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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处罚制度

来源:意榕旅游网


安全生产处罚制度

项目部各班组:

为了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促使各班组人员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和责任意识,强化现场监管,消除安全隐患,确保项目施工能够安全、顺利的进行,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安全生产处罚制度: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带,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未戴安全帽者处以一人一次100元罚款;班组带班人、班组负责人、项目部管理人员违反规定的,处以一人一次200罚款。

2、禁止穿拖鞋、高跟鞋、赤脚、赤背、穿短裤进入施工现场,禁止闲散人员、特别是带小孩进入施工现场,违者处以一人一次50元罚款。

3、严禁在工地、生活区随意大小便,违者处以一人一次100元罚款。

4、严禁酒后作业,违者处以一人一次200元罚款。

5、禁止坐在防护栏杆上、窗台上、脚手架下休息,或在脚手架上睡觉,或攀爬脚手架不走安全安全通道上下楼,违者处以一人一次200元罚款。

6、高空作业不得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靴,违者处以一人一次200元罚款。

7、在高空、临边、陡坡条件下作业,无可靠防护措施时,必须栓好安全带,扣好保

险勾,违者处以一人一次200元罚款。

8、严禁在外架、外爬架上堆放任何物料,违者处以每件100元罚款。

9、严禁从高处抛投材料、工具、垃圾等物件,违者处以一次500元罚款。

10、严禁私自拆除或任意改动连墙件,严禁私自拆除和破坏安全防护设施,违者处以每处500元罚款。

11、施工现场和生活区必须让指定的专业临时电工实施。严禁非指定人员私自乱搭、乱按、乱拆电线电器;严禁有未经包裹的明线线头,接线破口;严禁使用“花线”等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电源线;违者处以一次100元罚款。

12、施工现场和生活区严禁生火,在宿舍内严禁开灶做饭、乱拉乱接电线、私装插座,使用电炉、热得快、电水壶、电褥子等违规用电加热器具,违者处以一次200元罚款,并没收违规用电加热器具。

13、各种电动机械设备必须有可靠有效的安全接地或接零保护,方能开动使用;电焊机使用电焊机专用箱,一台焊机不准接两个焊钳;氧气、乙炔两瓶要设防震圈,工作间距不小于5米,焊接作业与两瓶间距不小于10米;所有电焊、气焊等动火作业必须遵守相关安全规定,做好防火等安全防护措施;违者处以一次200元罚款。

14、卸料平台上堆放材料,严禁超载、超高;施工电梯、塔吊吊物,严禁超载;违者处以一次500元罚款。

15、不得在禁止烟火的地方吸烟动火,违者处以一人一次200元罚款。

16、施工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不得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对违章作业的指令有拒绝权,任何人都有责任制止他人违章作业或冒险作业;班组出现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监管不严,未造成事故的,对班组处以一次500元罚款;造成人员受伤的,项目部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班组处以一次1000-20000元罚款。

17、班组在接到项目部《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后,对安全隐患必须按时进行整改完善,在整改期内,未进行整改的,处以500元罚款;已进行整改,但不彻底的,处以200元罚款;在整改期限内,对安全隐患未整改或整改不彻底的,班组必须加强整改,每逾期一天处以200元罚款,直到整改合格为止。

18、“四口、五临边”和洞口,相关责任班组未及时防护,违者处以一处50元罚款。

19、塔吊用料盘掉材料时,严禁堆码过高起吊;吊钢管、钢筋、木方、模板等材料时,严禁松散起吊;钢丝绳起毛、断股严禁起吊;相关责任人(班组和信号工)违反规定的各处以一次200元罚款。

20、严禁偷盗工地、生活区财物,一经发现,对于责任人处以偷盗、损坏财物价值两倍的罚款,情节严重的送机关处理。

21、禁止在工地、宿舍内打架、斗殴、,不服从管理人员合理的管理,殴打管理人员,违者处以每次5000元的罚款,班组必须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并送机关处理。

审核人: 批准人:

桑植县紫御山水之御水半岛一期工程项目部

执行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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