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阳市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
点的通知
【法规类别】建设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筑府发[2018]21号 【发布部门】贵阳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8.06.11 【实施日期】2018.06.1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阳市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筑府发〔2018〕21号)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综合保税区、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市各直属事业单位,市管企业:
《贵阳市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8年6月11日
贵阳市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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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省代表团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按照深化依法治国实践新要求,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 》(中发〔2015〕36号)、《贵州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7-2020年)》(黔党发〔2017〕15号)、《贵阳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7-2020年)》(筑党发〔2017〕20号),紧扣建设公平共享创新型中心城市,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现对贵阳市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如下: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和国务院取消、下放审批事项决定,最大限度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特别是最大程度减少对生产经营活动的许可,最大限度缩小投资项目审批、核准的范围,最大幅度减少对各类机构及其活动的认定。做好已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落实和衔接,加大督查力度,重点督查在推进放权工作中“明放暗不放、搞变通、留尾巴”等问题。同步取消、下放跨部门、跨领域的审批事项,取消、下放相近或同类审批事项的要一并取消或全链条下放。深化行政许可标准化建设,完善行政许可标准化指南。深入推进高新开发区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试点工作。
责任单位:市编委办、市法制局、市质监局、市督办督查局、市政务服务中心、高新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各区(市、县、开发区)政府(管委会)
(二)加强清单动态管理。完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职业资格目录清单和收费基金目录清单动态管理。年内完成2018年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 2 / 4
作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的动态调整工作。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
项、职业资格目录、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清单实行动态调整。
责任单位:市编委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直有关部门,各区(市、县、开发区)政府(管委会)
(三)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体制改革,优化政府组织结构,推进本市各级政府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认真执行国务院统一制定发布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开展“多评合一、联合评审”试点和“先建后验”管理模式试点,开展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试点。健全政府定价制度,做好价格动态管理工作。
责任单位:市编委办、市发展改革委,市直有关部门,各区(市、县、开发区)政府(管委会)
(四)加强市场监管。强化企业设立后经营许可事项清单管理。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全面实施“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按照国家和省的要求积极推进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证照分离”改革试点,降低市场主体准入门槛,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清理、废除妨碍全国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探索“大数据+智能”监管模式,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推行跨部门联合抽查制度化、常态化。推进政社分开,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举办社会中介机构,坚决整治“红顶中介”,严禁行政审批部门指定或变相指定中介机构从事垄断经营。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统一的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和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推进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全国一张网”建设,依法保护企业和个人信息安全。
责任单位:市工商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编委办、市民政局,市直有关部门,各区(市、县、开发区)政府(管委会) 3 / 4
(五)优化公共服务。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各级各部门自建政务服务信息系
统和专网系统要主动与新版贵州省网上办事大厅系统平台融合。加快实体大厅标准化建设,推进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规范化进驻,重点推出一批并联审批、集中审批事项。集成邮政速递业务,推行“一窗受理”。积极推进“大数据+政务服务”,大力推行和积极探索“网上办、一次办、同城办、邮政办”“一网通办”“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等便民利民新模式。开展“减证便民”行动,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更加便捷的政务服务。细化“六个一”改革任务,强化督查督办、营商环境第三方评估和目标绩效管理。
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市编委办、市督办督查局,市直有关部门,各区(市、县、开发区)政府(管委会)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六)完善政府立法机制。始终坚持党对政府立法工作的领导,严格落实《中共贵阳市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地方立法工作的意见》(筑党发〔2015〕9号)要求,认真执行《贵阳市人民政府起草地方性法规草案和制定政府规章程序规定 》(政府令〔2014〕18号),坚持依法科学民主立法,科学编制立法计划。充分发挥立法咨询专家库、基层立法联系点、重要事项第三方评估的作用,畅通社会各方公众有序参与政府立法渠道。完善重大利益调整论证咨询机制和公众意见采纳情况反馈机制,积极推进委托第三方起草法规规章草案、多方联合起草法规规章草案和立法后评估工作。 责任单位:市法制局,市直有关部门
(七)加强重点领域政府立法。突出立法对改革发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重点抓好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发展、环境保护、物业维修资金管理、小客车号牌管理、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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