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卷烟打假工作面临的形势及对策
摘要:近年来,各级烟草专卖局深入开展卷烟打假破网工作,切实加强了卷烟打假破网力度,极大地净化了卷烟市场,有效维护了国家利益和消费者利益。但不容忽视的是,随着卷烟打假破网形势的不断变化,制售假烟分子组织更加严密,手段日益高明,分工越来越明确,逐步向渠道化、专业化、集团化发展,具备了很强的辐射能力和抗打击能力,需要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
一、卷烟打假工作的重要意义。
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卷烟,将会严重扰乱正常的市场秩序,使国家财政收入减少,从而损害国家利益,因此打假是维护国家利益的需要。假冒卷烟是制假售假分子在不具备基本生产条件的情况下,采用劣质原辅材料,使用简易的生产工具生产的,如果让这些假烟进入市场,流入消费者手中,将会影响消费者身体健康,因此打假是维护消费者利益的需要。大量假烟充斥卷烟市场,对卷烟零售户的诚信体系建设和长远发展,以及零售户的声誉和利益都会造成极大的损害,因此打假还是维护零售户利益的需要。
关键词:卷烟 打假 形势 对策
二、当前假烟销售的基本形态。
由于暴利的驱动,制售假烟违法犯罪活动在短期内难以从根本上得到解决,卷烟打假的任务依然艰巨。而且打假工作顺瞬万变,形势复杂,在与违法者的较量中,要冷静分析,针对卷烟打假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原因。随着市场监管力度的不断加大,卷烟制、贩、售等违法行为更加隐蔽,违法分子做案手段也更加狡猾,打假形势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1、店面特点:为了误导消费者,擅自在店外挂起“烟酒专卖店”的招牌,并通过相应的装饰达到以假乱真的目的。有的店铺甚至直接打出了“名烟名酒专卖店”或“名烟名酒名茶专卖店”招牌。不法烟贩无论是怎样更改、创新招牌最主要的目的就是吸引顾客,误导消费,以假乱真,坑害消费者。
2、假烟特征:一是渐趋以高档卷烟为主,包装越来越精细,各类品种齐全,且在品种上销售区域针对性强;二是为了便于消费者识别真假烟,烟草部门在其销售的每条烟上都打上了经营户专有的户名和代码。对此不法烟贩时常如法炮制,购进假烟后,采用偷梁换柱的方式,将经营户专有的户名和代码打在假烟上。
3、销售行为:随着烟草、公安、工商等部门打假协同力度的不断提升,卷烟市场打假力度和频率也在不断的增加,不定期地突访、巡查和联合执法,令不法烟贩提心吊胆,这样便迫使他们只能将假烟分散在多个窝点内,要想上门推销或送货,他们也只能将假烟化整为零如同蚂蚁搬家一样少量多次的送货,基本模式表现为:上门访销、电话订货、少量多次、快进快销、送货上门、货到付款、电子交易和网上交易等新型售假方式,销售对象的选择多为无证烟店和烟酒专卖店。
4、运输方式:多利用目前不规范的物流,将非法卷烟精心伪装后,以其他商品的名义交给货运站托运,收货时实行人货分离,或由物流业直接送货上门,在下线销售运输环节看,以自驾车为主,但其在运输途中,反侦察能力强,且多在深夜进行运输。
5、组织特点:家族化、区域化、专业化、网络化
三、当前卷烟打假面临的实际困难。
一是线索发现难:从运输到销售等环节可以说是组织严密、分工精细,多以网络沟通、银行转款、单线联系、互不见面,形成产、供、销一条龙模式。运输渠道多利用铁路、快递、物流等现代物流,证据收集和调查难度加大。
二是取证工作难 许多证人因怕作证后人身安全受到打击报复而不愿作证,或与烟贩之间是亲戚关系拒绝作证并有意庇护,为避免招惹麻烦和存在“事不关己”的思想拒不作证,造成取证工作困难,阻力大、时间长,往往因证据不足等原因,使涉案主犯长期逍遥法外,没有受到应用的惩罚,打假的震摄力不够。
三是事实认定难大:多数烟贩在交易时一手交钱,一手交货,或采取多批次、少数量的方式进行,涉案案值不超过法律追诉的标准,千方百计逃避法律的制裁,犯罪事实认定困难。
四是办案理念上的认识不到位:没有结合当前专卖工作的形势发展要求,将办案理念从一般案件向网络案件转变;二是从查获现场看,缺乏现场对证物的完整取证意识,从而使个别案件无法深挖;三是从案件调查看,多是从简单的办结个案,而没有形成以案找案,深挖线索的办案思维。
五是假冒卷烟外观的高仿真性,增加了肉眼识别的难度:由于假冒卷烟的生产存在高额利润,违法犯罪行为人在生产工艺和设备上也随之不断的更新和改进,以至达到外观上的高仿真性。从目前市场上流通的假冒卷烟来看,除了部分手工卷接和包装的假冒卷烟比较容易识别出来外,大部分通过机械卷接和包装出来的假冒卷烟,其外观的仿真程度足以迷惑执法人员的眼睛,如果不利用器械,很难确认其真伪,导致很多假冒卷烟逃过烟草专卖执法检查而继续在市场流通。因其的高仿真性,普通烟民在购买时根本识别不了
六是在假冒卷烟零售环节,多数采取家族化的经营模式:由亲戚关系组成一个利益集团,组织严密,分工合作,从事着假冒卷烟的违法销售活动。违法犯罪行为人熟知烟草专卖法律法规和程序规定,当违法行为被查,在调查取证过程中,他们会不断给执法人员编故事。当然,有时也会露出破绽,不能自圆其说,但执法人员质问时,他们就会充分应运沉默权来和执法人员迂回,总之就是不会供认假冒卷烟的来龙去脉。几个回合下来,执法人员一点有价信息都收集不到,到最后只能以失败告终。。
四、当前假烟销售屡禁不止的原因
一是假冒烟高额经济利润的诱惑: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日趋规范和市场竞争的日益激烈,许多商品的利润空间越来越小。而卷烟作为特殊商品,由于实行垄断经营,从而确保了其具有较高的利润空间,因此,一些不法烟贩无视国家法律法规和广大消费者的人身、财产安全从事生产、销售假冒烟活动。由此可见,假冒烟高额经济利润的诱惑是其层出不穷的根本原因所在。
二是消费者缺少自我保护意识,对假冒烟的危害性认识不够:消费者购买假冒烟无非分两种情况:一是受经营者欺诈,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购买。二是在明知是假的情况下购买,所谓的知假买假。前类情况较普遍,一般而论售假者不会告之消费者假冒烟的真实信息,以次充好,把假冒烟充当真烟售予消费者,以牟取非法利益。后种情况也确实存在。特别是一些消费者对假冒烟的危害缺少足够的认识,在操办红白事时贪图便宜、节省费用,明知假冒烟仍旧购买,心存侥幸心理,认为好的假冒烟一般看不出,也吃不出,没人会发现,殊不知假冒烟对人体的身心健康会造成极大的损害。
三是市场监管力度不够:工作方式方法还没有完全从传统市场监管转变到现代市场监管上来,不能很好地带着问题上市场,不能很好解决市场监管中的实际问题,监管的针对
性不强、效率不高、责任不明,日常监管有时流于形式、市场监管表面化等问题在一定程度上还比较严重,市场监管的方式、方法、标准和评价体系有待于进一步健全和完善。
四是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和本辖区其他执法部门之间的联系不够:卷烟“打假破网”工作不能依赖于其他执法部门,但却要依靠其他执法部门,需要其他执法部门通力协作和大力支持,形成合力,才能在“打假破网”工作中取得实效。
五、做好打假工作的措施和建议
(一)要加大培训力度,提高执法人员的假冒卷烟识别能力。假冒卷烟识别能力,作为烟草专卖执法人员必须掌握的一项技能,也是有效开展卷烟“打假破网”工作的基础。试想,如果执法人员在日常市场检查中都识别不了假冒卷烟,那么,假冒卷烟将肆无忌惮的流入市场而导致泛滥。针对目前假冒卷烟高仿真性的特征,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假冒卷烟识别方面的知识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的假冒卷烟识别能力。
(二)要强化与公安机关的合作,争取公安机关的提前介入。 在案件经营过程中,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由于执法权限的限制,很多工作是不可能单独完成的,需要公安机关的全力协助。因此,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与公安机关的协调与合作,对涉及假冒卷烟生产和销售的网络案件,尽量争取公安机关的提前介入。这样做的好处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首先是公安干警能充分利用其所学专业优势和丰富的办案经验在案件经营过程中给烟草专卖执法人员提供必要理论和实践指导;其次是在关键的时候可以动用公安机关的刑事侦察手段和刑事强制措施,对违法犯罪行为人进行控制,防止案件在经营过程中“流产”。
(三)以信息网络平台为载体,提高案件线索来源的时效性:信息是有效打击假冒卷
烟的重要条件。为此,要充分利用现有的报纸、网站、广播、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尤其要充分发挥互联网功能充分扩大获取信息的覆盖面,及时受理消费者和社会各届的投诉举报,提高案件线索来源的时效性、准确性,增强专卖管理部门的市场秩序控制力。同时,要不断加强专卖管理业务软件的开发和利用,整合资源,扩大功能,通过专卖管理信息平台将案件与零售户信息进行对接分析,使得市场中的各种违法案件线索能及时知晓、受理,并快速调度处理。
(四)提升经营案件能力,提高卷烟打假工作质量:面对新形势下出现的制假售假网络组织严密、隐蔽性强等特点,要正确处理好“案件经营”和“端窝打点”的关系,强化案件经营意识。案件调查人员在案件查处过程中,要着实研究案件有没有可挖掘潜力、可利用价值,不放过任何一点株丝马迹,在实际工作中应注意工作的方式方法,因人而异,因事而异。要对查获的假烟来源去向认真跟踪追溯,对于有价值的线索,要与公安机关一起认真分析研究,建立违法经营档案,逐步查清制假售假网络的组织结构、覆盖范围、仓库位臵和主要成员的活动规律,切实围绕标本兼治、重点突出、整体作战的工作思路,确定打击重点,集中力量抓源头、控网络、破大案,在涉及面广、影响较大的案件上寻求突破,并适时开展战役性打击行动,做到人赃俱获,摧毁完整的制售假烟网络,决不能急于求成。
(五)做好舆论宣传:利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12.4”法制宣传日的有利时机,通过分发宣传资料,现场讲解假烟危害,大力宣传烟草相关法律法规,号召广大消费者坚决抵制假冒伪劣卷烟,让广大经营户和消费者知法、懂法、用法。同时对破获的重大案件及时公开曝光,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起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处理一人、震慑一群的效果。
(六)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加强法律法规的培训,做到人人都懂法,人人都会用法,
人人会办案,切实杜绝知法犯法甚至错案的发生。加强专卖人员业务知识培训力度,不断提高综合办案能力,建立一支高素质的专卖队伍。
(七)加强保密工作,及时兑现奖金:加强保密工作、及时兑现物质奖励是对举报人人身安全的保护和对所提供信息的嘉奖,安全有保障、兑现奖金及时,给举报人以方便,有利于提高了举报人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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