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制依据:合同,经过图纸审查机构审查合格的施工图,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规程及标准,法律、法规及相关规章、制度文件。 工程竣工验收的组织形式: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申请工程竣工验收,实行监理的工程,工程竣工报告须经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建设单位收到工程竣工报告后,对符合竣工验收要求的工程,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组成验收组,对于重大工程和技术复杂工程,根据需要可邀请有关专家参加验收组。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为验收组组长,监理单位总监为副组长,并按专业划分验收小组,小组组长由建设单位专业负责人或监理单位专业监理工程师担任。 工程竣工验收的程序: 会议由验收组组长主持,议程如下: 1.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分别汇报工程合同履约情况和在工程建设各个环节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 2.验收组审阅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工程档案资料; 3.验收组实地查验工程质量; 4.验收组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安装质量和各管理环节等方面作出全面评价,形成经验收组人员签署的工程竣工验收意见。 参与工程竣工验收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不能形成一致意见时,应当协商提出解决的方法,待意见一致后,重新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工程竣工验收的内容: 对工程监理资料、施工技术资料进行检查;按合同和图纸内容对工程观感质量进行检查打分;对相关功能性试验进行检查等。以上检查的内容应根据工程合同和图纸具体明细。 工程竣工验收的日期 备 注 精选
附表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人员组成名单
项目 组长 副组长 专 业 小 组 长 姓名 成 员 精选
工作单位 资格级别 专业 (或职称) 职务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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