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目标考核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建立安全生产目标考核体系,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促进公司高效、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根据皇华镇《企业安全生产和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部门、车间。
第三条 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工作应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 针,严格执行法规、规程和标准。
第四条 各部门、车间必须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并实行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制度。
第五条 各部门、车间必须有专职人员负责安全生产工作。
第六条 各部门、车间的主要负责人对安全生产负有领导责任;
第七条 安全生产目标考核,采取百分制考评(详见考核评分表)。 主要内容包括:
(一)安全管理机构的建立和安全管理人员的配备情况。 (二)贯彻执行生产的法规、规程和标准的情况。 (三)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开展班组安全建设、健全安全规章制度 的情况。
(四)实行安全生产检查制度、治理事故隐患、安全技术改造的情况 。
(五)执行安全培训制度(包括部门负责人、车间主任、特殊工种、新职工岗位培训和全员培训)的情况。
(六)部门、车间职工发生事故起数与上年相比升降情况。 (七)年度公司死亡率为0。
(八)部门、车间火灾事故起数、经济损失(与上年相比升降情况)。
第 公司部门、车间必须按时上报安全生产目标考核情况。
第九条 各部门和车间,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工作可按下列方式进行奖惩: 一、通报表彰或批评; 二、进行物质奖励或罚款;
第十条 本办法诸城亚兴针织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诸城亚兴针织制衣有限公司
2011年 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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