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公司内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一、 目的
为了规范进入厂区内各类机动车辆的安全行驶,确保厂区内生产安全和员工生命安全,防止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制定本制度。 二、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进入厂区内的所有车辆及厂内运输车辆。 三、 职责
13.1安环部属于公司内交通安全管理归口部门,全面负责公司内交通安全管理。
3.2门卫负责对入公司车辆进行安全告知。 四、
入公司车辆安全规定
4.1》机动车辆驾驶员和职工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城市、公路交通规则》。 4.2各级领导和公司内职工,本公司或外单位入公司车辆都必须贯彻执行、自觉遵守公司内交通安全规定。
4.3驾驶员应精力集中,严禁违章作业,行车进入生产区内严禁吸烟。 4.4无阻火器车辆不准驶入生产区。
4.5公司区内行车速度不大于55公里//小时,公司门和危险场所不大于55公里//小时。车辆应在中心道上行使,严禁与生产系统设备管道接触。 4.6严禁在道路、车间、交叉路口上停留车辆。 4.7。
车辆通过公司门口、弯拐时,应显示信号,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注意观察。
4.8行人靠道路右侧行走,严禁与汽车及其它车辆抢道。
4.9除公司办公用车、员工驾乘汽车、运送货物车辆外,其他任何车辆不准进入公司。
4.10道路上不准堆放物件,随时保持畅通。
4.11公司内的一切交通标志和安全设施,任何人不得损坏或搬动。 4.12机动车辆行车禁令: 4.12.1严禁无证开车。 4.12.2严禁酒后开车。 4.12.3严禁超速开车。 4.12.4严禁空挡溜车。 4.12.5严禁设备带病运行。
4.12.6严禁不戴阻火器进入生产区。
4.13凡发生交通事故应保留现场,对负伤人员及时抢救,并立即报告主管部门前往调查处理。
4.14公司内交通办公室负责全面管理、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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