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业务设立原则
以应收账款受让为基础,开展票据化业务。 二、产品的结构化设计
1、保理公司与(债权方)签订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协议,基于《合同法》相关规定,取得应收账款的代位权;
2、基于应收账款的代位权,保理公司与买方商谈付款方式,取得买方的信用支持,付款方式变更为商业票据付款。
3、保理公司依据《票据法》相关规定,开立付款人为买方,收款人为保理公司的商业汇票,承兑人为国有银行。 三、产品结构图
集团二级子公司 银行 ① ② ⑤ ⑥ 材料供应商 建筑商 ③ ④ 明达保理 备注:①二级公司采购商品或服务;
②供应商提供商品或服务,形成应收账款; ③应收账款转让给明达保理; ④明达保理支付保理款;
⑤明达保理与集团二级公司开立商业汇票; ⑥明达保理向银行贴现。 四、行业应用之建筑行业保理业务创新 备注: ①二级公司财务与总承包协商,开具部分商业汇票 ②总承包商与二级分包商签订分包协议,形成应收账款 ③明达保理与总承包商协议,购买其二级分包商的应收账款 ④建设总承包商用商业汇票支付其相应应收账款债权 ⑤明达保理向二级公司财务申请承兑商业汇票
2018年1月24日
⑤ 集团二级公司 财务 明达保理公司 ③ ④ ① 建设总承包商 ② 建设二级分包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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