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关于开展省级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来源:意榕旅游网


关于开展省级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处室:

第X批省级教学成果评选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重点

本次省级教学成果奖励范围是:基础教育学校(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普通高校和职业院校教师、教学辅助人员、教学管理干部从事教育教学(含研究生、本科、职业院校)工作的个人及单位,在教书育人、课程与教学改革、教学评价、教材与教学资源建设、教学管理等方面取得的教学成果,包括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在基础教育学校、普通高等学校和职业院校中取得的教学成果。奖励的重点是在改革方面迈出重大步伐并取得显著成绩的教学成果。在相同条件下,经立项的省级教学研究项目和长期从事公共课、基础课教学工作的教师及中青年教师取得的教学成果优先考虑。

二、遵循原则

1.坚持正确ZZ方向,全面贯彻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2.坚持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突出实践性和创新性。3.坚持引导优秀人才终身从教,向长期从事一线教育教学的教师倾斜。4.坚持示范引领,重在应用推广,带动提高相关领域人才培养能力。

三、申报流程

请于202X年X月25日前将省级教学成果奖申请书》(见附件3)、《省级教学成果奖申请表》(见附件4)和反映该成果的科学总结及成果概述等相关支撑材料的纸质稿一式三

份(电子版一份),第一完成者所在部门汇总审核相关申报材料并填写《第十七批江西省级教学成果奖推荐汇总表》(见附件5)加部门公章纸质版版和可编辑word版电子稿报送至科研与质量提升中心304办公室。联系人:XX,电话:XX,电子邮箱:XX

以上纸质材料应与网上填报材料完全一致。所有申请材料一律不退,请自行留底。

科研与质量提升中心

202X年X月6日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