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历年真题精选及
详细解析1016-23
案情:甲有一块价值一万元的玉石。甲与乙订立了买卖该玉石的合同,约定价金11000元。由于乙没有带钱,甲未将该玉石交付与乙,约定三日后乙到甲的住处付钱取玉石。随后甲又向乙提出,再借用玉石把玩几天,乙表示同意。隔天,知情的丙找到甲,提出愿以12000元购买该玉石,甲同意并当场将玉石交给丙。丙在回家路上遇到债主丁,向丙催要9000元欠款甚急,丙无奈,将玉石交付与丁抵偿债务。后丁将玉石丢失被戊拾得,戊将其转卖给乙。
1.关于乙对该玉石所有权的取得和交付的表述,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甲、乙的买卖合同生效时,乙直接取得该玉石的所有权
B.甲、乙的借用约定生效时,乙取得该玉石的所有权
C.由于甲未将玉石交付给乙,所以乙一直未取得该玉石的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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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权
D.甲通过占有改定的方式将玉石交付给了乙
【答案】BD
【解析】本题考查所有权的内容和交付。
A项:《合同法》第44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第133条规定:“标的物的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起转移,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动产物权的取得不以合同的生效为条件,A明显错误。
BCD项:甲向乙提出再借用玉石把玩几天,此时在甲乙之间达成了新的约定,用占有改定的方式进行了交付,该约定达成时乙即成为了玉石的所有权人,BD项正确,C项错误。
2.关于丙、丁对该玉石所有权的取得问题,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甲将玉石交付给丙时,丙取得该玉石的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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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甲、丙的买卖合同成立时,丙取得该玉石的所有权
C.丙将玉石交给丁时,丁取得该玉石的所有权
D.丁不能取得该玉石的所有权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查善意取得。
AB项:根据上一题的解析可知,甲的行为构成无权处分,丙又为知情,因此不符合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无法取得玉石的所有权,AB项错误。
CD项:因为丙不能善意取得玉石的所有权,因此丙将其抵偿债务的行为也属于无权处分,善意的丁能够以善意取得制度取得玉石的所有权,C项正确,D项错误。
3.关于该玉石的返还问题,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戊已取得了该玉石的所有权,原所有权人无权请求返还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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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石
B.该玉石的真正所有权人请求己返还该玉石不受时间
C.该玉石的真正所有权人可以在戊与己的转让行为生效之日起两年内请求己返还该玉石
D.该玉石的真正所有权人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玉石的受让人己之日起两年内请求己返还该玉石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查返还原物和拾得遗失物。
A项:《物权法》第109条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等有关部门。”戊拾得遗失物应返还权利人,且遗失物不适用于善意取得制度,戊不能取得所有权,A项错误。
B项:第107条规定:“所有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追回遗失物。该遗失物通过转让被他人占有的,权利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或者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让人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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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二年内向受让人请求返还原物,但受让人通过拍卖或者向具有经营资格的经营者购得该遗失物的,权利人请求返还原物时应当支付受让人所付的费用。权利人向受让人支付所付费用后,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追偿。”B项错误。
CD项:据第107条的规定可知,应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让人之日起,C项错误,D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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