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汕环线高速公路第1总监办 环境保护监理实施细则
潮汕环线高速公路工程第1总监办 二○一七年七月
目 录
一、工程概况 ............................................................................................. 1 二、环境保护的监理的任务 .................................................................... 1 三、环境保护的监理依据 ........................................................................ 2 四、施工环境保护的监理工作程序 ........................................................ 3 五、施工环保监理的工作内容及方式 .................................................... 4 六、施工环保监理的工作制度 ................................................................ 8 七、施工环保监理特别关注的问题 ........................................................ 9 八、施工准备阶段的环境保护监理技术工作要点 .............................. 10 九、施工阶段环境保护监理要点 .......................................................... 21 十、缺陷责任期(保修期)的环境保护监理 ............................................ 35
一、工程概况
潮汕环线高速公路(含潮汕联络线)项目是广东省高速公路网规划“九纵五横两环”高速公路主骨架网中的加密线,是汕头市、潮州市干线公路网规划中重要环线。项目横贯汕头市、潮州市,呈半环形穿过粤东汕头、潮州、揭阳三市,与沈海高速公路(汕汾、深汕)、汕梅高速一起构筑潮汕地区的高速公路环线。属“十三五”重点项目。
项目全长约82.2km,设计荷载为公路-I级,Ⅷ度抗震设计,高速公路设计时速100km/h,一级公路设计时速80km/h。项目批复概算总投资约152.21亿元,分一、二期工程,按“分期立项,同步建成”模式实施。按省高指2016年1号文的要求,2019年底建成通车。
项目一期工程设主线和潮汕联络线,主线路线长约36.388km,潮汕联络线长约15.718km。工程批复概算约100.3亿元。主线起于揭阳市空港区地都镇军民村北侧,设置Y型枢纽互通立交接既有汕梅高速公路,路线向南设置隧道穿越华美山,沿汕头变电站西侧进入汕头市金平区,潮阳、潮南区,终点位于潮南区井都镇,设牛路互通与既有的深汕东高速相接。潮汕联络线起于汕头市潮阳区的西胪镇,通过桑田枢纽互通与潮汕环线高速主线相接,终于汕头市潮阳区的金灶镇东仓村附近,与在建的潮惠高速相接,路线全长约15.718km。
项目二期工程设主线和澄海连接线,主线路线长约22.243km,澄海连接线路线长约7.851km。主线起于隆都镇北侧与汕汾高速相交,路线向西布线,跨越韩江东溪和西溪,在厦深高铁北侧以高架桥形式沿既有兴潮大道走廊继续向西,在通过改建既有登岗互通与汕梅高速公路相接。工程批复概算约51.9亿元。
二、环境保护的监理的任务
交通建设工程施工环境保护监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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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法》及相关法律法规,针对施工过程环境保护的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理,一般分为“环境达标监理”和“环保工程监理”两类。环境达标监理的主要任务是对工程建设过程中,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行为进行监督管理,防止或减少施工过程污染物排放和生态破坏,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或符合生态保护要求,如噪声、废气、污水、固废等污染物排放达标,水土流失、生态恢复、自然保护区、水源区和风景名胜区保护等符合要求。环保工程监理的主要任务是对工程的环保配套设施进行施工监理,落实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的环保设施要求,确保“三同时”的实施,如临时用地复垦、水土保持、景观绿化等生态工程、路桥面雨水径流收集、服务区污水处理、声屏障、消烟除尘设施等。
三、环境保护的监理依据
实行施工环境保护监理,目前我国还没有制定出专门的法律法规。根据原交通部下发的《关于开展交通工程环境监理工作的通知》(交环发[2004]314号)和《关于在公路水运工程建设监理中增加施工安全监理和施工环保监理内容的通知》(交质监发[2007]158号),明确了施工环境保护监理工作已成为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工作内容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工程监理管理体系,因此环境保护监理的强制性由施工监理的有关规定来保障。对于交通建设工程环境保护监理的工作内容,则在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中都能找到依据。
1、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 2、国家有关的条例、办法、规定等; 3、地方性法规、文件; 4、国家环境标准; 5、公路水运工程标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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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环境影响评价和水土保持报告及批复、环境行动计划等; 7、工程设计文件;
8、监理合同、施工合同以及有关补充协议; 9、施工过程的会议纪要、文件。 四、施工环境保护的监理工作程序
施工环境保护监理一般应按照下列工作程序进行:
(1)依据监理合同、设计文件、环评报告与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施工合同、施工组织设计等编制施工环境保护监理计划(规划);
(2)按照施工环境保护监理计划(规划)、工程建设进度、各项环保对策措施编制施工环境保护监理实施细则;
(3)依据编制的施工环境保护监理计划(规划)和实施细则,开展施工期环境保护监理,检查承包人制订的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验收、计量与支付;
(4)工程交工阶段编写施工环境保护监理总结报告,整理监理档案资料,提交建设单位;
(5)参与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和水土保持验收。
1、组织施工环境保护监理交底会和有关协调会 2、审核施工组织设计中的环境保护实施方案 3、审核工程材料、设各的环境性能指标 4、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建立项目施工环境保护监理机构 编制施工环境保护监理计划(规划) 1、督促施工单位履行承包合同中的环境保护条款 2、现场检查、监督并发布各项指令、文件及协调管理 3、结合环境监测数据,及时调整环保监控力度 4、进行环保工程和有关事项的验收、计量和支付事宜,编写工作记录、监理日志、监理月报、监理工作报告、 监理工作总结等 进行施工环境保护监理 向建设单位提交施工环境保护监理资料 编制旌工环境保护监理报告,参与工 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和水土保持验收 施工环境保护监理工作程序 -3-
五、施工环保监理的工作内容及方式
监理工程师对施工活动中的环境保护工作按照施工进程实施动态管理。环保达标监理的工作方式队日常巡视为主,辅以必要的环境监测,以便及时调整环保监控力度。环保工程作为交通建设工程的附属工程,其施工监理的内容与主体工程的施工监理相同,其监理程序和方式也与主体工程施工监理一致,其工作方法与主体工程相同。
1、 施工环境保护监理的工作内容
施工期的环境保护监理,应体现出事前控制和主动控制的要求,结合公路水运施工的特点,注重监理实效。施工环境保护监理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
1)施工准备阶段的环境保护监理工作
(1)参加设计交底,熟悉环评报告和设计文件,了解工程建设项目的具体环保目标。
(2)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开工报告,对环保实施方案提出审查意见,包括施工中须保护的环境敏感点、具体的环保措施、环保管理制度和环保专业人员等。
(3)审查施工单位的临时用地方案是否符合环保要求,临时用地的恢复计划是否可行。
(4)审查施工单位的环保管理体系是否责任明确,切实有效。 (5)参加第一次工地会议,对工程建设项目的环保目标和环保措施提出要求。
2)施工阶段的环境保护监理工作 (1)对工地进行巡视或旁站监理。 (2)向施工单位发出环保工作指令。 (3)检查环境保护措施和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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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协助环保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处理突发环保事件。 (5)建立、保管环境保护监理资料档案。 (6)参加工地例会。
3)交、竣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的环境保护监理工作
(1)参加交工检查,确认现场清理工作、临时用地的恢复和取(弃)土场的复绿等是否达到环保要求。
(2)评估环保任务或环保目标的完成情况,对尚存的主要环境问题提出继续监测或处理的方案和建议。
(3)定期检查施工单位对环保遗留问题整改计划的实施,并根据工程具体情况,建议施工单位对整改计划进行调整。
(4)检查已实施的环保达标工程和环保工程,对交工验收后发生的环保问题或工程质量缺陷及时进行调查和记录,并指示施工单位进行环境恢复或工程修复。
(5)检查施工单位的环保资料是否满足竣工环保验收的要求。 (6)整理施工环境保护监理竣工资料。 (7)参与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和水土保持验收。 4)环境监测
根据有关规定,施工期的环境监测工作由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环境监测单位开展,也称为外部监督监测。监理工程师应协助建设单位落实施工过程的环境监测计划。
一般施工期外部监督监测的每次间隔时间往往比较长,提供的是固定点位的前后历史对比资料。根据工程的实际进展,环保监理工程师有时候会需要一些即时的监测数据,对常规污染因子及突发污染事故进行监测,也称为内部监理监测。监理监测的测点选择、监测频次监测时间等,可根据施工进度计划等进行预先安排。监理环境监测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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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进行,使数据有可比也为制订环境保护监理措施和判断环保措施执行效果提供必要的依据。因此,环保监理单位有必要自备一些常用的监测设备,能够自行监测一些比较简单的项目。
一般定期监测的项目有:
(1)空气质量。监测项目有N02、CO、TSP三项,必要时还可监测SO2
(2)地表水水质。一般监测项自有pH、悬浮物(ss)、化学需氧量(COD)、生化需氧量(BOD5)氨氮、石抽类等6项。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还可视需要监测水温、色度、重金属、总磷(TP)、总氮(TN)砷(As)、氰化物、挥发酚、活性剂(LAs)、硫化物、溶解氧(DO)等项目。
(3)海水水质。一般监测项目有p H、悬浮物(SS)、化学需氧量(COD)、生化需氧量(BOD5)、无机氮、石油类等。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还可视需要监测水文气象,包括风速、风向、水温、水深、透明度、海况和水色等;水质,包括溶解氧(DO)、活性磷酸盐等;沉积物,包括汞、铜、铅、镉、锌、铬、总磷(TP)、总氮(TM)和其他有机质等。
(4)声环境质量。监测环境噪声、施工场界噪声、车辆交通噪声,以及声屏障等环保设施的降噪效果等。
监测点位根据施工过程中的重点和施工进度进行安排。 5)其他环保措施的监理
根据不同项目的实际情况,环评和水保文件会提出有针对性的环保措施,甚至会有比较特殊的措施,例如指定范围内的拆迁等。对于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提出的已经批准的措施,应协助建设单位有效地实施。
2、施工环境保护监理的工作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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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工程师应常驻工地,对施工活动的环境保护工作实施动态管理,其工作方式以巡视为主。监理工程师根据工程项目施工区污染源分布的实际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对各个工点进行巡视为主,对于敏感的施工地段,巡视频率应适当增加。对特别关心的节点,如古树名木(珍稀植物)的移植、放射源处置、钻孔泥浆泄露漫溢整改过程应进行旁站监理。通过巡视和旁站,环保问题及时予以纠正,使施工期各项环保措施落到实处。巡视期间监理人员还可以通过与施工作业人员交流,询问操作规程,了解其是否知道有关的环保要求,从而判断施工单位是否对施工人员作了前期环保培训,以确保施工中各项环保措施落实到位。必要时,监理工程师还应进行环境监测。巡视和旁站监理的情况,都应予以详细记录。
监理过程中如发现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等情况,监理工程师应立即通知施工单位限期整改。一般性或操作性的问题,可以采取口头通知形式。口头通知无效或有污染隐患时,应发出书面的监理通知,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并根据施工单位的书面回复,检查其整改结果。严重的环保问题,还应同时向建设单位汇报。如整改情况不理想,可以发布停工指令,施工单位无正当理由拒绝整改的,监理工程师可按有关规定对该部分工程量拒绝支付或折减支付。
每一位监理人员都负有环境保护监理的职责,均应按照各自岗位职责负责自身工作范围内的环境保护监理工作口在配备有环保专业监理工程师的交通建设项目,由环保专业监理工程师具体负责该项目范围内的环境保护监理工作。
3、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的处理
当工程施工过程中,出现重大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事故时,应按如下程序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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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施工单位在发生事故后,应立即停止施工作业,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除在规定时间口头报告监理工程师外,并尽快提出事故初步调查结果的书面报告,报告应初步反映工程名称、部位、污染事故原因、应急环保措施等。该报告经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总监审核批准后报建设单位。
(2)监理工程师立即报告建设单位,及时向当地环保主管部门汇报,同时书面通知施工单位暂停该工程的施工,并督促施工单位根据环保主管部门有关意见,采取有效的环保措施。
(3)监理工程师和施工单位对污染事故继续深入调查,并和有关方面商讨后,提出事故处理的初步方案后报建设单位,交环保主管部门研究处理。
(4)监理工程师对事故处理情况进行总结,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善后工作。
六、施工环保监理的工作制度
交通建设施工环境保护监理纳人工程监理体系内,其相应的各项制度也纳人工程监理的工作制度范畴,即在执行工程监理的各项制度时要体现环境保护监理的相关内容。
1、文件审核、审批制度 2、工作记录制度 3、报告制度 4、会议制度 5、函件来往制度 6、人员培训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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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施工环保监理特别关注的问题
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源地、文物保护单位 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在国务院、国务院有关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内,不得建设污染环境的工业生产设施;建设其他设施,其污染物排放不得超过规定的排放标准。已经建成的设施,其污染物排放超过规定排放标准的,限期治理。由于交通运输项目是线性工程,,且是以生态环境影响为主的非污染型项目,由于地形、接点等多种因素作用,工程主线一般经国家和地方相关主管部。门同意后可以经过环境敏感区,如经过自然保护区的实验区、饮用水源保护区的二级保护区或准保护区,以及风景名胜区的一般区,但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的临时工程(如取弃土场、料场、拌和场、预制厂、施工营地、施工管理区等)在这些地区需要严格控制,一般不允许设在保护区内。
交通运输工程一般在工程设计阶段对地表文物单位进行避让,无法避让的都经过相关文物主管部门同意后才能通过,并在建设前由文物部门对现场的地表文物进行了相应的保护。在施工过程中,如有其他文物遗迹发现,根据国家有关文物法规,施工单位应保护好有关现场,及时通知当地政府的文物主管部门,协商处理,待对其进行适当的处理后再继续施工,确保国家文物的安全和项目建设的顺利进行。
另外,环境监理在工作中应有责任注意工程线路是否离开了各环境敏感地区的限定性区域,避免由于控制不严造成严重影响。如严格控制工程不进入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严格控制工程不进入各种饮用水源地的一级水源保护区,严格控制工程不进入风景名胜区的核心景区,控制工程不进入文物保护单位的核心保护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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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施工准备阶段的环境保护监理技术工作要点
1、 施工临时用地对环境的影响因素及环境保护要点 1)对生态敏感点的环境保护要点
选址对生态敏感点的影响包括:特殊生态系统、特殊生境和珍稀濒危动植物等;公园、绿地、风景名胜区等城市生态环境;水源地、水源林等城市或区域生命保障系统;基本农田、高产良田、特产地、城市菜篮子工程、果木园、种子基地等生存资源;湿地、河口、海湾、红树林、滩涂、水生物产卵地、繁殖场等;各种自然的和人文遗迹等自然与文化保护目标;具有潜在旅游价值或科学美学价值的自然景观;脆弱生态系统或各种自然灾害防治区域或目标等。
为避免因选址不慎造成的生态影响,基本上应采取避让的措施。环保监理人员应做好如下几项工作:
(1)熟悉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和水土保持方案文件,同时实地踏勘,对项目所在区域可能涉及的生态敏感点进行识别和确认。
(2)对各种生态敏感点,应明确其边界以及相应的保护价值,告知建设方,以尽量避让。
(3)对于施工区域附近可能存在的生态敏感点,应通过设置提示牌等宣传方式提醒建设方以及施工人员,防止人为干扰。
(4)通过日常巡视,对各种生态敏感点附近的临时用地情况进行检查。
2)对土地利用的环境保护要点
公路施工临时占地通常涉及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或临近这些用地,另外,还有可能临近鱼塘、河流等水域或居民点。监理人员应做好如下几项工作:
(1)熟悉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和水土保持方案文件,同时实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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踏勘,对项目所在区域土地利用情况进行识别和确认。
(2)根据实际的土地利用情况,对临时用地的选址向建设方提出限制性要求,并对实际的选址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施工区域临近城镇或农村的居民点时,应尽可能租用当地的民居作为施工生活区。若无现成的房屋可以租用,应尽可能避开农、林等生产用地。
对临时借地范围要有明确的边界,具体应按照临时用地审批文件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并结合现场的实际情况划定,以便控制对l临时借地外围土地的不合理占用。
(3)占用农、林等生产用地,在施工结束后,必须恢复原有的土地利用功能。对临时用地,应会同建设方对现场初始的地形地貌、地表植被等自然特征进行客观的文字描述和完整的影像记录,建立档案,以作为将来恢复的依据和参考。
(4)向建设方就临时防护工作提出要求,重点应关注临时防护设施的选择以及实施的时间(如生态防护),并通过巡视进行日常的监督和管理。对于施工营地边界上可能出现的土质开挖面,应有临时防护设施;在条件允许的地区,宜采用生态防护措施,可在开挖的同时进行复绿,选择的植物类型应当是抗逆性强且多年生的乡土物种,若错过了当年的植物萌发和栽培和季节,应在来年进行复绿。在复绿前的土壤裸露期间,宜采用人工遮挡物对土壤裸露面进行遮盖,以防止土壤的自然侵蚀。在气候条件恶劣地区,应有防止土壤侵蚀的工程防护措施,以防止土壤的自然侵蚀。
3)对社会环境的环境保护要点
施工产生的扬尘、噪声、振动等对村镇、学校和人们的交通产生一定的影响,监理人员应以书面形式告知建设方、承包单位应关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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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区域,以及相应的防治扬尘和噪声、振动的措施,并通过巡视进行日常的监督和管理。
4)对陆生生物的环境保护要点
施工的强光照射、噪声会干扰植被和动物的生活节律,严重时会导致植物的死亡以及动物生理紊乱而影响其种群繁衍。扬尘可能使果木庄稼蒙尘,花不受粉,穗不结实,农业减产,因此,应在光照强度和照射角度上尽量考虑避免对动植物的影响口监理人员应做好如下几项工作:
(1)识别施工区域周边动、植物分布情况,对强光、噪声、振动、扬尘等影响提出相应的防治措施,并通过巡视进行日常的监督和管理。
(2)对于植物的砍伐,应在林业部门的指导下进行,并严格按照设计要求控制砍伐数量和面积。
(3)临时发现的古树名木,不得随意砍伐,应调整施共临时用地选址或就地保护;如施工临时用地无法避免损害,则应报告林业部门,并协助林业部门对涉及的古树名木进行移栽。
5)对水生生态系统的环境保护要点
生活区污水及施工废水对水生生态系统的影响包括:河道开挖引起水体混浊,破坏两栖动物生境,破坏湿生植物群落.。桩基工程产生的漏油及泥浆水影响水体水质,噪声和振动干扰水生动物,影响洄游性鱼类正常洄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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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服务区潜在环境影响
序号 1 2 3 4 办公室 1 2 3 4 5 宿舍 1 2 3 停车场 1 供电设施 1 项目 食堂 活动内容 油锅炉灶油灶 油烟机 废弃物污水 冰箱 空调 电脑手机使用 复印机打印机 生活用水用电 纸张使用及废弃 生活垃圾 生活用水 厕所 车辆 发电机 潜在影响 1.漏油 2.能源消耗 3.产生油烟 1.油烟排放 2. 噪声 1.污水 2.废物 3.能源消耗 1.产生有害气体 1.产生有害气体 1.产生辐射 1.产生有害气体 2.噪声 3.废物回收 1.能源消耗 1.资源消耗 2.废物回收 1.资源消耗 2.废物处置 3.有害气体 1.资源消耗 2.污水 1.水污染 2.土壤污染 1.资源消耗 2.有害气体 3.污水 4.噪声 1. 噪声2.资源消耗 3.油料污染 监理人员应做好如下几项工作:
(1)识别施工区域周边水生动植物的分布情况,了解洄游性鱼类的种类和洄游通道、季节对工程施工影响提出相应的防治措施,并通过巡视进行日常的监督和管理。
(2)对于不可避免的河道及河岸开挖工程,应明确并严格控制开挖界限,不得任意扩大开挖范围,将受影响的两栖动物生境控制在最小范围。
(3)临时码头的选址,应考虑可能造成的泥沙淤积对环硫韵影响,必要时,应要求通过工程措施进行清淤。
6)对表层土壤的环境保护要点
地表清理及土方工程将对沿线植被及动物栖息地造成永久性的破坏;此外,表层土壤的剥离容易造成土壤结构的破坏和肥力的下降。
监理人员应做好如下几项工作:
(1)在施工前应明确清理及开挖对象和范围,要求建设方不应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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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虑方便施工而任意破坏
(2)要求地表清理物应有专门的场地用以处置,不得随意丢弃。 (3)对于剥离的表层土,应予以保存,既可用于其他地面曲土地改良,也可用于沿线受破坏土地的恢复,在表层土的再利用之前,要求并协助建设方设置专门的场地用于堆置和保存,并配置相应的防雨和排水设施。
2、临时施工道路对环境的影响因素及环保要点
临时施工道路对周围环境的潜在影响主要是对土地利用,、水土流失及扬尘等的影响,例如临时施工道路的开辟和修筑以及运输车辆的行动会破坏地表植被,包括耕地、用地、林地以及牧草地等。
监理人员应做好如下几项工作:
(1)临时施工道路的开辟和修筑以及运输车辆的行驶会破坏地表植被,包括耕地、园地、林 地以及牧草地等。为此,应规划好临时施工道路的路线走凤,以减少植被破坏为首要原则,尽量利用现有道路;若无现成道路可利用,则应严格控制施工道路修筑边界,路线走向必须绕开各种生态敏感点(区)。
(2)对于施工道路边界上可能出现的土质裸露边坡,应有临时防护设施;在条件允许的地 区,宜采用生态防护措施,可在施工道路修建的同时进行复绿;在气候条件恶劣地区,应有防止土壤侵蚀的工程防护措施,以防止土壤的自然侵蚀。
(3)施工便道属临时性质,载货汽车来往频繁,容易损坏,应及时修补保持平整,设立施工道路养护、维修专职人员,随时保持运行状态良好,减少扬尘污染。
(4)运输车辆行驶产生的扬尘影响植物(作物)正常的繁殖和发育过程,应通过路面硬化处以及定期清扫、洒水抑制扬尘的发生,路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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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始终保持湿润。对施工车辆要求限速行驶,在主要环境敏感点附近,行驶时速宜控制在1 5 km/h以内。施工废气、粉尘排放,应当符合国家 规定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 O 9 5—9 6)。
(5)施工噪声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施工场界排放标准(该阶段施工场界噪声的限值为昼间75 dB(A),夜间,55 dB(A))。居民区附近禁止施工便道的作业,必要时应报当地环保部门批准,并公告居民,才能夜间作业。
(6)施工结束后,必须恢复临时占用土地原有的土地利用功能。对现场初始的地形地貌、 地表植被等自然特征应有客观的文字描述和完整的影像记录,以作为将来进行恢复的依据和参考。
3、临时材料堆放场对环境的影响因素及环保要点
(1)对临时借地范围要有明确的边界,具体应按照临时用地审批文件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并结合现场的实际情况划定,以便控制对临时借地外围土地的不合理占用。若对农、林等生产用地的占用无法避免,则在施工结束后,必须恢复原有的土地利用功能。对现场初始的地形地貌、地表植被等自然特征应有客观的文字描述和完整的影像记录,作为将来进行恢复的依据和参考。
(2)水泥、石灰、矿粉等堆置租洒落会通过改变土壤的理化性质中破坏土壤的缝构以及土壤微生物的理化环境,从而降低土壤肥力。因此,水泥、石灰、矿粉要在指定地点堆置,并且应取密封在放的方式,控制其扬尘;存放点地面应做硬化处理更他处理前应剥离地表熟土,并集中保存。施工结束后,应去除硬化地面,将保存的熟土回填,并恢复初始地表植被。对于堆置点附近可能被污染的土壤应进行改良,恢复其肥力。
(3)材料仓库和临时材料堆放场要防止物料散漏污染。仓库四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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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有疏水沟系,防止雨水浸湿,水流引起物料流失。
(4)沥青、油料、化学物品等不宜堆放在民用水井及河流湖泊附近,并采取措施,防止雨水冲刷进入水体。
(5)水泥和混凝土运输应采用密封罐车。采用敞篷车运输时,应将车上物料用篷布遮盖严密
(6)多风天气(或大风来临前)应注意对物料加以覆盖,减少扬尘。 (7)石灰石、电石、雷管、炸药不得露天堆放,炸药应有专门的仓库。
4、拌和场和预制场对环境的影响因素及环保要点 拌和场和预制场潜在环境影响见表。
拌和场和预制场潜在环境影响
序号 活动内容 潜在影响 1 拌和场、砂石场、轧石场 1.扬尘;2.废水;3.噪声;4.固体废弃物 2 预制场 1.废水;2.噪声;3.固体废弃物 对土地利用的影响可参考前节(施工临时用地对环境的影响因素)内容。
监理人员应做好如下几项工作:
(1)稳定土拌和场、水泥混凝土拌和场、沥青混凝土拌和场等各种拌和场以及砂石场、轧石不得设在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内。对临时借地范围要有明确的边界,以便控制对临时借地外围土地的不合理占用。
若对农、林等生产用地的占用无法避免,至少要避免对生态敏感点(区)的影响,且在施工结束后,必须恢复原有的土地利用功能。
周围应有良好的排水系统,设置隔离栅、沉淀池。
(2)场地平整将对沿线植被及动物栖息地造成永久性的破坏;此外,表层土壤的剥离容易造成土壤结构的破坏和肥力的下降。对于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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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和开挖的土壤,应予以保存,既可用于其他地面的土地改良,也可用于沿线受破坏土地的恢复,在土壤的再利用之前,应有专门的场地用于堆置和保存。
(3)水泥、沥青、石灰、矿粉等堆置和洒落会通过改变土壤的理化性质,破坏土壤的结构以及土壤微生物的理化环境,从而降低土壤肥力。水泥、石灰、矿粉要在指定地点堆置,并且应采取密封存放的方式,控制其扬尘;存放点地面应做硬化处理,硬化处理前应剥离地表熟土,并集中保存。施工结束后,应去除硬化地面,将保存的熟土回填,并恢复初始地表植被。对于堆置点附近可能被污染的土壤应进行改良,恢复其肥力。
(4)拌和场和预制场地向周围环境排放噪声应当符合施工场界排放标准(该阶段施工场界噪声限值为昼间70dB(A),夜间55dB(A)。拌和楼的声源位置较高,声级又强,一般屏障等治理措施很难达标,简易可行的办法就是远离,因此对拌和场的选址应严格把关。拌和场、预制场、砂石场及轧石场距离学校、医院、疗养院、城乡居民区和有特殊要求的地区不宜小于300 m,同时避免对环境敏感点的粉尘和噪声影响。
(5)大型拌和场(预制场)应配有除尘装置;砂石料场应及时洒水;砂石装卸时应尽量降低落差。施工人员应配有防尘用具,以保护工人健康口小型临时拌和场地应离敏感点大于100m,并应尽量避开下风向有人群的地段。
(6)砂石料冲洗废水其悬浮物含量大,需建沉降池,悬浮物进行沉淀后排放。部分废水澄清后可用建筑工地洒水防尘。
(7)混凝土搅拌车应定点清洗,设置临时沉淀池对清洗水沉淀处理后方能外排。有条件者,也可采取废水回收处理后循环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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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混凝土养护可以直接用薄膜或塑料溶剂喷刷在混凝土表面,待溶液挥发后,与混凝土表面结合成一层塑料薄膜,使混凝土与空气隔离。
(9)夜间施工,强光照射会干扰植被和动物的生活节律,严重时会导致植物的死亡以及动物生理紊乱而影响其种群繁衍。在附近有保护物种的情况下,应缩短夜间施工时间,必要时,在施工区域周围设置高于光源的挡光墙。
(10)上述拌和场及砂石场、轧石场距离学校、医院、疗养院、城乡居民区和有特殊要求的地区不宜小于3 00m,以减少它们对环境敏感点的粉尘和噪声污染。
(11)在堆土场、灰土拌和场的周围设土工布围栏,既防止泥土、灰料等进入水体、农田,雨季又可拦截泥沙。土工布围栏的做法是,用宽6 5 cm的土工布,每3 m设置直径≥5 cm的立柱,土工布固定在立柱上,并将15cm压埋在地下。
5、取、弃土场对环境的影响因素及环保要点 监理人员应做好如下几项工作:
(1)熟悉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同时结合实地踏勘,对取、弃土场选址和范围进行识别和确认。
取土场(采石场)的选址及开挖面的选择直接关系到当地水土保持及自然景观的完整性建设所需土石材料应采取集中料场取料,切忌随意布置小料场造成山坡遍体鳞伤,对山坡及其植被肆意破坏,既影响环境面貌,也容易产生塌方滑坡。取土场(采石场)的开挖面设置应慎重,以避免产生色差,破坏山体轮廓线,造成视觉污染。
弃土(渣)场若选址不合理,则有可能导致河道淤塞而阻碍行洪、滑坡、地基下陷,压埋植被以及损毁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等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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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并破坏景观。环评和水保报告书对弃土(渣)场的选址合理性有明确的论述,应现场进行认定,并根据工程设计图纸明确弃土(渣)场的范围。弃土(渣)应在指定范围内严格按照设计技术要求进行堆置。
若采用商品石料,应在采购合同中提出对临时料场的环保要求。 取土区、弃土场禁止选用森林、草地和显地,应按照设计或有关文件规定的界限和要求施工,绝丕任意造址或扩大范围。
(2)对于剥离的表层土,应予以保存,既可用于其他地面的土地改良,也可用于沿线受破坏土地的恢复,在表层土的再利用之前,要求并协助建设方设置专门的场地用于堆置和保存,并配置相应的防雨和排水设施。
(3)对可恢复的临时用地,应会同建设方对现场初始的地形地貌、地表植被等自然特征进行客观的文字描述和完整的影像记录,建立档案,以作为将来恢复的依据和参考。
(4)向建设方就临时防护工作提出要求,重点应关注临时防护设施的选择以及实施的时间 (如生态防护),并通过巡视进行日常的监督和管理。
(5)对于砂石料冲洗废水,应明确要求建设方设置沉淀池,废水必须进行沉淀后排放。
6、生活、办公区及试验室对环境的影响因素及环保要点 1)妥善处理生活垃圾
监理人员应明确要求在每个施工营地设置垃圾箱和垃圾临时堆放点,并有专人负责清理并集中处理垃圾。
生活垃圾堆放点应选择30M范围内无生活用水和渔用水体的废弃沟凹或废弃干塘。堆放点应无直通与邻地相通。不得向垃圾点排放生活污水。垃圾箱和垃圾临时堆放点地面应做硬化处理,周边应保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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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洁,并做到每日清运。
生活垃圾应分类收集,电池必须由相关单位回收处理。对于生活垃圾的处置,可于当地环卫部门联系,纳入当地生活收集处理系统;在偏远地区,可考虑就近填埋,一般情况下,应将营地内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运至附近的弃渣场填埋;若所在地区生态环境敏感,则应将垃圾运离敏感区域再行处置。
为防止生活垃圾的二次污染,垃圾箱和垃圾运输车应采用封闭式。
对于上述要求的落实情况,监理人员应在日常巡视予以监督。 2)修建临时性污水处理设施
为收集于处理由临时驻地的住房、办公室、其它建筑物和流动性设施排放的污水,应要求建设方在合适的地点修建容量适当的临时污水处理池,建有化粪池或其它能满足要求的系统并予以管理、维护。
监理人员应熟悉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同时结合实地踏勘,对项目所在区域所涉及水域的保护目标和保护范围进行是被和确认,并通过文字和图间的形式明确告知建设方,污水吧的排入《地标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中所规定的 类水域;排入其它水域是必须符合相应的水质标准,不符合时要进行水质处理,如油污水应进行隔油处理。
在明确上述要求后,监理人员应在日常巡视中予以监督。 3)噪声控制
生活区对环境影响最大的噪声源是备用的柴油发电机,应放置在室内,加强门窗隔声,并在进风口、出风口安装消声器。实验室各种机械设备如切割机、取芯机、磨光机等噪声源产生的噪声也会对周边环境产生明显的影响,也应采取隔声、消声、减震等措施。监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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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做好如下几项工作:
在空间允许的条件下,应将生活、办公及实验取设置在离开噪声敏感点如居民点、学校等200M以外的区域
监理人员对各生活、办公及试验区内的主要噪声源进行管理,建立档案,并提出隔声、消声、减震等降噪措施,进而监督执行效果。
较大的通风管道安装消声器或采取管壁阻尼减震;管道穿墙(或支撑)处应采用避震喉(避震吊钩)。
在日常巡视过程中,监理人员应配置噪声仪,在场界四周进行即时监测,噪声标准参照昼间70dB(A),夜间55dB(A)执行。
4)厨房油烟处理
厨房应设置排风系统。如果厨房附近油居民,应采取如下措施:较大的通风管道安装消声器或采取管壁组尼减震;管道穿墙(或支撑)出应采用避震喉(或避震吊钩);加装油烟净化器净化油烟,并以高于建筑物的高度排放;油烟净化器应安装在室内。
九、施工阶段环境保护监理要点
1、 路基工程环境保护 1)路基施工潜在环境影响
(1)地表清理及结构物拆除施工潜在环境影响见表。
地表清理及结构物拆除施工潜在环境影响
序号 1 2 3 4 5 活动内容 清除草丛、树木等植被 清淤 结构物拆除 场地内各积水处理 废弃物处理 潜在影响 1.生态破坏;2.水土流失 1.水土流失 1.扬尘. 2.噪声;3.景观损害 1.水污染;2.病媒传播 1.废弃物流失;2.病媒传播 (2)路基开挖施工潜在环境影响见表。 路基开挖施工潜在环境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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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1 2 3 4 活动内容 土石方开挖 潜在影响 1.生态破坏;2.水土流失;3.噪声;4扬尘;5.景观损害 1.沿路洒落;2.随意丢弃 1.噪声;2.尾气;3.扬尘 挖掘机、装载机等作业 1.噪声;2.漏油;3.扬尘;4.有害气体 土石方运输 运输车辆 (3)路基填筑施工潜在环境影响见表。
路基填筑施工潜在环境影响
序号 活动内容 1 借方作业 2 土石方运输 3 运输车辆 4 压路机、夯实机械等 5 履带式设备行驶 6 施工设备、车辆等维修保养 7 土工格栅等铺设 潜在影响 1.噪声;2.漏油;3.扬尘;4.有害气体 1.沿路洒落;2.随意丢弃 1.噪声;2。尾气;3扬尘 1.噪声;2.漏油;3.有害气体 1.道路和场地破坏 1.机油洒弃;2.零配件丢弃3.包装物丢弃 1.边料丢弃 (4)软基处理施工对环境的影响见表 软基处理施工对环境
序号 1 2 3 4 5 活动内容 砂砾垫层 软土浅层处治 轻质路堤和加筋路堤 反压护道预压 超载预压和 等载预压 真空预压 砂井 6 7 8 9 10 竖向排水体 粒料桩 加固土桩 强夯法 薄壁混凝土管桩 袋装砂井 塑料排水板 潜在影响 1.生态破坏;2.水士流失 1.生态破坏;2.水士流失 1.扬尘;2.边料丢弃 1.生态破坏;2.水士流失 1.生态破坏;2.水士流失 1.生态破坏2.噪声3.边料丢弃 1.生态破坏;2.噪声;3.沿途撒落 1.扬尘;2。噪声 1.噪声;2。边料丢弃 1.扬尘;2.噪声;3.振动 1.扬尘;2.噪声;3.水泥浆污染水体 1.噪声;2.振动 1.噪声;2.振动;3.漏油 2)路基工程环境保护监理要点 -22-
(1)在路基工程开工前,监理工程师应审批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方案,对其环保措施提出审查意见。要求施工单位对地表清理、土石方开挖与填筑、弃方处置等采取周密的生态保护和水土保持措施;要求施工单位编制土石方调配方案,开挖出的土石方要尽可能加以利用。对于特殊对象、特殊区域的路基工程,监理工程师要有预见性,及时提醒施工单位注意可能发生的环保问题。
(2)监理工程师应根据工程情况,确定本阶段环保监理的巡视、旁站计划,对施工单位环保措施的执行效果进行检查。
(3)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挖除地表土的堆置地点,根据实地情况,选择附近地形平坦或因地制宜选择储料堆。
(4)地表清理遇到古树名木或珍稀植物,采取移植等异地保护措施时,监理工程师应审查其移植方案,并对移植过程全程旁站监理。
(5)监理工程师应严格控制路基开挖在用地范围内分段进行,同时配合挡土墙、边坡防护的修筑。
(6)监理工程师应监督土石方调配方案的实施,开挖出的土石方要尽可能加以利用。弃土弃渣应送至经监理工程师同意的地点堆放,监理工程师应督促施工单位在堆放地点预先采取排水和挡土措施,防止水土流失或对水源和灌溉渠道造成污染和淤塞。
(7)监理工程师应要求在施工取土时。做到开挖、边平整,及时进行绿化等护坡工程。
(8)监理工程师应控制路基顶面适当的排水横坡,下边坡防护前应要求施工单位挖设临时急流槽等排水设施,防止坡面的水土流失。
(9)对施工过程中不符合环保要求的行为,监理工程师可以发出监理指令,责令改正,情况严重时可发出暂时停工令。施工单位无正当理由拒绝整改的,监理工程师可以对该部分工程量拒绝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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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施工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应关注扬尘、噪声、废水悬浮物、石油类等环境监测指标,必要时可根据需要进行现场监测。
2、路面工程环境保护监理 1)路面施工潜在环境影响
(1) 路面基层施工潜在环境影响见表。
路面基层施工潜在环境影响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活动内容 拌和场场地平整 潜在影响 1.植被破坏;2.水土流失 拌和场搬运、安装、维修 1.扬尘;2.噪声 1.噪声;2.水泥、沥青等泄漏污染土壤;3.清拌和场运行 洗废水排放; 4.有害气体;5.扬尘 混合料运输 场地粗集料、砂堆放 石灰、矿粉 破碎机、振动筛等 各类运输车辆 夜间拌和场强光照明 1.沿路撒落 1.扬尘 l.洒落污染空气;2、土壤污染 1.噪声;2.扬尘3、振动 1.噪声;2.扬尘;3.有害气体;4.漏油 1.强光污染 路面摊铺、压实设备运行 1.噪声;2.有害气体;3.漏油;4.扬尘 (2)沥青路面施工潜在环境影响见表。 沥青路面施工潜在环境影响
序号 1 2 活动内容 沥青拌和场场地平整 潜在影响 1.植被破坏;2.水土流失 青拌和场搬运、安装、维修 1.扬尘;2.噪声 1.噪声;2.烘干筒热辐射;3.废尘、回收粉的排出污染 4.沥青挥发,泄漏有害气体;5.油料燃烧排出有害气体;6.排尘不净污染环境 3 沥青拌和场运行 4 5 6 7 场地粗集料、石屑、砂等堆放 1.扬尘 石灰、矿粉 沥青废料 沥青混合料运输 1.洒落荇染空气2.土壤污染 l.固体废弃物 1.沿路撤落 -24-
序号 8 9 10 11 活动内容 破碎机、振动筛等 各类运输车辆 夜间拌和场强光照明 路面摊铺、压实设备运行 潜在影响 1.噪声;2.扬尘 1.噪声;2.扬尘;3.有害气体;4.漏油 1.强光污染 1.噪声;2.有害气体;3.漏油;4.扬尘 2)路面施工环境保护监理要点
(1)路面工程开工前,监理工程师应审批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方案,对其环保措施提出审查意见。尤其是对稳定土拌和场和沥青拌和场选址方案的审批,应要求沥青拌和场布置在远离人群活动的地点,并按要求配置除法设备。
(2)监理工程师应根据工程情况,确定本阶段环保监理的巡视、旁站计划,对施工单位环保措施的执行效果进行检查。
(3)监理工程师应规定沥青混合料的处置方法,并随时对执行情况进行巡检。
(4)监理工程应特别注意沥青烟气的污染防治,在靠近水源的地区施工时,还关注水源保护问题。应重点地沥青洒布施工过程进行旁站检查,防止沥青污染。
(5)对施工过程中不符合环保要求的行为,监理工程师可以发出监理指令,责令改正,情况严重时可发出暂时停工令。施工单位无正当理由拒绝整改的,监理工程师可以对该部分工程量拒绝支付。
(6)施工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应关注扬尘、噪声、废水悬浮物、石油类等环境监测指标,必要时可根据需要进行现场监测。
3、桥涵工程环境监理
1) 桥涵工程潜在环境影响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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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涵工程潜在环境影响
序号 1 2 3 活动内容 基坑开挖 钻孔机和打桩机作业 潜在影响 1.生态破坏2.污水排放、淤泥堆积、围堰作业等污染环境;3.水土流失 1.噪声;2.漏油;3.钻孔作业是排放污水;4.桩基对河床的破坏;5.泥浆外泄对土壤和河道水质的污染;6.震动 机械维修养护1.打桩机械维修养护时,机油、废油洒漏和废配件丢弃和进出场运输 2.进出场运输时机油泄露和粉尘撒落 1.水泥浆搅拌和输送噪声;2.水泥倾倒、拆待有扬尘污染;振捣机振捣噪声;4商品混凝土运输、泵送噪声;5.振捣机维修滴油、配件丢弃;6.浇筑是混凝土落于河道污染河水 4 水泥混凝土拌和与浇筑 5 6 7 8 9 10 11 1.装卸搬运噪声、扬尘;2.锈蚀产生锈水;3.钢筋焊接产钢筋作业 生废气和废渣;4.焊接产生电火花、电弧光;5.钢筋切断机、弯曲机使用产生机械噪声;6.零星废钢筋等的废弃 1.搬运、搭拆噪声;2.打磨噪声;3.脱模剂(油)污染;钢模板 4.腐蚀产生锈水 钻孔平台搭设 使用后的处置 机械设备作业1.漏油污染;2.废配件丢弃 与维修 各类运输车辆 1.噪声;2.扬尘;3.有害气体;4.漏油 1.装卸噪声、扬尘、防锈漆震落;2.搬运噪声;3.支模架钢管支架作业 搭拆噪声、噪声;4.钢模钢管扣件遇水腐蚀产生锈水5.零星扣件散落 1.船舶生活废物;2.抛.起锚的噪声;3.主辅机运行时噪工程船舶作业 声、有害气体;4.油料泄露污染水源 2)桥涵工程环境保护监理要点 (1)在桥涵工程开工前,监理工程师应审批施工方案中的环保措施。要求施工单位对基础开挖、围堰钻孔桩施工过程,采取周密的水环境保护措施。
(2)监理工程师根据工程情况,确定本阶段环保监理的巡视、旁站计划,对施工单位环保措施的执行效果进行检查。
(3)基坑开挖的弃土堆放地点应事先经监理工程师同意。监理工程师应督促施工单位在堆放地点预先采取排水和挡土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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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监理工程师应经常巡视检查钻孔桩泥浆水的处理效果,对发生泄漏或任意排放的,应当场责令施工单位改正,并旁站监督整改过程。
(5)需要围堰施工的,因事先取得当地水剃部门的许可,手续完备并经监理工程师审查后才能施工。在进行水产养殖的河道进行围堰时,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施工单位根据上下游的污染情况,提出合理的围堰方案,以免影响养殖,造成纠纷。
(6)对施工过程中不符合环保要求的行为,监理工程师可以发出监理指令,责令改正。情况严重时可发出暂时停工令,以及拒绝支付相关工程款项。
(7)监理工程师在本阶段应注意水环境质量的水体悬浮物SS、石油类等监测指标,避免施工对水体造成影响,必要时可进行现场监测。
4、隧道工程环境监理
1) 隧道工程潜在环境影响见下表。
隧道工程潜在环境影响
序号 1 活动内容 隧道开挖 废渣料装卸、运输 潜在影响 1.噪声;2.扬尘;3.生态破坏;4.废弃物处置;5.有害气体;6.弃渣 同路基工程 2 3 4 5 隧道支护.衬砌 l.噪声;2.有害气体 防水排水 路基路面 同排水工程 同路面工程 2) 隧道工程环境保护监理要点
(1)在隧道工程开工前,监理工程师应审批施工方案的环保措施,特别注意对当地生态环境保护,落实好珍稀物种保护、弃渣和废水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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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以及施工现场劳动防护等措施。
(2)对洞口临时堆放弃渣或就近设置轧石场的方案,应要求施工单位同时提出环保措施和恢复方案。
(3)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渣石纵向调运,尽可能加以利用,不能随便难放,严禁向河谷倾倒弃渣,以免阻塞河谷造成水土流失或占用当地农田。废渣应运至指定的弃渣场堆置,并做好排水和拦渣设施。
(4)对爆破方案的审查,监理工程师应明确提出防治噪声和扬尘的要求。在距离居住区较近的地区施工,还应要求施工单位注意防业振动造成影响。
(5)监理工程师根据工程情况,确定本阶段环保监理的巡视、旁站计划,对施工单位环保措施的执行效果进行复核。
(6)施工区域如果发现国家保护的珍稀物种,监理工程师应全过程参与物种保护,做好过程的监督。
(7)对施工过程中不符合环保要求的行为,监理工程师可以发出监理指令,责令改正情况严重时可发出暂时停工令。施工单位无正当理由拒绝整改的,监理工程师可以对该部分工程量拒绝支付。
(8)监理工程师在本阶段应关注扬尘、悬浮物、噪声环境监测指标,。必要时可进行施工现场监测。
5、取、弃土场环境保护要点
公路工程尤其是山岭重丘区的公路工程,弃土(渣)量较大,据有关资料,在黄河流域废弃土方量有1 O%~3 0%成为水土流失量,南方降水及暴雨较多地区,弃土的冲刷程度也比较重,因此要特别重视取、弃土场的环境保护。
(1)取、弃土(渣)场的选址,符合施工准备期环境监理的要求。 (2)在路侧选用田地取±时,取土厚度应在当地地下水位线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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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少0.3M防止地下水出影响生态环境。
(3)检查碎石加工粉尘控制情况,重点关注除尘装置的运行情况、物料的密封储存以及扬尘的防治;碎石加工时应进行洒水或除尘器除尘,冲洗砂石的废水应通过沉淀池沉淀合格后排放,部分废水澄清后可用于洒水降尘。
(4)禁止废渣、土石等向洞口、水体、山涧的随意堆弃和玉序倾倒钆弃渣不得弃入或侵占耕地、渠道、河道、道路等场所,必须运至指定的弃渣场。
(5)为防止固体废弃物堆积体被冲蚀或易发生滑塌、崩塌,应贯彻“先挡后糯则。。设置拦渣坝。拦渣工程选址、修建,应少占耕地,尽可能选择荒沟、荒滩、荒坡等地方。拦渣坝坝型主要根据拦渣的规模和当地的建筑材料来选择。一般有土坝、干砌石坝、浆砌石坝等形式。选择坝型时,应进行多方案比较,做到安全经济。均质土坝构造简单,便于施工,尤其是在高速公路项目区,多具有大型推筑、碾压设备,最适于修建土坝。
(6)弃渣应在指定范围内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堆置。应整齐、稳定,不遗留陡坡、滑坡、塌方等隐患,并且排水通畅。河道不得弃渣。桥头弃土不得挤压桥墩、阻塞桥孔。
(7)取、弃土(渣)场的边坡,都应在工程防护的基础上,尽可能创造条件恢复植被,特别是草灌植物的应用,尽力把工程措施和植物措施很好地结合起来。这不仅能控制水土流失,维护坡面稳定,而且对生态环境改善具有重要意义。
(8)在施工结束后,应对取、弃土场进行修整、清理和生态恢复,包括复耕或绿化等,并必须有相应的水土保持措施。可按要求在地表覆盖熟土还耕或绿化,或与当地土地管理部门商议后,对取土坑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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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造,放缓边坡,使边坡稳定,或开发成水源、鱼塘。
6、排水工程环境保护监理 1)排水工程潜在环境影响见下表。
排水工程潜在环境影响
序号 1 2 3 4 5 6 7 活动内容 挖掘机、装载机等 土石方运输 运输车辆 夯实机械 砂浆拌和机搅拌 砂浆喷射机 清洗砂浆设备 潜在影响 1.噪声;2.漏油;3.扬尘;4.有害气体 1.沿路洒落;2.随意丢弃 1.噪声;2.尾气;3扬尘 1.噪声;2.漏油;3.有害气体 1.噪声;2砂浆外漏 1.噪声;2.砂浆泄漏 1.水污染 2)排水工程包括地标排水和地下排水 地表排水设施保括边沟、排水沟、跌水于急流槽、蒸发池、油水分离池、排水渠等,应结合地形和天然水系进行布设,并做好进出口的位置选择和处理,防止出现堵塞、溢流、渗漏、淤积、冲刷和冻结等现象。
地下排水设施包括暗沟(管)、渗沟、渗水隧洞、渗井、仰斜试排水孔、检查井等类型,应根据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确定,并与地表排水设施相协调。
监理要点:
(1)及时沟通排水系统,为邻近的土地所有者提供灌溉与排水用的临时管道。临时排水设施与永久排水设施相结合,应有合适的泄水断面和纵坡,J临时用作排水渠道时,应适当加大泄水断面,并采取加固措施,使水流畅通不产生冲刷和淤塞。污水不得排入农田和污染自然水源,不得引起淤积和冲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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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截水沟设置在无弃土堆的情况下,截水沟的边缘离开挖方路基坡顶的距离视土质而定,以不影响边坡稳定为原则,如系一般土质至少应离开如,对黄土地区不应小于l0M并进行防水渗加固,截水沟挖出的土,应运到指定地点
(3)施工过程中应当采取措施,控制扬尘、噪声、振动、废水、固体废弃物等污染,防止或者轻施工对水源、植被、景观等自然环境的破坏,改善、恢复施工场地周围的环境。不论何种原因,在没有得到有关管理部门同意的情况下,各类施工活动不应干扰河流、渠道或排水系统的然流动。
(4)在路基和排水工程(涵洞、倒虹吸等)施工期间,应为邻近的土地所有者提供灌溉与排水用的临时管道。
(5)将弃土、弃渣于指定地点堆放,并采取防护措施,避免其被冲刷流入水体。
(6)该阶段施工场界噪声限值为昼间70dB(A),夜间55 dB(A)。 7、 挡土墙、防护及其他砌筑工程环境保护要点 1)防护工程潜在环境影响见下表。
防护工程潜在环境影响
序号 1 2 3 4 5 6 7 8 活动内容 挖掘机、装载机等 土石方运输 运输车辆 夯实机械 砂浆拌和机搅拌 砂浆喷射机 清洗砂浆设备污水 潜在影响 l.噪声;2.漏油;3.扬尘;4.有害气体 l.沿路洒落;2.随意丢弃 1.噪声;2.尾气;3.扬尘 1.噪声;2.漏油;3.有害气体 1.噪声;2.砂浆外漏 1.噪声;2.砂浆泄漏 1.水污染 地基承载力和基础埋置深度 1.冲刷;2.墙体稳定 挡土墙施工应综合考虑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冲刷深度、荷载作-31-
用情况、环境条件和施工条件,结合路基施工进度,同步实施。应采用合理施工方法,尽量减少对环境和相邻路基段的不利影响。
(1)地基承载力小于设计要求时,应及时与设计单位联系,确定开挖底线。
(2)基础埋置深度应根据设计要求和现场情况确定基底高程。 (3)当冻结深度小于或等于l m时,基底应在冻结线以下不小于5 m,并应符合基础最小埋置深度不小于1 m的要求。
(4)当冻结深度超过1 m时,基底最小埋置深度不小于1.2 5 m,还应将基底至冻结线以下0.25 m.深度范围的地基土换填为砂砾石等材料。
(5)受水流冲刷时,应按路基设计洪水频率计算冲刷深度,基底应置于局部冲刷线以下不小于1 m。
(6)路堑地段的挡土墙基础顶面应低于路堑边沟底面不小于0.5 m。
(7)在风化层不厚的硬质岩石地基上,基底一般应置于岩表面风化层以下;在软质岩石地基上,基底最小埋置深度不小于1 m。
(8)建设施工过程中,应当采取措施,控制扬尘、噪声、振动、废水、固体废弃物等污染防止域者减轻施工对水源、植被、景观等自然环境的破坏,改善、恢复施工场地周围的环境。
(9)根据水土保持方案,检查水土保持措施的落实情况。 (10)将弃土、弃渣于指定地点堆放,并采取防护措施,避免其流人水体。
(11)该阶段施工场界噪声限值为昼间7O dB(A),夜间55 dB(A)。 7、交通安全设施环境保护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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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设施工程潜在环境影响
序号 1 2 3 4 5 活动内容 拌和场 预制场 基础工程 焊接 油漆和表面处理 潜在影响 1.扬尘 2.废水污染 3.噪声 1.废水污染 2.噪声 1.噪声 2.扬尘 3.废弃物处置 5.有害气体 1.有害气体 2.废弃物处置 1.有害气体 2.废弃物处置 (1)拌合场、预制场、基础工程的防治措施同前。 (2)焊接的废弃物如电焊渣、废弃的焊材,应收集处理。 (3)油漆应妥善存放和使用,避免滴、漏影响水体和土壤。油漆包装物应统一收集处理,不应随意抛弃。
8、声屏障工程环境保护监理
(1)检查声屏障设计单位的环保专业设计资质。
(2)检查声屏障两部分设计图纸(屏障、基础)的完整性。 (3)声屏障的材质、尺寸检验
a、供货厂家提供监测报告,产品合格证; b、抽检声屏障,作外观检查 4、声屏障的安装检查
a、设置位置、起讫桩号是否正确;
b、施工前先审查下列办法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① 通过标志牌、电话亭等处的跨越措施;
② 在一般路面防撞栏外或边坡上;桥梁防撞栏上;挡土墙段的安装办法。
c、基础施工中的放线、开挖、编制钢筋笼、埋设预埋件、基础浇筑等是否符合要求;
d、上部结构的安装中,先检查是否从地面做起;再检查板材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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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立柱与板材之间是否密封,否则,采取补救措施;最后检查平整度。
9、绿化工程环境保护监理 (1)施工前准备 a、设计图纸交底 b、施工组织设计审查 (2)施工期监理要点
a、种植材料和播种材料的要求; b、种植前土壤要求; c、种植穴、槽的要求; d、苗木种植前的修剪; e、树木的种植; f、草坪、花卉的种植。 (3)工程验收 a、乔、灌木的成活率;
b、花卉种植地应无杂草、无枯黄,各种花卉生长茂盛,种植成活率;
c、草坪无杂草、无枯黄; d、绿地表面平整,排水良好。 10、 施工期环境风险应急预案
交通建设往往施工环境恶劣,突发环境污染风险较大。建设单位应独立编制并定期演练环境风险应急预案,施工期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和体系应纳入区域环境风险应急体系中。施工期环境风险应急预案编制应包括如下内容:
(1)应急预案的编制目的、依据、适用范围及预案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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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环境的现状及风险评价。
(3)明确应急组织体系、指挥机构及职责。 (4)预防与预警措施。
(5)应急响应和救援措施,应建立分级响应体制;应编制救援措施说明,包括污染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措施说明、大气类污染事故保护目标的应急救援措施说明、水类污染事故保护目标的应急救援措施说明、受伤人员现场救护、救治与医院救治处置方案等。
(6)应急事故发生后环境监测的方案、现场保护与现场洗消方法及程序。
(7)应急终止的条件、终止后的行动及善后处理工作安排。 (8)应急培训和演习的安排。
十、缺陷责任期(保修期)的环境保护监理
1、缺陷责任期(保修期)内环境保护监理的内容
缺陷责任期(公路)或保修期(水运)的环境保护监理工作内容主要包括:
(1)定期检查施工单位对建工环境保护验收提出的环境保护遗留问题(环保、水保等)整改措施和计划的实施情况。必要时,根据工程具体情况对施工单位的整改计划作出调整,并督促实施。
(2)对项目环境保护设施工情况进行现场监理,并对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如不能达到环评报告书中的相关要求,及时督促其整改。
(3)单位按合同及有关规定完成施工环境保护竣工资料的整理、归档,编
写施工环境保护工作总结报告。
(4)整理完成环境保护监理竣工资料,并编写工程环境保护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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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总结报告。
2、协助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1)对需要进行环保、水保单项验收的项目,环境监理应做好验收前的初验工作,并应协助建设单位做好组织验收工作。
协助建设单位编制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报告等有关资料,并协助向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申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有关事项。
协助建设单位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实施工作总结报告等有关资料,并协助向审批该水土保持方案的机关,办理申请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有关事项。
(2)参加项目的水保、环保及工程竣工验收,并完成竣工验收小组交办的工作。
(3)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资料及时归档。
(十)、环境监测和水土保持监测管理要求和监测原则 1)交通运输部对环境监测的有关要求
交通运输部对环境监测油明确的要求,其中提出了施工过程中须进行环境监测的要求。《交通运输行业公路水路环境监测管理办法(交环法{2008}112号)规定:
第四条 各类交通建设项目在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施工、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以及运营过程中必须按照油光法规规定进行环境监测……
第五条 交通运输行业公路水路环境监测的范围包括: (一)公路、港口、场站、航道建设项目环境监测;污染源管理和交通环境保护设施运行状况调查;
(二)公路、港口、场站、航道等辖区内排放废水、废气、噪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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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体废弃物等污染源监测和陆域、水域生态环境监测;
(三)公路、港口、场站、航道污染事故监测调查; (四)船舶污染源监测及船舶污染事故应急监测; (五)交通运输行业套路水路其他环境监测工作; (六)综合评估,编报环境质量报告和污染源状况报告。 2)环境监测的监督监测和监理监测
环境监测是判断环境质量是否符合法定“环境标准”的依据。环境监测可分为内控“监理监测”,以及法定有效“监督监测”
(1)环境监测的监理监测,也可称为“内部监测\"。作为内控手段,环境监理工程师主管的环境监测,即如同质量监理工程师所主管的质量检测,是环境监理进行的过程控制,是环境监理的科学手段,具有明显的随机特征,且数量大,频次较多。如此来说,环境监测体系应是工地监理试验室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进而,根据内控质量的判定,为法定单位对有关质量的最终监测(检测)做必要的准备。其监测结果不具备法律作用,但可作为地方环保部门进行监督管理参考相对工程环境监理体系而言,可称为“内部监测\"。
(2)环境监测的监督监测,也可称为“外部监测”。当遇有施工期对噪声、空气等环境污染投诉,以及环境保护竣工验收时,需要对环境敏感点,以及声屏障、隔声窗等噪声控制措施的效果进行监测,这时所要求的环境监测,应由政府指定的或有相应技术监督局认证的具有相关资质的法定监测单位进行监测,提供法定有效的监测数据,可称为环境监测的“外部监测”。
3)施工期环境监理控制指标的设置原则
(1)全面性原则。工程施工期的环境影响包括噪声、水、环境空气、固体废物、生态环境和社会环境等多个方面,环境监理监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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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尽可能涵盖这些全部因素。
(2)重点性原则。施工期公众关注的环境问题的顺序依次为:占地和农用水设施损失、生态破坏、噪声、粉尘和沥青烟污染、污水和生活垃圾污染等。应根据具体项目,确定监理工作的重点。
(3)代表性原则。选择重要的代表性因子进行监控,并能反应普遍性的环境问题。
(4)持续性原则。对交通项目建设施工期的环境影响应进行持续的监控和评价。
(5)可操作的简化原则。
(6)环保性原则。避免分析过程中化学药剂可能造成的次生环境影响。
4)水土保持监测管理要求
《关于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的意见》(水利部水保[2009]1 8 7号文)要求,交通建设类项目,征占地面积大于5O hm2或挖填土石方总量大于50万m3的,由有甲级水土保持监测资质的机构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征占地面积5~50hm2或挖填土石方总量5~50万M3的,单位委托有乙级以上水土保持监测资质的机构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其余小项目由建设单位自行安排水土保持监测工作。
项目开工(含施工准备期)前应向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报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实施方案》。建设期间,应于每季度报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季度报告表》,同时提供大型或重要位置弃土(渣)场的照片等影像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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