作实施细则;审定专业考评组成员;批准合格人员等。
2.3 办公室的人员组成及主要工作职责
办公室是公司考核委下设的办事机构, 主要职责: 具体负责落实公司技能人才评价, 完成公司考核委交办的各项工作。
办公室主任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兼任。 2.4 专业考评组的人员组成及工作职责
专业考评组应与开展考评的职业(工种)相对应,原则上一个职业(工种)成立一个专业考评组。
专业考评组组长、组员由具有相关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和具有相关专业职业资格的人员 担任。成员由三部分组成,即:由公司选派的专家或考评人员;港口集团或市人社局指派的专家或考评人员等三部分组成。考评组成员一般不少于
3 人。
专业考评组的主要职责是:按规定标准和程序实施职业技能和理论知识的考核与考试; 及时处理考核考试中的重大问题;接受公司考核委和办公室的领导,接受相关方的监督。
2.5 分公司考核委及办公室的组成及工作职责 2.5.1 分公司考核委的组成及工作职责
分公司考核委主要由分公司领导、人力资源、技术、安质、生产、纪委、工会等部门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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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人组成。工作职责为:依照公司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的总体要求制定分公司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等制度,审核合格人员。在分公司考核委下设办公室。
2.5.2 分公司办公室的组成及工作职责:
分公司办公室是分公司考核委下设的办事机构,主要职责有:负责落实公司及分公司技能人才评价和制度,完成公司考核委、办公室、专业考评组及分公司考核委交办的具体工作。
2.6 公司技能人才评价工作图解
个人
队(所、车间) 分公司 股份公司
1、填写申报表 2、撰写个人工作总结 3、整理业绩材料
申报资格初审 申报资格审核
申报资格公示
申报资格批准
工作业绩评定(班组评分) 工作业绩评定(队级评分)
工作业绩评定(评分、核准)
职业道德评价(班组评分) 职业道德评价(队级评分)
参加培训
职业道德评价(核准)
培训方案批准
组织培训、 安排培训场
所及相关人员
参加职业能力考核
组织职业能力考核, 安排考场及相关人员
考评组命题、评分
参加理论知识考试
组织理论知识考试, 安排考场及相关人员
考评组命题、阅卷
成绩汇总,初定合格人员名单
初定合格人员公示上报评价材料
1、审核合格人员 2、评价材料归档
办理职业资格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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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评价范围和对象
1、职业(工种)范围
公司开展技能人才评价的职业(工种)范围主要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 或交通行业的职业(工种)范围内(不包括全国统考职业) 。公司各技术工种岗位可根据岗位性质、岗位职责对应国家或行业职业工种(详见对应表)
。
2、人员范围
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在岗职工。
3、评价对象与申报条件 3.1 3.2 3.2.1
评价对象为现从事或准备从事技术工种的人员;其他需要评价的人员。 申报条件
初级(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下同)
(1) )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 )在本职业连续工作 2 年以上; (3) )本职业学徒期满。
3.2.2 中级:
(1) )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3 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
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 )取得本职业初级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5 年以上。 (3) )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7 年以上。
(4) )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 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
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3.2.3
高级:
(1) )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4 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
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 )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6 年以上。
(3) )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 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
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4) )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 连续从事本职
业工作 3 年以上。
3.2.4
技师:
(1) )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5 年以上,经本职业技师正
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 )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7 年以上。
(3) )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本职业(专业) 毕业生和大专以上本
.
.
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时间满
3.2.5
高级技师:
2 年。
(1) )取得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3 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技
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 )取得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5 年以上。
三、评价内容与工作程序
1、工作业绩评定
1.1 工作业绩评定的主要内容
重点评定申报人员的工作质量、效率;业务水平;安全生产;技术改造技术创新以及技术培训等方面的内容。其中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包括传授技艺方面的要求。技师、高级技师包括管理能力方面的要求。
1.2 工作业绩评定的工作程序
1.2.1 根据年度考评计划,在本公司范围内发布公告,公布考评职业(工种)范围、申报条件、考评工作流程等。
1.2.2 申报人员填写《技能人才评价申报表》 、撰写《技能人才工作总结》 ,并收集个人 业绩证明材料,报分公司所辖队(所、车间) 。
1.2.3 分公司所辖队(所、车间)对申报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初审,经初审通过后报分公司办公室进行审核,经审核通过后在分公司内对申报人员资格进行公示。公示地点可选择在 分公司的公告栏、 队(所、车间)、食堂等人员来往较密集的地区。 公示时间不少于 3 工作日。
1.2.4 经公示后无异议的,由分公司报公司批准。
1.2.5 由申报人员所在班组、所在队(所、车间)和分公司对符合申报条件的申报人员 的工作业绩分别在《技能人才工作业绩评价表》中进行打分评定,其中班组分值权重占 循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
1.2.6 分公司办公室应将评分结果进行汇总复核后,报分公司考核委批准。 1.2.7 直接认定
1.2.7.1 直接认定的组织实施 1.2.7.1.1 核委审核。
1.2.7.1.2 1.2.7.1.3 1.2.7.1.4
30%;
队(所、车间)分值权重占 30%;分公司分值权重占 40%。对申报人员进行业绩评定时,应遵
分公司办公室将符合直接认定条件的参评人员名单及申报材料,报分公司考分公司考核委进行审核并投票表决。
分公司将通过审核的人员名单及业绩材料报公司办公室审核。 经公司办公室审核通过后,将名单及业绩材料报市人社局核准。
1.2.7.2 直接认定的工作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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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7.2.1 报审
95 分以上的申报材料进行复核, 并报送分公司
由分公司办公室对工作业绩评定成绩达到 考核委进行评审。
1.2.7.2.2 1.2.7.2.2.1 1.2.7.2.2.2 通过评审。
评审
分公司考核委成员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分公司考核委成员进行投票表决。投票人数应达到分公司考核委成员总人
50%以上,视为
数的 70%以上,投票方为有效。投通过票的人数应达到分公司考核委总人数的
1.2.7.2.2.3 分公司办公室汇总并公布投票结果,按照各等级申报人员总数的 5%直接认 定指标要求,由高票数到低票数确定直接认定人员的名单,如票数相同,则按工作业绩评价表的分数由高到低直接认定。
1.2.7.2.3
资格复核、批准
由分公司办公室将确定直接认定人员的名单和申报材料报公司办公室复核,经公司办公室复核无误后,由公司办公室将相应的申报材料报市人社局批准。
1.3 对个人工作总结和证明材料的要求
个人工作总结是指能够反映申报人员在本职工作过程中的作用和影响的材料,是进行评价的重要依据。主要记述申报人在从事所申报职业(工种)的职业活动中含有技能(技术) 性工作业绩。其中申报高级工以上等级的要突出反映以下几方面要素:技术深度、实施难度、对企业的重要性、对生产的作用、先进性、效益效果、影响大小等。工作总结内容限于申报 人员从取得现有技能等级到目前申报这段时间内的个人业绩。工作总结一定要真实、准确, 不得虚报或冒认。
申报人员提交的证明材料,必须是其在申报考评前取得的业绩和成果,有相关单位签署的证明意见,现有技术等级资格证书、学历证明或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及其他荣誉证书复印件等。
2、职业道德评价 2.1 职业道德评价的内容
重点评价申报人员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工作责任心和积极性、岗位之间团结协作的能力。
2.2 职业道德评价的主要形式
主要采用班组评价和队(所、车间)评议相结合的方式,以量表的形式进行。 2.3 职业道德评价的组织实施
2.3.1 所在班组评议,根据《技能人才职业道德评价表》的要求进行评分,参评人员应为申报人员的所在班组成员,经评价后无异议者,上报队(所、车间)
。
2.3.2 队(所、车间)评议。由队(所、车间)负责组织队(所、车间)领导、班组长 等根据《技能人才职业道德评价表》 的要求进行评分。 职业道德评价成绩取班组评分和队 (所、车间)评分的平均分。评分结果上报分公司办公室核准。
2.3.3 职业道德评价工作可与工作业绩评定同步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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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职业能力考核
3.1 职业能力考核的主要内容
重点考核申报人员执行操作规程、 解决生产问题和完成工作任务等方面的实际工作能力。 3.2 职业能力考核的主要形式
职业能力考核通常采用典型作业项目评定、现场答辩、情景模拟等方式进行。可以结合生产(经营)实际,在工作现场、生产过程中进行职业能力考核。由参加考核人员在本工作岗位上,利用现有设备、原材料、工艺等进行现场操作,考评人员根据其操作情况进行考核评定。
3.3 职业能力考核的组织实施 3.3.1 考前准备 3.3.1.1
根据公司技能人才评价工作实施细则及年度考评工作计划,由分公司办公室对
符合申报条件的申报人员组织开展专业技术培训,安排培训场所及相关人员,并将培训材料上报公司办公室备案。
3.3.1.2
在市人社局的指导下,公司办公室制订职业能力考核方案,并经市人社局审核,
于考核前 30 日报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备案。 考核方案应根据生产岗位对技能的要求, 结合国家职业标准(或行业标准)制定。
3.3.1.3 位情况。
有国家题库的职业(工种) ,由公司办公室向市人社局申请,从国家题库中抽取实际操作试题。在国家职业标准技能要求和鉴定方式不变的前提下,专业考评组可根据公司生产的实 际情况,调整部分考核内容。调整的项目不超过 30%。最终确定的命题,须报市人社局备案。
尚未开发国家题库的职业(工种) ,由专业考评组依据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和行业标准,结合岗位实际要求,共同命制试题。最终确定的命题,须报市人社局备案。
每次考核至少命制三套试题(试题重复率不得超过 其中一套作为考核试题。
3.3.1.4
分公司负责安排职业能力考核工作事项,制作并发放准考证,落实考核场所、
设备、原材料、能源、检测工具仪器等,安排考核现场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安全保卫和后勤保障等人员。
3.3.2 实施考核 3.3.2.1
专业考评组负责对申报人员的职业能力进行考核评定。分公司负责考核现场的
考务管理工作。按照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考务管理要求执行。
3.3.2.2 市人社局可委派质量督导人员对考核现场实施质量督导。 《考试现场情况记录表》须有质量督导人员签字,考评结果方为有效。
4、理论知识考试
4.1 理论知识考试的主要内容
重点考核本职业及本岗位相关的必备职业知识。 4.2 理论知识考试的组织实施
4.2.1 由分公司办公室发布理论知识考试公告,制作并发放准考证。理论知识考试由分
.
公司办公室应组织专业考评组根据考核方案进行命题,命题可结合公司实际岗
15%,考核点重合率不得超过 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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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组织实施,采用闭卷笔试、统一考试的形式。
4.2.2 公司办公室应组织专业考评组根据考核方案进行命题,命题可结合公司实际岗位 情况。有国家题库的职业(工种) ,理论知识考试一般不作调整,如确需调整替换,需说明理由,且替换幅度不大于 30%。最终确定的命题,须报市人社局备案。
尚未开发国家题库的职业 (工种),由公司专业考评组依据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要求进行命制,最终确定的命题,须报市人社局备案。
每次考试至少命制三套试题(试题重复率不得超过 其中一套试题用于考核。
4.2.3 专业考评组负责阅卷评分工作。
4.2.4 由公司办公室公布理论知识考试成绩。
15%,鉴定点重合率不得超过 60%),
四、考务管理及争议处理
1、公司开展技能人才评价的考务管理工作要求
1.1 实施技能人才评价前,由公司制定评价工作计划、考核方案、考评人员配备、评价方式、试题来源以及其它有关事项,并按隶属关系,报市社局备案。分公司按照公司的要求具体编制考务管理工作方案,报公司考核办公室备案。
1.2 实施评价时,应严肃考场纪律,规范考评行为,防止弄虚作假、考场舞弊和违规评判等不良行为。
1.3 接受市人社局对考务、评价等工作的监控和督导。
1.4 考评人员派遣、使用及管理的工作要求
考评人员的派遣、使用和管理,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考评员只能承担国家职业资格五级、四级、三级的鉴定考评;高级考评员可承担国家职业资格五级至一级的鉴定考评。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按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规定执行。考评人员应自觉遵守考评人员守则、职业技能鉴定考务管理规定和有关规章制度,接受鉴定质量督导人员的监督。
对考评人员的使用严格执行轮换、回避等制度。考评小组成员原则上每次轮换不得少于 三分之一。考评小组执行考评任务时,对有亲属关系的考生应予回避。
2、评审结果的争议处理
2.1 申报条件的争议处理。对申报条件有疑问的,由分公司考核办公室负责做出解释和处理。如仍有异议,由分公司考核办公室报分公司考核委员会裁定。
2.2 工作业绩评定、公示环节的争议处理。对工作业绩材料的真实性有疑问的,由分公司考核办公室负责调查核实后,报分公司考核委员会做出决定。
2.3 职业能力考核和理论知识考试环节产生的争议处理。由专业考评组组长负责协调处理,重大争议报公司考核办公室做出处理,直至公司考核委员会作出裁定。
.
.
五、证书核发
由公司办公室负责向市人社局报送合格人员的的评审材料。由市人社局核准后办理相应等级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职业能力考核、工作业绩评定、职业道德评价、理论知识考试成绩均实行百分制,成绩 均达到 60 分及以上者为合格。 单项成绩不合格, 即为评价不合格。 单项合格成绩仅当次有效。
六、附则
1、本实施细则由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提出;
2、本实施细则由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起草。 3、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附件:相关表格
6.1 《技能人才评价申报表》 附表 1:《技能人才评价申报证明材料》附表 2:《技能人才工作总结》 6.2 《技能人才业绩评价表》 6.3 《技能人才职业道德评价表》 6.4 《技能人才评价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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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能人才评价申报表
姓
名 贯
性别 最高学历
累计:
本工种工龄
连续:
现职业技能
等级
出生年月 联系电话
年
申报职业名称 年
身份证号码
籍
大一寸免冠近照
参
加
工作时间
申报职业技能等级
个人学习工作简历
队(所、车间)
意见
年
(盖章)
月
日
分公司意见
年
(盖章)
月
日
公司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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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表 1:
技能人才评价申报证明材料
(请粘贴于此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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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表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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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能人才工作总结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原技术等
工作年限 申报技术等
级
工种
职务 学历
级及年限
(请粘贴于此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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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业绩评价表(初级工)
单
位:
姓
名:
年 分 值
月 至 班 组
年 队级
月 分公司
申报职业名称:
评价期间:
评价项目
评价标准
( 30%) ( 30%) ( 40%)
合计
工作质量和效率
工作质量基本符合要求, 工作效率基本满足 要求。
30
业务水平
了解本岗位必备的知识和技能要求; 初步具
30
备解决本岗位简单技术难题的基本能力。
安全生产
能够执行生产安全操作技术规程, 量事故。
无安全质
30
技术改造技术创新 参与班组级以上技术改造或技术创新工作。 5
技术培训
参加队(所、车间) 级以上的技术培训学习。
5
总
分公司考评结论:
分 100
(盖章)
年
注: 1.出现安全、质量事故者,一票否决;
月 日
2. 本表配分为 100 分,分班组、队(所、车间)和分公司三级评分,分值权重:班组占 30%;队级占
30%;分公司占 40%,合计总分即为评价得分。
3. 累计总分达到 60 分为评价合格;累计总分达
95 分以上的可申请直接认定。
.
.
工作业绩评价表(中级工)
单
位:
姓
名:
年
分 值
月 至 班组
年 队级
月 分公司
申报职业名称:
评价期间:
评价项目
评价标准
( 30%) ( 30%) (40%)
合计
工作质量和效率
工作质量基本符合要求,工作效率满足要 求。
30
业务水平
基本掌握本岗位必备的知识和技能要求; 备解决本岗位一般技术难题的基本能力。
具
30
安全生产
能够执行生产安全操作技术规程, 量事故。
无安全质
30
技术改造技术创
新
参与队(所、车间) 级以上技术改造或技术 创新工作。
参加队(所、车间)级以上的技术培训学习。
5
技术培训 5
总
分公司考评结论:
分 100
(盖章)
年
注: 1.出现安全、质量事故者,一票否决;
月 日
2. 本表配分为 100 分,分班组、队(所、车间)和分公司三级评分,分值权重:班组占 30%;队级占
30%;分公司占 40%,合计总分即为评价得分。
3. 累计总分达到 60 分为评价合格;累计总分达
95 分以上的可申请直接认定。
.
.
工作业绩评价表(高级工)
单
位:
姓
名:
年 分 值
月 至 班 组
年 队级
月 分公司
申报职业名称:
评价期间:
评价项目
评价标准
( 30%) ( 30%) ( 40%)
合计
工作质量和效率 工作质量符合要求,工作效率满足要求。 30
掌握本岗位必备的知识和技能要求;
业务水平
备解决本岗位重要技术难题的能力。 能够执行生产安全操作技术规程, 量事故。
无安全质 初步具
30
安全生产
25
技术改造技术创新
参与队(所、车间)级以上技术改造或技术 创新工作。
5
技术培训
参加队(所、车间) 级以上的技术培训学习。
5
能指导本职业中级工以下人员进行实际操 作,并传授理论知识,所授徒弟取得相应的 职业资格证书。
总
分
100
传授技艺
5
分公司考评结论:
(盖章)
年
月
日
注: 1.出现安全、质量事故者,一票否决;
2.
本表配分为 100 分,分班组、队(所、车间)和分公司三级评分,分值权重:班组占 30%;队级占
30%;分公司占 40%,合计总分即为评价得分。
3. 累计总分达到 60 分为评价合格;累计总分达
95 分以上的可申请直接认定。
.
.
工作业绩评价表(技师)
单
位:
姓
名:
年
分 值
月 至
年
月
申报职业名称:
评价期间:
评价项目
评价标准
班组 队级 分公司
合计
( 30%) ( 30%) ( 40%)
工作质量和效率
工作质量优良,符合要求,工作效率较高, 满足要求
25 具
业务水平
熟练掌握本岗位必备的知识和技能要求; 备解决本岗位重要技术难题的能力。 能够执行生产安全操作技术规程, 量事故。
参与分公司级以上技术改造或技术创新工作。
参加公司级以上的技术培训学习。 能指导本职业高级工以下人员进行实际操
25
安全生产
无安全质
25
技术改造技术创新
10
技术培训
5
传授技艺
5
作,并传授理论知识,所授徒弟取得相应的 职业资格证书。
管理能力
有良好的组织协调和沟通能力, 好。
总
分
过程控制良
5
100
分公司考评结论:
(盖章)
年
注: 1.出现安全、质量事故者,一票否决;
月 日
2. 本表配分为 100 分,分班组、队(所、车间)和分公司三级评分,分值权重:班组占 30%;队级占
30%;分公司占 40%,合计总分即为评价得分。
3. 累计总分达到 60 分为评价合格;累计总分达
95 分以上的可申请直接认定。
.
.
工作业绩评价表(高级技师)
单
位:
姓
名:
年 分 值
月 至
年
月
申报职业名称:
评价期间:
评价项目
评价标准
班组 队级 分公司
合计
( 30%) ( 30%) (40%)
工作质量和效率
工作质量优秀, 符合要求, 工作效率高, 满足要求
熟练掌握本岗位必备的知识和技能要求; 备解决本岗位关键技术难题的能力。 能够执行生产安全操作技术规程,
无安全质
具
20
业务水平
20
安 全 生 产
技术改造技术创
新
25
量事故。
参与公司级以上技术改造或技术创新工作。
15
技术培训
参加公司级以上的技术培训学习。
能指导本职业技师以下人员进行实际操作,
5
传授技艺
5
并传授理论知识, 所授徒弟取得相应的职业 资格证书。
管理能力
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沟通能力, 注重过程控 制。
总
分
10
100
分公司考评结论:
(盖章)
年
注: 1.出现安全、质量事故者,一票否决;
月 日
2. 本表配分为 100 分,分班组、队(所、车间)和分公司三级评分,分值权重:班组占 30%;队级占
30%;分公司占 40%,合计总分即为评价得分。
3. 累计总分达到 60 分为评价合格;累计总分达
95 分以上的可申请直接认定。
.
.
技能人才职业道德评价表
单
位:
姓
名:
申报职业名称:
申报职业等级:
年
月 至
年
月
所在 班组
队(所、 车间)
评价期间:
评价指标
评价标准 配分 平均分
忠诚企业
热爱企业, 关心集体, 工作高标准、 严要求, 遵规守纪,有较强的奉献精神
20
爱岗敬业
热爱本职工作,工作积极主动,认真细致, 精益求精,善于思考,勇于创新,有较强事 业心
为人忠厚老实,尽职尽责,执业谨慎,信誉
20
诚实守信
20
至上,责任心强
团队意识强,有大局观念,善于团结和帮助 同事,具有较强沟通能力,与人相处融洽, 维护集体利益
自觉服从工作安排, 能虚心听取他人意见和
20
团结协作
工作态度
建议
20
总
分公司考评结论:
分 100
(盖章)
年
注: 1.出现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公司相关制度的,一票否决;
月 日
2.本表配分满分 100 分,班组、队(所、车间) ,平均分即为考核内容得分。各项目考核平均得分累加达到 60 分为职业道德评价合格。
.
.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技能人才评价审批表
姓 名
性别 最高学历
出生年月
籍 贯
(学位) 本工种工龄 现职业等级
累计:
年
政治面貌
大一寸免冠近照
参
加
工作时间 申报职业等级
连续:
申报职业名称 年
身份证号码
个人学习工作简历
班组评分
工作业绩评定
( 30%)
队级评分 (30%)
分公司评分 ( 40%)
总分 评定结论
评价内容
班组评分
职业道德评价
队级评分
平均分
评定结论
.
.
专业考评组评分
职业技能考核
评价结论
评价内容
理论知识考试
专业考评组评分 评价结论
分公司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公司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市职业技能鉴定机构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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