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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上报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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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 )站

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登记表

单体编号: 京建质字( )第 号 工程名称 工程地址 工 2程 层 M 结构类型 概 工程规模 数 ( M ) 况 2 其中人防面M 工程投资性质 积 万元 工程类别 工程总造价 计划开工日期 建设单位 (盖章) 计划竣工日期 法定代表人 电话 电话 电话 电话 电话 证书编号 电话 电话 证书编号 电话 电话 项目负责人 经办人 法定代表人 勘察单位 项目负责人 资质等级 法定代表人 设计单位 项目负责人 资质等级 法定代表人 施工单位 项目负责人 资质等级 法定代表人 监理单位 项目负责人 资质等级 监督单位 备注 证书编号 电话 电话 证书编号 监督注册受理机构 (盖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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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工程项目管理人员资格登记表

表4-2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项目 职务 工程项目负责人 工程技术负责人 主要 施工 管理 人员 情况 土建专业负责人 暖通专业负责人 电气专业负责人 质量检查员 建设 单位 复核 意见 姓名 技术职称 岗位证书 岗位证书编号 备注 1、项目负责人法人委托书 有( ) 无( ) 2、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岗位证书原件 已审( ) 未审( );齐全( ) 不齐全( ) 3、复核结果: 符合有关规定( ) 不符合有关规定( )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 (公章) 年 月 日 注:此表由施工单位填写,建设单位(代建单位)进行复核,报质量监督站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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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JD-1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

一、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 (一)基坑支护、降水工程 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或虽未超过3m但地质条件和周边环境复杂的基坑(槽)支护、降水工程。 (二)土方开挖工程 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工程。 (三)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1.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大模板、滑模、爬模、飞模等工程。 2.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5m及以上;搭设跨度10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0kN/m2及以上;集中线荷载15kN/m及以上;高度大于支撑水平投影宽度且相对独立无联系构件的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 3.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 (四)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 1.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2.采用起重机械进行安装的工程。 3.起重机械设备自身的安装、拆卸。 (五)脚手架工程 1.搭设高度24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 2.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 3.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4.吊篮脚手架工程。 5.自制卸料平台、移动操作平台工程。 6.新型及异型脚手架工程。 (六)拆除、爆破工程 1.建筑物、构筑物拆除工程。 2.采用爆破拆除的工程。 (七)其它 1.建筑幕墙安装工程。 2.钢结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 3.人工挖扩孔桩工程。 4.地下暗挖、顶管及水下作业工程。 5.预应力工程。 6.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如涉及请在括号里打√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二、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 (一)深基坑工程 1.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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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开挖深度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筑(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二)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1.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工程。 2.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8m及以上;搭设跨度18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5kN/m2及以上;集中线荷载20kN/m及以上。 3.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承受单点集中荷载700Kg以上。 (三)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 1.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2.起重量300kN及以上的起重设备安装工程;高度200m及以上内爬起重设备的拆除工程。 (四)脚手架工程 1.搭设高度50m及以上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 2.提升高度150m及以上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 3.架体高度20m及以上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五)拆除、爆破工程 1.采用爆破拆除的工程。 2.码头、桥梁、高架、烟囱、水塔或拆除中容易引起有毒有害气(液)体或粉尘扩散、易燃易爆事故发生的特殊建、构筑物的拆除工程。 3.可能影响行人、交通、电力设施、通讯设施或其它建、构筑物安全的拆除工程。 4.文物保护建筑、优秀历史建筑或历史文化风貌区控制范围的拆除工程。 (六)其它 1.施工高度50m及以上的建筑幕墙安装工程。 2.跨度大于36m及以上的钢结构安装工程;跨度大于60m及以上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 3.开挖深度超过16m的人工挖孔桩工程。 4.地下暗挖工程、顶管工程、水下作业工程。 5.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6.其他情况请在此书面说明。 在上述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我公司承诺将督促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按照建质〔2009〕87号文件要求编制专项方案、组织专家论证、建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制度,并督促其按确定的方案施工。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建设单 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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