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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食品安全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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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食品安全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的依据

一、为保证食品安全监管的有效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一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一负责、负责、领导、领导、组织、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依据)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条第二款规定,,县级以上质量监督、县级以上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食品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抽样检验。部门应当对食品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抽样检验。进行抽样检验,应当购买抽取的样品,不收取检验费和其他任何费用。 检验,应当购买抽取的样品,不收取检验费和其他任何费用。(抽样检验食品、买检品和送检经费依据)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县级以上质量监督县级以上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县级以上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理部门履行各自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理部门履行各自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近年来国家和省地食安委安排部署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频次多,实施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监督检验的费用将大幅增加。(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和日常监管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依据)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县级以上农业行政、县级以上农业行政、质量监督、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食品安全年度监督管理计划进行抽样检验。理计划进行抽样检验。抽样检验购买样品所需费用和检验费

等,由同级财政列支。由同级财政列支。” (抽样检验食品、买检品和送检经费依据)

五、《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认真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的通知》第五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要对本地区执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要对本地区执行食品安全法确立的各项制度给予经费保障,食品安全法确立的各项制度给予经费保障,对增强食品检验能力、能力、提高执法队伍的专业技术水平等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给予必要的支持。设给予必要的支持。要坚决杜绝监管部门通过实施食品安全监管向管理相对人违法收取费用的现象。(食品安全协调、监管向管理相对人违法收取费用的现象”监管、抽样监测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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